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制度大全 > 学校寝室安全用电制度

学校寝室安全用电制度

2024-02-18 阅读 8764

学校寝室安全用电制度

为方便学生用电,学校实行除照明由学校供电外限时有偿用电制度。学生可根据实际需求购买电字,插卡消费。

1、寝室电源限于饮水机、手机、电吹风、mp3、mp4等用电。

2、不准擅自私接电源。

3、不准破坏寝室内电表、线路及电源插座等用电设备。

4、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电热杯、电火锅、电饭锅以及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5、不准使用质量低劣的电源插座,防止不慎引发火灾事故。

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发现处以200元至50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校限时送电时间(暂行):

早:6:30---8:20中:12:00―13晚:17:00―21:30

制度大全 www.qIquha.com.com

篇2: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拉乱接电线。

4、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4、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用电器,节约用电。

5、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6、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7、学校用电线路专人维护。

8、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教师办公室、行政办、总务处、教导处、厨房等由有关人员负责用电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相关人员赔偿损失。

9、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10、办公室严禁使用其它大功率电器。(如:电熨斗、电饭锅、取暖器)

篇3:学生寝室卫生检查标准

近日有些同学的寝室卫生检查出现不合格现象,有些寝室长跑过来问我卫生检查的标准,我当时就解释依据《学生手册》的要求,遵循新生集训时的物品摆放标准。事后,我觉得这样解释有些笼统,就指定一名学生干部去找舍务老师询问一下转入正常学习后,寝室卫生检查的标准和依据。后来学生干部反馈了舍务老师的有关要求和信息,经过与部分同学交流,结合我们学生实际生活环境,我在理解的基础上,依据《学生手册》大体上罗列出这些标准和依据,供学生们遵循和参考。

1、室内物品放置乱,随意搬动床和铁柜等设施扣分;

2、褥子、铺面不平整,床下鞋子摆放乱扣分;

3、桌面物品摆放零乱扣分;

4、室内有垃圾即垃圾桶里有垃圾扣分;

5、地面有垃圾,铺设塑料地板块儿扣分;

6、窗台除暖瓶摆放外,放置其它物品并有灰尘扣分;

7、室内有烟头、烟盒、酒瓶、违纪电器、转换器插排等扣分;

8、乱挂衣物,乱扯电源线扣分;

9、在寝室使用蜡烛扣分;

10、优秀寝室评审情况,作为评先评优方面的一个依据。

古人训:“一屋不扫何以治天下。”寝室是我们大学生四年停留最多的场所,那里有我们的同学情;那里有我们的同学义;那里有说不完的故事;那里有无尽的乐趣......。让我们从现在就珍惜这难得的大学生活的每分每秒,珍惜我们同学之间友谊积累的过程吧,让美好的环境伴随着我们度过一生中最难得的大学生活。相信“黄埔一期”的所有同学都能正确对待日常管理要求,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注重点滴积累,为实现美好的夙愿积累我们的经验,磨练我们的意志吧。

篇4:学院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制度

学生寝室是学生生活、学习的场所,为了培养学生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使学生拥有一个安静、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造就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寝室卫生检查做出如下规定:

一、值日制度

(一)值日生由该寝室成员轮流担任,由寝室长安排值日表(见附件1),任何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值日义务。

(二)寝室卫生每天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具体包括打扫地板,擦桌凳,摆放本寝室公共用品等。

(三)寝室成员一律平等,对值日不认真或不履行值日义务者,可视情节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二、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

由学生处宿管科每周组织两次寝室卫生检查,周一至周四期间任选一天进行抽检,周五进行例行检查。抽检和例行检查时间为春冬季18:10~19:10,夏秋季18:30~19:30。

(二)核查时间

如系(部)对检查结果有异议,须于每周五21:00―22:00对结果进行复核。事假条或免检假条须由系(部)在核查期间统一提交。

(三)检查人员

为使检查过程起到教育激励作用,保证检查结果公平、公正,检查人员由院学生会劳卫部成员、各系(部)卫生检查志愿者及获差寝室的寝室长组成。

(四)注意事项

1.卫生检查范围为我院大一至大三学生寝室,检查期间每个寝室必须留人,无法留人则须向辅导员请假,检查时寝室锁门且未请假的,记为合格;

2.各寝室要积极配合检查人员检查,不得有抵触情绪;

3.检查人员检查寝室时必须佩戴工作证,禁止打闹说笑;

4.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寝室卫生要求及评分标准打分,保证公平、公正,不徇私舞弊;

5.院学生会劳卫部负责每次检查结果的汇总、公布、上报;

6.寝室卫生检查结果将作为集体和个人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卫生要求及评分标准

(一)卫生要求:干净、整洁、舒适

1.地面清洁无垃圾;

