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

县公安局党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

按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部署和《***县公安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要求,为巩固“四风”问题整治效果,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和谐#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对建章立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将制度建设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以法制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加强制度建设,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着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规划,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继承传统、大胆创新,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把握制度建设工作重点,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形成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常态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二、制定原则
一要维护群众利益。切实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政策坚持走民主程序,切实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要注重规范具体。结合实际,在对已有制度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着眼明确、具体、可供操作的要求,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三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制度公开和宣传,推动制度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使工作运行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科学化水平。
三、重点目标任务
为切实解决县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全体干部、民警在政治坚强和“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根据我局实际,确定我局重点制度建设计划,其中保留制度5项,需要修订的制度12项,需要制定的制度5项,需要废止的制度4项。
4、需废止的制度(共4项)
(1)《***县请销假制度》
(2)《***自公安局上下班管理制度》,这两项制度整合在《***县公安局考勤制度》里面。
对上述26项制度建设计划,按照职责分工,分解到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从2014年9月开始,集中开展相关制度的完善、制定或废止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把制度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下大力气抓实、抓好。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带头发现问题,带头立规矩、定制度,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加快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
(二)抓好制度落实。要严格制度的落实执行,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用制度规范专项治理整风肃纪活动,提高作风建设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靠制度保障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同时,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变化,不断修订完善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机制固化作风建设成果,实现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新区实践办的安排部署,在前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梳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已有制度,制定新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推进制度公开,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制度建设计划。

一、基本原则

重点针对查摆出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治理,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形成全方位遏制“四风”的制度体系,实现反对“四风”、改进作风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突出重点、聚焦四风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新区党工委配套规定要求为切入点,紧扣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统筹推进各方面制度建设,促进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相辅相成,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整治“四风”制度体系。

(二)科学管用、简便易行。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本着措施管用、顺应民意的理念,紧密结合具体问题实际,加强调研论证,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和办法,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能长期管用。

(三)有序衔接、系统整合。加强与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新区党工委及上级环保部门已经下发和将要下发的有关制度衔接,防止和避免重复建制度、制度相矛盾的问题,不盲目追求制度数量,对能够整合的制度进行科学整合,确保制定的制度符合实际。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需要什么制度就建立什么制度,什么制度紧要就抓紧建立什么制度,切实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盼。坚持制度建设经常抓、长期抓,形成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

二、制度建设的主要依据和任务

(一)主要依据

1.党章关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2.《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有关作风建设的党内法规制定项目;

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4.中央、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有关制度建设重点任务和新区党工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

5.国家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及市环保局颁布实施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

6.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二)主要内容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新区党工委配套规定方面。建立健全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机制,健全学习制度。

(1)完善谈心谈话制度()

(2)完善学习制度()

(3)制定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规定()

2.反对形式主义方面。重点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完善文件、会议、信息等管理制度。

(1)制定调研制度()

(2)完善会议制度()

(3)完善公文制度()

(4)制定信息制度()

3.反对官僚主义方面。重点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制度;完善环境执法和窗口部门服务的相关制度规定。

(1)制定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2)制定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3)制定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4.反对享乐主义方面。重点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领导干部有关待遇的制度规定。

(1)制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

(2)完善车辆管理制度()

(3)完善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4)制定干部激励机制()

5.反对奢靡之风方面。重点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严肃工作纪律有关规定。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2)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制定严肃工作纪律相关制度()

6.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重点建立完善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制度及环境监察人员文明执法制度等。

(1)完善环境信访工作制度()

(2)完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制度()

(3)完善现场环境监察制度()

(4)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7.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重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完善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和环境监察等服务方面的制度。

(1)制定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2)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办法及审批流程()

(3)完善第三产业环保前置审批管理办法及审批流程()

(4)完善排污许可证审批流程()

(5)完善环境监察执法流程()

根据上述任务,制定改进作风加强制度建设任务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任务书中,需修改完善的制度15项;根据整改任务,需要研究制定的制度11项。

