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校属各单位、各位师生员工、家属区住户:

  根据《zz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洛政通〔2019〕15号),自2020年1月5日起zz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切实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

  zz理工学院王城、开元、九都校区,校属各家属区。

  二、禁放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三、具体要求

  校属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师生员工及家属子女在校内、家属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各校区门卫及巡逻人员,教学区、家属区物业管理人员应加强巡查工作,严禁校外人员走入校园、家属区燃放烟花爆竹。

  四、处罚

  凡在校园、家属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敬请广大师生员工、住户自觉遵守,维护校园良好秩序。

  zz理工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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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教育

时间:1月15日

地点:一(3)班

教学目标:

1.知道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的方法。

2.了解爆竹可能造成的危害。

教学过程:

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的方法

一、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

二、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场地正确燃放。

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燃放。

烟花的燃放不可倒置。吐珠类烟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体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燃放,若需手持燃放时,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点火后,将手臂伸直,烟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对空发射,不要在楼群和阳台上燃放;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烟花燃放时,平放在地面上,燃放中不要出现倒筒现象,点燃引线后人必须马上离开;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必须注意周围环境,平整放置地面,点燃引线后,离开观赏;燃放手持或线吊类旋转烟花时,手提线头或用小竹竿吊住棉线,点燃后向前伸,身体勿靠近;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一定要将烟花钉牢在墙壁或木板上,用手转动烟花,若能旋转好,才能点燃引线离开观赏;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

燃放;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在地面上,不得横放。

三、燃放烟花爆竹产品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意识不正常或喝酒后,千万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小孩慎用烟花爆竹。

四、点燃方式:明确点火部位,采用用烟或香点,侧身点燃后(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人立即离开,到安全位置。

五、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要伸头、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拢产品,停止燃放其他产品,15分钟后再去处理。

六、千万别在下水道井口和化粪池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引起爆炸。

只要遵循以上方法,就可以避免危险或者减少出现危险的概率。同时,我们建议家庭尽可能减少烟花爆竹的储存数量,尽可能缩短储存时间。

瞭望塔

篇3:某烟花爆竹燃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为切实有效地防止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发生突发重大事件,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确保烟花爆竹燃放的万无一失,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努力防范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中的事故发生,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把危害和损失降至最低点。

二、工作原则

(一)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发生涉及烟花爆竹燃放事故,必须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妥善处置,处置工作的各项重大方针决策由县委、县政府确定。

(二)团结统一、协同作战。县公安局各部门要按任务分工,做好现场保卫和现场处置,部门之间通力合作形成整体力量,保持通信、交通畅通和救援工作的科学、顺利、及时。

(三)明确职责、突出重点。一旦发生烟花爆竹燃放突发事件,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和现场实际情况,明确抢救伤员、排除险情、交通管制、疏散群众、安全警戒等救援重点,一面组织救援,一面做好安全防范。要特别加强居民区的安全防范,防止不法分子借机盗窃、抢夺财物。

(四)畅通信息、快速反应。对发生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请示并积极开展现场抢救,保障在抢救过程中的信息畅通。

三、从严审查、审批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行业标准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对烟火晚会,包括节日庆典举办的以燃放礼花弹、组合烟花、礼炮等烟花爆竹为主的晚会,根据燃放的性质、规模以及所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种类、数量与规格分为A、B、C级。

作业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参与过一般焰火晚会燃放工程的设计与作业,具有一定焰火晚会燃放作业实践经验。

2、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人,有5名从事燃放作业人员。

3、具有安全可靠的燃放器材。

4、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任何个人不得承担燃放工程,燃放组织实施必须事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方案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在审查时要进行安全技术评诂,评诂的内容包括:

1、燃放现场周围环境和气象环境的安全性。

2、承担单位的资格审查及整体素质。

3、所采用的烟花爆竹及燃放器材的安全性、可靠性。

4、安全距离与安全警戒范围确定的科学性与可靠性。

5、安全保卫交通管制及消防措施。

6、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坚决不予审批。

四、对符合要求并经审批同意的,要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足够的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加强安全警戒和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在燃放点必须设置标志,安排警戒人员,严禁非专业人员进入警戒区,以免造成伤亡。

2、燃放前设专人看管所要燃放的烟花爆竹,确保燃放的烟花爆竹不被非专业人员所动。

3、对燃放现场进行清理,清除容易引起火灾的杂物。

4、对风向突然改变,风力超过6级的,发生盲炮或炮底温度过高的要立即停止燃放。

5、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对大型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要及时向县局主管领导,市局治安支队,县安全监督管理局报告。在燃放烟花爆竹现场至少要准备一台消防车,配置灭火装置。

6、燃放烟花爆竹现场应有专业医生和必要救援人员,自行配备交通工具,并保持通讯畅通,保证随时执行各种紧急任务,保证一旦发生燃放烟花爆竹事故,及时妥善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

五、工作分工及措施

(一)治安部门负责组织燃放现场的安全警戒,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置,并立即向县局领导和县安全部门予以汇报,封锁现场、疏散群众。

(二)消防部门负责一旦发生火灾等险情的现场扑救工作,切断火源并及时参加现场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

(三)交警部门负责烟花燃放现场的交通管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实行交通管制,疏导车辆和人群,保证抢险救援车辆畅通无阻。

(四)公安刑侦、技术大队除担任现场警卫任务外,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投入现场救援工作,对发生的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查明事故原因。

(五)各派出所及巡警和机关各科室要听从县局的统一调动,接到指挥部的命令后,要立即赶到指定地点。

(六)秘书科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110”指挥中心要及时、准确地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不得有误。

六、组织机构

成立友谊县烟花爆竹燃放突发事件指挥中心。

总指挥:县公安局长

副指挥:县公安局各副局长

交警大队队长

成员:公安局下设各科室科长及各派出所所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担任,成员由公安系统全体干警组成。

篇4:A别墅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章

虹桥高尔夫别墅燃放烟花爆竹规章

本规章作为虹桥高尔夫别墅管理规约的一部份对本物业区域的各业主和使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1.本规章条款以国家,上海市,区政府法规为基本标准。其他条款只适合本区使用。

2.所有业主及其书面授权的使用者(包括租户、家政人员等)必须遵守本规章。

3.除春节期间(除夕至正月十五)外,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6时。

4.允许地点为物业管理指定区域内。不允许在小区任何其他公共区域或其他业主物业范围内放烟火。

5.如不遵守以上第一条款,物业管理有权及有义务将犯法者的证据提交当地公安机构。

6.如不遵守以上第1至4条款任何一项条款,燃放烟花爆竹者(如18岁以下则其家长,监护人)需对以下事项负责:

6.1.负责赔偿因其行动造成他人人身受伤;

6.2.负责赔偿因其行动造成对公共设备,包抬地面及他人物业的损害;

6.3.负责赔偿因需处理其烟火遗留垃圾造成的清洁费用,包括因邻居要求检查清理其屋顶的费用。

7.多次严重违反以上第1至3任何条款,受损害人(包括物业单位及住户)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规定于2009年8月21日起执行。

篇5: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案

为做好全区201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201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供电公司、**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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