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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资薪酬制度

2024-03-09 阅读 9249

教师工资薪酬制度

教师工资薪酬制度

一、工资方案执行范围:

  本工资方案仅适用于本校教师、生活辅导老师。

二、教师工资的核定

  本工资方案的制定旨在凸现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与对学校贡献相对等的原则,体现优质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原有工资体系的基础上,调整了岗位工资的合理度,降低了薪酬结构中福利的比重,增加了根据能力和实际业绩奖励和浮动的工资比重,因此教师的实际工资水平将在年度总收入中加大差距。

  教师年度工资收入=月工资X工作月数+基本工资X寒暑假月数+节日福利+年度考核奖励+诚信奖+其他奖励。其中:

(一)月工资

  组成项目: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津贴

  发放办法:根据下述各组成项目的工资标准和核定办法确定教师工资结构水平后,每月工资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月度考核(包括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调整。工资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由学校财务部为教师统一办理工资卡,按规定工资结算日(寒暑假期间由学校具体调整后通知)打入教师本人工资卡中。

  1、基本工资:

  起点标准——幼儿园 650元,小学700元,初中750元,高中800元。

  核定办法:

  (1)本方案实施前上岗的教师,99年5月1日之前参与筹建的可增长15%,其他教师99年9月1日前上岗的本次调整的额度为10%。

  (2)根据每学年的考核结果及本人一贯的工作表现,凡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确能体现出认可贯彻学校办学理念的,或者工作兢兢业业对学校的忠诚度堪为楷模的,或者对维护学校声誉有杰出贡献的,可以每年核定一次增加50——200元。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基本工资酌减100—300元。见习期满或培训期满可核定一次。见习期或培训期满半年后,才可享受第(2)条核定办法。

  (4)以上基本工资的调整核定由校长、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会同核定。

  2、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标准如下:

  岗位 幼儿园 小学部 初中部 高中部

  语文、英语 550 750 900(1000) 1000(1100)

  数学 850(950) 950(1050)

  物理、化学 850 900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750 850

  音乐、体育、美术、

  计算机、常识、思品等 600 600 600

  核定办法:

  (1)根据年级、学科设立不同的岗位,根据岗位的职责确定岗位工资,一种岗位一种工资,教师的岗位变动其岗位工资相应变动。

  (2)初三、高三毕业班教师岗位工资分别比初中、高中同学科教师增加100—300元。

  (3)学部每学期初根据课务安排考核教师实际工作量情况,由学部主任参照各岗位满工作量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核定发放,工作量不满则岗位工资不能足额发放。(满工作量标准由学部另行制定文件报经校长批准后执行;教师岗位工资核定结果和工作安排表由学部主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岗位工资的核定公式为: 实际工作量 ×岗位工资

  标准工作量

  由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工作量不足者在所核定的岗位工资基础上加10%(对工作量不足又拒不支持学校各级各类工作安排者则无权享受此项补贴办法)

  (4)教师学期中途调整工作量的,由学部教务处及时上报学部主任,参照第(2)条办法重新核定该教师当月的岗位工资。(学部主任应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酌减100—300元。

  (4)各岗位工资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3、浮动工资:

  根据本人实际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历年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对以下五项因素分别考虑,整体相加。

  幅度范围:(1) 学历职称因素:0—500元;学历 中师 大专 本科 研究生

  0—80 80—150150—280 250—300

  职称 小二/中三 小一/中二 小高/中一 中高 特级

  0—50 50—100 100—150 150—200 180—200

  (2) 教龄及获奖情况:0—500元;

  教龄 1—5年 6—10年 11——25年 25年以上

  0—300 150—400 200—500 150—450

  (3) 综合素质:0—200元;综合素质 尚待考证 良好 优秀

  0—50 50——150 120——200

  (4) 工作考核因素:±500元; (5) 其他因素:0—500元;

  核定办法:

  (1)新上岗教师根据学历、职称、教龄、以往获奖情况和本人综合素质等因素,核定其试用期浮动工资。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重新核定一次,调整幅度范围为0—20%。

  (2)非新上岗教师根据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在原有浮动工资的基础上每年核定一次浮动工资,调整幅度范围为±20%。试用期满核定浮动工资不满半年者暂不重新核定。

