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酒店员工奖励制度

  K酒店员工奖励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奖罚条例一、处罚和奖励原则(一)处罚种类分为: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①告诫:罚款10元;②警告:罚款50元;③辞退:只...

奖罚条例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 10元;

②警告:罚款 5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30元;

②嘉奖:奖金 1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 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 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 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 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 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 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 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 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 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12) 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 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 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5) 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 违反员工餐厅就餐时间规定;

17) 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

18)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9) 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20) 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21) 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2) 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3) 工作时干私活;

24) 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5) 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6)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 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 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 未经公司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 未经许可,擅自在客房内过夜的(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 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钥匙;

7) 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 浪费酒店财物,如餐具,食品,纸张等;

9) 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 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 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 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 不参加酒店或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14) 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 为其他员工打卡;

16) 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 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 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 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帐单/收据;

5) 欺骗或骚扰客人;

6) 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 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 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 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 拾遗不交,据为已有,如现金等;

11) 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 组织或参与不道德活动;

13) 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4) 偷窃行为;

15) 骚扰、欺辱,危害饭店客人或员工;

16) 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7) 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8) 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9) 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 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 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 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 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 拾金不昧;

4) 连续三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其他带领员工共同进步的;

嘉 奖

1) 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酒店的事件的;

3) 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酒店争得显著荣誉的;

4) 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5) 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出租屋职责 出租职责 出纳员职责

分公司职责 分局职责 分析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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