三、制度建设的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提高思想认识,将制度建设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实抓好。制定制度要实事求是,不重复照搬,制度重在管用、长效。要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坚决杜绝在制度建设中搞形式主义。

(二)落实责任。各科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于每项制度,都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组织研究讨论,按照内容要求与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制度拟定工作。责任领导要严格把关,督促抓好工作落实。要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制度的执行,坚决杜绝“稻草人”现象。

(三)领导带头。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掌握、带头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切实弄清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自觉用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切实在反对“四风”、执行制度规定方面走在前头,作讲诚信、懂规矩、守规矩的表率。

(四)常抓不懈。要充分认识到“四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要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使各项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规范行为的硬标准。


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

按照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部署和《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要求,为巩固“四风”问题整治效果,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着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规划,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继承传统、大胆创新,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把握制度建设工作重点,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切实通过加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以制度机制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实现反对“四风”、改进作风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制定原则

一要维护群众利益。切实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政策坚持走民主程序,切实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要注重规范具体。结合实际,在对已有制度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着眼明确、具体、可供操作的要求,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三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制度公开和宣传,推动制度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使工作运行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科学化水平。

三、计划分类

已废止9项:

1、《关于印发〈公务电话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甘质技监办〔2003〕4号),责任领导:王忠习;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2、《关于印发〈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机关车辆管理办法〉〈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机关驾驶员管理管理〉〈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机关汽车队岗位职责〉的通知》(甘质技监办〔2004〕10号),责任领导:王忠习;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3、《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实验楼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甘质技监办〔2004〕13号),责任领导:王忠习;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4、《关于印发〈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甘质技监〔2006〕345号),责任领导:王忠习;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5、《关于印发<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规范>的通知》(甘质监食〔2009〕298号),责任领导:王忠习;责任处室:法宣处;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6、《甘肃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甘质监食〔2010〕154号),责任领导:王忠习;责任处室:法宣处;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7、《关于印发<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甘质监食〔2009〕264号),责任领导:王忠习;责任处室:法宣处;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8、《关于印发<豆制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规范>等三个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规范的通知》(甘质监食〔2008〕220号),责任领导:王忠习;责任处室:法宣处;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9、《关于印发<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的通知》(甘质技监监〔2005〕413号),责任领导:王忠习;责任处室:法宣处;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新建、修改22

(一)完善各类学习制度

1、制定《省质监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2、制定《省质监局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3、制定《省质监局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通过严格监督检查和考核,保证学习制度全面落实。

总协调:马平;

责任领导:魏建宝;责任处室:机关党委、人事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二)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

1、制定《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对省局党员领导干部调研时间、纪律、成果作出规定,每年年初确定省局全年 调研重点,分解到每一位领导、每一个处室,省局党组成员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每年至少完成2篇有份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完成1篇调研报告;

2、完善重要决策调研论证制度,重大调研课题由主要领导亲自主持。

总协调:马平;

责任领导:王忠习;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三)制定风险控制制度

1、制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成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分析专家委员会,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分析评估,形成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

责任领导:孙乔玉;责任处室:监督处;配合处室:质量处、特设局;完成时限:2014年。

2、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责任领导:王忠习;责任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4年。

(四)建立专项整治长效工作制度

以“四风”和7项专项整治内容为重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责任到部门和相关人员,狠抓工作落实,用制度规范来建设廉洁高效地执法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

责任领导:魏建宝,责任处室:监察室;完成时限:1年初见成效,2年大见成效,3年彻底根治,并长期坚持。

(五)建立重点工作督查制度

建立健全省局重点工作督查制度,对省局党组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重点工作,实行制度管理,明确责任处室、责任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限,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跟踪考核,真正做到有始有终、善做善成。

总协调:马平;

责任领导:王忠习;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月。

(六)健全完善重点领域监管制度

修改《关于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意见》、《关于甘肃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与考核分级范围的通知》,加强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首负责任的落实。