  (3)所谓“其他因素”原则上只针对学校特聘教师或稀缺专业学科的教师适用。

  (4)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酌减0—300元。

  (5)浮动工资由校长、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会同核定。

  4.津贴

  4.1职务津贴标准:

  (1)班主任津贴:250—550元 (2)年级(段)组长津贴:150—300元

  (3)教研组长津贴:100—200元

  职务津贴核定办法:

  (1)学期初由学部主任根据班级人数、年级中的班级数、教研组人数核定上述三项津贴标准,报校长批准后执行,同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承担上述职务者,由学部教务、导育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学部主任核实后,决定当月实际发放金额。

  (3)职务津贴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4.2校龄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自上岗之日起在学校工作满一年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计算,每月可享受校龄津贴100元,校龄增加可依此类推,500元封顶。重新上岗的教师,可将第一次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累计计算校龄津贴发放起始时间。

  4.3服装费津贴:

  体育老师每学年补贴350元,用于购置运动服。

  4.4其他补贴:

  在校期间,学校鼓励教师在学校住集体公寓,任课教师每人补贴住房补贴80元,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每人补贴住房补贴120元。不在校内居住的不发放住房补贴,可凭月票报销50元/月。

  开学期间每位教师享受伙食补贴150元/月,寒暑假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标准为5元/天。

(二)节日福利

  发放标准:教师每年约在2000元左右(采用现金或实物福利形式)。

  发放办法:

  (1)每学年开学初,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主任核定福利总额预算。

  (2)学校将在每年春节、五一劳动节、教师节、元旦等重大节日时,根据本学年在校生人数和经费运行情况,进行总量控制调整发放。

(三)学年考核奖励

  奖励标准:

  在学期考核中,每次优秀为5分,良好为3分,合格为1分,基本合格为0分,特殊贡献者可加1—3分。设n1为上学期考核等级,n2为上学期考核等级,则:

  幼儿园——500+(n1+n2)×650;

  小学部(1—6年级)——600+(n1+n2)×800;

  初中部(7—9年级)——700+(n1+n2)×900;

  高中部——800+ (n1+n2)×1000;

  发放办法:

  (1)为表彰教师的奉献精神和突出的教育效果,每学年根据两次学期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由于考核的滞后性,学年考核奖励的具体发放时间为下一学年的9月底。

  (2)中途上岗的教师根据实际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计算应得奖励。

  (3)凡中途辞职、违约或因重大违纪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当年度考核不合格。

  (4)当年度考核不合格,学校做出辞退或校内转岗处分决定的,一律不发放此项奖励。

  (5)学年奖励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考核结果和奖励标准核定,报校长批准后执行。

  (6)学年考核奖励标准的调整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主任和财务主任共同核定,报校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四)诚信奖

  奖励标准:

  学校设立诚信奖目的是奖励认真履行合同的教师,根据学校与教师签订合同的期限不同,诚信奖的设置如下:

  签订一年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2500元的奖励;

  签订两年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3000元/年的奖励;

  签订三年及以上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4000元/年的奖励;

  发放办法:

  (1)确定诚信奖标准的合同年限以年为计算单位,超过一年不足两年的按照签订一年合同的标准发放诚信奖,以此类推。

  (2)诚信奖在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年限后一次性发放。

  (3)本方案执行前签订的较长期合同的奖励标准,按本方案执行后实际履行的合同期限计算。

  (4)凡中途辞职、违约或因重大违纪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未能认真履行合同,不能享受此项奖励。

(五)其他奖励

  组成部分:

  学部奖励金、住房奖励基金、进修奖励基金,稳定性奖、中考、会考和高考专项奖励等。

  发放办法:

  (1)学部奖励金在每学年开学初,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主任和财务主任,根据各学部学生数量核定学部每学期发放总额。学部主任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确定在当月工作中需要表彰的教师,每月发放人员及金额报校长批准后计入当月工资。

  (2)其他各类奖励的发放均根据学校现行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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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集团公司薪酬制度方案

集团公司薪酬制度方案

1. 总则

  1.1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1.2指导思想的原则

  1.21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1.22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1.23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1.24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2. 正式员工工资制

  2.1适用范围。

  2.11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2.12 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技能工资+津贴

  2.2基础工资。

  2.21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22基础工资以隐秘形式发放。

  2.3 技能工资

  公司技能工资按管理层分为3档,按技能水平划分为5级,以年终述职考评为调级主要依据;

