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操作十不吊安全要求

  塔吊操作十不吊安全要求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2).超负荷不吊;(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7).光线隐暗看不清不吊;(8).斜拉工件不吊;(9...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线隐暗看不清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
(10).钢水包过满不吊。
一、行走式塔吊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二、行走式塔机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
三、行走式塔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四、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五、操作人员在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六、操作人员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勾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七、塔吊操作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塔吊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指挥信号执行,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八、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九、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
十、塔吊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通过,严禁用塔吊吊运人员。
十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塔吊的性能,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
十二、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砼购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十三、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衡、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起吊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十四、塔吊在雨雪天气工作时,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十五、塔吊司机每天要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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