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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纳税服务规程

2024-02-18 阅读 7500

税务局纳税服务规程

服务小组企业服务制度

为进一步搞好优化服务,推进“创税企零距离”的进一步深入,建立和完善起新型的征纳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积极实践“**”的重要思想,树立国税新形象。经研究,决定建立为企业送服务制度。

一、服务对象

国税纳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

二、服务方式

1、定期到企业开展一系列税收服务;

2、根据企业需要,随时下企业搞好服务;

3、根据上级布置,联合有关单位人员下企业做好各种服务;

4、向纳税人公布服务热线。

三、服务内容

1、赠送各种税收宣传资料;

2、举办税法知识讲座及各类培训班;

3、开展税收政策咨询;

4、搞好纳税辅导和财务辅导,帮助企业加强税收财务管理;

5、建立税企对话制度,为企业出谋划策;

6、及时反馈纳税人对国税部门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四、服务要求

1、每半年组织一次纳税人参加税收知识培训;

2、对每一户新办企业开展一次纳税申报、税款计算辅导;

3、对新认定一般纳税人的网上申报进行实地操作指导;

4、对重点骨干企业及时赠送各种与其相关新政策,法规宣传资料;

5、随时接受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咨询;

6、应企业的要求帮助企业建帐建证对企业进行财务辅导。

服务大厅岗位设置

岗位:发票发售窗口、*开具及门征申报窗口、文书受理窗口、税务登记窗口、防伪税控认证窗口、值班长违章处理窗口

岗位职责:

税务登记岗:负责受理包括开业登记、变更、注销、停业登记以及税种登记等工种,该岗位主要职责是:

1、根据纳税人提交税务登记开业申请,受理、审核相关资料、表格,对符合规定的,核准登记并制发《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收取工本费。(商贸企业税务登记应按权限上报审批后办理)

2、根据纳税人提交税务登记变更申请、受理、审核相关资料、表格,对符合规定的,核准变更登记,属变更“税务登记证”内容的重新制发《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收取工本费。(涉及跨注册地址、跨行政区或变更、行业变更、注册经济类型变更应按权限上报审批后办理)

3、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税务登记注销申请、受理、审核相关资料、表格,属个体工商户的,当场经税款征收岗、发票发售岗审核后,办理注销手续,属企业的,按规定上报审批后办理。

4、负责外来经营报验证,遗失税务登记补办。

5、根据纳税人提交的行业申请,受理审核相关资料、表格,经税款征收岗、发票发售岗审核后,办理行业手续。

6、根据纳税人提交的办理《办税员证》、《临时办税员证》申请,受理审核相关资料,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制发《办税员证》或《临时办税员证》。

7、根据纳税人申请,经审核相关资料,对符合规定的,开具《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金银首饰购货(加工)证明单》。

8、根据新办或变更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情况,按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做好税种登记工作。

9、负责税务登记验换证工作。

文书受理岗:负责受理各类需审核上报或审批的涉税文书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受理审阅纳税人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送验的文件、证件及有关资料是否齐全。

2、负责受理涉税文书的移交。

3、根据审核批准文书的通知,制发各类批准通知书。

4、根据审核后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申请表,开具《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

5、在ctais文书未正式流转前,负责各类文书的录入工作。

申请征收岗: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工作,该岗位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受理纳税人上门申报、电子申报等各类纳税申报资料。

2、审查各种纳税申报表、附表及财务报表是否齐全。

3、受理*一般纳税人进项凭证收取和发放工作。

4、根据各种征缴方式,负责填开各类税票,根据纳税申报、税务稽查、纳税核定等环节传递的应纳税款信息,按规定填开各种缴款书,完税证等原始凭证。

5、负责有关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的接收和传递工作。

涉税票类开具岗:负责出口专用缴款书开具和代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及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发票审核工作,该岗位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开具《出口税收专用缴款书》。

2、根据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填(代)开**申请审批表》及随表附送的资料和证件,开具**。

3、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

4、负责税务违章处理工作。

发票发售岗:负责**、普通发票的发售工作,负责*防伪税控系统的金税卡发行和缴销工作,该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按《发票领购簿》载明的发票名称、种类、购票数量、购票方式发售**、普通发票和企业衔头发票。