  2.4. 工龄工资。

  2.41 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42 工龄工资由转正当月开始计算,满一年月工资增长50元。

  2.6. 津贴。

  2.61 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通讯津贴、劳保津贴、加班补贴等;

  2.62 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3. 关于基础工资。

  3.1. 基础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3.11 公司基础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确定;

  3.12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基础工资标准。

  3.2. 员工基础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技能和级别,核定基础工资;

4. 关于技能工资

  4.1. 员工技能工资变更。

  4.11. 技能工资于每一年末全体员工述职大会后,依据公司全体员工相互打分评选(占70%)及公司高层领导的考核意见(占30%),为表现优异的若干员工统一调级。

  4.12. 与公司做出卓越贡献者,由董事会研究特批可随时调整。

  4.2员工技能工资等级表

5. 关于工龄工资。

  4.1. 员工从转正之日起工作满一年的,由员工向综合办人事人员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交由财务部落实;

  4.2. 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6. 其他注意事项。

  6.1. 各类非法定假日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6.2. 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6.3. 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6.4. 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7.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7.1 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7.2 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7.3 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7.4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8. 附则

  8.1 公司每月支薪日为10日。

  8.2 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8.3 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年终绩效制,即年底发年终奖金。

  8.4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5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篇3:建筑集团公司薪酬分配制度

建筑集团公司薪酬分配制度

一、总则

  1. 为形成稳定的工作团队,维护公司各级员工的利益,保证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本管理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个人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3. 本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本着奖励优秀、鞭策落后、激励员工的主旨,意在建立以竞争、激励、选拔、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4. 本制度中所称工资,为本公司以货币形式直接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5.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二、薪酬结构

  1. 公司实行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要形式的结构工资制度。即以基本工资为基础、岗位绩效工资为主,年限工资、福利为补充的工资结构体系;

  2. 员工工资是每一位员工在其所在岗位承担(或可能承担)的责任的应得报酬,同时也体现了员工对企业的贡献。因此,员工工资依据因岗定薪的原则。它体现了在不同岗位的员工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义务和风险;

  3. 员工月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年限工资、福利、四部分组成;

  4. 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公司在财务年度对突出贡献的员工发放企业红包。

三、薪酬内容

  1. 基本工资

  1) 基本工资是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所需,公司可根据当地物价进行调整;

  2) 基本工资划分为五级,员工入职时根据其相关工作经验年限、学历、技能进行初次定级;

  3) 基本工资的调整随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性质变化,或根据当地的物价调整进行浮动;

  4) 同一岗位系列的基本工资不随岗级变更而变动。

  2. 岗位绩效工资

  1) 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的性质、业务特点,分别制定了四个岗位系列,岗位系列如下:

  ①决策层: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总监

  ②管理层:部门经理 、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行政办主任

  ③技术层:土建工程师 、水暖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营销经理、预算员、主管会计

  ④基础层:助理工程师 、秘书、行政后勤人员、营销人员、会计出纳

  2) 各岗位系列划分了多个岗级,根据岗位的相对价值(责任、技能要求、风险等)确定各级岗位绩效工资;

  3) 不同岗位系列的差别,体现了岗位之间的工作性质差别。同一岗位系列中各岗级之间的级差反映了员工综合能力之间的差别,遵循岗级越高、级差越大的原则;

  4) 对新入职员工,根据工作性质和承担的责任,确定岗位系列,依据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知识、技能评估进行初次定岗;

  5) 岗位的升降、薪资的调整依据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及工作能力三方面的评估结果;

  6) 岗位绩效工资与工作绩效挂钩,按照员工月度考核成绩核算。

  3. 年限工资

  1) 员工司龄满1年后开始享有年限工资,按照员工转正时间计算司龄,次月开始享有;技术层和基础层工龄工资50元/年,管理层工龄工资100元/年,决策层工龄工资200元/年,高于5年按五年计;

  2) 年限工资随岗位系列的变更、司龄的增加而变动。

  4. 福利

  1) 公司依据岗位系列的特性差异确定福利补贴。福利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费补贴;

  2) 公司为符合公司人事管理规定的工龄满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企业交纳的费用定期存入员工社保专用账户;

  3) 随着公司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的支付能力,公司将不断调整福利结构,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和忠诚度。

四、薪酬调整

  1. 公司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变化、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进行薪酬结构和薪酬水平的调整;

