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社区干部考核办法

  X社区干部考核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充分调动和发挥镇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工作大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经镇党委政府领导办公会研究,特制订《2013年村(社区)干部考核办法》,现将具体办法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1...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镇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工作大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经镇党委政府领导办公会研究,特制订《2013年村(社区)干部考核办法》,现将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村(社区)常职干部: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文书、社区工作者。

2.其它村干部:组长、民兵连长、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

二、考核内容

以与各村(社区)签订的2013年“双文明”目标考核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为准。实行“双百分”计分方式,即:党建精神文明100分,物质文明100分,共计200分。

三、考核办法

采用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1.镇党委政府对日常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掌握平时工作动态、工作进展情况。

2.村(社区)两委于12月20日之前对照目标责任书进行自查打分,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附评分表交党政办。

3.党委政府成立考核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结合村(社区)两委平时工作情况、自查评分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4.党政领导办公会集体研究审定,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考核报酬的兑现

1.村常职干部考核兑现标准:按“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计发。基础工资为县财政预算的60%,绩效工资为县财政预算的40%。基础工资每季度计发一次,绩效工资按所在村当年考核等次,年终一次性计发。

2.社区工作者考核兑现标准:按“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计发。基础工资为县财政预算的80%,绩效工资为县财政预算的20%。基础工资每月计发,绩效工资按当年社区考核等次,年终一次性计发。

3.村民小组长务工兑现标准:按全年财政预算4200元计算,2400元作为基本工资;剩余1800作为绩效考核,400元纳入新农合考核;400元纳入国土及农村宅基地审批考核;600元作为移民工作、项目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考核;400元结合所在村双文明考核等次计发。

4.群团干部务工兑现办法:群团干部务工实行单项考核,考核结果由镇分农管领导以及群团部门干部结合全年工作任务完成工作情况确定等次。

5.兼职干部待遇:镇干部兼任村常职干部的按度季计发基础工资部分,年终不再纳入村干部的绩效考核。村常职干部不得兼任支书、主任、文书工作。村常职干部兼任村小组组长的按200元/月标准进行考核,以所在村年终考核等次确定,一次性计发,不再计发基础工资。

6.考核分值等级的确定以及兑现绩效工资比例:考核得分在180分及其以上为一等奖,兑现绩效工资的100%;考核得分在160至179.9分为二等奖,兑现绩效工资的90%;考核得分在140分至159.9分之间为三等奖,兑现绩效工资80%;考核得分在140分以下,取消评奖资格,兑现绩效工资50%。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实行一票否决

1.移民工作阶段任务推进不力严重滞后的;

2.有非正常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产生稳定问题的;

3.村、组干部带头参与群体性上访的;

4.因监管不力发生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含1人)死亡的;

5.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未完成计划生育工作指标任务,在迎检中发现误差的;

7.在村级资金管理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

8.两委班子干部扯皮,造成工作无法推进的;

9.抓党风廉政不力,有干部受到纪律处分的。

受一票否决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年度考核降等处理;如果全年有两项受到否决的,只兑现绩效工资的50%。

六、村(社区)干部考勤制度

设立村(社区)干部考勤制度,考勤情况纳入村“双文明”考核,并计发绩效工资。

(一)村干部考勤制度

1.按要求参加各类会议。开会迟到、早退,每出现一次各扣0.5分;不假不到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

2.无故不参加工作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3.离开工作岗位10天以上的需向镇党务书记请假,不按规定请假的每次扣3分;

4.一个月连续3次不参加工作或累计5次不参加工作的,不计发当月基础工资;

5.1个月以上不在岗开展工作的不计发当月基础工资;

6.连续两个月或累计3个月不在岗开展工作的作歇职处理,且不纳入年终考核。

(二)社区干部考勤

1.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上午上班时间为早上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30-18:00点。双休日、节假日值班的,按工作日时间考勤。因阶段性工作和临时工作的需要,统一加班、集体活动、重要会议,以及临时突发事情处理等不能按正常作息时间的,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考勤。

2.严格请销假制度。社区负责人请假须经镇分管领导审批,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由社区负责人审批,超过3天由镇分管领导审批,请假须有请假条(领导签批后社区留存,不可预料的须事后补交)。假满后须履行销假手续,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因事迟到或早退须向社区负责人请假。社区要认真搞好请销假登记和各种干部会议点名登记。

3.实行不定期查岗制度。查岗中发现擅自脱岗者(包括迟到和早退),视为旷工。

4.扣发绩效奖金视为惩戒。受到惩戒的社区干部,取消本年度各种评奖资格。

七、奖惩

1.坚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和“奖优罚劣”的原则,对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要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较差的要给予必要的惩戒。

2.社区干部全年累计事假15天以上(参加公务员考录和学历教育考试、面授、面试、论文答辩除外)、或者累计病假20天以上(婚假和产假除外)、或者无故旷工3次以上的,扣发年终绩效奖金的20%;事假和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者无故旷工4次以上的,扣发年终绩效奖金的30%;事假和病假累计超过60天、或者无故旷工5次以上的,全额扣发年终绩效奖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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