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幼儿园章程

  实验幼儿园章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实验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需求,落实素质教育,搞好人才的奠基工程,推进依法办园,确保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

第一实验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需求,落实素质教育,搞好人才的奠基工程,推进依法办园,确保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园遵照为每一个幼儿能富有个性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指导思想,以幼儿发展为本,统整多种教育资源,培养幼儿主体意识和终身受益的品质,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赋予幼儿一个充满希望的良好人生开端。

第三条 幼儿园名称“zz县第一实验幼儿园”。地址:zz县城利二路***号。本园隶属于zz县教育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是一所全日制幼儿园。占地面积48亩,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学制三年,招收三至六岁学前儿童,设立小、中、大不同年龄阶段的班级十六个。

第四条 幼儿园宗旨:坚持保教结合,面向全体幼儿,开发幼儿智能、因材施教,培养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个性品质全面发展的儿童。

第五条 办园理念:以人为本,尊重个性,开发潜能,全面发展。

第六条 办园目标:自主、创新、文明、合作。

第七条 园风:团结、友爱、风正、人和。

第八条 园徽:

园徽释义:叶子,象征老师们的双手;鸽子代表幼儿。整图寓意老师用辛勤的双手托起明天的希望,实现幼儿金色的梦想。

设计方案:“ ”代表E,“ ”代表Y;“Y”为汉语拼音“一幼”的第一个大写字母。

蓝色:象征知识的蓝天。

黄色:象征孩子金色的梦想。

绿色:象征祖国的幼苗。

白色:象征天真无瑕的孩子。

第一章 园所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以此为核心的园所行政决策机制。园所建立了各职能部门,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发挥工会、园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第十条 幼儿园园长在县教育局备案,由县委组织部门任命,园长是幼儿园行政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职责:

1、在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领导下,团结领导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与政策,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全心全意做好工作。

2、把握依法办园的准则,负责制定园所管理目标、质量标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定全园计划和管理方案,统筹全园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并向上级及园教职工大会汇报。处理好各种行政、业务事项,对工作要有预见性。

3、勤俭办园,管理好全园的财力、物力,做好年度预算,统筹全年经费开支,加强经济管理。

4、定期召开园务委员会及教职工代表会议,研究园内主要工作,并组织领导全园政治、业务、文化学习,帮助全园职工提高思想、文化素质,促进专业化成长。

5、关心教职工的工作、生活和健康,合理安排人力,发扬民主,调动全园教职工积极性,坚守岗位,完成全园工作任务,并逐步改善办园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6、协调本园与外部的关系,争取社会和家庭的密切配合。抓好家长学校的开办,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

(二)权力:

1、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和指挥权。

2、从幼儿园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用与调整干部、教职员工的工作,安排教职工的文化、业务学习和进修培训

3、园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

4、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幼儿园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幼儿园经费。

第十一条 副园长可以由园长提名,也可以通过一定的聘用程序,经过组织考察,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用,副园长对园长负责,协助园长分管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 党支部在幼儿园的管理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对幼儿园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负责幼儿园党政领导班子和园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搞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通过教工大会、群团组织等发挥重要作用。

第十三条 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工作的顾问、参谋、咨询机构,在园长领导下工作:

(一)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幼儿园党支部、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会、团支部和教师代表组成,园长任主任委员。

(二)园长定期召开园务委员会议,对幼儿园重要工作的方案、幼儿园发展的长远规划以及学年度工作、人员奖惩、财政预决算的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以及其他涉及全园重要的工作进行研究。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园领导班子成员及园内教师、保育、后勤等各岗教职工代表组成,是幼儿园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幼儿园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园长工作报告、幼儿园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育改革方案、财务预算、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及园内其他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应决定。

(二)讨论教职工的奖惩方法、奖金分配方案以及教职工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做出相应决定。

