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部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后勤部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后勤保障部采购工作管理,明确工作职责、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东大学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山大财字〔2019〕29号)和《关于公布山东大学各类采购限额标准(范围)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采购应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执行,无预算不采购、不得超预算采购。

  第三条 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采购是指在后勤保障部职责范围的采购活动。需求单位是指学校各单位、部门,后勤保障部各单位。

  第五条 采购项目分为工程类、服务(含工程服务)类及货物(含工程货物)类。

第二章 采购工作流程

  第六条 工程类采购

  1.预算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学校招标采购管理中心负责组织采购。

  需求单位经办人通过学校采购系统提交采购申请及相关资料,经需求单位负责人审核,提交至后勤保障部审核后,提报学校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组织采购。

  2.预算1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由需求单位负责组织采购。

  需求单位经办人通过学校采购系统提交采购申请及相关资料,经需求单位负责人审核,提交至后勤保障部审核后自行组织采购。

  第七条 服务(含工程服务)类采购

  1.预算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学校招标采购管理中心负责组织采购。

  需求单位经办人通过学校采购系统提交采购申请及相关资料,经需求单位负责人审核,提交至后勤保障部审核后,提报学校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组织采购。

  2.预算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项目,由后勤保障部负责组织采购。

  需求单位经办人通过学校采购系统提交采购申请及相关资料,经需求单位负责人审核,提交至后勤保障部审核后组织采购。

  3.预算1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由需求单位负责组织采购。

  需求单位经办人通过学校采购系统提交采购申请及相关资料,经需求单位负责人审核,提交至后勤保障部审核后自行组织采购。

  第八条 货物(含工程货物)类采购

  仪器设备及家具类项目采购按照《山东大学仪器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后勤保障部各单位通过资产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提交采购申请及相关资料,经后勤保障部负责人审核后,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负责采购。

  其他类货物采购:

  1.预算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学校招标采购管理中心负责组织采购。

  需求单位通过学校采购系统提交采购申请及相关资料,经需求单位负责人审核,提交至后勤保障部审核后,提报学校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组织采购。

  2.预算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项目,由后勤保障部负责组织采购。

  需求单位经办人通过学校采购系统提交采购申请及相关资料,经需求单位负责人审核,提交至后勤保障部审核后组织采购。

  3.预算1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由需求单位负责组织采购。

  需求单位经办人通过学校采购系统提交采购申请及相关资料,经需求单位负责人审核,提交至后勤保障部审核后自行组织采购。

第三章 采购方式

  第九条 后勤保障部采购方式

  采购采用参考邀请招标方式,向三个以上资信良好、具备承担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发出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评标小组由需求部门代表、专业技术人员等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在后勤保障部网站公示1日,无异议后出具中标通知书。后勤保障部负责采购资料整理归档。

  第十条 需求单位采购方式

  采购采用参考询价方式,成立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的采购小组,采购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被询价的供应商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提交报价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需求单位负责采购资料整理归档。

  预算2万元(不含)以下工程项目,需求单位项目负责人商相关业务人员,确定供应商,供应商资质和能力必须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第四章 内控与监督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本细则必须进行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采购。

  第十二条 采购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后勤保障部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采购工作严格按照本细则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加强内控管理,规范采购行为,自觉接受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2021年4月22日起施行。

  后勤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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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后勤部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全面提升后勤保障部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党员教育管理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后勤保障部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z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任务

  1.指导党支部建设,推进党支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指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督促检查党支部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评优评先等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现实表现的情况,加强教育管理,激励党员干部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指导党支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好党员的党性党纪教育。

  5.督促党支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用好“学习强国”“党员E支部”平台,积极推进党支部参加党建理论研讨、基层党建主题实践活动等。

  三、工作要求

  1.联系人每学期至少1次深入所联系的党支部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问题;掌握熟悉所联系支部的情况。

  2.联系人发现所联系支部出现问题,除及时帮助解决外,应向部党委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3.联系人结合年终党建工作述职和民主生活会,总结汇报联系党支部工作的情况。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后勤保障部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情况表

  中共大学后勤保障部委员会

篇3:物业质量手册:采购管理

7.4采购

7.4.1公司规定了物资(服务)的采购和供应商管理要求,以便确保采购的物资(服务)符合规定要求。

7.4.2采购工作由行政人事部为归口负责部门,各部门与各单位必须指定物资采购专责。

7.4.3物资采购专责负责每月物资采购单的填报工作。

7.4.4各部门或各单位负责人为其部门物资采购计划的一级审核责任人。

7.4.5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核工作,财务部负责采购资金审核。

7.4.6行政人事部采购员负责每月物资采购工作。

7.4.7各管理处仓管员负责采购物资的验收入库工作。

7.4.8经营部负责对服务分包方的选择和统一管理。

7.4.9物资供应商的选择

a)财务部负责建立相对稳定的物资供应渠道,与具备一定规模、信誉较好、商品价格合理、有较可靠质量保证的公司和商店保持较为紧密的联系,以便在价格、质量及售后服务上得到优惠。

