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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卫生检查考核制度

2024-04-20 阅读 1225

现场卫生检查考核制度

1、保持现场作业区域整洁,对作业区域的废钢及杂物要及时分类清理。未按规定执行考核100元/处。

2、厂检查厂房内、外及外环道路环境卫生检查不合格,二次复查不合格每处考核200元。

3、公司检查厂内、外及外环道路卫生检查不合格,每处考核500元,二次复查不合格每处考核1000元。

4、现场检修后的废旧物品要按规定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地点,未按规定执行考核100元/处。

5、现场使用的工器具要按要求摆放在指定地点,未按规定执行考核100元/处。

6、3#机下方区域内不允许摆放事故包坨及其他垃圾,未按规定执行考核500元/次。

7、转炉各层平台卫生原则上由各相关车间负责,发生异议时本着谁造成谁负责。

8、各整体承包厂家及外委施工单位在签署环境协议时需交付环境协议抵押金1000元。施工工期超过3个月(含3个月)以上押金加倍,施工结束后达到我厂环境卫生要求押金全部返回,未到达要求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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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石油企业测井现场HSE检查处罚规定

为了规范现场HSE管理,制定本规定,队长可以根据本规定对本队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处罚,项目组和公司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处理。

1、工装、安全帽穿戴不规范,每人次扣20元。

2、班前班后会未召开或记录不全、简单的,每次项扣队长20元。

3、上井人数少于5人的,扣队长20元。

4、装仪器和装炮位置选址不当,扣地面组长20元。

5、施工时安全警戒带和警示牌未按规定使用的,扣地面组长100元,队长50元。

6、正压式呼吸机、灭火器未定期检测的,每台次扣副操作员10元,没按规定摆放的,每台扣副操作元20元。

7、气体检测仪没及时充电的,每台次扣地面组长10元。上井口不按规定佩带的,每次扣责任人50元。

8、绞车摆放不符合规定的,扣绞车司机和地面组长各50元。掩木没打或不符合规定的,扣地面组长50元。

9、测井速度不安规定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

10、接地棒插的深度不够或接地电阻大于规定的,扣副操作员20元。

11、车上卫生差,工具摆放乱的,按责任区扣责任人20元。

12、射孔器上提距井口300米后和下放距井口300前,小队长未断开滑环线,发现一次扣队长200元。

13、严禁检测雷管好坏,发现一次扣队长和责任人各200元。

14、严禁用通电法检查射孔马笼头通断,发现一次扣队长和操作员各500元。

15、射孔点火前,操作员必须经队长或副操作员审查确保深度无误后方可点火,未经队长或副操作员检查擅自点火,发现一次扣操作员500元(队长不在,扣副操作员500元,无副操作员扣地面组长500元)。

16、地滑轮固定必须用链条并有二次加固措施,不能栓在鼠洞上。天滑轮固定时关好活门销用吊装带加固两道,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队长和地面组长每人200元。

17、通井机、井架车和其他吊升装置要打死刹,无死刹车,要求施工队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天车下滑,没有告知打死刹或没有找施工队采取防范措施的,发现一次扣队长和地面组长每人100元。

18、点火时,必须保证井口和电缆附近无人员,否则扣操作员300元,绞车工50元。

19、严禁其他人员进入警戒区,否则每人扣地面组长20元。

20、电缆记号明显齐全,50米三个,25米二个,5米一个,电缆记号缺一处,扣地面组长20元。

21、雷管必须入箱上锁,由专人保管,用一支,取一支,雷管没有入箱上锁或无专人保管的,一次取两支以上的,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当事人100元。

22、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吸烟或用明火,发现施工人员吸烟或动用明火,每人扣款100元。

23、小队拉运射孔器后门门锁未上锁的发现一次扣队长50元,地面组长100元。

24、电缆盘不齐,在绞车后部用钩子钩电缆或用棒子一类的推拉电缆的的,发现一次扣队长50元,操作者50元。

25、不用专用工具切割导爆索、安装雷管和安装射孔弹的,发现一次扣操作者100元。

26、点火完毕,不断开起爆器电源,不拔输出线罚责任人队长、操作员各500元。

27、使用外接电源电时不得用地线代替零线,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8、射孔和爆燃现场,禁止使用手机,发现有使用手机者,每人扣款100元。