  2. 员工工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及不定期调整两种形式;

  3. 定期调整:公司根据岗位评估的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开展岗位评估工作,并针对评估结果进行人员工资调整;

  4. 不定期调整:

  1) 员工在公司内的.发展空间是多元化的,当员工的工作性质发生变更时,工资将根据新的岗位系列进行调整;

  2) 对企业生产经营、技术创新、客户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可进行工资调整作为奖励;

  3) 对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造成损失的行为,依据其严重性,可采取惩罚性工资调整;

  4) 工资调整将以公司级通知下达。

五、薪酬支付

  1. 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付薪日期为每月的18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月底的工资。若遇节假日将做适当调整。

  2. 月工资的计算:

  1) 月标准工作日为22天,日工资按月标准工资的1/22计算;

  2) 月标准工资为月度基本工资、标准岗位绩效工资、年限工资、福利、的总和;

  3) 试用期员工工资为:基本工资+拟定岗位绩效工资×70%,不享有各项福利;

  4) 试用期员工入职不足一个月提出离职的,或在试用期间出现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被辞退的,不享有岗位绩效工资;

  计算办法:当月工资=出勤天数×基本工资×1/22

  5) 员工因合同期满离职时,交接期间的岗位绩效工资按照70%计算,享有各项福利,按照实际交接天数核算;

  6)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提出离职时,交接期间的岗位绩效工资按照50%计算,不享有各项福利,按照实际交接天数核算;未办理交接手续擅自离职的,当月(工资发放日后离职)及上月(工资发放日前离职)的工资停发。

  3. 岗位绩效工资的计算及发放

  岗位绩效工资核算公式为:

  岗位绩效工资=月度考核成绩/100×标准岗位绩效工资

  1) 『基础层』岗位系列,岗位绩效工资在月度发放90%,其余累计在财务年度结束时统一发放;

  2) 『技术层』、『管理层』、『决策层』岗位系列,岗位绩效工资在月度发放80%,其余累计在财务年度结束时统一发放;

  3) 累计在年终发放的岗位绩效工资,公司将根据全年员工综合评价情况,确定∮值进行调整。

  4. 下列各项款项直接从月工资中扣除:

  1) 个人所得税;

  2) 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会统筹保险费用;

  3)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迟到、病事假等)。

  5. 休假时的工资支付

  1) 病假

  因病缺勤时间当月累计10天以内(含10天)或连续5天以内(含5天)的,病假期间享有基本工资、年限工资;岗位绩效工资按50%发放;福利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核算;因病缺勤时间当月累计超过10天或连续缺勤超过5天的,病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年限工资;无岗位绩效工资;福利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核算;超过1个月的病假,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发放不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 事假

  月累计在3天以内(含3天)的,扣除日标准工资;月累计在3天以上的,超过部分按2倍日标准工资扣除;年累计在12天以上的,超过部分以旷工论;

  3) 婚假、丧假、陪产假期间,享有基本工资、年限工资;休假期间岗位绩效工资按照70%发放;福利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核算;

  4) 产假期间,员工享有基本工资、年限工资,不享有岗位绩效工资、各项福利。

  6. 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离职的,享有本年度累计的岗位绩效工资,均按照原发放期进行发放。

  7. 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离职的,不享有本年度累计的岗位绩效工资。

  8. 当员工无故旷工或受惩戒处罚时,工资不受××市的最低工资限制。

篇4:公司薪酬佣金制度

公司薪酬佣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前言

  1. 薪酬释义

  薪酬是对员工为公司所做出贡献和付出努力的补偿,同时体现工作性质、员工的技能与经验。

  2. 目的

  构筑科学的薪酬管理体制,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的激励机制,提升员工工作热情,有效搭建人才成长梯度。

  3. 分配原则

  3.1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3.2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3.2依据个人贡献、工作技能、职业素养、态度和责任心评定岗位工资等级;

  4. 适用范围

  4.1管理类:直营店店长、各职能部门中高层以上员工;

  4.2技术类:指服务部门学员、技工、技师、工程师等技术类员工;

  4.3营销类:各营销单位的销售与回收主管、高级评估师、中级评估师、评估师、业务员等;

  4.4职能类:指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一般工作人员等。

第二章 薪酬体系

  第一条 各职务薪级划分

  1.依据组织架构的岗位设定,结合具体岗位的工作难易程度、所承担的责任、对企业的贡献度、及个人的岗位等级考核(包括从业背景、专业、资历等条件及岗位要求)来评估。(参见表一)

