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火监理措施

  工业用火监理措施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工业用火的分类及定义1.1分类工业用火分为三类:生产用火、固定用火和临时用火。1.2定义1.2.1生产用火:指锅炉、加热炉等生产性设备用火,此类用火安全管理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1.2.2...

1 工业用火的分类及定义
1.1分类
工业用火分为三类:生产用火、固定用火和临时用火。
1.2定义
1.2.1生产用火:指锅炉、加热炉等生产性设备用火,此类用火安全管理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1.2.2固定用火:指需长期在生产区内的化验室用火,操作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固定地点使用非防爆的家用电器;
1.2.3临时用火:是指在生产区域内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明火作业。主要包括:
1.2.3.1电焊、气焊、钎焊、塑料焊等焊接切割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1.2.3.2电热处理、电钻、砂轮、热煨管、风镐、接用非防爆电气设备等及临时用电作业(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1.2.3.3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喷砂、炒砂子、打磨、黑色金属撞击等明火作业;
1.2.3.4机动设备进入正在生产的炼化装置区域、在生产区域内设置自带动力源的发电机和自带动力源的空气压缩机。
1.3名词解释
1.3.1用火单位:是指用火点所在单位或用火设备所属单位;
1.3.2用火作业单位:是指用火单位或具体用火作业实施单位;
1.3.3用火作业票:是指包含用火级别、用火作业时间、地点、目的、用火安全措施等信息的用火作业许可,一式三联,一联安全部门或安全员留存;二联用火人持有;三联监护人持有。“用火作业票”存根(即一联)由地方分公司明确的主管部门保存;
1.3.4用火地点:是指用火点所在的装置具体位置或区域名称,一张用火作业票仅限一个地点;
1.3.5用火目的:是指用火作业的具体设施对象及作业内容、目的;
1.3.6用火时间:指开始用火作业到用火作业结束的连续时间;
1.3.7用火种类:是指电焊、气焊、切割、打磨等用火具体类别。
2 临时用火的等级划分
2.1临时用火分级原则
根据动火部位爆炸危险区域危险程度、影响范围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工业动火分为四级。
2.2一级动火:
2.2.1 原油储量在10000m?以上(含 10000m?)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2.2.2 容量大于5000m?储罐(含5000m?,包括原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等)、容器本体及附件动火;
2.2.3 天然气柜和容量大于400m?(含400m?)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
2.2.4 容量大于1000m?(含1000m?)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2.2.5 直径大于426mm(含426mm)长输管线、在输油(气)干线上停输动火或带压不停输更换管线设备的动火;
2.2.6 天然气净化装置、集输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的动火;
2.2.7 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动火;
2.2.8 天然气井井口无控部分动火。
2.3二级动火:
2.3.1 原油储量在1000m?~10000m?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2.3.2 容量小于5000m?储罐、容器本体及附件的动火;
2.3.3 容量小于400m?石油液化气储罐的动火;
2.3.4 容量小于1000m?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2.3.5 容量在1000m?~10000m?原油库的原油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及原油、污油泵房的动火;
2.3.6 铁路槽车油料装卸栈桥、汽车罐车油料灌装油台及卸油台、输油码头及油轮码头内外设备及管线上的动火;
2.3.7 输油(气)站、石油液化气站内外设备及管线上以及液化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等的动火。
2.4三级动火:
2.4.1原油储量小于1000m?(含1000m?)的油库、集输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动火;
2.4.2 容量小于1000m?(含1000m?)的油罐和原油库的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污油泵房的动火;
2.4.3 在油气生产区域内的油气管线穿孔正压补漏动火;
2.4.4 采油井单井联头和采油井井口处动火;
2.4.5 钻穿油气层时没有发生井涌、气侵条件下的井口处动火;