责任领导:张矛;责任处室:特设局;完成期限:2014年。

(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1、制定《重点企业联系帮扶制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建立与省属重点企业联系帮扶机制,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2、修订《甘肃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统计管理办法(暂行)》,建立《质量 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推行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构建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失信企业,提升质量自控能力和水平;

3制定《质量安全约谈制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区分层次对不同企业进行约谈,引导企业持续改进质量状况,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

责任领导:张矛;责任处室:质量处;完成时限:逐年实施,长期坚持。

(八)建立四位一体的标准化运行机制

制定和完善标准化地方法规规章和制度,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不断扩展标准化体系覆盖面,建立起政府引导、部门推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四位一体”的标准化运行机制,不断健全标准化服务推广体系。

责任领导:孙乔玉;责任处室:标准化处;完成时限:逐年推进,长期坚持。

(九)建立重点产品质量违法责任追溯机制

1、制定《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质量违法责任追溯制度》;

2、探索建立健全产品三包责任、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制度。

形成对重点企业产品的跟踪监督机制,加强对问题产品的源头治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在农资、建材、家电等行业选聘产品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鼓励群众投诉举报质量安全线索。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提高打击惩处的执行力和威慑力。

责任领导:张矛;责任处室:稽查局;完成时限:2014年。

(十)完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制定《甘肃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

责任领导:王忠习;责任处室:认证处;完成时限:逐年实施,3年内完成配套。

(十一)完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

修改《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加大科研投入,围绕一线执法、风险监测开展科研攻关,提高新物质检测检验和快速检验能力。

责任领导:孙乔玉;责任处室:科信处;完成时限:逐年推进实施,长期坚持。

(十二)健全严格的干部管理工作机制

全面推行岗位责任、首问负责等制度。严格落实省局下发的《关于加强省局机关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修订完善竞争上岗、交流轮岗和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开展绩效评价调研,健全完善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在重大关口、重要项目、重点工作中考核干部,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及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

责任领导:魏建宝;责任处室:人事处;完成时限:逐年推进实施,至2015年完成。

(十三)完善为民办实事制度

1、制定为民办实事相关制度。每年确定为民办实事事项,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制定出台扶持24个边远困难和少数民族地区县级局工作方案,力争3年内改变面貌。

责任领导:王忠习;责任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计财处、人事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十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制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深入抓好行风建设、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定下发《关于省局系统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制定节庆联欢活动实行办法,对节庆、联欢活动进行规范。

责任领导:魏建宝;责任处室:监察室;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

(十五)完善机关会议文件管理制度

1、制定《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精简规范公文的若干规定》;

2、制定《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务虚会议制度》;

3、制定《全省质监系统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坚决取消不必要的会议、公文、简报等,努力创造节俭干练的文风环境。

责任领导:王忠习;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

(十六)修订完善省局党组自身建设规章制度

完善省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有关规定,对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题准备、议事程序、议事纪律等五个方面进行规范。

责任领导:王忠习;责任处室:办公室、人事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七)建立检查考核评比管理制度

制定省局检查考核评比目录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考核评比活动,规范此类活动的人数、时间和内容及程序。

责任领导:王忠习;责任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人事处、计财处;完成时限:2014年2月。

(十八)完善三公经费公示制度

1、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细化公务接待规格和标准;

2、修订《机关人员差旅费报批规定》,按照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严格财务审核;

3、制定“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领导:王忠习;责任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4年5月底前。

(十九)规范办公设备配备使用

1、制定省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

3、《物业管理规定》;

4、《安全保卫制度》。

省局机关统一配置办公设施设备,规范公务用车。

责任领导:王忠习;责任处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4年1月。

(二十)规范财务制度和政府采购行为

1、制定《关于调整全省质监系统政府采购组织管理方式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质监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3、《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4、《全省质监系统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张矛;责任处室:计财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十一)全面清理现行规章制度

针对系统体制调整下划,对2001年以来,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按制订部门各负其责,区分废、改、立三种情况,予以全面清理重建。

总协调:马平;

