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安环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安环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2024-04-20 阅读 4873

安环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1、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环保的综合管理与监督部门,在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监督检查企业对党和国家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安全环保的规定、指示贯彻执行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提出强化安全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2、组织制定和审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审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审查安全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安措费的提取,使用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环保情况,督促事故隐患的力度,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下达停止作业命令;

5、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负责对新进矿员工及代培和实习人员三级教育的入矿安全教育,参与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办证等有关工作,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伤保险工作,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

7、负责爆破作业及在危险区内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工作;

8、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个人劳动保护防护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发放、使用及佩戴;

9、推广先进的安全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组织开展安全环保技术攻关活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环保的科学管理水平。

10、负责全矿消防、剧毒物品、易燃物品、爆破物品、重点要害岗位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工种:

1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工作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制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消防器材的分配和管理,保证消防设备完好;

12、负责业余消防队队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采编:www.QiquhA.com.com

篇2:车队队长安全环保责任制

(一)职责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矿部关于安全工作的规定、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

2、要求司机每班提前半个小时到车间交接班,安排好当班生产注意事项,做好交接班记录。

3、教育司机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不开病车,备好消防设施,备品备件,添好车辆检查记录。

4、开好班前会,详细向司机交待安全情况、措施和注意事项。

5、教育司机必须遵守《道路安全交通规程》,遵守车辆、设备

检修制度,坚持车辆、设备定期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6、每半月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及机械设备的大检查,并把检查和分析情况登记留底,报告矿部和安全科。

7、发生交通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及单位领导,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迅速落实防范措施。

8、经常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作好行车安全。

9、搞好冬季“四防”、夏季“四防”工作。

10、每周组织召开一次车间安全会,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周的安全工作,并要认真执行安全大检查制度

(二)目标

1、年内死亡事故为零;

2、年度内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3、年度内交通事故为零;

4、设备、火灾、污染事故为零;

5、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6、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制订落实率100%;

7、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8、车间职工安全环保承包合同签订率100%;

9、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篇3:S矿安全环保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矿长和分管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科全面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企业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制定,修订本矿山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参与新、改、扩建工程设计审查,提出合理化建议,监督“三同时”,使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四、组织新工人进行入矿“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制定矿山、厂区、工段、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五、组织和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订整治措施,组织或参加研究控制重大危险源的方案。

六、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行业标准,对本单位运输、储存、使用爆破物品和危险品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

七、不定期地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和隐患治理问题。

八、积极参与和组织对事故的救援工作,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

九、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三违”现象和各类人身伤害事故进行登记,完善安全管理档案,定期召开内务会和安全专业人员会议,按月对企业各单位进行考评,提出考评意见。

篇4:S矿安全环保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环保科是矿山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设科长和专职安全员,科长对本科的工作全面负责,本科室人员应负以下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企业规章制度,在矿长和选场厂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矿山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二、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矿山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工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四、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矿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会同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制定矿山、厂区、工段、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五、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矿山、厂区、工段、班组对检查出的隐患制订整改防范措施,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运输、储存、使用爆破物品和危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爆破危险物品的领用和使用实施审批,并监督使用。

七、实行24小时值班,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协助解决有关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停止作业,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八、积极参与、组织对事故的救援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搞好事故分析、追查和处理,定出防范措施,并监督执行。配合有关部门对重伤、工亡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

九、及时做好重大事故隐患登记、三违登记、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事故追查、分析记录等有关记录,搞好安全档案管理;按时、按规定上报各种安全报表、计划、汇报材料;按时提出安全汇报和安全信息,做到数字准确,文理畅通。

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检查指导厂区、工段、班组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管理,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十一、负责对本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违章者,提出奖惩意见。

篇5:某尾矿库安全环保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科及专职安全人员对本系统和本矿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1在安全生产副矿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业务工作,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定,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经常研究伤亡事故、职业病趋势和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协助有关部门对新工人(或调转工人)进行矿级安全教育,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协同有关部门进行特殊工种工人的技术训练、考核和发证工作。

3负责制订、修订本矿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熟悉和执行情况。

4参加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会审和竣工验收,参加年、季、月计划的编审,指出不符合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政策要求的问题,并督促其修改。

5经常深入现场,调查安全情况,提出处理隐患的意见或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按时处理,有权当场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参加全矿性的安全大检查,编制整改通知书,并检查其整改进度。

6参与审查和汇总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经费合理使用和安措工程按计划竣工。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矽尘、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措施,并督促其执行。

8负责组织通风系统测定和日常粉尘、风量的测定工作,并及时做好有关报表工作。

9建立安全档案,负责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抢救和调查,报告工作,有权对违章人员和事故责任者进行批评和经济处罚;并对重大事故追究责任,报请领导研究处理。并对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季节性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11监督检查劳保用品质量和使用情况,并按规定发放。

12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指导,在向领导报告工作的同时,向上级安全部门如实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