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行政议事规则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行政议事规则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行政议事规则为规范医院行政行为,保证医院科学民主决策,根据上级的有关决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1、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主持医院行政全面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按...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行政议事规则

为规范医院行政行为,保证医院科学民主决策,根据上级的有关决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1、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主持医院行政全面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同时要关心医院全面工作,对于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对于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院长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其他副院长分管的工作,要同有关副院长商量决定。

2、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行政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医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3、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和主持,或由院长委托的院领导召集和主持,全体院领导出席,有议题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3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部属医院行政工作;

(3)研究讨论医院管理、行政事务、人事调动和调配等方面的问题;

(4)讨论和审议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和管理措施、人事奖惩等并作出相应决议;

(5)讨论需报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6)听取各职能科室汇报工作;

(7)其他重要事项。

4、院长办公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正确集中。院长办公会半数以上组成成员出席方能举行,半数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能对讨论的事项形成决议。

5、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院长提出,或由副院长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由院长决定。

6、院长办公会凡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问题,本人必须回避。

7、院领导如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必须向院长或主持人请假,对在会议上形成的决议要认真执行。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对讨论中不宜公开的情况要严格保密

8、医院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一般在前一天将院长办公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通知与会人员,并送传讨论的有关资料,同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以及督促检查各科室、各部门贯彻执行会议决议。

9、医院行政决策接受党委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对于事关医院发展全局和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有重大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在作出决策前必须充分论证,并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或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10、特殊情况下,院长可临时召开院领导碰头会讨论决定有关事项。

计划职责 计算机职责 计财职责

计量职责 订单职责 认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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