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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方案

2024-01-16 阅读 3521

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方案

安全消防大检查、大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开发区消防大队对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公司关于促进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会议的具体要求,公司决定,自即日至9月底,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为确保公司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开发区消防大队指示和公司会议精神,把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公司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开展安全消防大检查、大整改,全面落实公司关于全面开展多层面、全覆盖的安全消防大检查工作的指示精神,响应公司号召,安全投入得到保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执行,使我厂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得到提高,,确保我厂不发生各类消防安全消防事故,全力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生产和办公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彩英

副组长:山

成员:王进东。

大检查活动要求对全公司所有的生产和办公场所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堵塞消防安全监管漏洞,强化消防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层层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通过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消防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增强全员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消防事故的发生。

四、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知识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否将安全管理放在第一位,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职工对消防工作的认识程度等情况。

(二)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使用消防设备的检测、使用情况,检查应急救援物资的维护保养情况。

(三)职工“四个能力”的建设情况,查职工是否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事项,及消防义务。

(四)应急预案的培训及演练情况,检查各分公司对消防应急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并在合适时机开展一次无预告的消防应急预案演练,查看职工应急处置能力,检验对消防应急预案的掌握程度。

(五)班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六)生产现场物料放置和设备是否存在消防隐患,要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七)生产和办公场所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标识是否处于完好和工作状态。

四、时间安排

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采取各级部门自改自查、总公司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11日):各级部门要按照公司要求,在6月11日前逐级进行动员,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着力宣传开展安全消防大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2、自查自改阶段(6月11日至6月15日):

各部门根据公司大检查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的安全检查方案,采取“实名制”的检查方法,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自查自纠。

3、分公司督查、检查阶段(6月16日至6月20日):

分公司要对各车间开展安全消防大检查情况进行复查。主要督查各部门对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并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重点岗位进行全面检查。

4、分析总结及整改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

分公司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计划,安排时间、资金进行整改。督查下属在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阶段中存在的,传达贯彻不及时、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不彻底进行责任追究。

5、巩固提高阶段(6月25日至9月30日):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分公司的消防检查工作进行评价,并总结工作成效,巩固并提高大检查效果。

五、工作要求

各级部门要对此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发动职工,将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声势做大,检查做细,整改做实。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的大检查活动负有领导职责,全面主持这次大检查活动,各级部门要严格落实各级职责,及时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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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镇政府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年9月25日,在全镇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村(居)、部门、社会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在镇公安派出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

三、检查对象和重点

(一)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重点场所。以商场、养老院、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历史纪念建筑、珍藏重要文物的博物馆、古村镇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违章搭建可燃泡沫夹芯板建筑,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三)重点区域。出租房屋是否存在“群租房”现象;“九小场所”、出租房屋是否存在经营、储存、住宿设在同一建筑内的“三合一”问题;是否有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行为;是否存在消防车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区域性问题。

(四)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五)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对省、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六)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进一步完善洪蓝镇的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订情况。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加快市政消火栓的建设。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前)。各有关部门、各村(居)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排查整治重点,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发动社会单位和基层组织落实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排查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阶段(9月20日前)。采取综合措施,分行业、分区域开展排查,摸清单位底数、掌握单位基本情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安监、三产、民政、文化、宗教、旅游、卫生、教育等行业部门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根据行业系统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分级、分类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管理规范化。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明确落实整治责任,提高自我管理水平。

(三)总结通报阶段(9月22日前)。镇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办公室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建立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和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政府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区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的领导机构,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牵头相关部门对消防规划编修,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装备建设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落实建设任务,提升建设水平。对火灾隐患突出、火灾事故多发的行业、系统和区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推动火灾隐患整改,并将排查整治情况纳入行业、系统单位综合考评内容。

(二)行业部门依法排查。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法定职责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档案台账,防止失控漏管。镇派出所对列管的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对相关部门排查人员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提供消防技术咨询,配合相关部门整治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安监站排查整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落实情况;教育部门排查整治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隐患;卫生部门排查整治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市容办拆除占用建筑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的违章搭建,依法查处已建建筑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的违法行为;民政部门排查整治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隐患;三产办排查整治商贸服务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旅游办排查整治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文体中心排查整治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和图书馆的消防安全隐患;宣传部门排查整治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市场监督管理局洪蓝分局对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消防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依法注销或者吊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的单位,取缔无照经营场所;自来水公司查清全镇市政消火栓底数,积极推进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镇建管中心加快完善洪蓝镇消防规划的修编;镇派出所对重点防火单位及部分租赁厂房开展排查整治,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并会同镇综治办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综治或城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实体运行,组织网格长、网格员排查整治社区(村)范围内的群租房等人员集中居住建筑以及其余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严格整治火灾隐患。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强化联合执法,建立完善信息抄报、联席会议制度。对一般隐患要督促单位尽快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依法采取严厉手段,该重罚的重罚、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拘留的拘留;对难以整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市、区两级政府挂牌督办。

