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智慧工地建设,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采集及考勤管理,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智慧工地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人员即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对象为现场管理人员(包括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作业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

  本办法所称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是指通过手机扫“杭州工地码”二维码采集每天施工现场人员考勤信息,自动录入“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应用系统”平台(以下简称为实名制应用系统)。采用二代身份证、人脸、指纹、虹膜等其他识别技术进行考勤信息采集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将采集信息录入实名制应用系统。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杭州市建筑业管理站负责实施全市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具体工作,做好实名制应用系统日常管理,及时通报信息、统计分析数据、改进优化应用。督促市本级工程项目落实作业人员考勤日常管理,做好使用培训。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做好实名制应用系统中市本级工程项目的信息比对入库和每月更新维护工作。

  杭州市城建信息和消防中心负责实名制应用系统开发建设、数据交换管理、安全监测、云平台运维等工作。督促系统开发单位保障平台系统全时段正常运行,及时开展维护、升级等工作,配合做好使用培训。

  第五条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监管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信息比对入库和每月更新维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人员“杭州工地码”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实名制考勤信息和准备

  第六条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人员基本信息、日常考勤信息。

  第七条施工现场人员基本信息为住建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所要求的相关信息。日常考勤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考勤记录等。

  第八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一个月内完成实名制应用系统项目报备和开通数据对接,在施工现场人员进场时同步录入基本信息,核实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建立项目实名制人员库。后续发生施工现场人员进退场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信息更新。

  第九条施工现场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项目报备完成后,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将实名制应用系统生成的建设工程“杭州工地码”二维码张贴于项目部入口处及施工现场进、出通道口,对施工现场人员实行每天扫码考勤的管理。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扫码、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

第三章施工现场考勤管理

  第十条建筑施工现场实名制考勤实行总承包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对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督促施工现场人员通过与项目实名制人员库比对开展考勤管理。工程监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及其他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进场人员信息采集入库以及考勤工作。

  工程总承包单位及施工现场其他相关单位,参照管理协议或施工合同,明确现场管理责任,纳入施工总承包企业实名制考勤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建立实名制管理机构,将实名制考勤作为重要管理内容,落实信息采集、登记、报送管理的各项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发生变更的,完成相关批准程序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实名制应用系统办理变更。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考勤信息作为工资结算、支付及纠纷处置的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相关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的,由施工企业负责在实名制应用系统标注项目状态,上传相关凭证,施工现场人员暂停考勤;项目恢复施工,办理监督机构施工恢复安全监督手续后,由施工企业负责在实名制应用系统标注项目状态,上传相关凭证,施工现场人员恢复考勤。

  因天气原因或应急情况处置暂停施工、节假日、被责令停工等原因暂停考勤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实名制应用系统及时标注项目状态,施工现场人员暂停考勤。

  工程项目施工基本结束,办理监督机构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后,由施工企业负责在实名制应用系统标注项目状态,上传相关凭证,施工现场人员终止考勤。

第四章检查和奖惩管理

  第十四条实名制应用系统采集的相关信息,按项目、企业、辖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主管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分级管理。

  第十五条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管理机构应加强施工现场实名制考勤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发现存在下列行为的,应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依照《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对责任单位进行扣分。

  1.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措施;

  2.未及时对接、传送实名制信息;

  3.考勤信息不真实;

  4.项目实名制人员库信息未及时维护;

  5.工程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及其他有关单位不配合做好项目实名制人员信息采集入库以及考勤工作。

  第十六条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实行工程项目实名制综合考勤率月度通报制度。综合考勤率指该项目纳入考勤的所有施工现场人员实际出勤到岗次数除以项目实名制库人员数。由实名制应用系统累计每日综合考勤率自动形成自然月综合考勤率。统计结果以项目为单位,按市本级、各区县(市)分别进行综合考勤率排名,第二个月月初通过杭州建设网通报上个月综合考勤率不足60%的项目名单。

  对连续十二个月内有三个月综合考勤率不足60%的项目,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管理机构应取消其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选资格。

  第十七条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实行施工总承包企业实名制综合考勤率年度排行制度。汇总施工总承包企业各工程项目实名制综合考勤率年度情况,建立年度排行,开展信用奖惩。

  1.对综合考勤率年度排行前5%,且综合考勤率年度平均高于70%(含70%)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予以全市通报,并依照《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予以信用加分。

