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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微店营销服务合同书

2024-08-03 阅读 2947

合同编号:

公司微店营销服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公司注册地)

微店营销服务合同书

甲方:公司(对方公司)

乙方:公司(我方公司)

一、合同当事人之约定: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产品依托乙方*平台进行相关网络营销、推广宣传活动达成如下协议:

项目合作时间:

自20**年4月10日至20**年7月9日终止。如需继续合作,须双方沟通再签订后续合作协议。

二、服务内容

1:分销平台产品销售

2:分销平台的活动策划、推广与执行服务

3:以上工作中需要委托给第三方外包的相关沟通与结算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的向乙方提供全面相关企业、产品资料及证件,若由于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导致项目进展停滞并产生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须提供项目专门负责人与乙方联络沟通,以便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

3.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费用。

5.合作期间甲方不得授权相关业务给第三方单位。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提供项目专门负责人与乙方联络沟通,以便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

2.按合同相关约定,为甲方提供合同内甲方产品的网络推广及销售服务。

3.在合作期间,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品相关信息。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针对甲方约定的服务开展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也应即时通过互联网查看效果确认,如甲方未能即时确认,则该服务的合同生效日以乙方发出通知的第三日为准。

6.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产品相关法律资料出售或泄露给第三方。

四、费用结算、时间

1.费用:

1)产品网络销售佣金费用¥_______元/单(含税)。

2)产品合作乙方工作包括:微信的内容发布、分销平台的产品上传、分销平台中的产品图片制作、客服的咨询回复、购买环节的完成、销售后与甲方约定供货价的结算、产品的物流发货工作。

3)项目性工作内容,不属于产品网络销售佣金费用范围,此部分工作内容包括:微信的专项推广活动、微信的特别促销活动、微店的特别促销与推广活动、相关推广活动中第三方服务商的相关费用等。如项目性专项活动的策划与服务费用、微信订阅号转发费用、微信付费推广收费、推广活动中的物流快递费用、推广活动中需要外购的图片、拍照、印刷制作、广告宣传等费用、相前推广活动发生的差旅交际费用等。

此项目性工作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和时间,另外报价并结算,以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结算依据,报价单为此合同的标准附件之一,与本合同一同有效。

2.________________。

3.此报价不包含延展费用,不在本合同用附件中的工作内容为延展工作,延展工作的费用须另核算费用,如需延展须另签属合同。

4.税务及发票:因乙方提供甲方国家认可的发票,如果因为项目性工作的报价而引起有关税费,以乙方向甲方收取的不含税报价费用的10%作为税款,由甲方承担,一同结算。(结算方式可以以商务谈判过程中的具体情况予以调整,就结算第一项可以是以产品销售数量约定具体的分成比例,或者模糊产品数量,约定产品平均利润率予以分成利润)

五、付款方式

1.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启动资金,此合同才可正式启动、生效;

2.其他项目性工作,双方根据项目的报价单进行金额确认与结算,付款方式在报价单中确定。

3.如项目性工作涉及须要与第三方单位合作或外包的,乙方应提前与甲方沟通确认后,并将第三方费用报价和相关税费在报价单中体现。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存续期间提前单方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但未执行的项目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已执行但未完成的项目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3.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能根据合同要求或项目报价单中的工作、时间要求完成工作的,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退回相关费用款项。

5:甲方应按乙方提供分销平台供货数据清单向乙方提供货物,如未能按照供货期限向乙方提供货物,则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七、终止条例

1.在合同期内如无违约的事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取消或终止本合同。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须要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交书面通知,同时双方将在终止合同前结清所有各笔已发生之款项。

2.当合同终止及有关账目结清之后,乙方将向甲方转交所有存放在乙方处的创意、设计资料,包括正稿、样品等,而乙方也会根据甲方的书面提示,将所有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移交给甲方指定的负责人。

3.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甲方在服务结束且已经给乙方足额结算后,此合同才算自动终止。

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作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如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有义务依据有关法规向甲方提出必要建议,并可拒绝执行。因乙方没有尽到此义务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不得耽误经过双方确认的项目工作与内容要求,如果因为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或合同终止日前无法达到甲方要求且双方确认的工作要求的,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服务费。

八、保密

1.甲方提供的全部设计资料属甲方所有,乙方有责任对此予以保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或了解;

2.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保密信息是指尚未对外披露的或公众尚未知悉的信息,在本合同下包括:包装创意、设计、技术手段、产品信息、服务信息、各方企业内部信息及其各种形式的载体,例如会议记录、图纸、笔记、手册、图片、批文、草稿及其他文件资料等。

