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及奖惩措施

总包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及奖惩措施

  总包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及奖惩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减少和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和集体财产免遭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条例及奖惩措施。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l安全规定:

  1)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分包单位)必须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服从总包管理;

  2)工人进场必须及时组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凭胸卡进入施工现场,无条件接受门卫检查;

  3)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

  4)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高处作业严禁打架斗殴,严禁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

  5)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针对性强和可操作手续齐全,并认真做到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作业时执行安全交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相关交底应及时报总包安全部备案;

  6)施工人员必须从马道或安全通道行走,严禁翻爬栏杆、围墙、脚手架等行为;

  7)电焊机必须双线到位,防护罩齐全,焊把线、电源线无破损,并配备防触电专用焊机电箱;

  8)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用电规范要求;

  9)重大危险源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牌,作业环境不良,不得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10)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禁止施工作业;

  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并保证防火措施到位;

  12)脚手架、机具、用电等设备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安全防护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河北省有关标准,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及tn-s供电系统,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l现场、生活区管理规定: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

  2)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着装整洁,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坦胸露背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大喊大叫,急跑打闹;

  3)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私拉乱接、使用明火及各类电热器具;

  4)爱护现场内的一切安全、消防、测量、照明、ci标识等设施设备,违者承担赔偿责任及经济处罚;

  5)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任何人随地乱扔垃圾、烟头、杂物等;

  6)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严禁乱停乱放,办公区及生活区严禁货车进入;

  7)严禁赌博、酗酒、嫖娼。

  l文明施工规定:

  1)对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经总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必须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2)及时做好每天的工完场清工作,施工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或垃圾站内,并保证施工现场内整洁、道路畅通;

  3)所辖区域内卫生必须专人负责打扫干净。

  l消防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开具动火证并报总包安全部 备案;

  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电气焊、割防火安全要求》并遵守有关防火措施;

  3)易燃物品要单独存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铭牌标明,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

  4)分包队伍及其他班组电气焊施工作业,应有书面防火安全交底措施到位;

  5)分包队伍物资仓库要有专人看管,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责任人;

  6)库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明火作业,易燃库房不得留宿人员,严禁使用功率在60瓦以上的灯具;

  7)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现场必须到总包安全科备案,自行配备的消防器材,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领用手续;

  8)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下班前应对灯、闸、锁进行认真检查;

  9)分包单位所在施工区域内必须自备足够数量消防设施。

  10)材料码放整齐后,及时配置消防器材。

  11)严禁私自或随意挪动施工现场布置的消防器材。

  l治安管理规定:

  1)分包单位人员必须遵守国家、陕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及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2)分包单位携带的各类物品必须到总包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否则退场时不予办理放行许可手续;

  3)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必须持有关证件到门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警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进入;

  4)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5)分包队伍集体宿舍禁止男女混住,携带家属、小孩,禁止卧床吸烟,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违者一切后果全部自负;

  6)办公室、宿舍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

  7)遵纪守法,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8)分包队伍要在承包项目完成一周内组织施工人员退场,退场前将花名册及出入证交项目办公室,做到来去有据、管理有序。

  ● 材料管理制度

  1)木工材料堆放规定

  1.1木材堆放要分类按使用部位堆放,码放时要持外边檐一面整齐,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米。

  1.2模板:模板制作的成品要严格使用部位堆放,并标明产品规格、使用部位、数量。制作过程中,坚决杜绝大料截小,长料截短的做法,要合理计算,定尺下料。

  1.3模板拆除:模板拆除后,要将钉子及时拔掉,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钢管、螺丝、扣件、拉杆要及时收集整理。

  1.4边角料要及时清理出场,圾圾运到堆放地点。

  2) 钢材堆放规定

  2.1原材料堆放要严格按照种类、规格型号、产地分类堆放,并设置物资标识牌,堆放要制作堆放基架,做好防雨、防水、防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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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分包)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不得打架斗殴,寻衅闹事,偷盗他人财物)。

三、各施工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四、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

五、各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各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总包方应协助各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七、各施工单位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汇报,由总包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施工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八、由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总包须会同有关施工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各施工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十、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十一、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十二、各施工单位需用总包提供的电气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提出,总包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三、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各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四、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工艺流程进行作业;机械、临电等各种工具的施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篇3:工程总包对专业分包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安全的管理控制流程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3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防护措施

本工程专业工种繁多,其安全防护范围有:建筑物周边防护,建筑物临边防护,建筑物预留洞口防护,现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现场防火、防毒、防尘、防噪音、防强风措施等。所有措施将针对各分包单位和自行施工单位,其中各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总包单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安全检查

每天进行班前活动,有班长或安全员传达工长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当天工作环境的检查,做到当时检查当日记录。