29、仪器或射孔器距井口300米,井口工不上井口的,扣100元。

30、火工品发放使用要登记清楚,做到帐、物、卡三对口。火工品发放使用登记不清楚,帐、物、卡不对口,发现一次扣当事者100元。

说明:

1、地面组长如果已明确安排地面工负责的,扣款由具体负责的承担。

2、队长兼操作员的,不重复处罚。

篇3:现场HSE检查制度

1每周由队长或副队长对本队的HSE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2施工作业前各岗位按照岗位HSE检查表的要求及危险点源进行巡回检查。

3施工过程中进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从上一道工序转入下一道工序时,再进行一次HSE现场检查。

4处理重大事故和隐患,由班长(或队长)对要害部位进行HSE检查。

5每逢换季(指春季、雨季汛期、冬季)和重大节日前由队长负责组织HSE检查。

6每月由队长组织一次对班组HSE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考核。

篇4:修井作业现场HSE检查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井下作业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井下作业队(小修队,大修队,试油队)。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0034?建筑设计照明标准SY/T5035?吊环、吊卡、吊钳SY/T5074?石油钻井和修井用动力钳SY/T5080?石油钻机和修井机用钻盘SY/T5170?石油天然气工业用钢丝绳SY/T5202?石油修井机SY/T5225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5235?抽油杆吊卡SY/T5236?抽油杆吊钩SY/T5325?射孔施工及质量监控规范?SY/T5470?石油修井绞车SY/T5530?石油钻机和修井机用水龙头SY5727?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T5836?中深井压裂设计施工方法SY/T5858?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SY/T5981?常规试油试采技术规程SY/T6113?修井用气动卡盘SY/T6137?含硫化氢的油气生产和天然气处理装置作业的推荐作法?SY/T6277?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SY/T6610?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Q/SH0095?油水井井下作业现场安全检查规定Q/SH0098?油气水井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程3安全管理3.1应有HSE组织机构,施工队应设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HSE管理员。?3.2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程序应齐全、有效。?3.3现场HSE记录、开工验收单齐全规范。3.4现场特殊作业人员应经相应的岗位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3.5施工作业人员应掌握岗位职责、岗位应知应会内容、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程序。3.6进入现场人员应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他防护用具,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3.7施工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应按照岗位检查表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3.8班组应召开班前、班后会,班前会要对本班生产做出安全交底,班后会要对本班生产做出安全总结,并有详细的记录。3.9施工作业前,班组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岗位危害识别,并落实控制措施。4施工场地4.1安全标志现场应根据施工情况设置以下(包含但不限于)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中有关的规定。a)?必须戴安全帽;b)?禁止烟火;?c)?必须系安全带;d)?当心触电;?e)?当心机械伤人;f)?当心坠落;g)?当心落物;h)?当心井喷;i)?当心中毒;j)?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k)?