2、负责发票验旧换新、停业、注销缴销、年终清理、换版缴销、超期缴销工作。

3、负责纳税人用票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4、负责办理工本费结报和报表编制。

5、负责*防伪税控系统的金税卡发行和缴销。

6、负责*防伪税控的发票发售及发票发售信息数据的上传。

防伪税控岗:该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防伪税控的报税信息数据的接收。

2、负责防伪税控系统报税信息数据的上传。

3、负责**的认证。

全程服务奖惩制度

为了严明风纪,加强对全程服务各项工作的管理,树立国税新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惩对象为参加全程服务的所有国税干部。

二、每位全程服务工作人员都要敬业爱岗、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服从组织安排,严格执行全程服务制度,积极参加全程办事活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

三、在办税场所全程服务台设置纳税人评议表(卡)、意见箱及“服务满意国税干

部”公示栏,开展“服务满意、不满意国税干部”评选活动。凡每一值班人当月有三次以上被打上“不满意”的,经核实,确定为“不满意”国税干部,扣发其当月的考核奖,若在一个年度内三次被确定为“不满意”干部的,除扣发考核奖外,予以通报批评。凡一个月内被打上10次以上“满意”的,经核实,加发当月考核奖,并予以公示。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条和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并依法接受监督。凡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按规定被评为“不满意”干部,扣发其当月考核奖,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调离工作岗位,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五、全程服务人员在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因工作失职,让纳税人重复跑(三趟以上),引起纳税人不满的,视情节轻重,扣发当月考核奖。

六、全程服务具体承办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未按照全程服务制度规定,服从全程服务值班长的工作指令,以及请假或出差未及时做好授权代办工作,致使影响全程服务工作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扣发当月考核奖。

七、全程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纳税人发生争吵、纠纷,每发生一次,扣发当月考核奖,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八、全程服务人员发生上述违反制度问题,屡教不改的,除扣发奖金外,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待岗、直至行政处分等处理。

九、本制度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十、本制度由洞头县国家税务局实施全程服务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全程服务服务台值班员工作规则

为确保全程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纳税服务,特制订本工作规则。

一、全程服务服务(受理)台值班人员由计统征收科、管理科有关人员组成,其中设值班长1名,由大厅负责人担任,若遇当天值班长和值班人员外出考察、学习、请假等,应提前一天报全程服务领导小组审批并另行安排人员。

二、服务台值班人员日常请假由值班长批准,但在征收期内必须全部在岗,征期后至少二人在岗。

三、值班人员要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热情周到。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全程服务制度及其职责规定,做到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上午提前10分钟到岗,下午推迟到办结所有事务后离岗,中午由值班人员轮流不间断工作,切实为纳税人搞好咨询、陪同、代办、预约等服务工作。除涉税服务工作的各项事宜外,不得无故擅自离值班岗位。

五、值班人员协助值班长负责对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着装、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执行首问责任制及劳动纪律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督促纠正。

六、值班人员协助值班长认真组织、协调、跟踪、监督全程服务制度在有关责任部门、具体承办人之间的落实,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各种涉税事务。对因服务问题引起纳税人投诉的,或经上级行风监督部门明查暗访发现的其他违规问题,除追究具体责任人外,视情节轻重,追究值班领导的责任。

七、服务台值班人员要认真按照本规则做好全程服务各项工作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全程服务奖惩制度》的规定。

全程服务受理台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咨询、留言、陪同、代办和转告等事项。

二、负责记录纳税人需办理的具体事项,符合即办要求的必须即办,不能即办的,严格按照全程服务制度及承诺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并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三、负责做好纳税人来电来函的登记、答复、转办、督办及反馈等工作。

四、接受纳税人的预约服务,在约定时间内受理纳税人的涉税事宜。

五、及时做好有关涉税事宜的通知,免费提供相关资料。

六、认真执行交~制度,详细记录值班日记,交接好有关资料。

七、及时向值班长汇报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的或纳税人反映的紧急事项及重大事项,并提出处理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