(三)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四)参与评议、考核园内各级干部。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讨论审议全园重大工作。根据园内工作需要还可随时召开,以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 幼儿园工会委员会由全园教职工选举产生,负责全园教职工福利待遇的提议和落实工作、负责园内教职工各项文体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行使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处理教职工日常事务。

第十六条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由各班教师推荐2位家长组成,班级家长委员会由本班教师及家长推荐聘用,园级家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园长指导下定期召开,对园所办园宗旨、教育目标、教学特色、重大决策等有知情权和参与民主管理。

(二)参与幼儿园各大型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三)对园内学期工作提出建议,及时反馈想法和需求。

(四)为园所提供资源信息。

(五)参与期末评估工作。

第十七条 幼儿园伙委会由幼儿园后勤主管、营养膳食管理员、保健员、会计、保育员代表、家长代表组成,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幼儿园幼儿膳食、营养、幼儿健康进行监督,参与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要代表班级大多数家长的利益,对本班家长在膳食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及时向园领导反馈,成为家园联系的桥梁。

(三)为幼儿园及时提供膳食营养和健康方面的最新资讯,协助幼儿园做好宣传工作。

(四)对幼儿园膳食营养及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随时提出,帮助分析和调整。

第三章 幼儿园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 本园以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来保证高品质的教育质量,全面、合理优化教师队伍,建立起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高度社会责任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富有创新精神、适应现代教育的师资队伍。

第十九条 本园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除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外,教师应全部达到《规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保育员应全部达到《规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医务人员应达到《规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炊管人员全部接受过婴幼儿营养膳食培训;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十条 本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实行全员聘任制,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执行规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十一条 本园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保育员、炊事员及教学辅助人员参照执行。

第一十二条 本园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教育科研、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及其他方面的培训。

第一十三条 本园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四章 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一十四条 教育教学是幼儿园工作的中心,幼儿园着力创建高品质的教育教学,满足幼儿全面和谐发展的需要。

第一十五条 注重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教育相互渗透、有机结合,运用整合的思想,在博采众家所长的基础上,努力完善富有特色的园本课程体系,珍视幼儿的兴趣与需求,主张预设活动与生成活动相结合,采用自然状态下随机指导的方法,关注个体差异,促进幼儿富有个性的健康发展。

第一十六条 本园以教科研为先导,强调研究与日常实践相结合,倡导科学的研究风气,将解决教育中的问题作为研究的基点,扎实而有效地开展研究,提高教师的教育技能和本园的教育教学质量。

第一十七条 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建立与家长联系的制度,采取多种途径与形式,实现家园共育。幼儿园定期召开家长会议,接待家长的来访和咨询,并认真分析、吸取家长对幼儿园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肩负起教育幼儿的重任。幼儿园实行对家长开放日制度。

第一十八条 本园积极参与社区文化、卫生、精神文明等共建活动,并充分利用园所优势,定期向社区和家长开放,开展亲子活动、专题培训、座谈交流等活动,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其科学育儿能力。

第一十九条 因地制宜与所在居委会和社区联合成立亲子乐园及早期教育资源中心,并为加入乐园和中心的幼儿建立成长档案,为社区儿童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同时,关注弱势群体幼儿,为其提供随班就读的机会。

第五章 财务后勤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 本园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收取保育、管理、伙食等费用。

第三十一条 坚持勤俭办园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会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做到收支两条线,严格把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三十二条 本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第三十三条 健全各项安全制度,有安全、传染病等的应急预案及保证措施,初步形成一套安全管理结构,落实目标责任到人,保证制度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和防范作用。

第三十四条 加强公费医疗管理、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加强校产管理,建立健全校产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校园建设整体发展有规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做好维护管理和绿化、美化工作。

第三十六条 后勤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幼儿服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修订须经幼儿园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

第三十八条 本园的其他规章制度应依据本章程进行制定,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05年3月1日呈报zz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执行。

第四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zz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 会计工作岗位职责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实验幼儿园章程】链接地址:http://www.qiquha.com/html/201709/160309.html,由制度大全网提供,版权归原作者,分享或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