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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2024-04-20 阅读 6432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对新进厂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学时不得低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2、变换工种或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教育学习,并按新进厂员工的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公司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20小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岗位操作。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5、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提少于国家有关规定的学时。

6、各车间(采场)、班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7、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8、公司负责人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9、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对班组成员进行10分钟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10、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政策、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员工学习,负责传达到每一个员工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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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时间:每月10日、20日晚按时进行,每月不得低于2次,每次不得低于1小时。

二、考核的内容:日常考核:基本素质、安全意识、服务态度等。综合技能考核:理论、教学演示、道路驾驶等。

三、组织实施:1、理论测试,采取试卷形式进行,内容是汽车理论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驾驶培训相关的法律知识。试卷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80分及格,90分以上按照成绩分优秀、良好,考核结果在全公司公布,考试人员采取分批进行。2、技能检验,公司将不定时不定点对驾驶人实际驾驶操作技术进行抽查考核,对不达标的驾驶员公司将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再培训,对严重不达标的公司将对其清退。

四、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再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文件规定,公司相关部门要及时督促驾驶员参加继续再教育培训。

五、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考核的相关资料纳入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包括:教育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

为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业务理论知识,确保广大人民乘客财产安全,制定安全目标考核制度:

1、考核时间:安全目标考核时间为每季度末月。

2、考核对象:凡在本公司从事驾驶工作的驾驶员。

3、考核办法:

(1)对安全管理、驾驶等人员的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知识进行书面试卷考核。

(2)听取平常在安全活动中学习、交流总结安全行车经验及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针对行车安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力防范措施。

(3)是否落实安全学习签到制度,有无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活动。

(4)客运驾驶人出现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不合格且负全责的,公司将依照相关管理规定从重从严处罚。

(5)按以上考核合格的,公司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的进行再教育与培训,严重不达标的,公司则予以清退。

篇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做到警钟常鸣,提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须制定安全教育制度。

1、对新进厂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学时不得低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2、变换工种或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教育学习,并按新进厂员工的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企业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20小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岗位操作。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5、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有关规定的学时。

6、各队、班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7、队长、车间主任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8、企业负责人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9、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对班组成员进行10分钟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10、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政策、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员工学习,传达到每一个员工。

篇4: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专业人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为配合公司完成施工任务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高施工水平,增强防范意识,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公司全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一、施工负责人的培训

运架梁施工负责人必须积极接受指挥部、公司、集团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并应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资质考试,获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等,他们是施工生产安全管理的核心力量。安全培训着重解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摆正安全与施工生产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工作中以身作则。在教育过程中要借鉴国内外现代铁路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结合具体实际,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进行1-2次。

三、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教育与培训

特种作业是由国家认定的,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对于运架梁施工,运架设备操作人员、电气焊作业人员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

1、凡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后,在师傅的指导下,从事本工作的操作学习。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凡已取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一般每年考核复审一次)。对电气焊、电工、起重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GB530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矿考核管理细则》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经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省安全操作证者,必须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期限复审,否则应立即停止操作。

四、新进人员的安全培训

1、新进运架梁施工劳务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监护下工作满1个月,经现场演练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2、新进运架梁施工的职工(不含特种设备操作),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周,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全员安全教育

相关负责人对全体职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在职工中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实现生产安全化。必须经常进行全员安全教育,以及时提醒、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全员集中安全教育的内容可以多种多样,包括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防护知识、运架梁施工技术要点、设备安全操作等。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报导典型事故案例,联系实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全员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1次。

六、复工工人安全教育

1、凡休假七天以上的返岗人员,必须经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1个月,其他休假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集中培训理论学习及现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对因工受伤及未受伤的责任者复工后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运架梁施工安全技术知识等。

七、换岗工人安全教育

调换工种以后工人对所从事的新工作不熟悉,对操作规程和技术不了解。为了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换岗后该施工环节情况,本岗位的工作责任、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

八、“四新”安全教育

当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时,必须对从事该工作的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重点教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防护装置的使用等方面的内容、使工人能够独立操作、安全生产。

九、安全知识考核

1、每一次大型全员集中培训学习,进行一次相关内容问卷。

2、每半年一次职工运架设备操作问卷考试。

3、每3个月一次全员运架梁施工技术及安全注意事项问卷考试。

4、不论职工劳务工,凡考试不及格者,限期补考,其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评比及奖励分配的条件之一。

十、安全教育内容

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项目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教训及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运架梁施工技术培训;安全注意事项培训。

篇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职工、外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重点防火岗位每年不少于两次,一般岗位每年不少于一次。要求人人达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火灾危险性;懂本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防火措施;懂本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灭火方法(冷却法、隔离法、窒息法、抑制法);懂组织疏散逃生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应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进行。对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对消防控制系统操作、维护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对新员工入厂,要先进行三级(公司级、车间、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对分配在易燃、易爆岗位或特殊工种的新员工,在经过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还要先在老工人的监护下,经过一段时间学习实践,确认已具备独立操作能力,方可独立操作。

(四)工作在本单位、部门调动,凡工种不同,仍要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