八、负责做好各种资料的归档工作,做到完整、清晰并妥善保管。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负责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全程服务值班长工作职责

全程服务值班长受县局全程服务领导小组委托,授权行使全程服务各环节的管理、协调及监督等权利,其具体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办税大厅的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各窗口及各部门间的工作关系,保证全程服务工作各环节有序地进行。

2、负责办税大厅工作人员的着装举止、文明用语、劳动纪律、环境秩序等方面的监督。

3、接受各窗口的请示,及时解答有关问题。

4、负责对全程服务整个过程进行定期抽查监督,督促承办部门和具体承办人限时办结有关承办事项,负责全程服务台受理的重要事项和紧急事项的跟踪落实。

5、负责纳税人对全程服务工作人员投诉事项的调查,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6、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在具体运行过程中遇到的或纳税人反映的重大事项,并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7、建立每日工作记录,及时总结在办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改进和完善措施。

8、负责处理局领导交办工作和其他有关工作。

全程服务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大合力扶工力度,优化为纳税人服务,打造“信用国税”品牌,根据省、市局有关全程服务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国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服务、方便纳税人为工作切入点,不断完善办税服务大厅功能,提升服务档次,真正把办税服务大厅办成宣传税法的阵地、依法纳税的场所、为民服务的窗口、系统新风的样板,成为洞头县国税系统对外办理一切涉税事务的窗口,为纳税人营造亲和、舒适的办税氛围,提升国税部门在社会各界的形象。

二、工作内容

(一)政务公开

在办税服务场所通过公告栏等设施对办税导示、办事程序、申报材料、经办部门、承诺时限、监

督办法、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集中公开,提高办税透明度,方便纳税人人办事,并对各项涉税政策和办事制度实行“八公开”制度,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全程办理

1、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立全程服务台,受理、承办、回复、跟踪、监督纳税人交办的一切涉税事宜。

2、服务台设立“值班长”岗位,值班长经全程服务领导小组授权,负责对全程办理各个环节开展督查,定期抽查,协调解决全程服务中涉及的问题,并建立每日的工作记录。

3、服务台提供五种服务,即受理承诺服务、咨询宣传服务、办公延时服务、电话预约服务和涉税事务上门服务,服务台值班人员为全程服务首问责任人。

4、全程服务工作人员对受理的各类涉税事务申请,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即收即办、全程引导或经值班人确认,确定具体承办人,并对办理过程进行跟踪,确保在对外服务承诺期限内完成。

5、成立下企业服务队。每月定期到企业宣传税法、财务辅导、传送税收政策、送达承诺项目办毕资料,真正做到在纳税人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只须“一趟路”就可以完成办税全过程。

三、监督制约机制

1、内部监督。全程服务必须确定具体承办责任人,建立全程服务登记册,限时办妥,并将所需办事项目转给全程服务台,凡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按承办交接单要求转到下一承办部门。全程服务工作人员对涉税事项全程办理过程进行即时监督,记录办事过程的每一环节和经办人员。值班长对整个过程进行抽查监督,随时检查,督促承办部门和经办人员限时办结。

2、外部监督。通过设立全程服务监督举报电话、意见和评议箱,邀请中介机构进行测评,聘任社会特邀监督员开展定期、不定期回访,听取纳税人或企业办税员意见和建设等途径,拓宽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3、对发现有违规行为经查实或因人为原因造成超出承诺时效的具体承办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四、全程服务投诉单位及电话

投诉单位:监察室

投诉电话:63489204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洞头县国家税务局全程服务制度

2.洞头县国家税务局全程服务制度实施办法

3.全程服务流程图

4.全程服务值班长工作职责

5.全程服务受理台工作人员职责

6.全程服务服务台值班人员工作规则

7.全程服务奖惩制度

8.服务大厅岗位设置

9.服务小组为企业服务制度

10.全程服务承办单

11.全程服务事项督办通知单

12.全程服务涉税资料清单

13.全程服务记录薄

全程服务制度实施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重要思想,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为纳税人服务机制,落实省、市局及县委县府关于优化纳税服务规定,围绕县委两个作风年的转变,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我局决定全面推行全程服务制度。为确保此项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全程服务的定位