总包项目经理组织对项目进行一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发出整改通知单,由各分包项目经理签收,并布置落实整改人、措施、时间。如经复查未完成整改,分包项目经理将受纪律和经济处罚。

对单位各部门到项目随即抽查发现的问题,有项目安全组主任监督落实整改,对不执行整改的人和事,主任有权发出罚款通知单或向总包项目经理反映,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总包安全部门行使有关权利,对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包括分包项目经理)的安全管理业绩进行记录,工程完工后向主管部门提供依据,列入当事人档案之中。

(5)总包管理人员要立场坚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分包单位要做到有错必罚。

篇4:总包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奖惩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劳动保护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减少和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和集体财产免遭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条例及奖惩措施。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l?安全规定:

1)?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分包单位)必须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服从总包管理;

2)?工人进场必须及时组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凭胸卡进入施工现场,无条件接受门卫检查;

3)?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

4)?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高处作业严禁打架斗殴,严禁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

5)?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针对性强和可操作手续齐全,并认真做到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作业时执行安全交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相关交底应及时报总包安全科备案;

6)?施工人员必须从马道或安全通道行走,严禁翻爬栏杆、围墙、脚手架等行为;

7)?电焊机必须双线到位,防护罩齐全,焊把线、电源线无破损,并配备防触电专用焊机电箱;

8)?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用电规范要求;

9)?重大危险源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牌,作业环境不良,不得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10)?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禁止施工作业;

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并保证防火措施到位;

12)?脚手架、机具、用电等设备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安全防护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北京市有关标准,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及TN-S供电系统,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l?现场、生活区管理规定: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

2)?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着装整洁,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坦胸露背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大喊大叫,急跑打闹;

3)?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私拉乱接、使用明火及各类电热器具;

4)?爱护现场内的一切安全、消防、测量、照明、CI标识等设施设备,违者承担赔偿责任及经济处罚;

5)?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任何人随地乱扔垃圾、烟头、杂物等;

6)?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严禁乱停乱放,办公区及生活区严禁货车进入;

7)?严禁赌博、酗酒、嫖娼。

l?文明施工规定:

1)?对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经总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必须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2)?及时做好每天的工完场清工作,施工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或垃圾站内,并保证施工现场内整洁、道路畅通;

3)?所辖区域内卫生必须专人负责打扫干净。

l?消防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开具动火证并报总包安全科备案;

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北京市防字(81)002公安部《电气焊、割防火安全要求》并有防火措施;

3)?易燃物品要单独存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铭牌标明,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

4)?分包队伍及其他班组电气焊施工作业,应有书面防火安全交底措施到位;

5)?分包队伍物资仓库要有专人看管,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责任人;

6)?库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明火作业,易燃库房不得留宿人员,严禁使用功率在60瓦以上的灯具;

7)?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现场必须到总包安全科备案,自行配备的消防器材,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领用手续;

8)?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下班前应对灯、闸、锁进行认真检查;

9)?分包单位所在施工区域内必须自备足够数量消防设施。

10)?材料码放整齐后,及时配置消防器材。

11)?严禁私自或随意挪动施工现场布置的消防器材。

l?治安管理规定:

1)?分包单位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2)?分包单位携带的各类物品必须到总包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否则退场时不予办理放行许可手续;

3)?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必须持有关证件到门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警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进入;

4)?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5)?分包队伍集体宿舍禁止男女混住,携带家属、小孩,禁止卧床吸烟,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违者一切后果全部自负;

6)?办公室、宿舍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

7)?遵纪守法,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8)?分包队伍要在承包项目完成一周内组织施工人员退场,退场前将花名册及出入证交项目办公室,做到来去有据、管理有序。

●?材料管理制度

1)木工材料堆放规定

1.1木材堆放要分类按使用部位堆放,码放时要持外边檐一面整齐,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米。

1.2模板:模板制作的成品要严格使用部位堆放,并标明产品规格、使用部位、数量。制作过程中,坚决杜绝大料截小,长料截短的做法,要合理计算,定尺下料。

1.3模板拆除:模板拆除后,要将钉子及时拔掉,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钢管、螺丝、扣件、拉杆要及时收集整理。

1.4边角料要及时清理出场,圾圾运到堆放地点。

?2)钢材堆放规定

2.1原材料堆放要严格按照种类、规格型号、产地分类堆放,并设置物资标识牌,堆放要制作堆放基架,做好防雨、防水、防潮工作。

2.2制作半成品、成品的堆放要严格按照材料的外观尺寸、使用部位整齐堆放,并设置产品标识。

2.3下角料的堆放要选择合理区域,根据下角料的规格型号整齐有序堆放,废料要及时清理,按指定地点堆放,移交材料部门处理。

3)架管、密目网的堆放规定

3.1外架搭设剩余的钢管、密目网要及时堆放到材料堆放区,不可现场到处乱扔。

3.2钢管堆放区要按照钢管的长短、搭设堆放架,整齐堆放。

3.3拆除后的钢管扣件要及时涮漆、检修,密目网要用水清洗。

4)安装使用的材料要严格按照规格型号搭设码放整齐,现场使用剩余的材料要及时收回整理。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措施

l?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罚款措施:

