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院车辆管理办法

  新华医院车辆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附属医院车辆管理办法为了建设节约型医院,使有效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同时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我院实际制定医院车辆管理办法(试行)。一、范...

附属医院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建设节约型医院,使有效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同时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我院实际制定医院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一、范围

指医院公务用车、救护车、小货车的使用、维修、事故处理、经费报销等有关事项。

二、车辆的任务

1、医院领导的公务与接待用车。

2、医疗救护用车。

3、东西两院来往交通车。

4、东西两院物品运输用车

三、车辆使用管理

1、医院车辆实行统一管理、逐级负责、定向使用、分别调度,与驾驶员对所对应车辆安全行驶、保洁维护等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原则上所有车辆的使用由车队长负责总调度。小车由院领导使用,由办公室调度,救护车由医务处全权调度,东西两院交通车由车队队长调度,北斗星车主要由市场部使用,小货车主要由药剂科、供应室、总务处等部门使用。

2、医院车辆实行专人驾驶、定点统一由车队维修、专人保管制度。实行以车辆为单位的成本控制管理办法,驾驶员要熟知所用车辆各种证件有效期,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3、执行车辆派遣制度,禁止公车私用。

4、救护车实行专车专用,出车坚持派车登记,市区内医疗救护车由车队长指派,XX地区十县由医务处长同意,超出XX市区范围使用救护车由医务处长报请分管院长同意。小车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派出,并做好登记。

5、实行24小时"120"救护值班制,救护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接到急救信息后迅速出车。

6、临时、紧急情况用车须由部门负责人与办公室、医务处电话联系,并在车队进行用车登记。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院领导和院办领导可直接向驾驶员派车,驾驶员接到指令后要在第一时间执行指令并及时向车队调度汇报。

7、出车前或出车过程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驾驶员要在第一时间向车队队长报告,车队长接到报告要及时拟定应急方案,尽最大努力完成用车任务。

8、交通车驾驶员要经常向车队长反映交通车线路的有关信息,不断完善东西两院之间的交通车行车方案。

9、加强车库管理,医院车库由车队负责管理,医院车辆均应在指定位置停放。禁止在医院内和院外乱停乱放。

四、车辆费用报批

1、驾驶员在执行出车任务时,需将实际行车里程、时间、地点、发生的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详细记载。

2、车队在每年度统计上年度车辆行驶里程及耗油量,计算每百公里平均油耗,并与该车之前几个月耗油情况逐一比较,作为控制耗油量及车辆保养参考依据。

五、车辆违规、肇事

1、驾驶员违规或肇事后,应立即与车队长联系,并由车队向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申请处理,及时做好善后和理赔工作。如属人为因素引起的罚款或赔款,应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其处理事故时间及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时间按正常上班对待,但涉及到刑事责任,则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2、如果驾驶员违规肇事,情节重大者(如吊销执照或触犯刑事等),除按司法程序处理外,须遵照医院有关处理规定执行。

3、各项违规、肇事责任,以交通管理部门判定为准。

六、车辆油料、维修

1、定点加油。车辆用油应在指定的加油站凭加油卡加油。外加油须有证明签字后,方可报销。

2、定点维修。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各车辆需修理的司机要提出书面申请,经车队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修理费(配件)一次在300元以下的,驾驶员凭修理厂的修理三联单报经车队批准后,方可修理;一次在300元以上的,驾驶员凭修理厂的修理三联单报经车队和院领导批准后,方可修理。车辆修复后由该驾驶员在修理三联单上签字认可。驾驶员擅自修配的,其费用由驾驶员自付。

3、日常保养。驾驶员应自觉爱惜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清洁、消毒、保养工作。

4、全院车辆的保险、年审、各种规费一律由车队按规定统一办理,费用先由驾驶员借款垫付,然后按财务报销程序报销。

七、车辆资料建档

1、车队安排专人将车辆有关资料及各项证件妥为保管,以便追踪办理年度车辆检查,投保及缴纳各种费用等事宜。

2、车辆原始资料(行驶证除外)非因办理过户、换照、索赔、检验等需要时,不得携带外出,统一由车队安排专人妥善保管。

八、车辆管理注意事项

1、服从医院统一管理,统一调度,遵守以上管理办法。

2、保证车辆状况良好、整洁、卫生,不"带病"上路。

3、建立车辆专项经费科目表,做好车辆经费使用账目,每月结算,年终统一上报医院。

4、所有车辆使用报销凭据由驾驶员签名、车队审核、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报医院领导同意后报销。

5、车辆维修应根据车辆故障实际情况到指定维修厂进行维修。

6、车辆应指定专人驾驶,并将驾驶员资料档案报车队审核备案,相关的业务考核纳入医院统一考核管理。

九、驾驶人员管理

1、车队要加强对专职驾驶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驾驶人员不得将专职车辆转交他人学习驾驶;不得为非专职人员要求私自开车提供便利条件;对私自要求开车的,应予拒绝,并及时向组织反映。

2、严守保密制度,做到不传话、不插话、不谈个人利益之事,违者将调离岗位。

3、严禁驾驶员私自用车。违反规定用车或私自用车而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该驾驶员承担。对私自出车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重犯者将予辞退。

4、驾驶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一经查实,扣发当月奖金

1)不服从车队管理和派车指令的;

2)未经批准私自出车的;

3)被发现或举报出车不准时或服务态度不好的;

4)不将车辆停放到车库或指定停车地点的;

5)被发现或举报酒后驾车,不听劝阻的;

6)虚报出车任务或虚报油料、修理、停车、过桥过路等费用;

7)发生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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