b)实行供应商信息登记。由采购员负责把有关供货单位的名称、帐号、地址、业务范围、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作好登记,并注意收集商品价格信息,每季度开展一次,并填报《物资采购供应商档案》。

c)实行供货信息登记。定期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定,能够提供质优价廉及良好售后服务供应商作为合格供应商,做好记录,与之建立较为密切的联系;相反,对商品质次价高或售后服务较差的供应商将取消联系。每季度开展一次,并填报《供应商评审记录》。

d)公用品按照集团公司指定物资供应商进行采购。

7.4.10物资的采购

a)行政人事部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单》,每月15日前必须采购完毕。

b)仓管员在每月16日后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于验收不合格品,返回行政人事部处理。

c)紧急采购:对于因特殊事由需紧急采购的物品,由各部门物资采购专责填报《紧急采购计划单》,同时附上采购事由专项说明,报部门负责人审

7.4.11服务分包方的选择、管理由经营部按照《招投标管理制度》、《经济合同评审作业规程》有关规定进行。

7.4.12支持性文件

《采购控制程序》

篇4:物业公司采购管理规定(13)

物业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十三)

1.0目的

保证供方提供的物资和服务符合组织要求达到的规定标准,对产品服务的最终实现提供优质保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物资采购的控制及对评价、选择供方服务的管理;

3.0职责

3.1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物资供应商和供方,并进行供方评审确定物资供应商和供方名单;

3.2办公室负责员工标识、办公用品等物资的采购,管理部负责其它物资的采购;并分别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单》;;

3.3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物业管理过程供方提供服务的控制;

3.4各仓库由各部门(管理处)负责管理,仓管员负责各类已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验收及采购物资的保存;

3.5总经理负责审批《物资采购计划单》;

4.0程序

4.1供方评审

4.1.1相关专业人员配合管理部选择物资供应商或服务供方,选择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a)公司现状及发展目标;

b)供方基本情况,例如服务态度、营业执照及地理位置等,服务供方还应考察人员基本素质及服务水平是否能达到公司要求;

4.1.2管理部组织人员进行供方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营业执照和产品经营资格证书或执业资质证书;

b)顾客满意率及行业中的声誉和口碑;

c)有人员和设备能保证及时提供配件和售后服务,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合格;

d)评审时的物资样品质量达到100%,现场操作人员服务质量达到100%的合格;

e)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考虑价格;

f)评审完毕,管理部填写《供方评审报告》;

4.1.3评审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在《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中登记,合格服务供方在《合格供方名单》中登记。不合格者,由管理部填写《不合格报告》不予登记,《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供方名单》由管理部编制,总经理审批;

4.1.4管理部对评审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和供方每年进行复评,填写《物资供应商评价报告》和《供方评价报告》以保证其持续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复评不合格者,应从《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供方名单》中除名。

4.2各部门、小区与合格的服务供方签订服务分包合同时在合同中应明确:

a)提供服务的范围、期限、质量要求;

b)公司对供方所提供服务的监督方法和供方的保证措施;

c)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d)违约责任,赔偿等事项;

4.3当合格物资供应商和供方在提供产品或服务中出现问题时,各责任部门应会同采购人员采取以下措施,以保证产品、服务符合要求:

a)与供应商或供方沟通,要求其采取纠正措施将出现不合格产品的机率降至最低,必要时向其提供一定的帮助。

b)严密采购的验证或检验过程,严格监控供方提供服务的过程。

c)根据合同限制或停止物资供应商供货/供方的服务,并从《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供方名单》中另选供应商或供方以保证产品实现。

4.4采购

4.4.1每月底各部门(管理处)制定下月《物资需求计划》交综合办;

4.4.2综合办根据各部门(管理处)的《物资需求计划》制定公司下月,

《物资采购计划单》,《物资采购计划单》应包括:采购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所购物资的质量等级和要求;

4.4.3采购人员根据《物资采购计划单》内容在《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中选购,如果该物资无法在合格的物资供应商中选购时,采购人员应上报综合办经理,由综合办经理组织人员重新选择物资供应商进行临时评审,临时评审准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至少应包括供方评审内容中的"a、d"项;

4.4.4各部门(管理处)每月初按本部门(管理处)本月《物资需求计划》到公司仓库领取本月所需物资,如遇突发事件需另外购买时,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可决定临时购买,但应向综合办经理说明,各小区管理处主任可决定单价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物资的采购,大厦管理处主任可决定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物资的采购;

4.4.5服务供方项目应由相关部门根据顾客要求进行评审,并填写《服务分包申请计划》、《服务分包申请计划单》包括:服务项目范围、质量要求、期限等,经授权人审批后报管理部。

4.4.6综合办根据《服务分包申请计划单》内容在合格的供方名单中选择适当的供方。

4.5物资的验证与接收。

4.5.1所有采购的物资,由有关采购部门或申购部门根据具体产品验收的必要性和采购文件、资料和验证标准分别对产品进行验证,并记录验证结果,及时通知仓管员进行检验和入库,仓管员按《采购物资检验规程》进行验收。