(四)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以深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为重要手段,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督促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7月底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全部培训一遍;镇派出所邀请区消防大队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培训实行实名制登记。社会单位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与具有资质的维保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落实维护保养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未设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文物古建筑,应加强技防、物防措施,宜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简易喷淋。

(五)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要指导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为主要内容的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全员持证上岗。要全面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常识纳入中小学校教材和课时教学,在新生军训期间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文体中心要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在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内容。

镇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办公室将适时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情况汇总、报送工作,及时将本单位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等报送镇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办公室,并于每月2日前报送前一个月工作总体推进情况,9月19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二○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篇3: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按照来宾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来宾市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消安〔*〕8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学校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要求,坚持师生全员参与、综合治理,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学校不发生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重要时间节点不发生伤亡和有影响火灾事故。

二、检查重点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场所等。

三、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6月15日前)。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部署。要充分利用校讯通、教师例会、学生*、主题班会、班团队会等广泛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各学校要开展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局机关相关科室进行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学校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逐级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保障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卫艺安科,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等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及时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部署开展“五个一”(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全面排查,建立排查整治档案,开展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立落实信息互通制度,各学校都要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每月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形势、安排任务、互通信息,推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三)全面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核查、检查学校的消防设施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充实数量、做好维护,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数量充足、使用正常。建立健全学校义务消防队,保证人员数量和质量,开展经常性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中小学校要将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教育

(四)严格开展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学校人员财产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制定整改方案,实施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市教育局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年度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组织人员对夏季消防检查进行全程巡查督导。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于每月15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篇4: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市消防联席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和周边地区多起有影响火灾事故教训,动员各镇(区)、各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火灾隐患大整改、消防知识大宣传活动,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夏季消防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单位、场所或工程项目是否依法通过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单位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安装了自动消防设施并正常运行,消防器材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

(四)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六)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或具有火灾危险的娱乐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七)单位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章行为。

三、工作步骤

本次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抽查阶段(7月31日前)

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检查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安排本地、本部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自查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认真仔细、严格彻底;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等。要督促每个单位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制定一份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一次扑救初起火灾的演习,组织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对自动消防设施和电气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各镇(区)、各部门要在7月31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登记表》及《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统计表》报市公安消防大队(电话/传真:0523―882**)。在各镇(区)、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察组对各镇(区)、各部门进行抽查。

(二)集中整改阶段(8月1日―8月20日)

自查和抽查结束后,各镇(区)、各部门要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能当场改正的,要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运用临时查封、吊销证照、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加大查处力度,促进隐患尽快整改。整改工作要坚持“严”字当头,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严厉处罚,确保做到“三个必须、三个决不”: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手软;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姑息;特别是对那些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决不放过。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把检查整改活动与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有机结合起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防火墙”工程“百日行动”,制定具体的“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要在8月20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汇总统计表》、检查工作总结上报至市公安消防大队。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各镇(区)、各部门要在汇总自查抽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对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检查验收,8月31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市公安消防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为保证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具体负责检查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以及督查指导工作。各镇(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全面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此次活动,镇(区)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镇(区)、各部门要把检查目标和措施具体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保证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要通过召开会议、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等形式,进一步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对检查中出现的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造成火灾事故的,将按照责任倒查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部门紧密协作,形成检查合力。

市公安、安监、教育、卫生、文化、工商、发改委、旅游等部门,一方面要在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深入开展自查活动,确保自查效果;另一方面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业务范围,以及“谁审批、谁承担”检查责任的原则,重点抓好易燃易爆单位、化工单位、学校、医院、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同时,要与各镇(区)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消防安全检查见边见底。

(三)广泛宣传教育,强化舆论监督。

各镇(区)、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利用各种宣传阵地,结合夏季消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和消防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要组织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值班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四个能力”。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大对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借助舆论手段督促隐患单位整改。要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积极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并按照“专人受理、迅速调查、严肃查处、及时反馈”的原则,狠抓群众举报的查处工作,切实做到有举报,必查处,保护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全市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登记表

2.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3.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汇总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