责任领导:王忠习;责任处室:法宣处;完成时限:2014年3月。

(二十二)完善双联扶贫攻坚制度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攻坚,切实深化双联行动实施方案》,逐年研究确定帮扶项目,逐年保证双联工作落实。

总协调:马平;

责任领导:魏建宝;责任处室: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附 件

改进作风加强制度建设任务书

2014年9月

序号

制 度 名 称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

完成时限

1

学习制度

2014年9月底

2

谈心谈话制度

2014年9月底

3

会议制度

2014年9月底

4

公文制度

2014年9月底

5

车辆管理制度

2014年9月底

6

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2014年9月底

7

财务管理制度

2014年9月底

8

环境信访工作制度

2014年9月底

9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制度

2014年9月底

10

现场环境监察制度

2014年9月底

11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2014年9月底

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办法及审批流程

2014年9月底

13

第三产业环保前置审批管理办法及审批流程

2014年9月底

14

排污许可证审批流程

2014年9月底

15

环境监察执法流程

2014年9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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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会议,每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半天。

(2)中心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会议、领导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

(3)党委要制定好年度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专题,围绕专题选定具体学习篇目和文章。

(4)会上要认真记好学习笔记,会后要撰写心得体会,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理论水平。

(5)在开展中心组学习的同时,还要结合实际,搞好自学和开展理论研讨活动(更多请关注:www.HAOWoRD.cOM),以此指导和推动工作实践。

第二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加党性观念,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促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推进学院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的学习,特制订本学习制度。

一、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人员组成

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机关党委成员和机关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内容

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党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掌握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好本职工作必须的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领导水平。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

三、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时间、方式和方法

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坚持搞好个人自学。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集中学习研讨。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为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

四、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要求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学校建设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密切结合机关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深入研究高等中医药教育的形势给学校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机关建设带的重大问题。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两个务必",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第三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中共江油市雁门镇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认真坚持和组织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学习,是提高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镇中层干部政治理论素质的有效形式,也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实现灾后重建、经济建设跨越发展的需要。为使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取得实效,现根据市委和市委宣传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中心组学习制度如下:

一、组成人员和职责

1、中心组由党委成员、中层干部组成。中心组成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充实。

2、镇党委书记任学习中心组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组长对中心组学习负总责,并负责审定学习计划,主持中心组学习、交流,组织协调中心组的学习活动,对中心组成员平时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年终主持全面考核,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3、中心组秘书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其职责是参与学习计划的制定,负责学习计划、学习活动的具体安排,负责学习记录、学习档案、学习考勤考核以及学习材料的准备工作,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学习时间

中心组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四次,每次不少于三天。其中一天原则上由各中心组学习成员安排自学,另两天为中心 1

组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每次集中学习的参学率必须达到90%以上。

三、学习计划

中心组每年根据中央、省、市委的学习要求,依据市委宣传部的部署,结合雁门镇实际,认真制定好年度学习计划,年度计划包括目的要求、学习专题、学习书目、具体步骤、实施办法等。每次根据市委宣传部的部署,订出学习计划。学习计划包括学习重点、主要阅读书目、参考书目、学习方法、思考题、学习时间、地点、重点发言人等都要明确。

四、学习内容

1、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十七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党的重要文献。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党和国家及省、市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3、学习灾后重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理论素质和领导工作水平。

五、学习方法

学习方法做到三个结合,即: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讨论交流相结合;系统通读与专题辅导相结合;日常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每位成员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人每次必须有学习摘录或心得体会,集中交流要按事先布置的题目,准备好提纲式书面发言材料,发言既要围绕主要议题,

又要各抒己见,交流的内容应有一定的理论深度,观点要鲜明。如交流的内容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必须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思考,切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六、学习要求

1、中心组成员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要求,从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认真坚持理论学习,以更加积极的、主动的、饱满的政治热情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镇党委和中层干部要作出表率。

2、中心组成员要树立“不学习不是好干部、学习不好不是称职领导”的自律意识,要根据学习计划的内容,认真坚持自学和参加集中学习讨论并做好学习笔记。

3、集中学习讨论前,中心组成员应妥善安排好工作,做到学习时不请假、不会客,关闭手机,保证时间、集中精力参加学习和讨论。因公务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向组长请假,并主动补课。

