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损伤处理报告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损伤处理报告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损伤处理及报告制度一、预防感染的紧急处理措施1、医护人员在手术、注射等治疗过程中接触到表面抗原阳性患者血清后应立即采取抗感染措施:①局部消毒处理:用肥皂...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损伤处理及报告制度

一、预防感染的紧急处理措施

1、医护人员在手术、注射等治疗过程中接触到表面抗原阳性患者血清后应立即采取抗感染措施:

①局部消毒处理: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清洗,禁止进行伤口处止血挤压;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的乙醇或者浓度为5%/L(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干净。

②24小时内注射乙肝高效免疫蛋白1支(400U),3─4周后在加强注射1支(400U)。

③未接种过乙肝疫苗者由科室报医院感染管理科,经批准后在6小时内接种乙肝疫苗。

2、医院员工在工作中不慎外伤,应立即转相关科室进行伤口处理,并注射破伤风抗毒素1支(1500U)。

3、医院员工如在医院公共食堂就餐后发生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应立即转肠道门诊诊治;如群体发生消化道症状,应查明原因,切断传播途径。

4、医院员工如出现发热(T38℃以上)、疼痛、咳嗽、咳痰、胸痛等呼吸道症状,应检查血常规、胸片或透视,如不能确诊,需转呼吸科或感染性疾病科进一步明确诊断。

如群体发病应采取消毒、隔离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及时分离病原体以明确诊断,有利治疗。

5、诊断为传染病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上报。

二、医务人员职业损伤的报告和登记

1、报告:

医务人员一旦发生锐器损伤的情况,应于2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同时填写《医疗锐器伤报告记录单》

2、登记内容:

医务人员职业损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损伤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损伤源种类和患者的姓名、年龄、诊断、详细通信地址,包括亲属的姓名及详细通信地址;损伤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监测及随访情况。

3、医院感染管理科除对刺伤职工进行血样监测外,并追踪随访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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