4.5.2如果有必要在供方现场检验时,应检验合格后进行记录才给予放行。

4.5.3对于服务分包项目应由分管部门在服务过程中对其服务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其中属一次性分包服务项目如:外墙清洗,管理处必须加强过程的连续监控和采取竣工验收,明确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合同的要求。

5.0相关文件

a)《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QR-C

b)《合格供方名单》QR-C

c)《服务分包合同》

d)《物资供应商评价报告》QR-C

e)《供方评价报告》QR-C

f)《物资采购计划单》QR-C

g)《服务分包申请计划单》QR-C

h)《采购物资检验规程》

i)《供方评审报告》QR-C

篇5:某物业公司采购管理程序

城市花园物业管理公司质量体系

--采购管理程序

1.目的

控制采购过程,保证所采购物资和服务符合质量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各类物资和服务的采购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办公室后勤主管负责物资采购的实施,行政副主任负责物资采购的管理控制.

3.2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分供方进行评定和控制.

3.3各部门质检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采购物资和服务的验收.

4.程序

4.1根据采购物资对服务质量的影响程序,将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A类:对服务质量有重大影响的物资.如:土建材料、木材、机电设备等.

B类:对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物资.如:娱乐设施、花草树木、清洁物品用于客户水电设施维修使用物资等.

C类:对服务质量无明显影响的物资.如:办公文具等

4.2采购资料

4.2.1物资使用部门负责提供采购资料,包括:规格、名称、价格、技术要求、相关国家、专业标准等.

4.2.2总经理办公室后勤人员及时收集采购资料,不断按《分供方评估管理程序》调整《合格分供方名单》,并保存采购资料.

4.3采购计划审批

4.3.1各物资使用部门每月于25日前根据工作计划,填写《物资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总经理办公室后勤主管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

4.3.2《物资申请单》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价格、交货期、技术要求、检验方法等内容,必要时注明分供方名称.

4.3.3计划审批后后勤主管安排仓管员根据库存情况制作全公司采购计划填写《物资申请单》.

4.3.4后勤主管审核公司《物资申请单》,并将各部门《物资申请单》于26日前同时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4.3.5审批工作在每月28日前完成.

4.3.6采购员根据审批后的安排《物资申请单》及《合格分供方名单》实施采购.大批量集中采购于月底前完成.

4.3.7后勤主管及时将各部门《物资申请单》中未列入全公司采购计划项目反馈到各部门.

4.3.8应急物资的采购由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4.3.9固定资产和高额物资采购需加专项报告.

4.3.10各级管理采购物资审批权,按财务规定执行.

4.3.11需要采购服务的部门提出服务采购申请,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4.3.12按《分供方评估管理程序》或《设备(服务)合格分供方名单》选择合格分供方.

4.3.13按《合同审批程序》实施签订合约,合约必须明确我方要求,及双方承担的责任.

4.3.14严格履约.

4.4采购物资的验证

4.4.1物资购进后,采购员应及时通知质检员办理入库报检手续;库管员根据《物资申请单》项目进行检验及入库登记,填写《入库单》,做好台帐记录.

4.4.2质检员对物资进行验收时,若发现物资有标识破损、遗失、模糊、物品受潮、水迹、油迹、破裂等异样,必须打开包装进行检验或向经理报告,填写《物资验收单》.

4.4.3如果采购物资需在分供方供货处进行检验时,由后勤主管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质检员与分供方联系,实施现场验证,认真填写《物资验收单》.

4.4.4如果客户提出对我公司分供方验证时,由后勤组负责双方联系,公司可以参考其意见,但客户的验证结果不能代替公司对采购物资的检验.

4.4.5机电设备等技术性较强的物资验收由物资申请部门组织或指定专人验收其技术性能等.

4.4.6使用部门(人)在使用物资前应进行验收,以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4.4.7服务质量验收由服务申请部门负责.

4.4.8当出现不合格物资时,由质检员填写《不合格物资处理单》,并呈请部门经理审批,由采购员按审批意见处理执行.

4.4.9对小批量采购的A、B类物及首次承接的分供方可采取全部检验的方法.

4.4.10采购完成后采购的有关文件由使用部门及后勤各自保存备份以备查阅.

4.4.11对采购服务不合格项由服务采购部门负责人根据合同等,要求分供方赔偿或返工.

4.5物资的保管按《仓库管理程序》执行.

5.监督执行

由总经理办公室监督执行.

6.支持性和相关性文件

**S4.6-01-01《A、B、C类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单》

**S4.15-01《仓库管理程序》

**S4.6-01-02《设备(服务)合格分供方名单》

7.质量记录及表格

**S4.6-01-F1-01《物资申请单》

**S4.6-01-F2-01《入库单》

**S4.6-01-F3-01《物资验收单》

**S4.6-01-F4-01《不合格物资处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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