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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人员考勤制度

2024-04-28 阅读 7240

餐饮人员考勤制度

餐饮服务人员考勤制度

  为加强纪律性、严格考勤制度,保证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均实行员工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制度的实行对严格劳动管理,控制员工迟到、早退现象,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了加强员工打卡考勤制度的管理,从而达到规范化管理,堵塞管理工作中的漏洞,提高对客服务质量,特制订此员工考勤制度。

一、打卡制度

  1、除总经理特别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酒店全体员工必须提前5分钟打卡上班,打卡后,无特殊工作需要,不得离开酒店,下班后不许无故在酒店内逗留,必须推迟5分钟打卡下班。

  3、所有办公室人员,各部门总监/经理及上两头班的员工,中途若需离开酒店,必须打卡,第二次回店上班时再打卡就岗。

  4、酒店所有人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若经发现将依照《员工守册》第六十五条给予书面警告进行处罚。

  5、由于酒店打卡机故障未打上、下班卡的员工,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由当值保安员负责考勤),并由当值保安员注明原因后,方可生效。

  6、由于考勤卡故障(卡坏破损导致电脑无法显示等)而未打上班或下班卡的员工,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由当值保安员负责考勤),并由当值保安注明详细原因。在未办理好新卡之前,凭人力资源部的有效证明,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

  7、由于忘记带考勤卡或迟到、早退等类似原因,私自在打卡室签到、签退;酒店将根据不同级别给予不同处罚。

  注:此制度请酒店保安部协助并严格执行

二、加班制度

  酒店因其运作的特性,许多岗位的员工不得在法定假日或其本休日当休息,或遇到大型接待,许多员工均需加班加点工作,由此而制订了酒店的加班制度。

  1、酒店组织的各类活动以及酒店或部门、班级例会等,占用员工非工作时间或公休时间的,均不计为加班。

  2、除国家法定假日(每年十天和月公休日)外,主管级以上人员超时工作均不计为加班。

  4、员工加班必须事先经领班以上管理人员认可,加班后次日应填写好加班条,并注明加班起止时间、原由等,领班(或主管)签字,报部门经理审核,每人累计加班超出3天的应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凡是无正规审批程序的,均不计为加班。

  5、各部门对员工的加班时间应严格控制,尽量不安排员工加班,如若员工月加班三天以内的应尽可能安排时间调休或补休。

  6、超时工作

  酒店员工每日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9小时,若遇大型团队或宴会接待时,需延迟上班时间1个小时上,才算加班。。

  7、节假日加班

  酒店由于行业特性,大体员工不能在节假日当日休息,而需要加班。

  8、加班之福利

  凡是加班的员工,酒店将会在其加班之后给予同等时间之补休,若是节假日、大型接待加班,酒店还将给予各级员工一定的加班补贴。

三、管理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所有五级(含五级)以上人员将上班时间及本休日统一报至人力资源部

  2、管理人员非本休日休息均要填写补休单,报总经办同意;

  3、各管理人员按上报的正常上班时间上班,如上班时间有调整,需及时知人力资源部与总经办。

  4、所有五级(含五级)以上人员因打卡机故障或考勤卡故障无法打卡上下班,除即时在打卡室签到、签退外,还须到总经办签到、签退。

  5、管理干部在晚间与客人应酬到较晚,次日需申请推迟上班的,请假时间只限一个小时,(即按正常的上班时间推迟一小时上班),超过一个小时以调休半天来计。并在上班后及时补休单到总经办审批后,方可生效。

  6、管理干部因事需提前下班的,要提前知会总经办,请假时间只限一个小时(即按正常下班时间提前一小时下班),超过一个小时以调休半天来计。并于次日补休单到总经办审后,方可有效。

四、考勤抽查制度

  为了准确无误的核对各级员工的考勤,规范酒店员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员工的自觉性,特制订考勤抽查制度,详细规定如下:

  1、二次签到制度

  各部员工在打卡室打卡后,在到达岗位时,必须进行二次签到以确保各级员工能按月初排定时间表准时当值工作,酒店人力资源部、总值有权对各部门的二次签到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2、月底考勤核查制度

  月底人力资源部将各位员工的出勤情况打印好后,发至各部门,各部门经理在做完考勤后上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对各部上交的考勤进行重新审核,确保无误后,方能输入电脑进行汇总。

五、考勤奖罚制度:

  1、部门于每月3日下午五点前将部门《员工考勤汇总表》及下月《员工排班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送达人力资源部,逾期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予造工资表。

  2、迟到、早退:

  凡已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位时即视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下班即为早退。如员工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同样视为迟到

  ·迟到、早退十分钟以内,每月超过2次者,每次扣款10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二十分钟以内,每次扣罚20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迟到、早退二十分钟以上四十分钟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罚50元,并处以书面警告

  ·迟到、早退四十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每次扣罚100元,并处以书面警告

  旷工

  凡迟到、早退四十分钟以上以上又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二十分钟以上四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计,达到或超过四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计)。旷工除扣除员工当日工资外,另还将视下列情况予以处罚:

  ·旷工半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20元;

  ·旷工一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

  ·连续旷工二天,给予最后警告,并罚款200元;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合计旷工2次,给予即时开除。

  4、员工未打卡次数每月不得超过3次(要由部门负责人签证的《未打卡记录证明书》;若月超过3次每次罚款10元。

六、请(休)假制度

  1、审批程序:

