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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批发岗位职责

2024-05-03 阅读 5574

药品批发岗位职责

质量机构负责人绿谷制药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绿谷制药,绿谷制药上海,绿谷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政策法规;

(2)组织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督促文件的执行,组织质量管理工作的日常检查和考核工作;

(3)行使药品质量裁决权。按规定向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假劣药情况和药品不良反应;

(4)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5)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药品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6)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7)负责指导和监督药品验收入库、保管、养护、出库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8)主持并指导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设计,负责计算机系统权限的审核;

(9)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风险评估;

(10)组织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第三方物流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考察和评价;

(11)协助行政人事部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或相关专业;

2、三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3、在上海本地药品批发企业主持通过GSP认证证书的经历;

4、熟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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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药品批发企业岗位工作职责

责任一:药品批发企业岗位职责——营销总监

1、根据市场预期制定或参与制定营销规划。

2、决策企业的产品定位、营销策划方向、产品渠道开拓的模式。

3、对企业的营销发展趋势、市场应对提出解决方案。

4、根据企业的规划,制定和实施公司的营销目标。

5、对企业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6、负责企业营销工作的全面领导和落实。

责任二:药品批发企业岗位职责——企业负责人

一、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

二、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药品。

三、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四、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经营中落实质量否决权。

六、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七、签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八、协调和处理部门之间,从业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培育企业团队精神。

九、主持制定和组织实施企业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和企业重大决策。

十、任命各部门负责人。

责任三:药品批发企业岗位职责

1、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公司的销售任务。

2、对销售单位进行合法资格的审核,有关客户资料应存档备案。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

3、药品销售应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进行。

4、销售人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5、销售人员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票据应按规定保存。

6、按规定建立药品销售记录。销售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因特殊需要从其他商业直调的药品,本企业应保证药品质量,并及时做好有关记录。

8、药品营销宣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的内容必须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使用说明书为准。

9、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

10、企业已售出的药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药品和做好记录。

11、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和企业相关制度,注意收集由本企业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篇3:药品批发岗位职责

质量机构负责人绿谷制药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绿谷制药,绿谷制药上海,绿谷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政策法规;

(2)组织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督促文件的执行,组织质量管理工作的日常检查和考核工作;

(3)行使药品质量裁决权。按规定向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假劣药情况和药品不良反应;

(4)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5)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药品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6)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7)负责指导和监督药品验收入库、保管、养护、出库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8)主持并指导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设计,负责计算机系统权限的审核;

(9)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风险评估;

(10)组织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第三方物流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考察和评价;

(11)协助行政人事部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或相关专业;

2、三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3、在上海本地药品批发企业主持通过GSP认证证书的经历;

4、熟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