  2.对综合考勤率年度排行末5%,且综合考勤率年度平均低于60%(不含60%)以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予以全市通报,并依照《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予以信用扣分。

  第十八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管理机构应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违反实名制考勤相关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杭建市发〔2009〕54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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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指纹考勤机管理办法

指纹考勤机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

  1. 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需本人亲自考勤,能够控制代打卡现象。

  2. 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为,下班为签退。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3. 公司共安装两台指纹考勤机。一台安装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内,为行政、财务、技术、质量、采购、设备、用户服务部门的员工使用;一台安装在原打卡机的位置,为生产部办公室、机加工段、铆焊工段、装配工段的员工及实习大学生使用。

  4. 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有什么变化,及个人有什么变动(如换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由领导签字后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5. 各种考勤制度及处罚规定仍依据《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 加班是以规定下班时间以后实际签退时间减去正常下班时间来计算的,为防止不坐通勤车的员工晚签退,多计算加班时间。月末各部门领导需对员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况进行审核,无误后管-理-员将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作为每月工资发放及各项评比的依据。

  7. 如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在当天二十四小时连续上班后第二天仍继续上班时,为有效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签到,7:00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签到,之间至少间隔3分钟。

  8. 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9. 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员,若自己擅自摆弄出现的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造价赔偿。

二、使用注意事项

  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的两个手指,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输入成功时,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样都无法正常验证。可采用ID 指纹的验证方式,即先输入自己的编号(数字),然后再输入指纹。

  5.若无法采集指纹,可以用密码的方式进行考勤,先输入编号再输入密码。

  6.为节省电量及延长考勤机使用时间,连续30分钟无人使用时考勤机将自动处于休眠状态。若想进入使用按一下电源键即可。

篇3:员工培训与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培训与教育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范围和原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均享有培训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员工培训是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目标的,须有益于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

  第四条 员工培训和教育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遵循学习与工作需要相结合、讲求实效,以及短期为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的原则。

  第三章 内容和形式

  第五条 培训、教育形式为:

  1. 公司举办的职前培训;

  2. 在职培训;

  3. 脱产培训;

  4. 员工业余自学教育。

  第六条 培训、教育内容为:

  1. 专业知识系统传授;

  2. 业务知识讲座;

  3. 信息传播(讲课、函授、影像);

  4. 示范教育;

  5. 模拟练习(案例教学、角色扮演、商业游戏);

  6. 上岗操作(学徒、近岗上岗练习、在岗指导)。

  第四章 培训培育管理

  第七条 公司培训教育规划。

  1.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人事部拟订全公司培训教育规划。每半年制定1次计划。

  2. 各部门根据公司规划和部门业务内容,再拟订部门培训教育计划。

  第八条 公司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进修时间累计不低于72小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进修时间累计不低于42小时,且按每3年1个知识更新周期,实行继续教育计划。

  第九条 公司定期、不定期地邀请公司内外专家举办培训、教育讲座。

  第十条 学历资格审定。

  员工参加各类学习班、职业学校、夜大、电大、函大、成人高校的学历资格,均由人事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未经认可的不予承认。

  第十一条 审批原则。

  1. 员工可自行决定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的培训教育;如影响工作,则需经主管和人事部批准方可报名。

  2. 参加业余学习一般不应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 公司每半年考核员工培训教育成绩,并纳入员工整体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三条 对员工培训教育成绩优异者,予以额外奖励。

  第十四条 对员工业绩优异者,公司将选拔到国内或国外培训。

  第十五条 凡公司出资外出培训进修的员工,须签订合同,承诺在本公司的一定服务期限;

  1. 脱产培训6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服务期2年;

  2. 脱产培训1年以上、不足3年的,服务期3年;

  3. 脱产培训3年以上、不足4年的,服务期4年;

  4. 脱产培训4年以上的,服务期5年。

  多次培训的,分别计算后加总。

  第十六条 凡经公司批准的上岗、在职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成绩合格者,工资照发;不合格者,扣除岗位津贴和奖金。

  第十七条 公司本着对口培训原则,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回来后,一般不得要求调换岗位;确因需要调岗者,按公司岗位聘用办法处理。

  第五章 培训费用报销和补偿

  第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员工,其在外培训教育费用可酌情报销。

  第十九条 申请手续:

  1. 员工申请培训教育时,填写学费报销申请表;

  2. 经各级主管审核批准后,送交人事部备案;