当心高压工作区(需要高压施工时)。4.2井场布置4.2.1井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告知牌。4.2.2作业井场应设置醒目警戒线。4.2.3作业井场应设置逃生路线标志、紧急集合点和风向标,设有安全通道并保证畅通。4.2.4值班房、工具房、发电房距井口、排污池不小于30m,防喷器远程控制台应面对修井机侧前方25m以外摆放,排液用储液罐应放置距井口25m以外。4.2.5循环罐应与修井机平行摆放,距离应不小于10m,四周护栏应齐全完好、固定牢靠、灯光充足,符合防爆要求,装有完好的电动搅拌器和液面报警器。罐面无杂物,走道畅通。4.2.6撬装泵距井口应不小于15m,且摆放合理。4.2.7分离器应摆放在井口下风向,距井口应不小于30m。点火管线距井口距离应不小于75m,固定牢靠,并配备点火装置。火炬与油罐距离应不小于50m.4.2.8油管桥(钻杆桥、抽油杆桥)应搭三道且距地面300mm以上,油管(钻杆、抽油杆)每10根一组摆放。二层桥架应用不小于Φ12mm的麻绳捆扎结实。4.2.9油管桥、抽油杆桥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5m,油管桥、抽油杆桥与抽油机或流程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m,且不得堆放杂物。4.3施工流程4.3.1压井、替喷、放喷、气举、气化水洗井的施工,流程连接应使用钢制硬质管线并用地锚固定,放喷管线不应安装小于120°钢制弯头。4.3.2节流、压井管汇各连接部位应采用螺纹或标准法兰进行连接。流程各部位试压合格。4.3.3修井液回收管线出口应接在储液罐并固定牢靠,拐弯处应使用钢制弯头。4.3.4放喷管线布局应考虑当地季节风、居民区、道路、油罐区、电力线及各种设施。4.3.5放喷管线应使用钢制管线,中间每10m~15m和转弯处用地锚固定。4.3.6需要放喷时,应符合SY/T5225中的有关规定。4.4防喷设施4.4.1防喷器、旋塞阀应按设计要求选用。4.4.2防喷器安装时应与井口、转盘、天车保持垂直,安装完毕后应试压合格。4.4.3防喷器应装齐闸板手动操作杆,井口各闸门开关状态正确并有状态标识。4.4.4液压防喷器液控油路进出口朝向井架,与远程控制台控制开关的进出口应一致。4.4.5节流、压井管汇应安装在工作台或操作台以外,并摆放平整,加以固定。4.4.6节流、压井管汇的管线、法兰、阀门等配件的额定工作压力应与防喷器的额定工作压力相匹配。各阀门开关状态正确,并做好状态标识。4.4.7防喷器液压管线应采取防辗压保护措施。4.4.8防喷器远程控制台储能器压力应符合规定要求,仪表、调压阀灵敏好用,手柄标识清楚,液控房内装有防爆灯。4.4.9远程控制台电源应使用单独的开关控制并安装保护接地线。4.4.10井口应备有与井内管柱匹配的两个旋塞阀,一个应与管柱尾部连接,一个应与防喷短节连接,旋塞阀开关灵活并处于开启状态。4.4.11防喷设施和工用具应齐全完好,摆放整齐。4.4.12防喷设施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应符合SY/T6610中的有关规定。5作业设备5.1井架系统5.1.1井架5.1.1.1井架上连接螺栓和螺母应齐全、紧固,架身无断筋、变形等缺陷。5.1.1.2井架倾斜角度应不大于3.5°。5.1.1.3天车应符合SY/T5202的规定,天车轮轴润滑油嘴完好无损,且天车转动灵活。天车应有防跳槽装置,天车上的螺帽应有防退措施。5.1.1.4天车中垂线与井口中心前后偏差应小于60mm,左右偏差应小于20mm。5.1.1.5井架护栏、梯子等安全附件齐全完好。5.1.1.6井架及二层平台上不应摆放和悬挂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工具应拴牢保险绳。5.1.1.7二层台施工人员上岗前应检查安全带、助爬器、防坠落装置完好情况。5.1.2井架基础5.1.2.1井架基础应平整、坚实并找平,所用垫木尺寸应不小于300×400×800(mm)且摆放平稳,不许两块叠放或倾斜。若地基松软,应用水泥垫子或钢制垫子。5.1.2.2千斤应坐稳,各千斤板应与载车中轴线呈十字摆放。5.1.2.3车载井架基础中心距井口中心距离应符合修井机技术要求。5.1.2.4固定井架基础中心距井口中心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井架基础中心距井口中心距离?单位:米井架高度182429井架基础中心距井口中心1.8±0.052.4±0.12.8±0.15.1.3地锚桩5.1.3.1螺旋锚片直径应不小于250mm,长度应不小于600mm;钢制地锚桩长度应不小于1800mm,直径应不小于73mm。5.1.3.2钢筋混凝土地锚的外形宜采用L×B×H为1000mm×1000mm×1300mm。5.1.3.3地锚桩露出地面应小于100mm.5.1.3.4地锚与花蓝螺丝连接处螺杆、螺帽、垫片应配套齐全;使用紧绳器的应加装保险绳。5.1.3.5地锚不应打在虚土或水坑等松软地中。5.1.3.6井架与地锚桩距离应符合表2规定。