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区安全十四不准规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厂区内不准吸烟和携带明火;2、生产区内不准会客;3、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4、班前、班上不准喝酒;5、不准使用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6、不准动用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
1、厂区内不准吸烟和携带明火;
2、生产区内不准会客;
3、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4、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6、不准动用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
7、安全措施未落实的设备,不准开始检修;
8、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起用;
9、未经人体静电消除,不准进入生产区;
10、不准穿易产生静电服装进入生产区;
11、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
12、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13、手机等易产生电火花的物品不准带入生产区;
14、未经审批、培训,安全措施不当,不准危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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