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安装拆除 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监测监控安装拆除 安全技术措施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有关规定,所有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为了安全施工特制定本措施。一、安装装备1.监控设备在安装或...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有关规定,所有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为了安全施工特制定本措施
一、安装装备
1.监控设备在安装或大修后必须按照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测试、调试合格,并在地面运行24-48小时后方能下井。
2.对主通讯电缆进行详细检查,规格、型号、截面质量均符合要求,外观无扭曲、损坏等现象。
3.主通讯电缆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戴好防护用品,工人工具,安全带,升降梯。
二、安装、拆除设备
1.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2.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开关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3.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4.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5.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改线或拆除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方可拆除。
6.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
7.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8.安装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有关规定。
9.采、掘工作面巷道超过1000米时,必须在其中部安装甲烷传感器。
10.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11.在皮带机头下风侧10-15m安装一氧、烟雾传感器。
12.在采掘工作面完毕后或不需要监控设备时方可拆除监控设备。
三、注意事项
1.在安装或拆除监控分站,断电器时要轻拿轻放,口号一致,避免砸脚碰手。
2.安装或拆除传感器时注意登高扶好梯子,超过1.5m时要带好保险带,注意头顶的杂物划伤。
3.在安装烟雾、一氧传感器时需上皮带时,一定要先和皮带司机打好招呼,然后拉好闭锁,待工作结束后,恢复闭锁再通知皮带司机。
4.煤仓上方工作时要系好安全带,绑好联系绳(联系绳一头绑在固定物体上,一头系在作业人员上),并有专人负责。

安防员职责 安防职责 定损职责

实习职责 实施职责 实践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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