4、中心组学习要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着力解决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心组成员要结合灾后重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调查研究,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结合实际的学习论文或调研报告。

5、根据学习的需要,保证及时购买书籍、录像带、资料等学习所需用品和落实其它有关费用,做到经费安排到位。

6、中心组党委成员、中层干部要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

实际,向机关干部作辅导报告,并深入到分管单位,指导和推动理论学习,还要经常和分管单位负责人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在思想、工作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帮助。中心组其他成员要认真组织和辅导好所在单位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

七、严格学习考勤和考核

1、中心组集中学习实行签到考核制度,对中心组成员的平时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集中学习出勤情况、交流讨论情况、个人自学笔记(学习的时间、内容、体会),学习论文,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的完成情况等。每半年将检查情况和考勤情况公布一次。

2、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记录、集中学习考勤情况、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论文(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结果、年度学习总结等。年终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实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中共江油市雁门镇党委中心组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第四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是提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增强科学决策能力和推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指示精神,党委中心组学习,应按照“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党委领导班子实际,有计划地开展。

一、制定学习计划。党委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内容、时间和要求。

二、坚持个人自学。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切合实际的自学计划,一般每人每周自学时间应不少于5小时,要有读书笔记,每人每年要撰写1至2篇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

三、集中学习研讨。集中学习研讨由中心组学习秘书提前通知有关内容及具体要求。集中学习坚持本人签到。每两个月至少集中学习研讨1次(特殊情况,可根据学习研讨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参加),讨论研讨要有发言提纲,时间1-2天,重点研究一二个问题。年度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特殊情况经党委书记同意,集中学习时间可串不可占。因公外出者要带着学习任务,自觉坚持学习。

四、报告学习体会。中心组成员要认真总结学习体会,根据形势需要,每年不定期向干部职工作专题学习体会报

告。中心组学习情况要建立通报制度,根据党委书记意见,每次集中学习研讨情况,由学习秘书形成书面材料,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或向下级有关单位或部门通报。

五、坚持学习培训。根据上级组织安排,有计划地抽调中心组成员参加国家或两局委托各类党校、干校举办的学习培训。

六、建立档案严格考核。中心组学习的年度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学习研讨专题、个人发言提纲、读书心得体会、学习会议记录、集中学习研讨情况通报材料、撰写的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考勤情况等材料,根据有关要求立卷归档。

七、加强组织领导。党委中心组主要由党成员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学习活动,指导检查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办主任担任,职责是起草学习计划、阶段安排,草拟学习研讨专题,负责会议的准备和通知,学习会议记录,情况汇报和通报,年度学习情况总结汇报,做好学习的各项服务工作等。

第五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乌兰木伦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中心组学习由镇党委委员参加。中心组学习由镇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

2、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具体内容由中心组学习秘书拟定,经主管书记审核后由党委书记或书记委托召集学习的副书记确定,主要包括: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自治区、市、旗的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旗里统一要求学习的内容。

3、党委中心组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一次1天。

4、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由学习秘书负责,要提前下发学习要求和学习材料,做好准备工作。

