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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控制方法

2024-04-20 阅读 2579

安全管理控制方法

一、安全控制的原则

1.管理控制

管理学认为,管理就是控制。管理活动由四个方面的要素组成。

一是控制者,即管理者和领导者。前者执行的主要是程序性控制、例行(常规)控制,后者执行的是职权性控制、例外(非常规)控制。

二是控制对象,包括管理要素中的人、财、物、时间、信息等。

三是控制手段和工具,主要包括管理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法规、计算机、信息等。组织机构和管理法规保障控制活动的顺利进行,计算机可以提高控制效率,信息是管理活动沟通情况的桥梁。

四是控制成果。管理学上的控制分为前馈控制和反馈控制、目标控制、行为控制、资源使用管理、结果控制等。

2.安全管理控制

安全管理控制是运用管理控制的基本原理对生产系统中的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进行的控制的过程。

实施安全管理控制的过程包括三个基本步骤: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的判断标准(指安全评价的内容)和标准(确定的对优良程度的要求);

二是衡量安全生产实际管理活动与预定目标的偏差(通过获取、处理、解释事故、风险、隐患等安全管理信息),确定如何采取纠正上述偏差状态的措施);

三是采取相应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以及安全工程技术等措施纠正不良偏差或隐患。

3.安全管理控制原则

1)闭环控制原则

2)分层控制原则

3)分级控制原则

4)动态控制原则

5)等同原则

6)反馈原则

二、安全控制系统

1.安全控制系统的概念

安全控制系统是由各种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安全要素所组成的、具有一定安全特征和功能的安全整体。

安全要素包括:

安全物质,如工具设备、能源、危险物质、人员、组织机构、资金等。

安全信息,如政策、法规、指令、情报、资料、数据和各种消息等。

安全控制系统与一般技术系统相比,有如下特点:

安全控制系统具有一般技术系统的全部特征;

安全控制系统是其他生产、社会、经济系统的保障系统;

安全控制系统中包括人这一最活跃的因素,因此人的目的性和人的控制作用时刻会影响安全控制系统的运行;

安全控制系统受到的随机干扰非常显著,研究更加复杂。

2.安全控制系统的构建

1)绘制安全控制系统框图

2)建立安全控制系统模型

3)对模型进行计算和决策

4)综合分析与验证

3.安全控制系统运行模式

(1)前馈式控制为主

(2)积极的反馈式控制

(3)闭环也持续式控制

三、事故隐患控制的基本原则

1.消除潜在危险的原则

即在本质上消除事故隐患是理想的、积极的、进步的事故预防措施。

其根本做法是以新的系统、新的技术和工艺代替旧的不安全的系统和工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例如:

用不可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

以导爆管技术代替导火索起爆方法;

改进机器设备,消除人体操作对象和作业环境的危险因素,排除噪声、尘毒对人体的影响等,从本质上实现职业安全卫生。

2.降低潜在危险因素数值的原则

在系统危险不能根除的情况下,尽量的降低系统的危险程度。一旦系统事故发生,将使其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最小。

例如:

手电钻工具采用双层绝缘措施;

利用变压器降低回路电压;

在高压容器中安装安全阀、泄压阀抑制危险发生。

3.冗余性原则

通过多重保险、后援系统等措施,提高系统的安全系数,增加安全余量。

如:在工业生产中降低额定功率;增加钢丝绳强度;飞机系统的双引擎;系统中增加备用装置或设备等措施。

4.闭锁原则

在系统中通过一些元器件的机器连锁或电气互锁,作为保证安全的条件。如冲压机器的安全互锁器等。

5.能量屏蔽原则

6.距离防护原则

7.时间防护原则

8.薄弱环节原则

在系统中设置薄弱环节,以最小的、局部的损失换取系统的总体安全。

如电路中的保险丝、锅炉的溶拴、煤气发生炉的防爆膜、压力容器的泄压阀等。他们在危险情况出现时就发生破坏,从而释放或阻断能量,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

9.坚固性原则

通过增加系统强度来保证安全性。加大安全系数,提高结构强度等措施。

10.个体防护原则

根据不同作业性质和条件配备相应的保护用品及用具。采取被动的措施,以减轻事故和灾害造成的伤害或损失。

11.代替作业人员的原则

在不可能消除和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的条件下,以机器、机械手、自动控制器或机器人等代替人的某些操作,防止危险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

12.警告和禁止信息原则

采用光、声、色或其他标识作为传递组织和技术信息的目标,以保证安全。如宣传画、安全标识、板报警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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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煤气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1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煤气安全管理流程、煤气管理要求、煤气设施设备的设计及施工安全管理、煤气日常安全管理、停、送、带煤气危险作业管理、煤气事故处理管理、煤气安全教育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八钢公司各相关单位。

2术语?