  ①普通员工:员工申请→部门领班(主管)确认→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②主管领班: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③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备案→总经理批准。

  ④凡是主管级以下人员休假未超过酒店月休假规定天数的,由部门审核批准,次月初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连续请(休)假超过3天的(含3天),一律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7天以上(含7天)由总经理批准。

  ⑤部门负责人请(休)假一律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总经理批准。

  2、各类请(休)假单应提前两天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严禁先斩后奏;凡是未经批准先行休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并追究部门有关负责人的工作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

  3、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的,部门可先口头(电话)上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请假手续随后补办。

  4、事假一天扣当日工资;病假三天以内(需持医院有效证明)的扣50%日工资,三天以上的扣100%日工资。

  5、员工因工受伤,在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有效医疗证明,经审核批准后可享受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带薪工伤假(发放基本工资);如若治疗时间超过三个月,将根据实际情况按酒店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七、换班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换班或替班,如员工确有急事需换或替班的,双方应向部门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执行.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部门领班或主管换班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八、补休制度

  1、业务旺季时,各部门不得批准员工补休。

  2、业务淡季时,在不影响酒店正常工作情况下,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员工适当补休;补休必须本人提出申请,审批程序参照上述请休假制度执行。

九、评奖制度

  1、凡月旷工半天及以上的,取消当月评奖资格。

  2、凡事假三天及以上的,取消当月奖金;事假三天以内的,奖金按每天30%扣除。

  3、凡病假五天及以上的,取消当月奖金;病假五天以内的,奖金按每天20%扣除,扣完为止。

  凡是以上三种情况兼而有之且超出一个月内的所限天数的(十五天),实行倒扣奖金,倒扣金额在下次奖金中扣回。

  酒店人力资源部对本《考勤管理制度》有解释权;酒店人力资源部可根据业务及管理的需要,对《考勤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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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矿灯的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一、每盏灯都要有编号、固定使用人员,凭灯牌领取。

二、临时用灯必须领临时牌,或单位借条(条上有单位领导签字)方可领取。

三、各用灯单位新增人员,需用灯要提前写出用等申请,然后发给灯。

四、发灯时必须将灯盖盖好,灯锁锁好,发出的矿灯要完整,零部件全有,10小时以上发电能量,灯线长度不得低于1m。

五、矿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使用:

1.电解液漏液;

2.灯头锁灯盖锁不灵;

3.充电时间不足;

4.灯头圈松动;

5.灯线破裂接触不良。

六、收回矿灯有下列检查:

1.灯锁、灯头、灯线、玻璃部件是否损坏;

2.灯箱是否漏液、电液浓度是否合适,检查放电情况是否良好;

七、如矿灯因公损坏,要写出经过,由单位领导、安全科和调度室证实,然后再补发矿灯,对下班二小时后未交回矿灯者,灯房应追查并向调度汇报。

八、应认真做好矿灯考勤和填写各种记录。

九、灯房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须根据矿灯考勤,核实灯房内矿灯数量和发出矿灯数量,如因不负出现差错,交班者没走由交班者负责,交班者走后由接班者负责。

篇3:机电科考勤制度范本

为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确保矿井生产正常运转,特制定此制度。一、劳动者出工进行考勤是劳动工资分配的一项依据,全科干部职工都应当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二、为方便工作的安排,实行集中考勤,参加考勤的人员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达,他人代考无效.三、点完名来到者视为迟到,迟到十分钟以内罚款10元,超过十分钟者扣除本班。迟到安排上班不上者,视为旷班,按有关规定处理。四、上大班人员早7:30,下午2:30(夏)(1:30冬)点名,上小班人员早7:10,中班:3:10;夜班:11:10分,大班:文书考勤,小班:保管员考勤。五、因事请假,应由本人写出请假条,车间、科长签字批准,三天以上由机电矿长批准,按批准的时间休息,以便安排他人替班,事假期满按时返回,否则按旷班处理。六、任何人不准酒后上岗,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工作,按旷班处理。七、考勤员严格考勤手续,坚持原则,禁止弄虚作假,发现后严肃处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八、因缺岗需加班顶岗的人员需经科和车间批准后可视为加班。但必须与考勤员联系,以便考勤。九、各车间主任必须给全科职工树立好的榜样,加强自己的责任心,带领全车间完成科和矿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好与科领导及各小班之间的协调工作。十、值班主任地面机台每班至少巡查一遍,井下机台中夜班不定期检查,并在上岗记录上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否则因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每天点名原则上不准缺席,未有特殊情况,少2个点名扣一个班,值班车间主任和科值班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安排工作措施得力。人员下井指标隐患指标夜班指标三违指标运转主任5102(地面5)1供排主任13851综管组长13821单体主任5201十一、各车间主任按指标完成任务,抓三违(按矿下发的“三违”分类明细执行)指标完不成者罚20元,超指标一个奖励20元。三违人员车间主任写清原因由科签字为准。下井及夜班指标以井口考勤为准,任何人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核实,科严肃处理。十二、各车间主任到科技术组按规定填写隐患单,科技术员按整改日期核查,,每少一个罚款10元。各项指标数量月底由文书统计兑现。十三、科、车间主任必须按安排好的值班表严格值班,接受一切监督检查。(值班日期附后)十四、大班岗位除去必须工休,保证出勤人数,科室不能空岗,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许休班,有特殊情况休班不能值班者,提前与考勤人员打招呼,并安排好值班人员,每月值班数必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