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炉汽化 安全操作规程

  转炉汽化 安全操作规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在锅炉(汽包)运行中要密切注意各水位计、压力表等仪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如汽包运行中缺水时,不得立即补水,立即通知炉前停炼并等锅炉温度下降后再补水。2.每小时巡视、检查运行...

1.在锅炉(汽包)运行中要密切注意各水位计、压力表等仪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如汽包运行中缺水时,不得立即补水,立即通知炉前停炼并等锅炉温度下降后再补水。
2.每小时巡视、检查运行中的汽包安全阀启始压力应在规定值范围内;各水封、各防爆板必须处于正常状态。巡检时应避免停留在安全门、防爆装置、法兰盘、水位计等有可能发生爆炸或泄漏的位置。
3.每班冲洗水位计一次,以免造成假水位,危及安全。
4.安全阀必须每班手动一次,每周自放一次,并观察开启是否灵活、可靠。(正常运行情况下,安全阀必须每年校验一次。校验压力为规定值)。
5.在锅炉运行中,禁止对泵压部件焊接、紧螺丝等工作。检修后的锅炉允许派有经验的人员使用标准夹板,(不可用接长手柄的板头),在开始预热过程中紧法兰、人孔螺栓,但锅炉汽包压力不得超过0.5MPa。
6.锅炉或管网内如确实需要进入工作,必须经充分通风、温度在500C以下,经测定,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
7.每班在炉前停止吹炼时对汽包、蓄热器、汽化烟道排污一次并记录,以防止压力容器、管网结垢或堵塞造成事故。
8.小时巡视和检查运行中蓄热器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安全装置,确保安全装置可靠,仪表处于正常状态。
9. 每年对安全阀、压力表校验一次,定期清洗水位计。
10运行中严禁超压,最高压力不得高于1.20MPa。
11.2小时检查蓄热器内的水位,正常水位保持在蓄热器中心线±100mm左右,不得超高水位和缺水运行。
12.登上蓄热器检查时,要注意行走安全,防护栏要保护完好,预防高处坠落。
13.当蓄热系统发生蒸汽泄漏时,要及时报修。
14.每年对蓄热器内清垢一次,进入蓄热器内之前,必须对内部进行良好通风。
15.蓄热器内使用行灯时,必须用安全电压的行灯。
16.进入蓄热器内检修焊接,不得使用潮湿手套。
17.下列情况应紧急停止吹炼
①、当放散阀有故障,系统压力继续升高超过2.50MPa时。
②、高水位或低水位报警,采取措施无效时。
③、当水位不清,采取措施无效时。
④、监视计量仪表发生故障时。
⑤、给水系统发生故障,给水中断时。
⑥、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灵。
⑦、系统中某一设备大量漏水和漏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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