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一小时活动策划方案
一.活动背景
据科学家预测:人类如果继续对自然界进行掠夺式的开发和破坏的话,到2025年全世界因环境恶化而造成的迁移性难民会达到1亿人;50年后的北京将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冬天,一年大多数时间气温都在35℃以上;2096年日本的九州岛将会全部淹没在水中,而纽约市沿岸的海水将会高出海平面9米;1*年以后地球因为热浪而导致的死亡人数将会上升几十倍。
地球上的煤炭是有限的,按现在的消耗速度计算,全球的煤炭将在250年内用尽。
“地球一小时”活动率先于*年年在澳大利亚展开,起初只是一项号召悉尼居民关灯的活动,当时大约有220万悉尼家庭和企业熄灯一小时。目前,“地球一小时”已逐渐发展壮大成为全球最大的应对气候变暖行动之一,成为一项全球性可持续发展的活动。
20**年wwf(世界自然基金会)的“地球一小时”活动正式在中国启动。今年“地球一小时”的目标是:通过全球6000多个城市、超过10亿人的参与,政府、企业、社区的积极加入,使“地球一小时”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环保行动。
二.活动主题
关心环境
三.秉承理念
惟有了解、才会关心;惟有关心,才会行动;惟有行动,生命才有希望。
每个人都很重要;每个人都能发挥作用;每个人都能带来变化。
四.活动时间
1.活动准备:20**年3月12日――3月26日
2.活动开展:3月27日20:30――21:30
五.活动形式
1.根与芽志愿者在政教处帮助下在学校及周边学校、社区张贴倡议书和宣传海报,并由学校政教处将倡议书印发到每个学生手中,以全校师生及家庭为轴心辐射周边学校和社区。
2.联系山西青年报,沟通协商共同发出倡议,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倡导“地球一小时”节能活动。具体方式为由山西青年报刊登本校倡议书,并以“自然、亲情”为主题,策划“分享黑暗时刻的温馨故事”的后续活动。
3.联系太原市环保局迎泽分局一同开展此项活动,以迎泽分局协同迎泽区教育局辐射迎泽区所属学校。
4.以本校为轴心,利用市教育局德育处划分的协作学校,为其他协作学校无偿提供倡议书文本及海报,以此带动协作学校参与活动。
5.活动分享与评价(后期活动)
参与活动单位组织参加由本校绿色维他命“根与芽”小组和山西青年报共同组织的“分享黑暗时刻的温馨故事”大赛。获奖者由山西青年报提供奖励。
六.活动参与人员
活动指导
阎茂珍(校长)杜建彬(书记)
张兴凤(教学校长)周强(政教处主任)郭鹏(政教副主任)
活动策划
谢文萍(太原市52中绿色维他命根与芽小组指导教师)
宣传人员
吕恒、张海潮、岳栋、王菁菁、翟亚华、刘佳丽、耿宸、张媛媛、姜玉璇、
郭莉、孙一丹、王泽浩、刘金玲、武若雯、杨艳、于琦、陈旭娟、武晓雯
七.协作单位
山西青年报
太原市环保局迎泽分局
迎泽区教育局
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绿色天使“根与芽”小组
太原市实验中学
太原市23中
太原市53中
师院附中
杏花岭实验中学
进山中学
太原市24中负责人闫主任
(注:各协作学校负责向本校学生发放倡议书,本校根与芽小组负责赠送自设海报。)
八.活动准备
1.谢文萍负责做出“地球一小时”活动策划案,联系太原市环保局宣教中心、太原市环保局迎泽分局宣教中心、太原市环境文化促进会、山西青年报及太原市其他根与芽小组,争取获得政府和媒体的支持及其他根与芽小组的合作。
2.周强主任负责联系太原市教育局规定的本校协作学校.