2.屋顶四壁无灰尘无蜘蛛网;

3.床上被褥衣物叠放整齐;

4.被罩褥单枕巾干净;

5.桌面整洁凳子摆放整齐;

6.书架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7.鞋及其它物品摆放整齐;

8.门窗洁净窗台无乱摆放物品;

9.卫生间东西摆放整齐,无垃圾,无污垢;

10.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二)评分标准

寝室卫生评分满分为100分,卫生检查要求共十项,每项满分10分,成绩分为有优、良、合格、差四个等级,优为85分以上,良为84-75分,合格为74-65分,差为64分以下。

每周的抽检和例检汇总后,综合评价为寝室本周卫生检查结果(见附件2)。

四、奖惩办法

1.对每学期检查评比均获优寝室,颁发证书。

2.对获差的寝室,给予通报批评,三个或三个以上寝室受到通报批评的班级,不得参加院、系班级评优。

3.对寝室卫生检查获差的值日生,给予通报批评,每学期受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个人,不得参加一切评奖评优。

4.学生干部个人内务不整理或所在的寝室内务整理获差,累计两次对其予以通报批评,累计三次及以上者,免去学生干部职务,取消其一切评奖评优资格或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5.党员个人内务不整理或所在的寝室内务整理获差,累计两次对其予以通报批评,累计三次以上者,党员取消其一切评奖评优资格,预备党员延期一年转正。

篇5:某大学寝室卫生检查制度

学生寝室是学生生活、学习的场所,为了培养学生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使学生拥有一个安静、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造就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寝室卫生检查做出如下规定:

一、值日制度

(一)值日生由该寝室成员轮流担任,由寝室长安排值日表(见附件1),任何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值日义务。

(二)寝室卫生每天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具体包括打扫地板,擦桌凳,摆放本寝室公共用品等。

(三)寝室成员一律平等,对值日不认真或不履行值日义务者,可视情节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二、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

由学生处宿管科每周组织两次寝室卫生检查,周一至周四期间任选一天进行抽检,周五进行例行检查。抽检和例行检查时间为春冬季18:10~19:10,夏秋季18:30~19:30。

(二)核查时间

如系(部)对检查结果有异议,须于每周五21:00―22:00对结果进行复核。事假条或免检假条须由系(部)在核查期间统一提交。

(三)检查人员

为使检查过程起到教育激励作用,保证检查结果公平、公正,检查人员由院学生会劳卫部成员、各系(部)卫生检查志愿者及获差寝室的寝室长组成。

(四)注意事项

1.卫生检查范围为我院大一至大三学生寝室,检查期间每个寝室必(本文是工作实用文档频道提供的范文)须留人,无法留人则须向辅导员请假,检查时寝室锁门且未请假的,记为合格;

2.各寝室要积极配合检查人员检查,不得有抵触情绪;

3.检查人员检查寝室时必须佩戴工作证,禁止打闹说笑;

4.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寝室卫生要求及评分标准打分,保证公平、公正,不徇私舞弊;

5.院学生会劳卫部负责每次检查结果的汇总、公布、上报;

6.寝室卫生检查结果将作为集体和个人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卫生要求及评分标准

(一)卫生要求:干净、整洁、舒适

1.地面清洁无垃圾;

2.屋顶四壁无灰尘无蜘蛛网;

3.床上被褥衣物叠放整齐;

4.被罩褥单枕巾干净;

5.桌面整洁凳子摆放整齐;

6.书架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7.鞋及其它物品摆放整齐;

8.门窗洁净窗台无乱摆放物品;

9.卫生间东西摆放整齐,无垃圾,无污垢;

10.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二)评分标准

寝室卫生评分满分为100分,卫生检查要求共十项,每项满分10分,成绩分为有优、良、合格、差四个等级,优为85分以上,良为84-75分,合格为74-65分,差为64分以下。

每周的抽检和例检汇总后,综合评价为寝室本周卫生检查结果(见附件2)。

四、奖惩办法

1.对每学期检查评比均获优寝室,颁发证书。

2.对获差的寝室,给予通报批评,三个或三个以上寝室受到通报批评的班级,不得参加院、系班级评优。

3.对寝室卫生检查获差的值日生,给予通报批评,每学期受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个人,不得参加一切评奖评优。

4.学生干部个人内务不整理或所在的寝室内务整理获差,累计两次对其予以通报批评,累计三次及以上者,免去学生干部职务,取消其一切评奖评优资格或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5.党员个人内务不整理或所在的寝室内务整理获差,累计两次对其予以通报批评,累计三次以上者,党员取消其一切评奖评优资格,预备党员延期一年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