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房地产公司员工工作守则

  X房地产公司员工工作守则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房地产公司员工工作守则一、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二、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失责的行为。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

房地产公司员工工作守则

一、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二、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失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5、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6、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7、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8、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9、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0、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1、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2、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三、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四、所有员工应亲自签到或打卡计时,不得委托或代人签到或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五、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六、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签到或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了签到或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2)、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招生办制度 招生制度 招聘制度

指导制度 指挥制度 指挥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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