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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架搭拆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2024-04-20 阅读 5046

井架搭拆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必须有严格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

2、井架的底座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米,如立在地面上,必须使用轧桩轧牢。底座轧桩不得少于8恨,轧桩用75*75毫米角钢,打入地下深度为1.2米,轧桩上部必须与井架底盘连接牢固。

3、高度为10~15米的井架应设缆凤绳一组(4~8根);每增高之以10米加设一组。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只以上的钢丝绳夹头紧固。缆凤绳必须采用钢丝绳。

4、井架采用附墙者应用钢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吊点必须经过计算。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

5、井架搭至11米高度必须设临时缆风,待固定缆风或附墙支撑设置后,方可拆除。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度,与地锚或桩头必须牢固连接。地锚、桩头要安全可靠,桩头后须有拖桩。如使用木桩,木桩直径不得小于15厘米,埋深不少于1.5米。禁止将缆凤绳栓在树木、电杆上。

6、缆风绳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与高压架空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7、井架的立柱应垂直稳定,其垂直偏差应不超过高度的千分之一,接头应相互错开,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应超过2个。井架导向滑轮与卷扬机绳筒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15倍,无槽光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20倍。

8、井架运输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搁置点必须牢靠,通道两边必须装设防护栏杆,并装有安全门或安全栅栏。

9、井架吊篮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停层装置,防坠装置、冲顶限位器和安全门,吊篮两侧装有安全挡板或网片,高度不得低于1米,防止手推车等物件滑落。吊篮的焊接必须符合规范。

10、井架底层周围及通道口,必须装设安全防护栅,井架高度超过30米,须搭设双层安全棚,如无法设置隔离棚,则井架四周必须挂安全网,安全网应三面包满。

12、井架必须装设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装置、卷扬机应单独接地并装设防雨罩。

13、卷扬机应采用点动开关。

14、并架吊篮与每层楼面必须有醒目的信号装置或标志。

15、装设起重把杆的井架,底部应有3~4吨的压重物,把杆底座要高出建筑物,把杆顶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把杆与井架的夹角应在45~70度之间,并设保险钢丝绳。起重钢丝绳应装设限位装置。把杆不得碰到缆凤绳。

16、井架吊篮内严禁乘人。

17、井架进行保养维修工作时,必须停止使用。

18、并架的平撑、斜撑、缆凤绳等严禁随意拆除。

19、拆除井架,应先设置临时缆风。遇设有两层缆风绳的井架,应对下层缆风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顶层缆风绳。

20、搭拆井架要设警戒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带。

21、井架安全装置应由定点厂家制作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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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井架工岗位安全责任制

1、负责二层台的安全操作,副司钻不在时顶其岗位。

2、负责提升系统(天车、游车、大钩)、水龙头、自动上扣器、吊环、转盘、节流阀控制箱的检查、保养和维护工作。

3、负责井架、底座各部位设备的检查、维护、清洁与固定。

4、负责井架附件(包括滑轮、绳索、钩子、保险带、操作台、立柱排放架、立管、照明设备)、底座及大绳抽倒装置的检查、固定、保养和清洁工作。负责二层台气动绞车的检查、保养、清洁工作。

5、协助副司钻进行钻井泵、防喷器、保护伞、压井管汇、节流管汇的维护和井口周围的卫生。

6、担任本班组QHSE监督员,发现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要及时整改和纠正;坚持班前会安全讲话,班后会安全讲评。

7、正常钻进时组织本班完成辅助工作。

8、负责填写本班QHSE活动记录。

9、负责接单根及下套管时操作气动(液动)绞车。

篇3:井架车驾驶员安全职责

1.在驾驶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负责所驾驶车辆的例行保养与维护,对车辆进行行车前、行车中、停车后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5.发现车辆存在事故隐患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

6.严禁酒后驾驶、强超强会、疲劳驾驶和跑私车,严禁把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执行“三交一封”制度。

7.井架车就位后,驾驶员刹好车离开驾驶室关好车门(室内必须无人)。指挥井架操作手进行立放井架,发现隐患或险情

8.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

篇4:矿井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概况与特点

本工程为新蛋嘉定园区(一、二期),位于上海市嘉定区规划三路。一期分为:研发中心、门卫和综合站房。建筑面积为6521m?。其中研发中心为三层框架结构,门卫和综合站房为一层框架结构。抗震烈度为7度,防火等级为2级。二期为中转仓库,建筑面积为10188.44m?单层钢结构。建筑高度为13.5m。局部为三层办公室,建筑高度为15.3m。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有厂区道路,管网,户外灯,绿化等。

2、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3)?《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沪建建(2003)第605号)

(4)?《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2003)第170号)

(5)?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建标(2000)?第248号)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

(9)?《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1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

3、监理工作内容

井架与物料提升机实施要求:施工总包方在井架安全技术管理,安装拆卸及安装验收必须按照下例要求实施:

(1)、井架的安全技术管理

1.?使用由专业单位生产的井架,该产品必须通过市建委科技委组织鉴定,其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产品铭牌必须齐全。

产品铭牌必须明确产品型号、规格、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高度、出厂编号、制造单位;产品铭牌必须悬挂于架体醒目处。

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的井架,若无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产品铭牌的,不得向施工现场销售。

2.?自制、改制的井架,必须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中规定的要求:有设计计算书、制作图纸,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同时必须编制使用说明书。

3.?施工现场的井架使用说明书必须依照《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明确井架的安装、拆卸工作程序及井架基础、附墙架、缆风绳的设计、设置等具体要求。