表一:职务薪级划分

薪级

管理类典型职位

职能类

营销类

技术类

5级

总经理、副总经理

 

 

 

4级

财务总监、营销总监、部门经理

 

技术总监

3级

直营店店长

销售主管、租赁主管、维修主管、IT主管、客服主管、财务主管、人事主管、秘书

高级评估师

技术顾问、工程师、高级技工

2级

 

各专员、行政、出纳、会计、司机

业务员、初级评估师、中级评估师

中级技工

1级

 

 

学员、实习生

学员、实习生技工

  第二条 薪酬组成

  1. 薪酬组成

  薪酬组成=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佣金+附加工资

  1.1基本工资=职级工资+岗位工资;

  1.2佣金发放办法参见相关营业政策;

  1.3附加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加班工资、补贴、社保统筹和福利等;

  2. 基本工资说明

  2.1职级工资部分根据所在岗位的性质等级来确定;

  2.2岗位工资部分根据个人所在岗位的考核评定及个人素质、能力来确定,侧重于营销类和技术类员工,岗位级别设定及考评办法参见相关制度,管理类和职能类员工岗位工资相对固定,晋级由总经理审批;

  2.3全勤奖是对一个月中没有请假、旷工、迟到、早退员工的'一种奖励,额度为200元/月,包含在基本工资当中,参见相关考勤办法;

表二:基本工资

薪级

薪档

职级工资

岗位工资

1

2

3

4

5

6

7

8

5级

2500

X

X

X

X 

 

 

 

4级

1800

X

X

X

X

X

 

 

3级

1200

X

X

X

X

X

X

X

2级

800

X

X

X

X

X

X

X

1级

600

X

X

 

 

 

 

 

说明

1、X表示隐去的岗位工资

2、灰色部分表示岗位工资最高限

4. 佣金说明

  佣金工资是依据公司业绩水平对员工个人贡献度的奖励,并且承担基础绩效考核部分,即员工违背公司相关政策的基础绩效考核,视为对公司的贡献度降低,将依据相关制度规定接受考核。

5.附加工资说明

  5.1工龄工资

  员工入职我公司满一年后,给予发放工龄工资。行政人员月薪逐年递增20元,专业司机月薪逐年递增100元,五年后不再增加。

  5.2加班工资

  5.2.1加班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当月天数】×加班时间×加班工资倍数;

篇5:职员薪酬制度

公司职员薪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进职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发展,同时使职员的努力方向与公司的目标相一致,以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职员根据全方位规范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限额递增或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第三条职员工资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条公司正式录用的专职职员、兼职职员、特邀职员和顾问的工资发放依本办法为准。

第二章工资总额构成

  第五条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其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

  第六条工资总额包括下列六个部分: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在效益工资制情况下,支付给职员的基础效益工资和岗位工资;

  3.新聘职员试用期间的见习工资。

  第八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接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单价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第九条奖金是指因职员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或创收节支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任务(定额)奖;

  2.超额奖;

  3.创收奖:

  4.节约奖:

  5.管理奖;

  6.劳动竞赛奖;

  7.其他奖金。

  第十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员的津贴和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员的物价补贴,包括:

  1.津贴包括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变动的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十一条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或加点工资。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公司规定,因病、工伤、产假、婚丧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等原因,接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

  第十三条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项目:

  1.在有关部门或公司取得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进奖厦为公司引进资金、人才、信息、技术、产品奖和卓越贡献奖;

  2.职员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各种费用;

  3.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4.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

  5.职员包干完成工作任务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6.因录用职员向有关单位支付的手续费、管理费、停薪留职费;

  7.稿费、授课费、校对费厦其他劳务性报酬;

  8.其他经认定不应包括的事项。

第三章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公司将职员分为高级、中级和一般等三类,工资级别定为五个档。

  第十五条职员分为下列三娄:

  1.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级职员: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总会计师、主编、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职员:上述两项职员范围之外的人员。

  第十六条公司职员的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如下:

  1.高级职员分为一级和二级。

  一级:总经理,标准月薪2000美元;

  二级:副总经理,标准月薪1600美元。

  2.中级职员分为三级和四级。

  三级: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主编,标准月薪1400美元;