  3. 培训、教育结束,结业、毕业后,可凭学校证明、证书、学费收据,在30天内经人事部核准,到财务部报销。

  第二十条 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学费自理。自学者原则上费用自理,公司给予一定补助。

  第二十一条 学习费用较大,个人难以承受,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预支使用。

  第二十二条 学杂费报销范围: 入学报名费、学费、实验费、书杂费、实习费、资料费及人事部认可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非报销范围: 过期付款、入学考试费、计算器、仪器购置费、稿纸费、市内交通费、笔记本费、文具费、期刊费、打字费等。

  第二十四条 员工在约定服务期限内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应补偿公司的培训出资费用,其范围为:

  1. 公司出资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

  2. 公司出资培训的中、高级技工;

  3. 公司出资培训的高技术、特殊、关键岗位员工;

  4. 公司出资出国培训的员工;

  5. 公司出资在外办班、专业培训累计超过4个月教育的员工。

  不包括转岗再就业、领导决定调职、未被聘任落选后调离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 补偿费用额计算公式:

  已服务年限

  补偿额=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1-)

  规定服务年限

  其中,培训费用指公司支付的学杂费,公派出国、异地培训的交通费和生活补贴等。不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劳动福利费用。

  第二十六条 补偿费用由调出人员与接收单位自行协商其是否共同支付或分摊比例。该补偿费用回收后仍列支在培训费用科目下,用于教育培训目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会同财务部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生效。

篇4:公司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公司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签到考勤程序,公司决定将原打卡机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启用指纹签到考勤系统,并制定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一、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08:30-12:00 下午13:30-18:00

  上、下班时间均需打卡(一天四次)

  上午上班允许5分钟保留时间,8;36分开始算迟到

  12:00至12:29分打上午下班卡(12:30以后打的下班卡被默认为下午的下班卡)

  加班时间从18:30开始,加班通宵算12个小时

二、管理办法

  1.公司设季度全勤奖,每人每季度全勤奖100元。除病假、事假不计入全勤范围外,其它特殊事项如:加班调休、因公外出都正常计考勤。

【日常考勤】

  2. 日常考勤由行政部统一监督管理。

  3. 员工上班时间应佩戴工牌,请假、外出等申请,公司实行“先申请、后执行”原则,如果不能在执行前提交有效申请审批单至行政部备案,其实际执行行为将视为无效。

  4. 员工迟到、早退每分钟罚款1元。月迟到3次以上,按双倍罚款执行。迟到、早退30分钟(含)以上小于3小时,按半天旷工处理;3小时以上,按一天旷工处理。(注:早上8:36算迟到)

  5.员工的各类请假、加班、外出申请凭证事先在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及时交由行政部存档(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作为每月工资发放及各项评比的依据。如发现部门负责人包庇、监管不严等问题,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处以300元一次的罚款,取消优秀部门评选资格。

  6. 编辑部员工外出采访,在公司时按指纹考勤统计;外出需填写外出申请单,并在每天17:30至凌晨2:30的规定时间内在OA系统填写外出工作日志。

  7. 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有什么变化,及个人有什么变动(如换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员工调休、请假表》见附表1)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交到行政部备查,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8. 行政部根据头天各科室提交的请假、外出、调休等申请单,于每天上午10:00在亚太后勤群内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公布,因此请各部门务必按“先申请、后执行”原则上交申请单。

  9.员工如因公外出,填写《外出审批单》(见附表3)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特殊情况可以次日补签,审批单应即时交行政部备案(注:外出人员返回,应及时到行政部登记返回时间并出示外出资料,如所示资料证明不了外出,则按旷工处理;财务报销差旅费时,行政部应先核实外出属实并证明,才可报销);忘记签到/签退者,次日出具书面证明由部门主管签名方可有效,每月不能超过3次,3次以上每次扣除50元。无故不签到或签退者,以旷工处理。10. 签到后外出办私事,不请假私自离开工作岗位都视为旷工,每天双倍扣除当日工资;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集团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1. 上班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开心网、看电影、看无关的网页、玩游戏等非工作原因登陆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一经发现,处以每次100元的罚款。

【加班】

  12.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不鼓励在工作量未饱和的情况下加班,但对于确因工作需要的加班,为了减化程序,由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加班事项进行审核,公司实行调休管理。