1)?各分包单位、班组负责人必须认真组织进场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总包单位参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擅自安排工人生产的,每发现一位罚所在单位50元,遇上级部门检查被处罚的,该罚款全部由所在单位全额承担;

2)?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50元/次;未扣帽带的罚款20元/次;高处作业不正确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次;凭胸卡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20元/次;

3)?发现有穿拖鞋、赤背上班的罚款50元/次;

4)?在施工现场吸烟的罚款50元/次;

5)?非机电作业人员私自动用机、电设备,发现擅自使用的每次罚款100元,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施工作业前,班组长未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相关记录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

7)?作业过程中,未按安全交底施工违章作业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对所在班组罚款100元;

8)?私拉乱接用电器具(含各类电热具、炊具)一经发现一律没收,不服从管理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

9)?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10)?严禁酒后上班,违者第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发现第二次开除出工地;

11)?在检查中发现电箱内有杂物、漏电保护器失灵、电箱未上锁等行为的对维修电工罚款50元;

12)?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罚款100~500元,情节恶劣的开除出工地;

13)?在施工现场随意从高空抛掷杂物的,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14)?未经安全部门许可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经允许同意拆除,但事后未及时恢复原样的对当事人罚款100元;

15)?临边、洞口及交叉作业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违章施工的罚款50-200元;

16)?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的,对肇事者罚款500元,承担所有医药费及对方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20000元,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7)?未向安全部门申请动火手续,私自在施工现场动火或防火措施不到位的,罚款100元/次,造成火灾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20000元罚款;

18)?在电焊、气割作业中,发现双线不到位,对操作人员罚款100元,氧气、乙炔瓶放置距离及与明火安全距离违反规定的,对操作人员罚款100元;

19)?脚手架搭、拆过程中,施工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的罚款50元,搭设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要求的,对班组长罚款100元;

20)?宿舍内聚众赌博的,除没收赌资外,并处罚款200元/人;

21)?违反以上有关管理规定不服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的,总包视情节轻重,处以5000~50000元罚款;

22)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施工现场材料奖罚制度:

?1)材料堆放不整齐罚款200元;

?2)半成品、成品无产品标识罚款100元;

?3)下角料堆放不整齐罚款50元;

?4)废料垃圾未消除罚款50元。

?5)私自或随意挪动材料区内消防器材罚款200元:

●?消防管理奖罚制度:

?1)未经允许私自挪用施工现场布置的消防器材罚款300元。

?2)破坏施工现场布置的消防器材罚款500元。

?3)如发现有人损坏施工现场布置的消防器材及时向甲方举报的奖励200元。

l?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励措施:

1)?对在本年度工作中,无安全违章现象的班组一次性奖励2000元;

2)?对无安全违章现象的班组长一次性奖励300元,所属工种的工长奖励500元;

3)?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100-300元奖励;

4)?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职工,奖励200~1000元。

?附: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及奖惩措施,分包单位极力配合甲方项目部安全科。分包单位自签收日生效,并严格执行和监督管理。

注:1、违反上述各项规定、制度,总包视情节轻重处以200~10000元罚款。

2、未尽事宜,总包将作随时修改。

3、本奖罚措施解释权归总包安全科。

项目部安全科:?劳务负责人:

?中盟建筑集团嘉慧意境二期工程项目部

?2013年3月10日

篇5: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要求。二、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三、各分包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四、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位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委托管理手续。分包单位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五、各分包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活动。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六、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总包方应协助分包单位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分包单位必须限期整改。七、各分包单位对各自所处的分包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汇报,由总包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分包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八、由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总包须会同有关分包施工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九、各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交接记录。十、各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十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十二、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措施时,应取得总包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十三、各分包单位需用总包提供的设备电气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提出,总包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十四、在施工过程中,每个分包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等的保护。总包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分包单位详细交底,分包单位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保护措施,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总包汇报。十五、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种类事故及各类事故苗头,应及时组织抢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动火前“八不”:一、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二、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三、附近难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四、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五、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并有爆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六、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不动火;七、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八、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动火中“四要”:一、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二、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三、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四、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动火后“一清理”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落实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十六、(按工程特点进行针对性交底)交底方:单位名称:交底人:职务:接受交底方:单位名称:被交底人:职务:其它人员: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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