3.郭鹏副主任负责协调学校文印室印制发放给学生家长的倡议书。
九.资金预算
1.联系沟通所需电话费用周强谢文萍自付
2.海报制作学校支付
制度大全 www.qIquha.com.com篇2:活动管理制度四篇
本文目录活动管理制度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小学学生出操*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培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教科室对参加的培训人员,应严格审查,非培训对象不得参加培训。
2、校长办公室管辖的旅馆部,应严格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接待住客。住宿人员要证件齐全,严格登记手续,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者不得留宿。
3、服务员应随时掌握住宿人员进出情况,对形迹可疑的人员要做好控制工作,并及时和学校有关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
4、参加培训、临时住宿人员的贵重物品、机密文件,服务台应提供代为保存服务。客人不得随便将以上物品自行存放在客房内,预防发生失窃案件或泄密事故。
5、服务人员进入客房打扫应随时关窗锁门,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客房。房间内接待来访客人,晚上12时前必须离开。
6、培训的讲师和学员名册、来客登记、每天住客情况,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检查,突击检查时工作人员应主动提供资料给予方便。
7、培训活动内发生案件、事故,学校应主动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积极配合保卫、公安部门做好对案件、事故的调查工作。
8、校长办公室有责任对旅(宾)馆加强安全管理,督促其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活动管理制度(2)|返回目录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
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及上
级主管部门审阅签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报经县教育局
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
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
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小学学生出操*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活动管理制度(3)|返回目录
瘦西湖第三小学学生出操*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出操*铃响后,各班须在教室或走廊集中排队。
2、按学校规定次序依次由教师带领到指定地点集中,过楼梯须慢行不统一踏步
,班与班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3、排队行进中集中注意力,不开小差,不讲话,保持队伍整齐。
4、在楼梯和到操场梯步处实行值周教师定点安全维护,确保学生安全规范地进
出楼梯和操场梯步。
5、出操*结束后,各班应按规定次序进教室。
6、建立校内学生重大教育活动安全论证制度,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须报学校
或教育局同意方准进行。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活动管理制度(4)|返回目录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中心、大教室、报告厅等均
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
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争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
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
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
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
指挥疏散撤离。
学校集体活动上报审批制度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小学体育活动安全制度
小学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课余活动伤害事故的防范及处置预案
体育课与体育活动伤害事故的处置预案
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小学学生出操*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镇乡村少年宫教学活动质量要求
篇3:学校集体活动上报审批制度
为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营造良好校园环境,正确引导学生健康发展,推进“平安华清”建设。经研究决定,制定华清街小学集体活动上报审批制度,具体事项如下:
1、各处室、各年段、各教研组、各班级组织师生参与各种集体活动(包括大型文艺活动、*、班级文艺活动等所有活动),要严格执行上报审批制度,活动前一周撰写审批报告,上交有关部门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未经批准开展活动,经查实后由校务会研究处理,出现学生、教师伤害后果的由组织者承担一切后果。
2、所有活动组织者,在上报审批时,必须附活动组织时间、地点、人数,研究制定有效安全保卫措施及具体安全责任人。经审批活动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活动,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3、学校各处组织的活动由教育局审批,报教育处备档;年段组织的活动由校长审批,报教育处备档;教研组组织的活动由分管教学校长审批,报教育处备档;班级组织的活动由副校长审批,报教育处备档。
4、外出活动过程,出现事故及危险情况的,根据学校应急方案,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
篇4:学校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商业性广告宣传活动。要按有关规定,维护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严格控制师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如个别活动确需学生参加,须报请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并采取有独立自主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2、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如体育运动、劳动、社会实践等)特别是组织游泳、登山、划船以及其他大型文体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弄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如去高层建筑物擦玻璃、到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做好事等)。
3、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集体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若组织外出集体活动时,组织者要提前写出“集体外出活动请示报告”并上交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没有经过审批擅自外出活动的,要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对有关人员从严进行处理。
篇5:小学体育活动安全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体育活动安全制度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令,做好示范、指导、防护工作。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
4、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相互帮助的作用,保护措施要切实有效。
5、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学生不听指挥,擅自活动造成的身体伤害事故,则应由当事人自负全部责任。
6、体育教育管理部门对校内的体育活动器材、设备、场所,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损坏的要及时修复更新,确保学生体育活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