  13. 加班是以规定下班时间以后实际签退时间减去正常下班时间来计算的,加班人员下班在本办公室打纸卡(518有指纹考勤机的除外),作为员工调休的依据。工作日加班纸卡考勤只打晚上下班时间,周末加班须打上、下班时间。

  14. 公司实行当月加班当月调休原则,每月15日之前的加班须在当月内调休,15日之后的加班须在次月15日前(含15日)调休,申请调休前需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15. 每月调休累计不能超过三天每次调休以半天(4小时)为起点,严禁累积加班后补休长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加班时间减去每月可调休时间3天。

  16. 由于加班已有调休制度,取消加班餐费补助。

  【旷工】

  1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旷工:

  1)未按集团规定获得书面请假批准的或无故缺勤的;

  2)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或批准而不按时到岗者(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无故不签到或签退者;

  4)伪造事实、提供不实证明、涂改证明获取相关假期的;

  5)从事与假期性质不相符的活动的;

  6)其它可视为旷工的情形。

  7)不能随便上随便找电影网: 上看电影

  18. 没有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位者以旷工论处;

  19. 员工旷工,扣除当日工资;

  20.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事假】

  21. 员工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2. 员工事假扣当日工资,一月不得超过两天;

  23. 事假为无薪假期,休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24. 无故缺勤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事后提供证明。

  【病假】

  25. 员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6. 申请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7. 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8. 每月有2天的有薪病假,但需提供当时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历。超过天数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值班】

  29. 集团后勤每位员工义务为公司值班1-2天/年(参见行政部发放的值班表);

  【休假】

  30. 员工每年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31. 婚假: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32. 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及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集团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广东省内按3天,路程远的按7天),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33.1 产假: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申请人须在假期结束后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出生证明。男员工享受十日的看护假。

  33.2 产假工资统一按其本人的月基本工资(三个月)计提,产假休完上岗后,15天内一次性补发。女员工产假休完后,不一定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班(因休产假后,其工作岗位空缺,必须补充人员,所以产假结束后其工作岗位可能会有变动)。

  34. 事假:员工事假扣工资,一月不得超过两天;无故缺勤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事后提供证明。

  35.1 年假:在集团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35.2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5.3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集团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5.4 集团年休假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休。如有个别员工想在非春节期间休年假,应在休假之日前30天内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待工作交接清楚后,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方可休假。如员工已在非春节期间休假,集团统一的春节年休假期间则不休息。

  35.5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35.6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集团按照该员工日基本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离职/辞退】

  36.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37. 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的或屡犯不改者。

  38. 屡次换岗仍不能胜任者。

  39. 由于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名誉和严重经济损失的。

  40. 其它符合法律规定的辞退情况。

  【备注】

  41. 在本集团工作的女员工,且在法定年龄结婚和计划内生育的女员工,才可享受此待遇。产假结束后继续休假者,续假期间无工资。

  42. 申请婚假(须结婚证)、丧假(须死亡证明)、产假(须准生证及出生证明)的员工须在假期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办公室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否则视为无效假期。

  43. 为不影响正常工作,请假期间要保持开机状态。

  【请假审批程序】

  44. 一般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二天由总经理签署意见且审批。

  45. 获批的请假单一律及时送行政部备案,否则视为无效假单。

  46. 所有假单将纳入相应季度、年度考核的扣分项,作为考核依据。

三、使用注意事项

  47. 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48. 考勤机设定由行政部指定管-理-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经行政部找管-理-员,若自己擅自摆弄机器出现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造价赔偿。

  49. 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50. 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51. 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的两个手指,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输入成功时,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四、附则

  5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运行。

  53. 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行政部。

篇5: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的标准化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及人员管理

1、机电设备管理科负责我矿机电设备的资料管理、在用设备的检测检验,根据生产情况及时修改图纸资料,验收,发放、建档、移交、计划、检查、调拨、检修等管理工作。

2、矿属各使用单位必须相应设置分管机电工作队长一名,(机运队,综采队,综掘队)负责本单位机电设备计划、领用、建账、检修、回收等管理工作。

3、使用单位根据设备性能特点,技术要求,负责设备运输、安装、保护值整定、维修管理。并有检修记录,内容包括检修人员名单、检修内容、更换零、配件明细及保养内容,月底将检修记录交回机电科存档。

4、对管辖范围的机电设备实行包机制度,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包机到人,每台设备应有完好牌、设备标志牌。填写内容要求完整规范,与实际相符。