全程服务是指集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责任等于一体,以无偿服务的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包括受理、承办、回复等环节的全程服务,依靠国税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规范运作,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公开、便民、高效地全程为纳税人办理各种涉税事宜的服务机制。

二、全程服务的指导思想

以优化服务、方便纳税人为工作切入点,不断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提升服务档次,真正把办税服务场所办成宣传税法的阵地、依法纳税的场所、为民服务的窗口、系统新风的样板,为纳税人营造亲和、舒适的办税氛围,塑造国税部门在社会各界的形象。

三、全程服务的目标

通过这一次服务机制调整,更新和完善服务大厅窗口功能,调整大厅窗口岗位服务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在注重内部服务的同时,更注重外部服务,真正做到服务到户。最终目标达到在纳税人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只须“跑一趟路”就能完成办税全过程。

四、全程服务的组成部分

(一)内部全程服务

内部全程服务由办事公开、统一受理、全程承办、和领导协调四个环节组成。

1、办事公开环节。按照省、市局的统一要求,除按照《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办税“八公开”实施意见》要求公开的八个方面内容外,并向社会公告全程服务受理项目及程序。在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公布确定公开的每一涉税项目的名称、办理项目所需的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进一步提高办税透明度。

2、统一受理环节。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立5个服务窗口,其中一个为全程服务受理台,将纳税人交办的涉税事宜统一集中到全程服务台受理,使服务台成为集受理和办理为一体的综合办事窗口,并确定服务台值班人员为全程服务首问责任人,统一受理或办理各种涉税事宜。凡纳税人前来办理涉税事宜,不必找相关科室及其经办人,只需向服务台提供有关材料,提出办事申请,全程服务责任人对属于国税职能范围内办理的事项,均予受理。对于申请材料齐全能在当场办结的即办事项,由全程服务责任人即收即办或陪同、指明纳税人到承办人处当场办结;对于申请材料齐全,但不能当场办结的承诺事项,由全程服务人告知申请~利、义务、承诺办理期限和受理登记后出具《全程服务承办受理单》,承诺办结时限;对于申请材料不齐的,出具《全程服务涉税资料补交清单》,待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受理。对于不能办的申请事项以口头(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于不属于国税受理范围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

3、全程承办环节。对受理的非即办涉税事项,经值班长确认,确定该项涉税事宜所涉及的相关各业务科室人员和有关负责人为具体经办人,由全程办理责任人与具体经办人通过《全程服务内部传递交接单》进

行交接后,对所有承办事项按征管流程进行传递、办理,并由全程办理责任人对办理过程实施全程跟踪,对发现各环节承办部门在承诺时限内有未办结情况的,应立即报告值班长。由值班长起草《全程服务事项督办通知单》,经分管领导签发后,发至承办部门限时改正。各承办部门必须建立全程服务登记册,对接办事项进行登记。对纳税人的交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方应及时回复,全程办理责任人对办理结果进行复核,并经由全程服务受理台将办理结果通知纳税人。承办、回复过程要做好交接手续,明确责任。对需经二个或二个以上承办部门办理的涉税事项,上一承办部门在办理结束后应立即移交下一环节,并做好交接签字手续,以确保在对外服务承诺时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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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县地税局纳税服务年活动方案

为深入实践*****,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地税工作会议精神,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发展和地方税收中心工作,结合南宁市委市政府“服务企业年”总体部署和全区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年”建设,拟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目标

落实*****,以“推进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指导,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工作要求,将“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作为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方向,通过强化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开展一系列纳税服务专项活动,达到进一步转变观念,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提升,进而实现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的工作目标。

二、成立领导机构

(一)“纳税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成员:由各地税分局、局内各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二)“纳税服务年”活动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办公室设在征管股,具体负责实施“纳税服务年”活动的各项日常工作。

