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⑴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身体健康,双眼视力不低于1.0,无听觉障碍,无血压高,癫痫,心脏病等不适于高处作业的病症。
⑵凡在二米及其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具备挂安全带的必须为操作者设安全防护设施等确保操作者的安全。
⑶高处作业人员在操作中必须精神集中,禁止闲谈,禁止向下抛工程垃圾、砖石等物。
⑷电气焊工高处作业必要时须两人操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时安全带应进行防火隔离保护。作业层下方禁有易燃物。
⑸电工高处作业,除穿戴好劳保用品外,并严禁带电作业,必须搭设宽1.5m以上的脚手架,并设平网立网保护。
⑹高处作业前工程负责人应对所施工程的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操作者三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作业。
⑺施工中作业人员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发现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报告。
⑻施工作业人员对现场任何有坠落可能的构件,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并将高处作业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严防坠落。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带,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废料均应及时处理,不得乱掷或向下丢掷。
⑼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强风)禁止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⑽各类高空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违者以违章作业论处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www.qiquHa.com.com 制度大全篇2: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技术措施
住宅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1、根据国标(GB3608-83)规定,凡坠落高度2m以上(含2m高)为高处作业。
2、施工现场有许多工种在高处作业,现场必须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如按规定架设安全网、防护棚、防护栏、盖板等等,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3、高处作业人员按规定要求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万一失足,这些保护用品,就会起到保护作用,防止事故发生。
5、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6、高处作业衣着灵便,禁止穿硬底和打滑的鞋。
7、高处作业设防护栏杆,支挂安全网和安全防护门,操作人员系好安全带。
8、高处作业所用的材料要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和洞附近。凡有坠落可能的要及时撤出或固定以防跌落伤人。工具随手放到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9、禁止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不便联系的设通讯装置。
10、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应及时报告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施工,消除后再进行高处作业
11、任何人不允许移动和擅自拆除安全标志,确实因工作需要,经工长批准后移动和拆除,之后重新安装好。
12、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要经常检查,处于良好状态。
14、在各种脚手架上作业都是处在高处作业,搭设脚手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防止架子倒塌、折断、掉板、脱扣造成事故。
16、各楼层的预留口、电梯口、无拦板的阳台口、通道口等(简称四口)按规定搭设防护盖板、防护栅栏、防护棚、挂安全网。任何人不准随意拆动。,因施工需要移动时,完工后恢复原状,防止发生高处坠落物体事故发生。
17、遇有六级大风,大雾和大雨天气时禁止一切高处作业。
篇3:斜屋面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范本
斜屋面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备好安全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不得穿硬底鞋。
2)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心脏病,无恐高症,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效钢筋工上岗证,方可独立操作。学徒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斜屋面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在临边洞口,应配置防护网、防护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4)作业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5)随身所带的作业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防滑落伤人。
6)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7)斜屋面上应建平台,用以堆放钢筋、材料,传递钢筋等物件应用绳牵牢,防止滑落,绑扎完成一根后再传递一根。
8)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9)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10)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1)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12)绑扎斜屋面板钢筋时,应支撑满堂脚手架,不得站立在钢筋骨架上,或上下攀登。
13)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4)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篇4: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钢筋绑扎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5)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6)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不准吊。
7)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8)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下时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1)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12)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13)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14)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15)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16)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篇5: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①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②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③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②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③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④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序
⑤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8)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