表2井架与地锚桩距离??单位:米井架高度前绷绳地锚桩后绷绳地锚桩距井口中心距离内(外)绷绳之间距离距井口中心距离内(外)绷绳之间距离外绷绳内绷绳外绷绳内绷绳18222014~16242214~1624262420~24282620~2429292626~30292622~285.1.4井架绷绳5.1.4.1井架绷绳应符合SY/T5170的规定。井架绷绳直径应不小于Φ15.5mm,绷绳无松股、打结、锈蚀、夹扁等缺陷,且绷绳无接头,绷绳上余头应不小于0.5m。5.1.4.2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不应继续使用:5.1.4.2.1一纽绳中发现有三根断丝。5.1.4.2.2端部连接部分的绳股沟内发现有两根断丝。5.1.4.3绷绳应受力均匀,固定牢靠。正常作业时应设置6道绷绳,前2道后4道;特殊作业时,应设置8—10道绷绳。5.1.4.4绷绳应用花蓝螺丝或紧绳器调节松紧度。5.1.4.5绷绳的每端应使用与绷绳规格相匹配的四个绳卡固定。5.1.4.6绳卡安装方向应符合U型环卡在辅绳上的要求。卡距为150mm~200mm,卡紧程度以钢丝绳变形1/3为准。5.1.4.7有二层台时,逃生绷绳上端应固定在便于逃生处,逃生绷绳与地面夹角小于30°,着陆点应设缓冲沙坑(物)。5.1.5立、放井架的安全要求5.1.5.1立、放井架应由专人指挥,专人操作,专人观察。5.1.5.2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上岗。5.1.5.3在立、放井架期间,非工作人员应远离井架,工作人员不应站立在井架下面。5.1.5.4立、放井架时应连续作业,不应中途停顿。5.1.5.5立、放井架作业不应在风力大于5级(含5级)或夜间、大雾天气时进行。5.1.5.6在上部井架上升但没有锁紧前,需派人上井架工作时,在此期间不应举升或下放井架,应指派专人在操作台上监护。5.1.5.7扶正器应到位后方可继续举升井架。在伸出井架过程中,同组扶正器的瓦片应对齐,扶正器臂最大转过水平位置应为40mm.5.1.5.8在井架起升过程中,不应再次紧固Y型支腿的支撑螺栓。5.1.5.9在立、放井架过程中操作平稳,不应有碰、挂及异响。若发生异常现象,应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立、放井架。5.1.5.10在作业过程中,若发生井架失去水平的现象,应将井架放倒重新校平后,再立井架。不应调整绷绳,校正井口中心。5.1.5.11在放井架回缩过程中,应将大绳整齐排列在滚筒上,并注意大钩所处的位置。5.1.5.12每次立、放井架前后,应对井架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开焊,断裂等问题及时处理。5.2提升系统5.2.1游动滑车、大钩、水龙头5.2.1.1游动滑车应符合SY/T5202的规定,保持清洁,灵活好用,无损伤。5.2.1.2大钩应在检测有效期内使用,弹簧、保险销完好,转动灵活,耳环螺栓紧固,应做到班检查、班保养。5.2.1.3水龙头符合SY/T5530中的规定,密封完好,无渗漏,无损伤。5.2.2吊环、吊卡、卡瓦5.2.2.1吊环应符合SY/T5035的有关规定,吊环应等长且无变形,应定期探伤,磨损超过10mm以上不应使用。5.2.2.2吊卡应符合SY/5035的有关规定。手柄(活门)松紧适度,操纵灵活,应使用防跳吊卡销子并拴有保险绳,吊卡销与吊卡规格相匹配,并定期检验。5.2.2.3手提卡瓦、安全卡瓦应灵活好用,卡瓦片固定牢靠。5.2.3抽油杆吊钩、抽油杆吊卡5.2.3.1抽油杆吊钩应符合SY/T5236的有关规定,保险销灵活好用,应使用直径不小于Φ15.5mm的钢丝绳缠绕2圈,用4个绳卡卡牢,并定期检验。5.2.3.2抽油杆吊卡应符合应SY/T5235中的规定,灵活好用并定期检验,锁紧销完好无损伤。5.2.4提升钢丝绳5.2.4.1提升钢丝绳应符合SY/T5170中的有关规定,直径应不小于Φ19mm,不应有严重磨损、锈蚀及挤压、弯扭等变形。5.2.4.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不应继续使用:5.2.4.2.1一纽绳中发现随机分布的六根断丝。5.2.4.2.2一纽绳中的一股中发现有三根断丝。5.2.4.3死绳应走井架腹内,底绳套兜绕于井架双腿上,不得拖挂在井架上,以保证拉力表准确,死绳头用不少于6个配套绳卡卡牢,卡距为150mm~200mm,固结后应有不少于1m以上的余长。绳卡安装方向、卡距、卡紧程度执行5.1.4.6的规定。5.2.4.4活绳头按设备设计要求固定牢靠,游动滑车处于最低位置时,保证滚筒上余绳不少于15圈。5.2.4.5指重表应定期校验,确保灵敏、准确,表面清洁。5.2.4.6指重表保险绳套规格应与大绳提升钢丝绳相同,绳套长度应小于1m,并用4个绳卡固定。5.2.5提升短节提升短节应使用内加厚管壁管柱,完好、无变形。5.3动力设备5.3.1作业机5.3.1.1操作台仪表齐全,完好准确,阀件开关灵敏可靠,不渗漏。5.3.1.2刹车系统应灵活可靠,有专人负责检查保养,刹把应有防滑链。5.3.1.3刹带、垫圈及开口销应匹配,齐全可靠,刹车钢圈及两端应连接完好,无变形,无裂纹。