2.4.6 输油(气)干线穿孔微正压补漏、腐蚀穿孔部位补焊加固的动火;
2.4.7 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的动火;
2.4.8 制作和防腐作业中,使用有挥发性易燃介质为稀释剂的容器、槽、罐等处的动火。
2.5四级动火:
2.5.1 在天然气集输站(场)、输油泵站、计量站、接转站等生产区域内非油气工艺系统动火;
2.5.2 钻井作业过程中未打开油气层、试油作业未射孔前,距井口10m以内的井场动火;
2.5.3 除一级、二级、三级动火外,其他非重要油气区生产和在严禁烟火区域的生产动火。
2.6特殊动火:
同时涉及到在带有可燃、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上不允许用火。确属生产需要必须用火时,按特殊用火处理。特殊用火必须经厂级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及用火单位对所从事的作业共同进行风险评价,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及应急计划后方可用火。
3 组织机构、权限及职责
针对工业用火,作为监理单位应成立专门监理机构,指导开展监理工作。
3.1机构组织采用垂直管理系统,具体如下:
公司:公司安全总监
分公司:安全专员
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
现场:安全监理工程师? 现场监理
3.2权限及职责
3.2.1公司:
3.2.1.1权限:监督权、决策权、问责权
3.2.1.2职责:
3.2.1.2.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标准,代表企业对施工生产安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具体指导安全员工作;
3.2.1.2.2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掌握安全防护标准,负责起草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并督促项目贯彻实施,主持编制本项目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并审核安全员编制的安全防护方案;
3.2.1.2.3组织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开展旬(周)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督促整改并实施安全惩奖;
3.2.1.2.4督促分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安全教育制并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3.2.1.2.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三类人员的安全资格取证、复审工作、监督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上岗;
3.2.1.2.6参加项目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监督实施整改措施的落实。
3.2.1.2.7建立和健全职工伤亡事故登记档案和安全奖惩台帐,审核并按时上报项目各类安全统计报表及各类汇报资料,按上级有关要求收集,管理各项安全管理资料。
3.2.1.2.8审批本单位项目监理部编制的包括工业用火在内的专项技术方案及措施,并指导开展修订和发布实施。
3.2.2分公司
3.2.2.1权限:检查权
3.2.2.2职责:
3.2.2.2.1学习安全管理有关规定,领会安全管理的精神,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措施;
3.2.2.2.2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各监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并就检查结果及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安全总监进行总结汇报,并根据处理情况指导各监理部开展整改;
3.2.2.2.3组织开展本分公司的安全培训,更新包括工业用火监理控制要点在内的管理知识。
3.2.3项目监理部
3.2.3.1权限:检查权、审批权
3.2.3.2职责:
3.2.3.2.1由总监组织编写本监理部的包括工业用火在内的安全监理细则及专项监理措施方案,并进行审核;
3.2.3.2.2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制工业动火作业旁站监理方案,并报总监审批,用以指导现场监理的HSE工作;
3.2.3.2.3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制工业动火作业监理检查程序及指导方案,报总监审批;
3.2.3.2.4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技术、安全方案,重点审查施工资源配置计划、危险识别与风险评估、安全保证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总监审批;
3.2.3.2.5组织开展工业动火作业现场文明施工及资源到位、手续齐全情况根据检查程序采取相应的检查方法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资料。