5、不使用的、更换的设备及时回收地面,交设备管理员放置指定地点。对野蛮装卸造成损坏的,加倍处罚。

二、检查制度

1、机电矿长负责组织、安排指导全矿机电设备的检查工作。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机电设备管理科根据煤矿机电设备的防爆、完好标准,实行每月三次的定期机电设备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各类司机是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无违章操作,证件是否符合要求。

2、机电设备运行状态,有无超负荷运行,拼设备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各类防爆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4、各类电气设备三大保护是否齐全有效,摆放整齐,有无淋水。

5、各类开关、综保的熔断选择、过流继电器的整定、过热继电器的保护整定是否灵敏可靠。

6、风电闭锁装置、瓦电闭锁装置是否失效。

7、电缆的吊挂间距(包括四小线)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破损,电缆的接线工艺是否符合规定。

8、小绞车的安全制动保护装、钢丝绳是否有断丝、开股,钩头是否符合规定。

9、各类信号装置是否清晰、准确。

10、人车落闸试验是否灵敏可靠。

11、轨道的铺设是否符合要求,一坡三挡是否符合规定。

12、副井主提升各种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有效。

13、矿灯的完好率、红灯率、连续正常使用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14、高压电气设备的维修和调整有无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5、设备是否处于带病或甩掉保护运行。

16、乳化液配比是否合格,液压支架有无漏液。

17、采煤机滚筒、掘进机炮头有无缺损截齿,喷水嘴是否堵塞。

18、液力耦合器的易熔塞、防爆片是否符合要求。

19、各种润滑油油位、油质是否符合要求。

20、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准确、规范。

四、检查结果

1、每次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给被检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建议,提出处罚建议。

2、复查前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具备条件拒不整改的,加重处罚。

4、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

五、机电设备管理奖罚办法

1、各使用单位要建立设备台帐,包机人责任制,每月25至30日和机电设备管理科电气管理员核对台帐,不按规定核对台帐的罚款200元。不建立设备台帐的罚队长200元,包机人变更后不及时更换包机人标志牌,有一处罚该队队长50元。

2、机电设备管理科不定期的对各单位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发现超负荷、拼设备、违章运行的现象,设备使用发生埋压机头、水淋电气设备等,罚款100-500元,对私自挪用设备的发现一次罚单位500-1000元,对责任者罚50-100元。

3、设备非正常损坏,视情节作如下处罚:

(1)能修复的设备由使用单位维修;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不能修复的设备按设备原值的100%处罚;

(3)电机烧毁,按维修费100%处罚;

(4)设备运输过程中,造成丢失按原值的100%处罚;

4、回收设备易损部件避免撞坏或丢失可拆下来单独回收,与设备同

时交回,经设备管理员清点验收,少交一件按原件2倍处罚。

5、回收设备及零部件必须在设备管理员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发现一

件乱放罚款100元,每延期一天加罚50元。

6、限期回收的设备,不按期回收影响检修,耽误生产的加倍处罚。

7、各单位整机回收刮板机,各个部件必须和设备管理员账面数量相符,丢失或少件按原值赔偿,联接环、刮板、大链等不允许在井下乱扔或泡在水中,发现以上情况视情节给予100-200元处罚。

8、配件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不交旧件的按该件原值的50%

罚款。

9、回收小水泵必须将出水管拆除,发现水泵带被割断塑料水管,一

台罚款100元。

10、电气管理员每月对使用中的水泵使用状况至少进行三次检查,对不正确使用水泵的提出纠正意见,拒不执行的罚当班司机100-500元,无人看管正在运行水泵的,对使用单位处罚200-500元。

11、井下电气设备查出一台失爆,罚该单位200-500元。

12、各单位使用的设备,标志牌齐全,填写准确、规范,开关必须上架,在检查中发现不完好的,限期整改,限期不整改的,给予该单位100-500元罚款,如仍不解决处理,加倍处罚。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3、按规定对机电设备组织有计划的检修,刮板机、皮带机日检时间4小时,综采设备日检时间6小时,认真做好检修记录,发现不执行,限期不整改的,对该单位处以100-500元罚款。

14、矿井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日常维修每天要保证2-4小时的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月底交机电设备管理科存档,达不到要求的,对该队100-500元处罚。

15、严格执行机电设备管理科下达的机电设备检修计划,检修记录要详实,不执行检修计划,记录填写不规范的,视情节100-3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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