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面机头安全出口补充措施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编写审核生产科地测科通风区机电科运输区安监处调度室矿长总工程师日期2005.7.15一、情况说明:6111工作面运输巷受巷道宽度、底鼓现象及端头架结构影响,不能保证端头安全出口...
编 写 | 审 核 | 生产科 | |||
地测科 | 通风区 | 机电科 | |||
运输区 | 安监处 | 调度室 | |||
矿 长 | 总工程师 | 日 期 | 2005.7.15 | ||
一、情况说明: | |||||
二、安全技术措施: 1、运输巷超前支护改为套大梁的支护形式。具体为:在回收铁棚处以及钢带中间补套大梁(3.5m)进行支护,保证“一梁三柱”(大梁平行于工作面支设,两端头距两侧巷帮0.3m处各加一根单体支柱;中间一根单体支柱在运输巷内以转载机为准,支设在人行道侧距转载机挡煤板0.3m处,破碎机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以推移转载机时能通过为准;在材料巷内以设备列车为准,支设在人行道侧距设备列车最突出部分0.3m处。顶板凸凹不平处用柱帽、棚板背严背实,保证大梁接顶严密。 2、运输巷自前端头架推移框架起至转载机开关处必须进行下底作业,下底采用人工下底方式。保证巷道高度不低于1.8米,宽度以巷道底板宽度为准。 3、班班进行下底作业,每班下底长度运输巷以每班推进度并不影响推移端头架和推移转载机为准。 4、两巷超前支护范围内单体支柱必须穿铁鞋,保证初撑力不低于50KN。单体支柱必须挂好防倒链。 5、三角口、运输巷转载机下以及端头架推移框架内浮煤必须清理干净。保证拉架正常。 6、为保证下底作业正常进行,班班下底范围内的超前支护单体支柱在影响作业时可适当替换,移动范围不得超过300mm,将原先支护处下底后,必须将单体支柱替换回来。不得出现单体支柱悬空现象。 7、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两帮以及顶板的挂网浮煤必须清理干净,清理后必须将网联整齐。如两帮滚帮后有超宽处,必须进行支护后方可进行下底作业。 8、运输巷端头架、排头架、运输巷排头架必须及时拉出进行支护。支架初撑力必须保证不低于24Mpa。 10、遇特殊情况人员必须从机头进入工作面时,必须向溜子司机发出停机信号。 11、人员从机头进入工作面时,必须对机头三角口顶板以及煤帮进行检查,并向拉架人员发出信号,使用护帮板进行护帮。 12、在工作面前溜子未停止或未停稳,机头正在拉架、护帮,三角口顶板以及煤帮有隐患未排除时严禁人员进出机头。 13、其他未提事项,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中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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