3.2.4现场监理
3.2.4.1权限:检查权
3.2.4.2职责:
3.2.4.2.1现场监理在安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动火施工作业的巡视、旁站检查,做好记录;
3.2.4.2.2针对现场动火出现的异常进行制止,并及时逐级进行汇报;
3.2.4.2.3执行旁站监理计划;
3.2.4.2.4做好相关记录。
4 动火监理措施
4.1动火前监理措施:
4.1.1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动火专项施工技术、安全方案,报总监审批(签字);
4.1.2 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动火事故应急计划报总监审批(签字);
4.1.3 检查施工动火前资源准备是否符合已经批准的方案,包括:人员是否到齐;施工动火作业负责人是否已经到岗;所有设备、用具是否到位并保持状态完好;动火手续(动火票)已经办妥;必要的消防设施已备齐;消防人员已到岗;
4.1.4检查作业现场是否已具备施工动火条件:场地清理;安全标示摆放到位;人员疏散;流程切断待命情况;气体分析结果;临时用电;施工布置及就位情况;
4.1.5针对一、二级动火,检查消防人员及消防车辆的到位待命情况;
4.1.6填写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
4.2动火中监理措施:
4.2.1上述准备已经完备,达到施工动火安全要求,监理签发开工令,否则不得签发开工令;
4.2.2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即没有动火许可不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4.2.3动火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现场动火作业的危险性作业或关键工序进行巡视检查或旁站;
4.2.4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停止动火;
4.2.5要求需动火施工的设备、设施和与动火直接有关阀门的控制由生产单位安排专人操作,作业未完工前不得擅离岗位;
4.2.6确保动火施工过程完全按照已审核的动火施工方案进行;
4.2.7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4.2.8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
正常运行的易燃易爆场所或重要场所内,凡是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火,凡是能拆下来动火的,应移到安全的区域动火;
动火现场5米以内应无易燃物,无积水、无障碍物,便于紧急情况下施工人员迅速撤离。非动火人员不准随意进入动火现场;
遇有5级以上大风(含5级)时,原则上不准动火;
在工业动火期间,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场所,应配带阻火器。车辆使用单位应向易燃易爆场所管辖单位提出申请,并落实车辆防火措施,由管辖单位指定行车线路,检查防火措施的落实,并在“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上注明允许车辆进入的内容,经管辖单位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
动火点周围15米以内有其他单位的建筑和装置时,应在动火前通知有关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实施动火;
在易燃易爆场所实施工业动火,应使用两台以上可燃气体测试仪器,对施工现场可燃气体的含量进行测试,工业动火现场的容器内、管线内、室内、坑内的可燃气体浓度必须低于爆炸下限的25%时,方可实施工业动火,工业动火施工中,全过程跟踪检查施工单位检测可燃气体的浓度;
需要临时用电的,要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用电手续;
采用电焊进行动火施工的储罐、容器及管道等应在焊点附近安装接地线,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姆;电焊机等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各种施工机具、工具、材料及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指定安全区域;
动火现场应按动火级别、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车;
在易燃易爆场所实施工业动火,严禁吸烟,严禁携带任何与工业动火无关的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工业动火现场;
动火部位所在单位、动火施工单位均应派监护人员到现场监护;
工业动火作业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留有火种,确认无火种后,方可搬离动火现场。
4.2.9对消防设施的保护监控: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4.2.10协助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时,配合或参加临时灭火指挥部,灭火总指挥有权根据扑灭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4.2.10.1.?使用各种水源;
4.2.10.2.?截断电、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
4.2.10.3.?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4.2.10.4.?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4.2.10.5.?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比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 物;
4.2.10.6.?向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请求灭火救援;向临近公安消防部门请求救援。发生火灾应当保护现场,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
4.3动火后监理措施:
4.3.1动火后,监理人应检查施工单位对现场的清理情况,不得遗留火种,动火未结束前,监理人不得提前撤离现场。
4.3.2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停火、停电、停气、消除着火源。
4.3.3收集相关资料。
5 动火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理要点
5.1针对施工现场防火作业的危害性、社会影响性,安全监理的综合防范的措施如下:
5.1.1重点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执行和落实情况,采取停检、巡检、监督、检查等协作管理和监控的手段,以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
5.1.2现场监理人员按国家标准和规范,按公司管理作业文件、监理工作操作手册等,避免因施工单位过失而造成自身的伤害和事故的发生;
5.1.3检查氧气瓶、乙炔气摆放、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1.4督促施工单位检查氧气、乙炔胶管;
5.1.5督促施工单位检查氧气瓶、乙炔瓶是否出现平放卧倒、暴晒、无防震圈和防护帽、气管混用等现象;
5.1.6严格监控在易燃易爆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对未按动火方案进行操作的行为立即采取措施制止;
5.1.7组织检查现场消防设施是否合格、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5.1.8禁止任何动火违章指挥和作业;
5.1.9监督施工单位经常、及时、彻底清除易燃物,要求“工完料净场地清”达标;
5.1.10严禁建筑物内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工具、杂物等;
5.1.11对于防火的重点部位:油料场所、变配电室、临时仓库、临时工棚、临时厨房和热水间、现场临时值班室等要求施工单位设专人监护,监理组实行定期、定制度、定责任人的监督监理手段;
? 5.2若现场发生动火作业事故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方立即将伤员脱离危险地方,组织人员进行抢救,确保人员安全。
? 5.3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将现场情况告知总监理工程师。
? 5.4督促施工方维护现场秩序,严密保护事故现场。
? 5.5参与事故调查,编写事故报告。

幼儿园安全预案 防台风应急预案 Qiquha.coM保密工作责任书

目标管理责任书 施工安全责任书 食品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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