4.?井架的安装、拆卸单位在井架的安装、拆卸之前,必须依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编制专项安装或拆卸施工方案,明确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以指导施工;专项安装或拆卸施工技术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5.?井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安装、拆卸的,该井架专项安装或拆卸施工方案及相应计算资料须经发包单位技术复审。

6.?使用单位应根据井架的类型,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检查维修制度,并将井架管理纳入企业的设备管理,同时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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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井架的安装、拆卸管理

1.?井架在安装或拆卸之前,专项安装或拆卸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员必须参加对装拆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装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提升井架搭拆”操作证)。

2.?井架必须严格按照专项安装或拆卸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安装或拆卸。在安装拆卸时,必须严格执行下列技术措施:

l?安装架体时,应将基础地梁(或基础杆件)与基础(或预埋件)连接牢固。每安装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应采取临时支撑或临时缆风绳固定。

l?拆除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

l?井架高度在20m(含20m)以下,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

l?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其下端应与地锚可靠连接;

l?缆风绳应选用直径不小于9.3mm的圆股钢丝绳。

3.?井架在安装或拆卸过程中,必须指定监护人员进行监护,发现违反工作程序、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应立即指出,予以整改,并做好监护记录留档存查。

4.?井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安装、拆卸的,总包单位对其安装、拆卸过程负有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义务。

(3)、井架的安装验收管理

1.?井架的安装应采取分段验收的方式进行,即必须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和专项安装施工方案的要求。

l?基础验收:

?低架井架基础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不小于80kPa

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20,厚度不小于300mm

浇注后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l?基础地梁(或基础杆件)与基础(及预埋件)安装连接验收;

l?井架安装验收范围。包括:结构的连接、垂直度、附着装置或缆风绳;机构;安全装置;吊篮;层楼通道、防护门;电气控制系统等。井架初次安装后如需升节,则每次升节后必须重新组织验收。

2.?井架专项安装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员必须参与各阶段的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并签署意见后,方可进入后续安装、投入使用。

3.?在检查验收中如发现井架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的,必须落实整改。对检查验收的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时记录,并由参加验收人员签名留档保存。

4.?井架的基础及预埋件的验收,应按“隐蔽工程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基础的混凝土应有强度实验报告,并将这些资料存入安保体系管理资料中;井架的其他验收,应严格以《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标准为指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对井架与龙门架搭设的验收内容进行验收及扩项验收。

5.?井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安装的,安装单位除必须履行上述分段安装验收手续以外,使用前必须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由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进行签字认可。

井架验收合格后,应在架体醒目处悬挂验收合格牌、限载牌和安全操作规程牌。

篇5:井架拆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关于加强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3)第002号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屈家桥动迁配套商品房1.2标

2、建设地点:上海虹桥临空经济园区福泉路以东、北翟路以北、淞虹路以西、通协路以南

3、建设单位: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

4、勘测单位:冶金工业部勘察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5、设计单位:安徽省规划设计院上海分院

6、施工单位:新长宁集团建筑装饰实业有限公司

7、监理单位:上海科安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8、工程建筑面积:67929M?

9、结构>类型(层次):小高层:框架剪力墙、13层、地下一层

多层:砖混结构

三、井架拆装作业前安全监理控制的要点:

1.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井架拆装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该方案应经施工作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包括装拆施工要求、施工顺序、井架底盘基础详图及说明。

3.井架必须由合格的专业企业生产,有出厂合格证,并有具有合格资质的机械测试部门的合格检测报告。

4.装拆作业人员应具有“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书,且在证书有效期内。

5.施工作业前,施工方技术人员应向全提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并有交底记录。

四、井架装拆作业中安全监理控制的要点:

1.井架基础部位的控制要求:

1-1.井架的底盘必须装在坚硬的地基上。经架基础厚度必须达到300mm,用C20砼浇捣。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并做好工程隐蔽验收。

1-2.井架必须使用轧桩轧牢,底座轧桩不得少于8根。该工序要做好工程隐蔽验收,轧桩上部必须与井架底盘连接牢固。

2.井架装拆作业过程中必须由专人进行现场监护,作业时应设置警戒区域。监护人员不得离岗,安全监理应加强巡视检查。

3.井架上部搭设作业时的控制要求:

3-1.当井架搭设2个标准节高度时(一般不大于8m)应进行临时固定或者安装附墙杆进行加固。附墙支撑必须采用刚性支撑,附墙杆应每6米设置一道,不得把附墙支撑件连接在脚手架上。

3-2.缆风绳固定必须牢靠,其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只以上钢丝绳夹紧固,下端与地锚牢固连接,连接可采用相应的花蓝螺栓。地锚必须安全可靠。禁止将缆风绳栓在树木、电杆上。

4.井架拆除作业时的控制要求:

4-1.拆除井架作业应有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4-2.拆除井架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若有两层缆风绳则应对下层缆风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顶层缆风绳。

5.井架安全装置设置的控制要求:

5-1.井架吊蓝必须装有下极限限位器及冲顶限位器。冲顶限位器位置应控制在天梁最低处以下3m。

5-2.吊蓝运行系统中必须设置安全停靠装置,该停靠装置应能承担全部的工作荷载。还应设置超载限位器,当负荷达到额定荷载90%时应当报警。当荷载超过额定荷载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5-3.吊蓝上下料口应装设安全门,此门在吊蓝运行中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5-4.楼层通道口必须设置安全门,门的高度宜在1.8m,其强度应能承受1KN/m水平荷载。此门在吊蓝运行中必须处于常闭状态,只有卸运料时才能打开。

5-5.井架吊蓝内严禁载人。

5-6.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设置紧急断电开关。

5-7.井架必须有可靠接地,并且对角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