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制度大全 > 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整顿方案

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整顿方案

2024-03-09 阅读 1765

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整顿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营造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5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7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坚持“强化源头、标本兼治、合力推进、重点打击、全面规范”的原则,全面加强对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监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建设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使全民质量安全意识显著增强,生产经营秩序逐步好转,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有所提高;遏制突发质量安全事故,减少一般质量安全事故,控制重特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树立产品形象,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体目标是:

㈠源头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杜绝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的农药、兽药及含有禁药成分的饲料和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基本杜绝甲胺磷、对硫磺、甲基对硫磺、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

㈡生产加工秩序进一步好转。完成100批次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重要工业产品和食品质量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生产源头区域监管责任制,推行重要产品和食品质量召回制度。

㈢流通监管机制日益完善。到今年年底,全市大型集贸市场、超市建立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对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指导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记录货物来源,食品进货索证索票率达100%,实名登记率达100%,退市和召回率达90%以上。

㈣食品卫生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全面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显著提高。加强对学校食堂、农家乐和小型餐饮店的食品卫生监管,学校食堂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和验票制度,严厉查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病死的畜(禽)肉行为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防腐、预制各种食品等违法行为。

㈤食品质量水平和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到今年年底,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加贴qs标志。食品生产许可证换证率、年审率达到100%,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建档率、监管率、执行标准登记率、食品添加物质备案率、企业自检率、标准覆盖率达到100%;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消灭16类食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严格小作坊产品监管,实行小作坊产品限区销售。

㈥牲畜定点屠宰扎实推进。到今年年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肉品上市率达到95%以上,牛羊定点屠宰全面开展。严肃查处屠宰、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或注入其它物质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未经检验(疫)或检验(疫)不合格猪牛羊肉进入市场。

㈦建立特殊药品监管网络。到今年年底,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实现对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销售流向的实时监控;基本解决挂靠经营承包、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

三、整治重点

㈠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农产品比较集中的区域,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等。

㈡重点对象。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蔬菜、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小食杂店;小餐馆、小摊点以及农村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

㈢重点产品。一是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啤酒等16类食品。二是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保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

㈣重点问题。一是初级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种植、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添加剂的问题。二是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无3c认证违法生产加工的问题。三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问题。四是已取得相应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的企业不执行证前考核制度的问题。

㈤重点突破口。群众反响强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四、工作任务

㈠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对种植、养殖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大力加强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量、畜产品“瘦肉精”、抗生素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的质量安全监测,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鱼药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

㈡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以“六查六防”为主要内容的保质量保安全“两保楚天行动”。即“查原材料质量,防不合格原材料入厂;查生产加工程序,防不按标准生产;查食品原料,防滥用添加剂和各种有毒有害物质;查各种质量认证标志,防无证无照生产;查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检测能力,防企业无质量控制能力;查产品质量,防生产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产品出厂”。大力开展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治理整顿,严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黑窝点,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整合做大一批具有区域性集中加工特点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配合)

㈢流通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确保生产经营食品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对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推进实施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推进食品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食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的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审查等项制度。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和散装食品、裸装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力度。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突出农村食品市场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严厉查处无照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和食品中假包装、假标示等违法行为。(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

㈣餐饮消费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格食品经营的卫生许可准入,加大卫生监督检测力度,加强食品卫生源头监管;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的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市政公用局配合)

㈤生猪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推进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加强对猪肉市场和屠宰加工环节的监管,严肃查处屠宰、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或注入其它物质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未经检验(疫)或检验(疫)不合格猪肉进入市场。(由市商业联合会牵头,市发改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

㈥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加强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检查,落实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制度;加强普通药品监管和特殊药品监控;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大力整治虚假广告,重点是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的名义作疗效证明和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未经审批、篡改审批内容或夸大功效的违法药品广告,处方药违反规定在大众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食品、保健食品宣传治疗作用或夸大功能的违法广告。(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工商局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具体负责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领导,明确专人,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责任追究。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执法责任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制假问题长期不能解决、发生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乡(镇、办),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行动中失职渎职、搞地方保护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对钱权交易、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公务人员,要坚决严肃查处,直到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唯利是图、屡教不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要坚决从快打击查处。对执法监管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是及时发布信息。要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部门联系会议制度、质量观察信息发布制度。按照“确保有效性、增强应急性、提高可比性、强化权威性、扩展社会性、实现统一性”的要求,实现信息共享,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完善应急预警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四是注重舆论监督。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形成声势浩大的舆论宣传攻势,提高全民质量法制观念和质量法制意识。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专项整治行动,跟踪报道典型案件,弘扬正气,引导消费,进一步树立监管部门狠抓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形象。要加强新闻监督,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管,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整治期间,有关部门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进展。

五是强化督办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乡(镇、办)进行巡查指导,对重大案件进行检查,对要案进行挂牌督办,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每周要将行动进展情况汇总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大情况,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市政府。

采编:www.QiquhA.com.com

篇2: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区食品安全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区委、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标,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全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突出重点,服务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相结合,通过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镇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强化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全面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三、基本内容

1、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规选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区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深入人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宣传我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举措。宣传我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三网”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食品安全整顿”等取得的成效,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食品放心企业,动员社会各方积极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我区食品企业信誉,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

3、宣传食品安全常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主要措施

1、运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通过收看电化教育碟片,丰富群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六进”活动。在企业、学校、集市、农村、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常识普及工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树立科学、理性的食品消费观念,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和重大节庆期间宣传教育活动。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等特定宣传日和重大节庆期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同时,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融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4、开展《食品安全法》培训工作。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重视搞好食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和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提高其依法履行职责能力。