刹车片磨损剩余厚度不应超过固定螺栓上平面,固定螺栓及弹簧齐全,无损坏。5.3.1.4刹车后,刹把与工作台平面成40°~50°夹角。5.3.1.5水刹车应灵活好用,水位调节阀有效,水箱及管路不漏水。5.3.1.6气控系统气压不应低于0.6Mpa。5.3.1.7传动部位护栏(罩)应齐全、牢靠。5.3.1.8排气管防火罩应齐全、完好。5.3.1.9防碰天车装置灵活好用,防碰距离应不小于2.5m,每班应检查防碰装置的完好性。5.3.2液压动力钳5.3.2.1液压动力钳应符合SY/T5074中的有关规定,灵活好用,钳口应安装防护板,高低速档灵敏,转速稳定。5.3.2.2液压动力钳吊绳、尾绳应根据其型号选用Φ9.5mm~Φ15.5mm的钢丝绳,每端各用3个以上绳卡卡好。5.3.2.3液压动力钳尾绳销轴应使用开口销锁住。5.3.2.4更换液压部件时或修理液压钳应先切断动力源。5.3.3钻台、转盘、气动卡盘?5.3.3.1钻台应符合SY/T5202中的有关规定。台面平整、防滑,立柱盒无变形,大门坡道应安装牢固,坡度适宜并加保险绳,大门前护栏缺口处应安装防护链锁。5.3.3.2转盘应符合SY/T5080中的有关规定,转盘中心与井口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应小于10mm。5.3.3.3气动卡盘应符合SY/T6113中的有关规定,卡瓦牙合格,卡盘各部件连接紧固,无缺失。5.3.4小绞车小绞车应符合SY/T5470中的有关规定。小绞车护罩齐全,操作灵活,刹车可靠。小绞车钩子应采用防脱落安全吊钩。6井场照明设施6.1照明线路6.1.1配电线路与发电、配电箱、照明、电取暖器、保护接零与接地的具体要求应符合SY5727中的有关规定。6.1.2井场线路布置整齐,两根线应分开,距离不小于15cm。井场内线路应以设备做参照物保持平行或垂直。6.1.3照明线路应采用绝缘的电缆线,架空高度不低于2.5m。6.1.4线路总控制开关安装漏电保护器,分闸应距井口15m以外;输入应采用三芯电缆线,连接配电箱要接地。6.1.5各种配电装置应安装正规,紧固牢靠,完好无损。6.2照明灯具6.2.1井场露天照明应使用低压照明和防爆灯具,井场照度应符合GB50034中的有关规定。6.2.2用电设备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6.2.3井架、工作台上的灯具应安装保险绳。井口照明灯不应少于4个。6.2.4灯具位置摆放合理,搬移灯具前应先关闭电源。6.2.5灯具的相线应在配电箱设开关控制,不应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6.2.6井下作业井场用电安全应符合SY5727中的有关要求。6.3配电箱6.3.1配电箱应防雨通风、保持干燥。6.3.2配电箱应标明回路名称和用途,箱门应加锁,并由专人管理。6.3.3配电箱应安装端正、牢固。箱体中心对地面距离应为1.5m左右,并有足够的工作空间和通道。6.3.4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牢固。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应裸露和松动。6.3.5配电箱应由持证电工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6.3.6配电箱操作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6.3.6.1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6.3.6.2用电设备检修或停用时应拉闸断电并挂停用牌。6.3.7配电箱的进出口线不应承受外力,不应与金属断口和腐蚀介质接触。7消(气)防器材7.1井场配备的消(气)防器材应符合SY/T5225中的有关规定。7.2小修井场应配备4具8Kg干粉灭火器、4把消防锹、4个消防桶、2把消防镐及消防斧、2张消防毡。大修、试油井场应配备4具8Kg及2具35kg干粉灭火器、4把消防锹、4个消防桶、2把消防镐及消防斧、2张消防毡。7.3现场应配备可燃气体监测仪器,定期校验和维护。7.4消(气)防器材、设备不应挪作他用,应保持清洁、完好。7.5井场工业动火应办理动火手续,应符合SY/T5858中的有关规定。7.6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消(气)防安全培训。7.7施工人员应对消(气)防器材做到懂原理、性能,会使用。7.8消(气)防器材应由专业人员负责每月检查一次,填写检查卡。8环境保护8.1作业井场、排污池应采取防渗措施。8.2井筒内返出物(油、水及其他返出液)应进入排污池并及时回收。8.3井场应平整,无积水、无油污。管线、储液罐无跑、冒、滴、漏现象。8.4设备应无渗漏,定期保养,卫生清洁。8.5井场油棉纱、废旧手套等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分类回收。8.6施工结束后,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恢复井场。