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副校长安全职责(2)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学校副校长安全职责(二)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在校长领导下具体抓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2、负责召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会议,每月至少召集有关人员研究一次...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在校长领导下具体抓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2、负责召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会议,每月至少召集有关人员研究一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措施对策。
3、负责组织实施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制定安全工作经费预算,指导、监督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每天检查一次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4、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负责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与教育、教学、科研、生活、学习、集会等项活动进行合理的统筹安排,明确各教学活动中的具体责任人及安全职责,督促其执行。
5、落实安全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对各个项目的安全责任人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提交学校给予奖惩。
6、负责突发事件的总体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7、其他副校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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