  四级: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标准月薪l200美元。

  3.一般职员为五级。

  五级:一般职员,标准月薪1000美元。

  第十七条职员的标准月薪包括下列项目: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励工资(完成方案责任指标后核发的工资);

  4.各种津贴和补贴;

  5.经认可的其他项目。

  第十八条职员的标准月薪不包括下列项目:

  1.奖金;

  2.加班加点工资;

  3.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项目。

  第十九条公司顾问、兼职职员、特邀职员不享受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工资标准。

  第二十条公司顾问实行结构工资制,包括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二十一条公司顾问工资按级别不得高于下列标准:

  1.高级顾问:标准月薪1000美元;

  2.专业顾问:标准月薪500美元;

  3.一般顾问(具有特殊专长的):标准月薪300美元。

  第二十二条公司兼职人员、特邀职员实行计件或计时工资制,具体标准由兼职人员和特邀职员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章工资及非工资收入的评定

  第二十三条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由部门主管根据公司管理目标逐级评定。

  副总经理的工资由总经理评定;主管经理、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的工资由主管副总经理评定;一般职员的工资由各(部)室主任评定。

  第二十四条职员效益工资的评定依据为:

  1.任务占工资标准的30%。其中定额为15%,质量为15%;

  2.效益占工资标准的50%。其中利润为40%,创收为5%,节约为5%:

  3.管理占工资标准的20%。其中出勤为7%,制度执行情况为6%,卫生与安全为2%,纪律为3%,综舍考评为2%。

  第二十五条职员效益工资的核发办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从效益工资实行之日起,月发效益工资标准的50%。年终核定指标后,达标者一次补清。

  2.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年终核定本部门未达标时,按未完成指标的比例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3.已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经定期考核发现其完成的指标低于当月指标的50%以下时,按效益工资标准的20%发放。

  4.已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3个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标时,停发标准效益工资。

  第二十六条职员年终奖励工资和奖金采取与核发工资比值等同比例的办法评定发放,职员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为公司职员年终奖励工资和奖金比例,计算方法为:

  年平均月薪收入标准月薪的50%100%=奖励工资比例或奖金比例

  第二十七条对按期完成责任指标、超额完成责任指标、创收节约者的奖金评定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奖金评定以公司或部门核定责任指标的完成情况为依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职员不得享受奖金:

  1.公司或部门没有按核定的'方案实现其利润指标,且创收和节约等实际收入不能补足利润指标的。

  2.公司或部门的创收和节约指标均低于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门管理指标低于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门在实施方案中出现一次以上责任事故以致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总经理办公室认定其他不应当享受奖金情况的。

  第二十九条高级职员的奖金从公司核定方案实施后的效益指标中提取,其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效益指标的3%。

  第三十条中级职员的奖金额依下列情况确定:

  1.能够按期完成责任指标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两倍的奖金数额。

  2.能够超额完成责任指标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3倍的奖金数额。

  3.超额完成效益指标,且超过该部门核定方案效益指标的30%以上的,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4倍的奖金数额。

  4.部门负责人完成上述1、2、3项,且本人为公司做出卓越贡献,或本人创收超过lo万元的,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5倍的奖金数额。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非工资收入的评定接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没有明文规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办公室评定。

第五章核发程序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务部是发放工资厦非工资收入的惟一合法机构,其他任何部门无权发放工资及非工资性收入,财务人员根据总经理簦批的工资表及领款单发放。

  第三十三条由各部门主管,按月份、部门逐级编制公司职员工资表。编制工资表必须做到:内容具体有依据、项目齐全有事实、金额准确无差错、字迹清楚无涂改,且必须使用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第三十四条部门编制的工资表经复查无误,由部门主管和编制人签名盖章后交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对工资表逐一进行审核,认定内容、项目和金额等准确无误后,由审核人员签字盖章,送交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办公室在审核中,若发现部门编制的工资表有误,应及时指出并退回有关部门重新编制,并限定编制时问。审核中对某些问题或事项有争议的,应报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认定。

  第三十六条公司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工资表及时提款,按时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非工资性收入由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发放。由公司职员填写领款单,部门主管批准井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并进交总经理签批。

  第三十八条公司职员的奖励工资和奖金经年终核定部门选标,并办理奖金领款单和编制奖励工资表等手续后,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送总经理簦批后,由财务部在年终指定时间一次性发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在实施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提出修正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予以修正。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