4.除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或者应有权的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披露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与对方有关的保密信息。在依法必须披露的情况下,披露者应当立即通知对方,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生效命令不得为之。

5.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其雇员披露必要的保密信息,但应当确保其雇员遵守本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定的各方应尽的保密义务。

6.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而终止,除非保密信息已经对外披露或已经为公众所知。

九、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并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补充完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发生纠纷,应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到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须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达到或超过七日,则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并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其他

本合同及其所有补充合同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往关于本合同主题的所有书面或口头约定、意向、备忘录、谈判记要、协议、附件及任何往来函件。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工作时间表、本协议项下活动费用预算表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公司乙方: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附件一:微信营销相关工作内容:

服务名称

细化项目

项目说明

微信运营

官方微信更新

负责官方微信日常更新与维护,包括内容的撰稿与负责微博内容性的服务。每天更新1条信息。

微信活动

微信活动

全年策划微信会员专享的活动,负责活动的策划安排与奖品游戏规则的设置。

关注提升

通过活动,微博、互粉等提升微信关注的数量。

虚拟派单员

通过微信向商家附近的人,虚拟拍单。通过微信招揽客户,高效、及时、成本低。微信咨询

日常咨询回复

回复消费者或潜在消费者的相关问题咨询

微信促销

转发微店促销活动和产品信息

通过微信端,对微店相关产品进行推广与销售

转发京东等网上商城的促销信息

通过微信端,对京东商城的产品促销信息进行传播,吸引流量提高销售转化与成交微信分析

微信客户咨询信息汇总与分析

汇总客户关注的问题和产品,进行相关分析

微信销售分析

分析微信活动带来的流量与销售数据,提供相关依据

附件二:微店营销相关工作内容:

服务名称

细化项目

项目说明

微店装修

定期更换店招

根据季节、产品、促销信息进行定期更换店招,保持新鲜感与更新

微店产品信息

产品上传、图片制作与维护

定期更新适应销售需求的产品,精、少,不求多

微店推广

在口袋购物上进行免费推广

限时秒杀等活动的策划、分成推广等

付费引流推广

口袋直通车

分享到微信客户端进行推广

在微信公众平台推广,并引导粉丝到店下单成交

分享到微信客户端进行推广

在微信公众平台推广,并引导粉丝到店下单成交

篇2:公司微店营销服务合同书

合同编号:

公司微店营销服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公司注册地)

微店营销服务合同书

甲方:公司(对方公司)

乙方:公司(我方公司)

一、合同当事人之约定: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产品依托乙方*平台进行相关网络营销、推广宣传活动达成如下协议:

项目合作时间:

自20**年4月10日至20**年7月9日终止。如需继续合作,须双方沟通再签订后续合作协议。

二、服务内容

1:分销平台产品销售

2:分销平台的活动策划、推广与执行服务

3:以上工作中需要委托给第三方外包的相关沟通与结算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的向乙方提供全面相关企业、产品资料及证件,若由于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导致项目进展停滞并产生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须提供项目专门负责人与乙方联络沟通,以便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

3.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费用。

5.合作期间甲方不得授权相关业务给第三方单位。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提供项目专门负责人与乙方联络沟通,以便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

2.按合同相关约定,为甲方提供合同内甲方产品的网络推广及销售服务。

3.在合作期间,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品相关信息。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针对甲方约定的服务开展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也应即时通过互联网查看效果确认,如甲方未能即时确认,则该服务的合同生效日以乙方发出通知的第三日为准。

6.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产品相关法律资料出售或泄露给第三方。

四、费用结算、时间

1.费用:

1)产品网络销售佣金费用¥_______元/单(含税)。

2)产品合作乙方工作包括:微信的内容发布、分销平台的产品上传、分销平台中的产品图片制作、客服的咨询回复、购买环节的完成、销售后与甲方约定供货价的结算、产品的物流发货工作。

3)项目性工作内容,不属于产品网络销售佣金费用范围,此部分工作内容包括:微信的专项推广活动、微信的特别促销活动、微店的特别促销与推广活动、相关推广活动中第三方服务商的相关费用等。如项目性专项活动的策划与服务费用、微信订阅号转发费用、微信付费推广收费、推广活动中的物流快递费用、推广活动中需要外购的图片、拍照、印刷制作、广告宣传等费用、相前推广活动发生的差旅交际费用等。

此项目性工作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和时间,另外报价并结算,以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结算依据,报价单为此合同的标准附件之一,与本合同一同有效。