9施工作业9.1起下管柱9.1.1作业施工前,操作人员应检查作业施工中所用工用具是否灵活好用。9.1.2操作人员应有统一规定的手势、动作和其他信息传递方式,配合一致、平稳操作。9.1.3作业施工中吊卡手柄或活门应锁紧,吊卡销插牢。9.1.4在油管桥上提放单根管柱时应使吊卡开口朝上,拉送油管应有保护螺纹措施,场地操作人员站在油管一侧,不应两腿骑跨油管。9.1.5起下作业时,发现溢流,应及时发出信号,停止起下作业,关闭防喷器。9.1.6起下作业时,不应用转盘上卸管扣。9.1.7中途停止起下作业时,应装好井口,做好防喷措施。9.1.8若操作人员离开操作台时应打好滚筒死刹车。9.1.9在未切断液压动力钳动力源时,不应用手触碰液压动力钳钳牙。9.1.10当遇阻、遇卡,上提负荷接近井架安全载荷时,不应硬提。9.1.11起下重载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人观察井架、基础、地锚、绷绳、指重表等。9.1.12应根据设计要求,保持井内压力平?,防止井喷。9.1.13遇有6级(含6级)以上大风、能见度小于井架高度的浓雾天气、暴雨雷电天气,应停止作业。9.2射孔9.2.1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安装井控装置并进行井控验收。9.2.2装炮、下炮时,非操作人员不应靠近射孔弹或井口。9.2.3射孔过程中,应设专人坐岗观察井口,防止井???。9.3酸化、压裂9.3.1施工用液配制:9.3.1.1配制压裂、酸化等用液,配制人员应根据用液的化学性质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劳保鞋、手套、护目镜。9.3.1.2配液罐应安装防护网。9.3.2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9.3.3施工车辆行进过程中应编队,按交通规则行驶、停靠。9.3.4施工车辆应按设计要求摆放在井口的上风方向,与井口距离应符合SY/T5836的规定,并留有安全和应急疏散通道。9.3.5施工地面流程、井口应按设计要求试压。9.3.6以施工井井口10m为半径沿泵车出口至施工井井口地面流程两侧10m为边界,设定为高压工作区,高压危险区使用专用安全警示线(带)围栏,高度为0.8m~1.2m,并应设立醒目的安全标志。9.3.7施工现场应制定可能出现异常情况的应急预案。9.3.8含硫化氢的油、气、水井的施工应符合SY/T6137中的有关规定。9.4常规试油9.4.1试油作业应符合SY/T5981中的有关规定。9.4.2井口、套管和流程应按规定试压合格。9.4.3抽汲时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9.4.3.1井口有专人负责做好抽汲记录并观察,井口、钢丝绳附近不应站人,不应跨越钢丝绳。9.4.3.2钢丝绳打扭或跳槽时,应先用卡子卡紧钢丝绳后,再放松绳索,待不再下滑时方可用工具解除。9.4.3.3按设计要求选用钢丝绳直径,抽汲绳无打扭。9.4.3.4抽汲防喷盒、绳帽、加重杆及抽子头完好可靠。9.4.4不应使用空气作为介质实施气举、气化水洗井等作业。9.5含有毒有害气体井作业9.5.1在地层复杂区域作业(如高压气层、可能含硫化氢区域等),操作人员应经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9.5.2在含有或可能含有有毒有害气体井施工,应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具和相应的气体检测仪。对硫化氢的检测和人身安全防护应符合SY/T6277中的有关规定。9.5.3个人防护用具、气体检测仪器的配备、应急抢险和紧急疏散应符合SY/T6610中的有关规定。10应急管理10.1施工现场应有井喷、火灾、触电、人员中毒、人身伤害、环境污染等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10.2对从事现场施工的人员以及相关协作施工人员应进行应急培训,并每季度组织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人员应填写应急演练记录,对应急演练进行评价和改进。10.3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10.4大型施工、高油气比、补(射)孔、气井等特殊施工,作业前应落实井控或防硫化氢应急措施,并有干部坐岗且有记录。11职业健康管理11.1作业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从事通井机、柴油机、发电机工作人员应进行职业病查体,查体结果应向本人公布。11.2生活饮用水水罐应清洁,每半月应至少对水罐内清洗一次,灌盖应密封,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11.3配备冰箱时,其储存的生、熟食应分开存放,食品无变质。11.4施工现场应配备急救医药箱一个,医药箱内应配备消毒水、创口贴、包扎纱布、消炎药、夹板、止泻药等。

