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1.协助院长做好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对全院教学任务的完成负全面责任。

2.组织制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每学期期中、期末检查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教学改革措施。

3.制订每学期开课计划,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督促检査各系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査各教学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4.主持全院的教学检查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教学质量。组织制定教育实习和社会实践检查,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院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领导和主持各专业组开展活动,对教学人员的业务素质进行考核,并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6.组织各类教材的编写工作。

7.督促和检查教学秘书做好日常教务工作。

8.负责处理和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2:行政副院长岗位职责(教师教育)

1.协助院长做好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校、院两级关于行政工作的决议和规定。

2.协助院长制定岗位职责,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保证政令畅通和教学、科研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3.协助院长抓好全院人员的业务考核、考勤、奖惩等工作。安排好全院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制订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抓好学院办公室的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办公室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及时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对办公室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5.协助院长做好全院办公场所的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行政管理工作。

6.协助部门工会做好教职工的福利性工作及各种集体活动工作。

7.督促和检查全院文书档案的建立和其他管理工作。

8.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协助院长做好经费预算和经费审核工作。

9.做好学院资料室的建设工作。

10.负责处理和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科研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努力完成任务。

2.研究本院有关学科领域和项目的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对科研方向、任务提出建议并制订本院科研远、近期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协调并定期检查。

3.组织全院开展科研工作,组织科研团队进行科研项目申报,并协助教师科研立项、谈判、签订合同,督促检査科研进度和质量。

4.拟订全院科研人员培养计划,负责组织科研人员的业务培养及科研能力考核。

5.组织院内定期和不定期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组织参加校内外的有关科研活动,组织安排接待有关的国内外专家讲学,并做好对其内容的整理与宣传工作。

6.对研究成果鉴定和科研课题立项、评奖进行初步审查,组织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申报名单。

7.做好学院科研课题管理、科研成果汇总、科研档案建设、教师科研分数计算、教师科研情况督促与检査等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科技服务、咨询、协作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9.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4:成教副院长岗位职责

1.在成人教育学院指导下,按照国家、省有关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学校各项规定,协助院长做好全院的成人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学历教育新专业的申报和非学历教育办学的报批工作,拟订招生计划,协助做好成人教育招生宣传、咨询等有关工作。

3.组织系主任制订和修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教材和教学指导书的编写,协助做好教师的聘任工作。

4.负责组织函授、夜大学、全脱产、继续教育、自考助学班等教学工作全过程,协助做好毕业生审定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5.做好成人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办学评估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6.督促检查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教学任务的执行和教师工作规范的履行等情况。

7.督促和检查成教秘书及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日常教学、教务管理工作。

8.负责自学考试主考命题、阅卷、自考招生等一系列工作。

9.负责研究生课程班的招生、宣传、教学组织等工作。

10.协助院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11.负责处理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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