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车和叉车司机人不安全行为

  铲车和叉车司机人不安全行为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未经厂实操考核合格后取得合格证就独立驾驶叉车。2.工作前未检查叉车状况,如转向系统拉杆接头有无松脱,制动器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正常,刹车是否可靠,水、柴油、机油是否足够,蓄电池电极柱...

1.未经厂实操考核合格后取得合格证就独立驾驶叉车。
2.工作前未检查叉车状况,如转向系统拉杆接头有无松脱,制动器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正常,刹车是否可靠,水、柴油、机油是否足够,蓄电池电极柱导线是否松脱,发电机是否充电,轮胎气压及轮毂螺丝的松紧度,各灯及喇叭是否正常工作。
3.发动机起动后,未进行5~10分预热,立即行走并装载重物。
4. 作业中超载,起重量及载荷量超出规定范围内。
5.叉车用一个货叉挑货;用货叉冲撞货物。
6. 在起动行走时,未鸣号示警。载运行驶中,非特殊情况急刹车,转弯过快;货物未平隐,均匀放置,横装6米以上的长件行车。
7. 载运货物若影响行车视线时,未倒车行驶。
8. 起升货物时,铲举高度超过半米,在货物下面站人。司机离开操纵台。
9.行车时在货叉及车体上搭人。
10.停止工作前未让发动机慢速运转2---3分钟,停车后未拉紧手制动手柄,未将换档手柄置于“空”档。
11.驾驶员行车时精神不集中或与旁人谈话。
12.在厂区驾驶行走速度超过5公里/小时。

妇联职责 委员会职责 委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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