三、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的主要内容

在“纳税服务年”活动的开展中,贯彻落实“服务企业年”工作部署,以“全力做好服务,帮助企业突围脱困,转危为机”为活动抓手,通过“六项机制”全力推进纳税服务项目建设,开成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各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能力;通过“十项措施”及时满足纳税人服务诉求,推动纳税服务意识、纳税服务工作水平提升。

(一)开展六个工作项目,建立六项长效机制。

1、开展纳税人纳税服务需求和满意度调查系列活动。

(1)活动内容:开展纳税人需求及满意度调查。

(2)长效机制的建立:形成关注纳税人需求,持续改进纳税服务措施的工作机制。

(3)工作要求。

①征管股:负责组织纳税人需求及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调查工作。对调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找准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着力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高纳税服务工作质量。根据收集到的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对相关单位下发改进意见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②各地方税务分局负责依照纳税人需求及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调查工作,按要求发放调查分析表的收回、反馈和整改。

2、实施12366税收法规支持体系建设工作。

(1)工作内容:按市局要求推动统一执法口径和规范执法,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并强化纳税人需求分析。

(2)长效机制的建立:形成以“一源共享,分级管理”为管理模式,以统一执法和服务口径为目标的政策执行工作机制。

(3)主要工作。

①信息中心:负责在法规知识体系的维护推广工作。

②各地方税务分局、局内各股室:按要求开展推广运行工作,及时向税务服务中心反馈该项目推动中的问题,按要求推进咨询服务工作岗位的操作流程和业务管理的规范化工作。

3、开展税企网络互动平台建设工作。

(1)工作内容:按市局要求通过建设集群式的网络即时互动平台软件,集成化地统一实现对纳税人的即时文本交流、短信发送、论坛解答、常见和疑难问题查询、通知公告等纳税服务。

(2)长效机制的建立:形成基层纳税服务工作人员借助网络化技术应用统一管理、统一服务企业纳税人的基层纳税服务工作机制。

(3)工作要求。

①信息中心牵头,配合市局完成软件的合作开发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推广运行。

②各地税分局,按管理制度要求并配合推广进度开展相关工作。

4、按市局要求推广应用南宁地税视觉标识体系。

(1)活动内容:按市局要求统一规范我局各级地税机关的标识及各类办公场所、服务设施的设置标准,在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统一的服务指引的同时,增强地税系统对外形象传达和信息传播的效果,进一步凝聚地税精神,宣传地税文化理念,提升地税形象。

(2)长效机制的建立:形成统一规范以标识入手,高效服务从细微开始的工作机制。

(3)工作要求。

各地方税务分局、稽查局,局内各单位:按要求开展视觉识别应用体系推广。

5、按市局要求推广运用南宁地税税务人员文明服务规范。

(1)活动内容:按市局要求规范税务人员文明服务标准,为促进全系统税务服务水平提升提供基础性的保障。

(2)长效机制的建立:形成学礼仪重礼仪,服务形象规范统一的文明服务机制。

(3)工作要求。

各地方税务分局、稽查局,局内各机构:按推广工作要求组织培训,并针对各基层服务岗位的特点进行推广应用。

6、办税服务厅的“办税服务标兵”评比活动。

(1)活动内容:开展办税服务厅的“办税服务标兵”评比活动。

(2)长效机制的建立:建立以“办税服务标兵”评比为载体的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工作质效评比管理工作机制。

(3)工作要求。

①人教股制定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标兵”评比活动具体方案,明确服务之星评选标准和方法,制定办税服务厅服务工作质效评比管理长效管理制度。

②各分局根据具体活动方案每月开展办税服务标兵评比活动。

(二)采取十项服务措施,及时满足纳税人服务诉求。

1、开展“我为纳税服务献一策”活动。

(1)活动内容:发挥全局干部职工的智慧,结合纳税人需求和满意度调查有关工作,结合“项目建设年”、“服务企业年”工作部署,对我局如何开展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合理合法需求,帮助企业共度难关、转危为机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工作要求:5月,征管股组织开展“我为纳税服务献一策”活动;6月,县局对该活动进行评选并对优秀献计献策进行评奖,推送到市局参加评比。