篇5:煤矿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采掘、巷修、安装作业地点的安全管理,明确施工过程中各自的职责范围,矿决定在采掘、巷修、安装等作业地点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特规定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三位一体”安全检查

(一)“三位一体”安全检查形式

每班开工前,由当班班长组织,副班长、安监员协同,共同对生产区域内的顶板支护、机电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束后,正副班长、安监员共同在检查表上签字认可,方可开工生产,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正班长要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处理,待处理完毕安监员确认后再开工生产。

(二)正副班长、安监员职责

1.正班长职责(1)开工前组织副班长、安监员、生产骨干检查作业地点范围内的通风、瓦斯、机电、运输、顶板、支护等工作,并签字认可。(2)协助跟班副区长并督促副班长、各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3)保证当班各岗位操作人员无酒后、疲劳上岗现象。(4)保证各类机电设备完好,杜绝井下失爆;确保各类安全设施齐全、灵敏、可靠。(5)作业地点范围内发生险情,不能保证安全时,及时协助跟班副区长组织人员撤离。(6)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7)发生事故时,协助跟班副区长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2.副班长职责(1)开工前协同跟班副区长、班长、安监员检查作业地点范围内的通风、瓦斯、机电、运输、顶板、支护等工作,发现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2)根据当班出勤人员的技能水平、岗位熟悉程度和技术特长合理安排人员。(3)开工前负责组织对作业地点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进行试运转,保证设备运转正常,信号畅通。(4)根据“三大规程”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5)对当班施工的巷道顶板、工作面支护质量负责。(6)作业地点范围内发生险情,不能保证安全时,及时协助跟班副区长、正班长组织人员撤离。(7)发生事故时,协助跟班副区长、正班长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3.安监员职责(1)开工前协同跟班副区长、班长检查作业地点范围内的通风、瓦斯、机电、运输、顶板、支护等工作,并签字认可。(2)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及时督促当班班长进行整改,确认无问题后,方可通知班长进行生产。(3)督促工人按章操作,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4)监督作业地点范围内的安全设施、设备、监控仪表的使用情况。(5)坚持巡回检查,排查作业地点范围内各生产环节存在的隐患,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全过程监督,确保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按时、有效整改。(6)发生事故时,参与事故现场保护、伤员抢救,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井下爆破的监督检查