2.________________。

3.此报价不包含延展费用,不在本合同用附件中的工作内容为延展工作,延展工作的费用须另核算费用,如需延展须另签属合同。

4.税务及发票:因乙方提供甲方国家认可的发票,如果因为项目性工作的报价而引起有关税费,以乙方向甲方收取的不含税报价费用的10%作为税款,由甲方承担,一同结算。(结算方式可以以商务谈判过程中的具体情况予以调整,就结算第一项可以是以产品销售数量约定具体的分成比例,或者模糊产品数量,约定产品平均利润率予以分成利润)

五、付款方式

1.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启动资金,此合同才可正式启动、生效;

2.其他项目性工作,双方根据项目的报价单进行金额确认与结算,付款方式在报价单中确定。

3.如项目性工作涉及须要与第三方单位合作或外包的,乙方应提前与甲方沟通确认后,并将第三方费用报价和相关税费在报价单中体现。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存续期间提前单方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但未执行的项目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已执行但未完成的项目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3.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能根据合同要求或项目报价单中的工作、时间要求完成工作的,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退回相关费用款项。

5:甲方应按乙方提供分销平台供货数据清单向乙方提供货物,如未能按照供货期限向乙方提供货物,则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七、终止条例

1.在合同期内如无违约的事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取消或终止本合同。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须要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交书面通知,同时双方将在终止合同前结清所有各笔已发生之款项。

2.当合同终止及有关账目结清之后,乙方将向甲方转交所有存放在乙方处的创意、设计资料,包括正稿、样品等,而乙方也会根据甲方的书面提示,将所有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移交给甲方指定的负责人。

3.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甲方在服务结束且已经给乙方足额结算后,此合同才算自动终止。

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作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如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有义务依据有关法规向甲方提出必要建议,并可拒绝执行。因乙方没有尽到此义务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不得耽误经过双方确认的项目工作与内容要求,如果因为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或合同终止日前无法达到甲方要求且双方确认的工作要求的,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服务费。

八、保密

1.甲方提供的全部设计资料属甲方所有,乙方有责任对此予以保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或了解;

2.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保密信息是指尚未对外披露的或公众尚未知悉的信息,在本合同下包括:包装创意、设计、技术手段、产品信息、服务信息、各方企业内部信息及其各种形式的载体,例如会议记录、图纸、笔记、手册、图片、批文、草稿及其他文件资料等。

4.除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或者应有权的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披露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与对方有关的保密信息。在依法必须披露的情况下,披露者应当立即通知对方,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生效命令不得为之。

5.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其雇员披露必要的保密信息,但应当确保其雇员遵守本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定的各方应尽的保密义务。

6.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而终止,除非保密信息已经对外披露或已经为公众所知。

九、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并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补充完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发生纠纷,应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到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须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达到或超过七日,则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并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其他

本合同及其所有补充合同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往关于本合同主题的所有书面或口头约定、意向、备忘录、谈判记要、协议、附件及任何往来函件。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工作时间表、本协议项下活动费用预算表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公司乙方: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附件一:微信营销相关工作内容:

服务名称

细化项目

项目说明

微信运营

官方微信更新

负责官方微信日常更新与维护,包括内容的撰稿与负责微博内容性的服务。每天更新1条信息。

微信活动

微信活动

全年策划微信会员专享的活动,负责活动的策划安排与奖品游戏规则的设置。

关注提升

通过活动,微博、互粉等提升微信关注的数量。

虚拟派单员

通过微信向商家附近的人,虚拟拍单。通过微信招揽客户,高效、及时、成本低。微信咨询

日常咨询回复

回复消费者或潜在消费者的相关问题咨询

微信促销

转发微店促销活动和产品信息

通过微信端,对微店相关产品进行推广与销售

转发京东等网上商城的促销信息

通过微信端,对京东商城的产品促销信息进行传播,吸引流量提高销售转化与成交微信分析

微信客户咨询信息汇总与分析

汇总客户关注的问题和产品,进行相关分析

微信销售分析

分析微信活动带来的流量与销售数据,提供相关依据

附件二:微店营销相关工作内容:

服务名称

细化项目

项目说明

微店装修

定期更换店招

根据季节、产品、促销信息进行定期更换店招,保持新鲜感与更新

微店产品信息

产品上传、图片制作与维护

定期更新适应销售需求的产品,精、少,不求多

微店推广

在口袋购物上进行免费推广

限时秒杀等活动的策划、分成推广等

付费引流推广

口袋直通车

分享到微信客户端进行推广

在微信公众平台推广,并引导粉丝到店下单成交

分享到微信客户端进行推广

在微信公众平台推广,并引导粉丝到店下单成交

篇3:ZX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ZX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

  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