2、建立向党委政府报告制度。

(1)活动内容:围绕“发挥地税机关职能作用,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摆脱困境”、“税收如何助力地方经济”等主题,以及在“项目建设年”、“服务企业年”工作中了解和掌握企业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向党委政府提供调研报告和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工作要求。

①办公室:组织开展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组织开展税收政策实施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分析研究,结合税收政策的调整、组织税收收入的情况及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等,向党委政府报送信息专报,积极为助力我县经济突围出谋划策。

②各单位要加强对地方税收助力经济发展,帮助企业脱困等主题的调研,及时收集、分析、上报在开展工作中掌握的问题,解决的对策以及有效的工作经验。

3、建立领导定点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开展“行万里路,访百家企”活动。

(1)活动内容:建立各级领导与重点企业之间的联系制度,切实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涉税问题。

(2)工作要求。

①征管股、计财股、信息管理中心:按市局下发到我局所管辖的重点企业名单项目或企业,拟定县局领导定点联系重点企业名单,做好建设项目的数据、资料及时补充、更新工作,要求对在我市开工的工程项目落实管理责任,建立统一管理台帐,实行工作报告制。

②各地方税务局:3月25日前将县局领导定点联系本辖区范围内重点税源企业名单、年度内组织开展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计划报“纳税服务年”活动办公室,并按计划开展活动。在4月3日前,至少对2家企业进行走访,以掀起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一个高潮。

各单位要对“项目建设年”百个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前期项目实行主管地税分局长和专人负责制,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指导等进行全程服务,纳税辅导,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涉税问题。月度终了后2个工作日内协同县局领导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情况及图片上报“纳税服务年”办公室。

4、对招商引资项目开展“全程政策辅导”和“全程导办”前置服务。

(1)活动内容:对重点招商、承接产业转移等项目主动送达政策、解读政策,协调解决纳税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专人全程对招商引资项目全程导办税务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

(2)工作要求。

①征管股:负责与县招商局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了解我县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等项目动态,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②税政股:协调各业务部门整理税收优惠政策、办事流程等相关资料向新办企业就税收优惠政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等相关问题进行点对点解答,及时做好享受优惠政策企业的审批、报批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③各地方税务分局: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了解本辖区招商引资等项目的动态;对进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程序的招商引资项目,要求做到专人全程导办税务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

5、以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工作内容:及时全面公开税收政策,公开税收优惠政策和行政审批办理环节及工作流程。

(2)工作要求。

①各相关业务部门:发文时遵照执行《关于印发<南宁市地方税务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地税发[]260号),在发文时明确公文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性质,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统筹组织开展政策培训辅导工作。

②征管股:对通过拨打12366提出政策诉求的纳税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解释税收政策。

③各地方税务分局:通过办税服务厅宣传发布、税收管理员宣传辅导、发送短信等多种渠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6、进一步强化办税服务厅服务功能。

(1)活动内容。

①在办税服务厅开设“促进就业绿色通道”。为返乡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关政策咨询,为其办理涉税事项提供全程导办,切实落实优惠政策,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

②贯彻执行“阳光操作、全程服务”制度。通过预约服务、弹性服务(延长服务时间)等多项服务措施,为纳税人提供各项规范有效的服务,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工作要求:办税服务厅要为纳税人提供各项规范有效的服务,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7、建立“首次违法教育警示”制度,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1)活动内容:对于纳税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十一、六十二条中列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的,如属于首次违反并且违法行为轻微的,以宣传法律法规,指出存在问题为主,并责令限期改正,对于能够在限期内改正的,免予行政处罚。

(2)工作要求。

①按市局法规科制定“首次违法教育警示”管理相关规定。

对纳税人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如属于首次违反并且违法行为轻微的,以宣传法律法规,指出存在问题为主,并责令限期改正。如纳税人在限期内改正的,对其免予行政处罚;如纳税人未在限期内改正的,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如纳税人再次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应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8、推进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1)工作内容:推进“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对经评估分析发现的涉税疑点和问题,通过约谈等方式与纳税人沟通,有针对性地向纳税人开展税收政策宣传与纳税辅导,及时解决纳税人由于对政策理解偏差等原因造成的涉税问题,降低税收违法行为发生的风险。