(一)井下爆破作业必须在安监员的监督下进行,否则严禁爆破作业。

(二)安监员监督爆破的主要内容:爆破工领用爆破材料的储存情况;爆破作业前引药制作情况;装药时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并按规定装填水炮泥,炮眼封泥长度是否符合规定;爆破前班长是否按规定设置警戒,是否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爆破母线与脚线的连接是否符合规定;爆破距离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爆破后是否按规定进行通风和检查拒爆情况;处理拒爆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爆破结束后是否按规定撤除警戒。

(三)爆破工必须经依法培训、考核合格,具有2年以上采掘工龄,并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工作业证》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

(四)制作引药和装炮可在正副班长的帮助下进行,将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按规定装填水炮泥,炮眼封泥达到规程规定长度。

(五)爆破时母线与脚线的连接工作必须由爆破工独立完成。

(六)一个采煤工作面只准使用一台发爆器进行爆破,安监员必须全过程地监督放炮员逐炮进行爆破,保证每一炮的放炮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七)掘进工作面爆破连线前,工作面所有机电设备必须停电,安监员监督爆破工向外拉线,达到规定的爆破距离,并严格执行“三级信号、三保险”规定。

(八)其他非正规地点爆破时,班组长必须安排在所有通往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布置警戒,安检员监督,其爆破距离达到规程规定距离。

(九)安监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监督爆破工按规定进行操作,对不负责任造成不按规定进行爆破的,除对爆破工进行处理外,对安监员也要进行严肃处理。对监督不力造成爆破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作业现场红黄牌执行标准及监督检查

(一)挂红牌停止作业或设施停止使用执行标准:1.风量不足的工作地点;瓦斯超限作业地点。2.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地点;出现循环风的局部通风地点。3.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设置风电、瓦斯电闭锁的;局部通风机供电不符合规定的。4.井下巷道存在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的。5.高低压馈电线路或电气设备缺少过流、漏电、接地保护的;井下电器设备超整定值运行的。6.主要提升绞车、胶带输送机保护装置不齐全或保护失效的。7.井下电器设备不符合矿用标准和防暴性能要求的。8.井下带点修理或搬迁电气设备的;高压电器设备的修理和调整无工作票和施工措施的。9.斜巷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不符合规定的。10.小绞车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机车的闸、信号、连接装置不符合规定的。11.斜巷人行车、斜巷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的。12.装封车不符合规定的。13.起吊装置不牢固、不符合要求的。14.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位护罩和遮拦等防护设施不全或防护功能失效的;井下作业地点防坠等防护设施不全的。15.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低劣,危及安全的。16.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未采取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的。17.采掘机械装备紧停闭锁装置失效的。18.斜巷施工耙装机固定不合格的;耙装机回头轮固定不合格的。19.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或采区,未采取探放水措施或防排水系统不完善的。20.工作面过断层、老巷、冲刷带及二合顶等特殊构造区,未采取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的。

(二)挂黄牌限期整改执行标准:1.防尘设施不齐全或使用不正常的;消防设施不全的。2.通风设施质量低劣的;风门不闭锁的。3.矿井安全监测传感器不按规定安设或示值超差的。4.大型固定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性能测试的。5.排水系统未按规定进行水泵联合排水试验,或实验结果不能满足要求的。6.轨道铺设及架空线安装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7.电气设备接地装置不合格的。8.未按规定进行高压电气设备、设施性能试验和继电保护整定试验的。9.未按规定要求设置通讯设施的。10.提升、运输系统或行人安全间隙不符合要求的。11.斜巷各车场无提升行车声光报警信号的;电机车运输巷道交叉道口、弯道无机车行车声光报警装置的。12.车场坡度或过卷距离不符合要求的。13.采掘工作面支护强度达不到规程要求的。14.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检测手段不满足要求的。15.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达不到规程要求的。16.采煤工作面梁端距以及端头区空定距超过规程规定的。17.乳化液自动配比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或不按规定使用乳化油的。18.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未按规定使用连锁防倒装置的;17层掘进工作面掘进时未按规程规定探测顶板石灰岩厚度的。19.采煤工作面语言信号未安装或装置失效的。20.掘进工作面耙装机护栏和封闭式挡绳栏不符合规程规定的;耙斗钢丝绳断丝超过规程规定的。

(三)监督检查及考核办法

按《**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