5、党委中心组学习原则上不能请假,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请假说明原因。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的人员要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秘书负责学习情况的上传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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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一篇: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为了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切实抓好局党委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和全局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党委民主生活会的组织构成1.党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人员为局领导班子成员;2.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时,应在会前提交书面发言,会上由他人代为宣读,会后由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托他人将会议情况、批评意见转告本人;3.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议题,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二、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2.贯彻民主集中制,分工负责,协作共事,讲政治、讲团结的情况;4.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对错误倾向进行批评和斗争的情况;4.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5.改进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情况;6.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7.针对征求到的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党委班子成员开展自我批评,重点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8.上级党组织安排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9.需要列入党委民主生活的其它重要问题。三、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1.根据全局中心工作和各单位、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方案,确定重点议题,提前告知与会人员;2.由纪委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汇总整理提前反馈参加会议人员或在会上进行通报;3.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并准备好个人书面材料;4.民主生活会时间确定后,应提前一周报告省公司纪检部门,以便上级组织派人参加,了解情况,进行指导,纪检部门要协助党委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具体工作。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1.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用整风的精神开好民主生活会,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2.领导成员应从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为党的事业,为党的工作着想,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纠正意见和整改措施,以实事求是,开诚布公,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3.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严于律己,不护短,不遮掩;4.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会或工作会。五、民主生活会落实工作1. 对民主生活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公布;2.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按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或会议决议,督促有关部门落实;3.对会议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要上级组织解决的,由纪检部门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3.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没有及时研究解决的,应追究召集人或主持人的责任;5.会后15日内按规定向上级组织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六、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7月前后)或根据要求和上级的安排随时召开,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时,报上级组织同意。

第二篇: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学校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党委成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落实,围绕党委工作中心创造性开展学校各项工作,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增进团结,改进作风,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可安排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随时召开。遇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

2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

2.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规定的情况,贯彻执行学校党政重要决策的情况。

2.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遵守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制度的情况。

2.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2.4改进领导作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情况。

2.5其他重要问题。

3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前的准备工作

3.1党委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3.2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各领导成员的意见。

3.3根据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3.4党委民主生活会时间、重点议题和需要学习的文件提前七天通知每位领导成员。

4党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或由书记指定其他出席人召集和主持。党委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无故缺席,因特殊原因缺席的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材料,请人在会上代为宣读书面发言,并列入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5党委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各党委成员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达到分清是非、增进团结、克服缺点、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6对党委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定集体和个人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民主生活会情况和会议记录要整理存档。同时,党委民主生活会中适于向群众通报的内容,要及时通报,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篇: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使林业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时间

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党委班子成员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除上级组织派员参加生活会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党委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三)党委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

政纪情况。

(五)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六)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

(七)党委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八)党委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九)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党委班子除参加该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属基层党支部的活动,过双重组织生活。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一)准备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机关党委中心工作或党委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

3、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

4、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二)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三)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党委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反党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请收藏好范文 网WwW.HaoWORd.COM)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和生活会原始记录本。

第四篇: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班子的思想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党委委员要坚持过好党委会和支部的双重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 --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五、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五天上报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组织派人参加;并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1、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党委或委托纪委、组织部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纪委、组织部汇总。

(3)发出会议通知。党委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领导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2)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3)由纪委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

(4)主持人和出席人员应根据重点议题认真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及批评意见会后应转告缺席人员。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6)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3、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工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属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应分别交纪委、监察或司法部门查处。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2)及时汇报。党委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七、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如与上级党组织的规定有悖,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

第五篇:乡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切实抓好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增进团结、形成合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党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人员为乡班子领导成员。

2、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有:(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2)贯彻民主集中制,分工负责,协作共事,讲政治、讲团结的情况;(3)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对错误倾向进行批评和斗争的情况;(4)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5)改进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6)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情况;(7)针对征求到的基层单位和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党委班子成员开展自我批评,重点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8)上级党组织安排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9)需要列入党委民主生活的其它重要问题。

3、认真做好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准备工作。一要根据全乡中心工作和各部门、条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方案,确定重点议题,提前告知与会人员;二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汇总整理提前反馈参加会议人员或在会上进行通报;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并准备好个人书面

材料;四是民主生活会时间确定后,提前一周报县委组织部、区纪委。

4、党委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中心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纠正意见和整改措施,以实事求是,开诚布公,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严于律己,不护短,不遮掩;同时,注意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会或工作会。

5、加强民主生活会的成果运用:对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公布;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按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或会议决议,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对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要上级组织解决的,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对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没有及时研究解决的,应追究召集人或主持人的责任;会后15日内,按规定向上级组织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

6、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临时召开,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时,报上级组织同意。

7、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时,应在会前提交书面发言,会上由他人代为宣读,会后由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托他人将会议情况、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8、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议题,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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