(2)工作要求。

①征管股:牵头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工作。

②各地方税务分局:按要求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并通过约谈等方式做好税收政策宣传与纳税辅导工作。

9、推进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类管理”工作。

(1)工作内容:实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类管理”,鼓励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推进“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a级纳税人给予以下鼓励: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放宽发票领购限量等。

(2)工作要求。

①征管股:牵头组织实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并相应建立分类分层级管理办法。

②各地方税务分局:按要求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依法对不同等级的纳税人进行分级管理,分级服务。

10、严格贯彻落实首问责任制及限时办结制。

(1)活动内容。

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及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确保纳税人能及时、便捷地办理相关涉税审批事项。

严格遵照区局、市局重新修订税收优惠管理事项审批流程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减免税办理时限及流程,确保企业减免税审批事项限时审批完毕。确保申请企业对减免税审批事项办理进度可进行全程查询。

(2)工作要求。

各地方税务分局:应确保纳税人可通过“首问服务窗”对减免税审批事项的办理进度、流转环节及办理时限进行查询。准确回复12366转办的纳税人查询事项。

四、活动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时间:3月23日――3月31日)。

1、“纳税服务年”活动办公室负责起草相关制度、规定及各项工作机制、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以指导基层单位统筹推进“纳税服务年”活动。

2、各基层单位根据本活动方案制定本单位“纳税服务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拟定本单位领导定点联系重点企业名单,拟定年度走访企业名单及时间表等,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以突出实效为主的各项纳税服务措施。

3、以上材料于3月27日前上报“纳税服务年”活动办公室。

材料上报地址为:纳税服务年活动。

(二)实施阶段(时间:4月1日――12月31日)。

1、“纳税服务年”活动办公室统筹全系统实施“纳税服务年”各项工作的开展。

2、各单位以纳税人需求调查为切入点,在切实落实县局所统筹指导的各项纳税服务机制建设、纳税服务活动项目的同时,结合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营造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

(三)总结阶段(时间:1月1日――1月30日)。

1、1月15日之前,各单位就纳税服务工作状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进行总结并上报。

2、活动办公室将根据综合情况进行总结与评选,同时将对纳税服务工作规范、采取措施切实有效、取得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应当以开展“纳税服务年”为契机,贯彻落实“服务企业年”各项工作,以“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发展”为核心,以“全力做好服务,帮助企业突围脱困,转危为机”为活动抓手,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不断创新服务渠道与服务方式,构建运转高效、协调有力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纳税服务年”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取得实际效果。强化办税服务厅以及政策实施、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等各岗位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与服务水平的提升,形成“大服务”格局,加快我局服务型税务机关的建设。

(三)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深化纳税服务工作内涵。强化纳税人需求分析,对纳税人所重点关注的税收执法公正性、税收管理高效性等工作上下大力气进行整改,将充分满足纳税人合理合法需求与高效实施税收管理进行有机的结合,通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高实现税收管理质效的提升。

(四)加大宣传力度。县局办公室将“纳税服务年”的各项宣传活动列为我局政务宣传的主要工作来开展,在《地税信息》中开辟专刊对各单位落实“纳税服务年”工作部署,开展纳税服务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进行专项报道,并及时向党委、政府、自治区地税局以及社会各界进行信息反馈宣传,让各界了解、理解、关心、支持、配合做好地税工作,为活动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氛围。各地税分局、稽查局以及相关业务股室应及时采编、整理、上报宣传稿件,积极向本级党委、政府报送活动信息,加强对外宣传的工作力度。

(五)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各单位在“纳税服务年”活动中要相互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对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属于一个部门职责内的,要尽快解决落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共同解决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把存在问题解决好,确保工作实效。

(六)确保纳税服务成为长效工作。各单位必须以“纳税服务年”活动的开展为契机,研究将“纳税服务年”实施过程中取得较好管理效应和社会效应的各项措施转变为长期或定期工作,以整体提升纳税服务工作水平,推动各项税收管理工作的高效实施与和谐征纳关系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