销售公司考勤制度
第一节工作时间
1、职能部门上班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
3月—8月实行单双排休工作制,9月—2月实行两单一双工作制,周末由部门安排值班人员;
2、销售类、销售管理类、电子商务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时间来衡量工作绩效的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备案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上班班次及时间详见排班表;
3、公司联营专柜员工,由于经营需要派遣至零售卖场(超市、百货)工作的员工、须遵守卖场考勤管理规定,如违反卖场考勤管理规定致使公司被处罚或商场开除,公司将做出同等处理。
第二节考勤规则
1、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不到或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旷工。
2、打卡规范
一、公司总部员工实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各卖场(专柜)营业员须依照卖场营业时间正常上下班。
二、因出差未打卡、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于每周一上午统一提交部门直接主管审核,并由本部门内勤集中填报签卡原因,报送人事行政部经理签卡(如因出差,需附上出差申请单)。否则,均以旷工论处。
三、专卖店及各卖场人员的考勤由各部门指定考勤人员填写考勤表并统计,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表提交至人事行政部。原始考勤表填写要求工整、规范。
四、各部门考勤表逾期未交的(每月5日之前),对部门经理、相关业务人员及考勤人员各处以每延迟一天10元的罚款,如遇节假日可顺延2个工作日交回人事行政部。
五、如员工上班时间遇迟到时,须打迟到卡,严禁不打卡或采取其他变相的方式获得签卡(如用换休条冲抵),一经核实,将视为弄虚作假行为,一次性处罚50元/次。
六、特殊人员须经公司总经理特许批准,并在人事行政部备案后,不做考勤监管,凡是未经总经理特批的岗位人员,不得以其他形式签卡;部门经理不得在考勤卡上签卡(只能在《员工异常考勤签审表》上签字审核)。
七、跨部门借调人员做短期工作支持的部门应事先填写《人员借调单》并作好相关人员的考勤记录,被借调人员出勤在三天内的,仍由原部门核算并承担该员工的`工资;三天以上的原则上由借调部门负责核算并承担该员工的工资。
八、公司所有员工的考勤统一归口人事行政部管理,员工考勤异常签卡须经人事行政部经理签核有效,各部门须配合执行。
www.qiQuha.com.com 制度大全篇2:员工夏季考勤制度
关于员工夏季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20xx年度夏季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据有关规定,除部分公司领导、总经理由于工作需要特别准许外,所有员工均需参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4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最多只能提前10分钟(即13:00上班,需在12:50分后才能打卡),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工作时间:除个别工种外,员工每星期工作时间为三天,每天六个小时。
工作日:星期二~星期四
工作时间安排: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公司各车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各工作组安排为准。
四、各种假期类别介绍及考勤工资核算管理
1.因公出差员工考勤管理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因公出差
(1)因单位技术问题、业务事由出差;
(2)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本单位出资的相应的和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相关等;
(3)经车间主任及以上领导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员工考勤管理
(1)国家法定休假日共10天: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具体放假安排按国家劳动部颁布的规定执行。
3.年假考勤管理
(1)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即可申请年假。
(2)满一年可申请7天带薪年假,以后每满1年增加10天年假,直至满70天年假。超出70天的年假将以当年工资水平的`3倍以现金形式给予申请人。
(3)如果本年度年假员工没有申请使用,次年第1次发工资时将以2倍工资返还给员工。
4.病假员工考勤管理
(1)员工患病及非因公负伤。持有二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病假证明书,可核予病假;
(2)病假期间工资照发,另外每天每人按不同级别补助300元至800元调养费。
(3)经领导同意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超过6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5.事假员工考勤管理
(1)因个人家庭等其他情况,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的,经申请领导可酌情给予事假,并记入员工考勤;
(2)根据公司领导关于员工考勤管理的指导意见,事假将只发80%的工资,特殊情况经副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同意可发全额工资。
五、请假审批权限
本单位所有员工请假的均须向总经理办公室按照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提出请假申请,由办公室呈送总经理批阅。未经批准而私自休假的则按旷工论处。
六、考勤管理
1.总经理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执行部门,各部门车间为负责部门。公司各车间办公室值班保安及前台人员负责监督执行员工考勤打卡,对不遵守员工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员工考勤日志记录,经理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抽查员工出勤状况。
2.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考勤情况登记表”上注明未打卡的事由、地点,由其主管领导审核,其“考勤情况登记表”必须在2天内报办公室核准,于每月月末报送总经理审批。
3.每月迟到累计达12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6次,不予以扣款。
4.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须带头遵守执行员工考勤制度,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5.公司将于每月10日在各车间办公司公示栏处张贴本部门的员工考勤情况。
注:
本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只适合20xx年度夏季执行,夏季过后会有新的制度发布。
篇3:餐饮门店考勤制度
餐饮门店考勤制度
一、考勤时间
按门店规定的作习时间为准。
二、考勤记录
1、员工正常下下观按规定的时间至指定的签到处签到,考勤人员负责注意签到时间。
2、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人签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临时请假无法及时签到的,需在回岗后由部门主管签署证明。