2.1可靠隔断装置:系指安装了此类装置隔断煤气后,装置前的煤气不会漏向装置后,这类装置有眼镜阀、盲板、叶形插板阀、一道开闭器加一道水封等。

2.2煤气:在炼焦、炼铁、炼钢、发生炉等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氧化碳等多种气体成分组成的可燃性混合气体。

2.3煤气系统分为生产回收系统、输送储存系统、使用系统。

3管理职责

3.1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煤气生产回收、输送储存、使用单位煤气设施、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安全管理。参与煤气设施、设备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管理。

3.2设工部负责煤气设施、设备设计的审查和新建、改建、扩建煤气工程施工管理,组织竣工验收管理。

3.3保卫部负责煤气设施、设备设计消防审查及竣工验收管理。

3.4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煤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管理。

3.5炼铁分公司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的带煤气作业监护检查管理。

3.6能源中心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以及煤气使用单位带煤气作业的监护检查管理(炼铁分公司除外)。

3.7煤气生产和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煤气安全管理。

4管理程序

4.1煤气安全管理流程见附件。

4.2煤气管理要求

各煤气生产回收、输送储存、使用单位必须根据《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建立健全完善的煤气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4.3煤气设施、设备的设计及施工安全管理

4.3.1“新建、改建、扩建”的煤气设施、设备及其附件,设计必须从本质安全出发,做到安全可靠,对笨重体力劳动及危险作业,必须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并应采用先进技术、工艺,以提高安全可靠运行程度,严格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4.3.2在煤气区域或设施附近施工的项目,必须经煤气设施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应严格按国家规范设计施工,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4.3.3煤气设施、设备施工要保证质量,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要求进行施工。

4.3.4煤气“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经由设计、施工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环保管理、消防管理、使用单位等部门组成的验收小组严格按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环境保护管理程序》检查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并有相应的安全规程,验收签字后,才能投入运行。

4.4煤气日常安全管理

4.4.1煤气用户应安装与能源中心动力调度室联系的直拨电话,并确保完好、通畅。

4.4.2煤气指挥调度系统,应有完善的指挥程序、明确的职责范围,以保证煤气合理调度,保持系统压力稳定。

4.4.3煤气系统必须有可靠的切断、吹扫装置。

4.4.4各单位按煤气管网管辖范围划分,负责管网停产期间的保压、吹扫工作。

4.4.5各单位吹扫煤气管道时,必须用软管连接,吹扫结束,立即断开。

4.4.6各煤气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制度操作,确保系统压力稳定、运行安全。

4.4.7能源中心根据用户的需求,对各煤气用户(炼铁分公司除外)的带煤气作业的监护和许可,负责煤气紧急事故的救护工作。

4.4.8煤气区域作业必须先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并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

4.4.9室内作业应确保通风良好,保证操作与生产环境中CO含量不得超过24ppm(30mg/m3)。

4.4.10各煤气用户的燃烧装置采用强制送风的燃烧嘴时,煤气支管上应设逆止装置或自动隔断装置,煤气设备易发生爆炸的部位必须安装泄爆装置,且相辅的空气管线也必须增设泄爆装置。

4.4.11各煤气燃烧炉,必须严格执行吹扫、置换确认,先点火后开煤气的操作程序。

4.4.12各煤气燃烧炉必须有高低压报警装置,低于安全极限时,应立即停炉,防止回火爆炸事故。

4.4.13制定煤气系统巡检制度,加强巡检维护,确保所有泄爆阀(膜)、监测监控仪表、水封等安全设施及附件安全、灵敏可靠。

4.4.14凡有可能造成煤气集聚发生煤气事故的危险场所,要设置警示标识,在关键部位,必须设置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4.4.15用户如发生煤气系统各类事故或异常状态时,必须立即将信息反馈能源中心动力调度室。

4.4.16便携式、固定式CO报警仪、动火测爆仪及氧气、空气呼吸器等防护设备,要定期校验,做好记录,建档备案,具体执行《煤气监测测量及防护设备管理程序》。

4.4.17增设煤气管网等煤气设施防撞、挂装置,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防机动车辆撞、挂煤气管网等煤气设施。