5、抓好食品生产经营者教育培训。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商的教育培训机制,对食品从业人员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商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具体工作,对所辖各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轮训,使负责人具有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做到依法生产经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公益性社会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从坚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全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镇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联,主动通报信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揭露暴光违法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行为,重大案件按照统一要求报道,杜绝虚假新闻,防止舆论误导。镇食安办要主动搞好综合协调,加强与有关各方的联系和沟通,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3、狠抓工作落实。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订宣传教育计划,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扎实开展好本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4、加强检查指导。镇食安办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单位要按照计划积极开展活动,抓好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要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档案,做到宣传培训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

*镇人民政府

*年3月25日

篇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篇

本文目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年10月5日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事故分级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1.4事故处置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2组织机构及职责2.1应急机制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2指挥部设置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铁道部、粮食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旅游局、新闻办、民航局和食品安全办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当事故涉及国外、港澳台时,增加外交部、港澳办、台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卫生部、食品安全办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2.3指挥部职责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2.4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国务院、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2.5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2.6工作组设置及职责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1)事故调查组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及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根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2)危害控制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3)医疗救治组由卫生部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4)检测评估组由卫生部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检测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5)维护稳定组由公安部牵头,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6)新闻宣传组由中央宣传部牵头,会同新闻办、卫生部等部门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7)专家组指挥部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2.7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3应急保障3.1信息保障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国家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含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的统一管理。有关部门应当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3.2医疗保障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3.3人员及技术保障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促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3.4物资与经费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3.5社会动员保障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3.6宣教培训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4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4.1监测预警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国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4.2事故报告4.2.1事故信息来源(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6)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其他国家和地区通报我国信息。4.2.2报告主体和时限(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2)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3)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4)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5)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进一步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通报。(6)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4.2.3报告内容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情况。有关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4.3事故评估4.3.1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4.3.2食品安全事故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2)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3)事故发展蔓延趋势。5应急响应5.1分级响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

篇4: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三篇

本文目录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餐厅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宣传与普及安全教育知识,进一步提升幼儿园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发生食物中毒的情况处理

三、应急程序

(一)应急指挥人员名单

1、负责人:国雪娟

2、现场指挥人员:范德刚、史宁宁

(二)现场措施

a、对患儿的处理

1、立即将患儿送医院治疗,教师要向医生真实反映幼儿患病的症状,并陪同在幼儿身旁等待家长来院。

2、做好家长工作,如果食园外食物所致,立即与家长联系,尽量争取取样。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b、建立三级报告制度

1、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师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2、保健老师及时向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所报告。

c、配合行政部门对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提供留样

3、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现场指挥

处置事故现场指挥应由在场最高级别的负责人担任,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临时的救援小组。等总负责任人到达现场后,详细汇报事故情况,由总责任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餐厅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2)|返回目录

餐厅食品安全是餐厅经营中很重要的事情之一,如何防止食物中毒?食物中毒要采取什么样的应急措施?下面中国吃网为你整理了一个餐厅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仪器的污染:食品工业和食品商业系统,以及集体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的污染。须知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以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的单位,要加强毒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2)加强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酒店内发现任何人有中毒症状,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报警,并向总经理汇报;

2、由大堂副理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求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4、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5、将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6、将有关资料(警车、救护车车号;到达及离开的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8、属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在以上突发事件范围以外的特殊事件的应急处理参照以上措施进行安排。

此预案的演练由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食堂食物中毒事故

1、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到位。

2、安全值班人员: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并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由单位领导向市卫生疾病控制中心汇报。市急救中心电话:120

3、现场总指挥:急救车到达后,迅速组织人员护送中毒者到医院进行抢救,并做好记录。同时通知食堂立即停止供应。

4、卫生监督员:保护好24小时留样食品、进货记录及库房食品,以备上级卫生防疫部门采集。

5、食堂主管: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食堂各部位负责人:作好24小时轮流值班,以防其它意外事故。

7、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介入处理。

8、应急领导小组会同各方妥善处理事后工作。

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3)|返回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制订依据

1.3事故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成员单位职责

2.4乡镇机构

2.5专家组

2.6应急处理小组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1.1预测预警系统

3.1.2预警级别

3.1.3预警发布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3.2.2先期处置

3.2.3应急响应

3.2.4指挥与协调

3.2.5扩大应急

3.2.6应急结束

3.3善后工作

3.3.1善后处置

3.3.2调查与评估

3.4信息发布

4应急保障

4.1人力资源

4.2财力保障

4.3物资保障

4.4医疗卫生保障

4.5交通运输保障

4.6治安维护

4.7市场秩序维护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5.3责任与奖惩

5.4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制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张家口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尚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篇5: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制订依据

1.3事故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成员单位职责

2.4乡镇机构

2.5专家组

2.6应急处理小组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1.1预测预警系统

3.1.2预警级别

3.1.3预警发布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3.2.2先期处置

3.2.3应急响应

3.2.4指挥与协调

3.2.5扩大应急

3.2.6应急结束

3.3善后工作

3.3.1善后处置

3.3.2调查与评估

3.4信息发布

4应急保障

4.1人力资源

4.2财力保障

4.3物资保障

4.4医疗卫生保障

4.5交通运输保障

4.6治安维护

4.7市场秩序维护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5.3责任与奖惩

5.4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制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张家口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尚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