三、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钟以内1分钟扣1分,超过30分钟作旷工一天处理。请假未获上级批准而擅自缺勤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0分,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2、员工忘记签到又不及时签署证明的`,视为旷工。
四、请(休)假规定
1、员工申请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节假及其他不带薪事假事先必须向直接主管申请,请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请经批准方可,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2、员工请(休)申请和汇报对象均为直接上级主管。
3、原则上,员工每月申请排休外不再申请临时休假,有特别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调整安排,但事后需递交相关证明资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奖。
五、处罚规定
1、迟到、早退、旷工;按照《绩效考核制度操作细则》进行处罚。
2、迟到、早退达6次/月者及累计旷工达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无工薪报酬。
3、代他人签到的,双方责任人均以未签到论处。
篇4:学生会值班考勤制度
学生会值班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学生会的考勤工作,加强学生会干部例会、活动等出勤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会考勤工作为例会考勤和活动考勤。考勤工作由秘书部负责。每月30日之前统计上个月考勤情况,在下一次例会时,由秘书部公布考勤情况。
二、例会考勤采用签到形式,凡没签到的均按缺席处理。例会开始后20分钟内到场者于会后到秘书部考勤负责人处签到后作迟到处理,否则按缺席处理。请假者需于会前10分钟将请假条交给秘书部考勤负责人,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注:请假者一律用统一请假条,由本部门部长和主席团签字后方有效)
三、活动考勤同样采用签到形式,各成员应在活动开始前10分钟自动到秘书部考勤负责人处考勤,凡活动开始后2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处理,活动开始20分钟后到者按缺席处理(注:没有签到者一律按缺席处理);活动结束后再次考勤,如出席者没有签到按早退处理;请假者需于活动开始前10分钟将请假条交到秘书部处,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注:请假者一律用统一请假条,由本部门部长和主席团签字后方有效)
四、根据《评估制度》规定,对例会、活动等未按规定出席的给予以下处理:
1、缺勤一次扣1分;
2、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3、请假每次扣0.25分;
4、请假者超过5次后(即从第6次开始计)扣0.5分/人次;
五、根据《例会制度》,迟到、早退两次登记在册违反者点名批评,三次(含三次)以上者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六、所有考勤记录一学期汇总一次。
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学生会秘书部
篇5:机关事业考勤制度
机关事业考勤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职工。
第二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条、请销假
职工请假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按批假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的,应用电话事先请假,并在事后三天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自行离岗或无故超假未归(含不及时销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事假。请假条上要写明事由、起止时间、目的地及联系方法等内容,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2.病假。假条应写明原因和拟请假天数,并附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3.批假权限。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内本组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请假5天以上(含5天)报组负责人、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组负责人请假由单位正职审批。
4.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公休节假日除外),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休假条件的,也要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四条、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聘用员工参照《劳动法》,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2.病、事假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聘用员工待遇参照《劳动法》相关法规核算。
第五条、奖罚办法
1.中心在编按照《公务员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南昌市城乡规划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
2.聘用员工全勤者,获得满勤奖金1000元/半年,按月统计,半年发放;除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发生其它迟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奖1000元。
3.上班时间(9:00)开始10分钟后未到,按迟到论处。期间迟到、早退、缺勤累计达30次者,不享受全勤奖、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并按旷工6天处理。
4.全年个人事假累计次数不超过8次,(不含公休假,没有医疗机构证明的病假算事假),超过4天的事假(1次请假时间最短算半天)按实际天数扣除日薪100元/天(从绩效中扣除)。
5.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未经批准,单位一律不予承认加班。经过批准的加班,行政组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行政组发放调休单。
6.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行政组备案。
7.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不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不超过三十天的,按旷工1天扣3天工资,并给予撤职及以下的行政处分。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给予辞退处理。
8.外出公干(因公外出)导致缺勤需填写请假条,报组负责人审批,行政组备案。
第六条、监督
单位领导对考勤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由行政组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登记、整理,报行政办公会研究后进行通报和处理。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注:
1、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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