4.4.18严禁煤气用户(包括生活煤气用户)乱改煤气管路等煤气设施,确实需要改动必须进行设计变更。

4.4.19煤气区域、煤气设备、设施动火按照《动火安全控制程序》执行。

4.5停、送、带煤气危险作业管理

实施单位制定完备、切实可行的作业方案及严密的安全措施。

4.5.1“煤气停送申请确认单”是能源中心与煤气用户之间在煤气停、送时,要开启或关闭用户前端或末端阀(眼睛阀、加装盲板)的确认凭证。煤气用户必须提前24小时将“煤气停送申请确认单”送至能源中心动力调度室(特殊情况除外);同步检修停、送煤气由能源中心动力调度室统一下达“动力调度通知书”。

4.5.2进入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检测一氧化碳及氧气含量。经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携带一氧化碳及氧气监测装置,并采取防护措施,设专职监护人。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mg/m3(24ppm)时,可较长时间工作;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50mg/m3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h;不超过100mg/m3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0.5h;在不超过200mg/m3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5min~20min。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施内部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h以上。

4.5.3带煤气作业一般安全要求

a)煤气压力要求:高炉煤气带气作业压力≤4500Pa;焦炉煤气带气作业压力≤3500Pa;混合煤气带气作业压力≤4000Pa(上述压力为松动眼镜阀、法兰螺栓泄压时的瞬间压力);生活区民用煤气管道带气作业压力:100Pa≤P≤500Pa,(P为用户灶前压力,此压力为松开法兰螺栓泄压时的瞬间压力)。

受工艺限制,超过上述压力要求范围的带煤气作业,优先在同步检修煤气系统停运时进行,否则应将煤气压力降至工艺允许的下限,按煤气专业工程师制定的作业安全方案进行作业。

b)带煤气作业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

c)作业时,应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操作人员应备有空气(氧气)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

d)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e)距作业场点40米内,禁止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要离开作业点40米以外,作业区应设置警戒带。

f)作业区域所用光源均为防爆冷光源,电压等级为安全电压。

g)所有直接参与带煤气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服,内衣裤袜均为棉布,严禁穿化纤布料服装,严禁穿带钉鞋。

h)所有未佩戴呼吸器的作业人员应站在煤气区域上风口。

i)带煤气作业所用工具为铜质工具,特殊情况下,可用涂抹黄油的铁质工具。

j)所需设备、物料、监护、消防、急救等到位后方可实施作业。

4.5.4带煤气翻转眼镜阀的具体安全要求

a)在中压煤气管道翻转眼镜阀前,应检查前端煤气蝶阀(或闸阀)的完好性。在作业前,应在周围40米内设置安全警戒带。

b)在翻转眼镜阀前,应关闭前端煤气蝶阀(或闸阀),并开启眼镜阀与蝶阀(或闸阀)之间的放散阀,通过取样管确认蝶阀(或闸阀)是否关严,如没有放散装置进行确认,应至少关闭前端两道蝶阀或闸阀。

c)在无前端煤气蝶阀(或闸阀)、放散阀的煤气管道上翻转眼镜阀作业,应先松动眼镜阀螺栓,确认煤气压力降至煤气范围以内(如有压力表接头,应安装压力表确认)后,才能进行作业。

4.5.5带煤气抽堵盲板的具体安全要求

a)未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严禁在室内进行带煤气抽盲板。

b)室外抽堵盲板,应提前搭建好脚手架,架设吊盲板用的起重桅杆或提前联系好吊车。

c)抽堵盲板作业前,对卸不动的螺栓可在正压情况下动火割掉,换上新螺栓并拧紧,但禁止同时割掉两个以上螺栓。在煤气管道上焊接撑铁、割螺栓应办理动火许可证。

d)抽堵盲板作业区内严禁行人通过,40米以内禁止存在火源及高温热源,如作业区域附近有裸露高温管道,则应在作业前将该管道作绝热处理。对拉运红钢车辆严禁通行,在出铁口、出焦车、拉铁水罐车周围40米以内,带煤气抽堵盲板应制定专项防护措施,经分公司(中心)安全部门审查通过后执行。

e)一般情况下,应在确认前端眼镜阀或蝶阀关闭后,再进行抽堵盲板作业。凡不能可靠切断煤气,应与煤调联系,确认压力降至可允许的工作条件后,再进行作业。

f)在煤气管道有预留取样管、压力管接头时,应在有煤气的一侧管端安装压力表,如有蒸汽吹扫接头,应接蒸汽吹扫软管,以备急用。

g)抽堵盲板作业时,法兰上所有螺栓应全部更新并保证灵活可靠。

h)煤气燃烧炉前煤气管道带残余煤气抽堵盲板时,应将管道内通入蒸汽(氮气)以保持正压,防止回火、爆炸。

i)管道法兰应有良好的接地线,抽堵焦炉煤气盲板应接地线。

j)抽、堵盲板作业中,盲板应涂黄油,一切吊具铁质相互接触处均应涂黄油,防止磨擦产生火花。

4.5.6生活区管道带煤气作业的具体安全要求

a)作业前,应通过调压站或关管道前端闸阀降低煤气压力至规定范围。

b)作业前,应安排专人到管道未端用户,通过U形压力计测量压力,并通过对讲机向作业现场指挥人员汇报。

c)作业区域应开阔,并保证有两条以上的逃生通道,紧急情况下,能保证作业人员、煤气防护人员逃离危险。

d)严禁在已砌筑的井内和没有逃离路线的坑道内进行带煤气作业。

e)带煤气翻转眼镜阀、抽堵盲板执行4.5.4和4.5.5条。

f)以氧割、钢剧、切割机等方式切断煤气管道或开孔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并用冷水降温,作业时必须要有干粉消防车监护。

g)在煤气管道或盲板等设施上动火开孔,干粉消防车必须到现场,并将喷头直对动火点。直接参与动火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内外服装均应为防火服、防静电服。在动火时,应通过湿毛毯等防火材料进行隔火、隔热。

4.5.7检修完毕送煤气前,用户必须将待送煤气的管道及设施用蒸汽或惰性气体吹扫置换确认后并保压。

4.6煤气事故处理管理

4.6.1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煤气泄漏事故,按照规定要求启动相应的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4.6.2发生煤气事故后应迅速弄清事故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冒险抢救,扩大事故,抢救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

4.6.3进入煤气危险区域的抢修、抢险必须做好个体防护。

4.7煤气安全教育管理

4.7.1对煤气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才准上岗工作,以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4.7.2对煤气作业及管理人员要进行煤气安全法规和标准的教育;煤气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煤气安全技术教育;煤气防护、救护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煤气事故案例教育等。

4.7.3煤气安全教育计划的提出以及实施,按照《八钢公司职工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4.8安环部对煤气管理制度建立、煤气安全管理及危险作业、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篇3:控制室安全管理规定

(1)控制室严禁烟火,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违者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理。

(2)保障控制室的消防器材性能完好,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并采取措施扑灭火灾。

(3)临时用电的使用,应先向象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安全专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临时用电。

(4)加强对移动电器的使用与管理,定期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5)每月应有计划地进行线路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火险隐患及时整改解决。

(6)电气设备操作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规定,严禁违章操作、带“病”操作,并定期检查,以防发生事故。

篇4:A尾矿库渗流控制排渗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排渗设施

上游式尾矿堆积坝可采取下列排渗设施:

1、尾矿筑坝地基设置排渗褥垫、水平排渗管(沟)及排渗井等;

2、尾矿堆积体内设置水平排渗管(沟)或垂直排渗井、辐射式排渗井等;

3、与山坡接触的尾矿堆积坡脚处设置贴坡排渗或排渗管(沟)等;

二、防排渗措施

1、防排渗检查

①运行期应经常检查排渗设施是否完好、排渗效果及排水水质。

②应经常检查坝体有无渗漏出逸点,出逸点的位置、形态、流量及含沙量等。

2、浸润线观测

①运行期坝体浸润线观测须按设计要求实施。

②坝体浸润线超过控制线,应经安全技术论证增设或更新排渗设施。

3、坝面或坝肩出现集中渗流、流土、管涌、大面积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现象时,可采取下列措施处理:

①在渗漏水部位铺设土工布或天然反滤料,其上再以堆石料压坡;

②增设排渗设施,降低浸润线。

4、上游式尾矿堆积坝可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渗流:

①尾矿筑坝地基设置排渗褥垫、水平排渗管(沟)及排渗井等;

②尾矿堆积体内设置水平排渗管(沟)或垂直排渗井、辐射式排渗井等;

③与山坡接触的尾矿堆积坡脚处设置贴坡排渗或排渗管(沟)等;

④适当降低库内水位,增大沉积滩长;

⑤坝前均匀放矿。

篇5:A尾矿库水位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排水构筑物上或尾矿库内适当地点,应设置清晰醒目的水位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二、控制尾矿库水位遵循如下原则:

1、在满足回水水质和水量要求前提下,尽量降低库内水位;

2、在汛期必须满足设计对库内水位控制的要求;

3、当尾矿库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在汛前进行调洪演算;

4、当回水与尾矿库安全对滩长和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必须保证尾矿库安全;

5、水边线应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6、岩溶或裂隙发育地区的尾矿库,应控制库内水深,防止落水洞漏水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