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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房地产公司奖惩制度

2024-05-17 阅读 1208

正大房地产公司奖惩制度

河口房地产公司奖惩制度

为完善公司制度,建立公正、合理的奖惩办法,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惩原则

1、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及时性原则;

3、对责任事故进行追溯处理的原则。

(二)奖励条例

第一条奖励的种类及申报程序

1、嘉奖(奖现金50-200元),由部门提出,行政部审核,副总审批;

2、记小功(奖现金200-500元),由部门提出,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3、记大功(月工资上浮50-100元),由部门提出,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总经理审批;

4、特别奖励(一次性发给奖金若干元,并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由部门提出,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执行董事批准。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应给予嘉奖(年终评比公司给予奖励后不再重复奖励现金,下同)

1、工作尽职尽责,有具体事迹或功绩者;

2、拾金不昧者(500元以上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验证评审实施有效者(2000元以上);

4、在社会上做好事,被受助人反映到公司者。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并突出者,应给予记小功

1、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验证评审实施有效(10000元以上)者;

2、节省物料或降低成本有显着成绩者或对废料利用有特殊成效(金额一万元以上)者;

3、遇有非常事故(如防盗抢险)或检修工作,随机应变,措施得宜致公司免遭损失(5000元以上)者;

4、技术、管理论文发表于全国性刊物或发表于市级以上刊物一年达两篇以上者(一年限奖两次);

5、参加竞赛或展会或其它比赛得奖或申报各类项目,为公司争得重要荣誉者;

6、本年度获公司嘉奖三次及以上者;

7、科研或其他方面做出成绩,获得地(厅)级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8、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并避免较大损失者;

9、其他具有较佳之功绩者。

第四条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

1、维护公司重大利益或遇有意外事件,不顾危险,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两万元以上),事迹感人者;

2、对于舞弊或发现、觉察有危害公司权益者,能事先举报,防止泄露公司机密,防止谣传或意外灾害酿成,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者;

3、本年度获三次小功者;

4、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或付诸实施,取得一定成效者(经济效益达五万元以上);

5、科研或其他方面做出成绩,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或地(厅)级奖励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6、在全国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年达两篇以上或在重要专业学术刊物上自主发表三篇以上论文者(一年限奖一次);

7、其他有特殊事迹,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者。

第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特别奖励。

1、服务满10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2、在提高质量、优化工艺、节能降耗或在生产组织与管理方面有独到见解,并有重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或付诸实施,取得显着成效者(经济效益达10万元以上);

3、科研或其他方面做出成绩,获得国家奖励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奖励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4、在国际专业学术会议(或刊物)上宣读(或发表)过一篇论文或在全国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论文;

(三)惩处条例

第六条惩处的种类及申报程序

1、警告(罚款50-200元/次),由部门提出申请,部门审核,副总批准;

2、记小过(罚款200-500元/次),由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3、记大过(月工资降50-100元或免职并承担公司损失),由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总经理批准;

4、辞退(应承担公司损失并处等额的罚款),由部门申请,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情节轻微者;

2、未经允许携带外人入场参观造成后果者;携带家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影响他人工作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造成后果者;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4、在工作时间任意嬉笑或闲谈经劝不改者;擅离工作岗位者;工作时间私自外出者;

5、浪费公物行为轻微者;妨碍公共秩序及公共卫生者;

6、在工作时间打瞌睡、偷闲、精神委靡或阅读非专业、非配发杂志、书报或下载和观看网络游戏、电影、私下聊天者;

7、迟到早退一月达五次者或有旷工行为者;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8、擅自接受供应商吃请者;

9、在公司易燃场所,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经劝阻无效或重犯者;

10、在社会上闹纠纷,情节轻微但对方反映到公司者;

11、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消极怠工,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不服从主管人员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情节轻微者;

12、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3、对企业发展漠不关心,全年不提出合理化建议者;

14、其他犯有过失,情节轻微经主管鉴定认为不称职者。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分

1、品行不良或谎报事实或违反公司规定或犯其他过失情节较轻者;

2、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私自制造私人物品者;

3、携带刀具或其他违禁品、危险品入公司者。

4、疏忽职守(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使损坏公物或致公司损失达五仟元以上者;

5、受贿壹仟元以下者,或因业务接受馈赠贰百元以上未说明或未上交者;

6、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在公司内打牌或赌博者;对同事恶意攻击或制造伪证予以诬害,或者制造事端,情节轻微者。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严重违纪,给予记大过处分

>1、对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后果,情节轻微者;

2、疏忽职守(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使损坏公物或致公司损失达一万元以上者;

3、全年旷工达四日以上或一月旷工达二日以上者。

4、在公司内斗殴、酗酒、滋事、妨害秩序、有伤风化或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不循正常途径,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重大违纪,直接给予辞退

1、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擅自为其他机构提供兼职服务者;

2、有偷窃公私财物、恐吓殴打同事等不法行为,或吸毒、参加不法组织、损害公司声誉者;

3、有小过错或违纪,但又屡次不改,被三次以上书面警告或两次以上记过处分者;

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严重违反安全和质量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一万元以上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者;

6、见公司遇灾不救或不报警、不作为而酿成大祸,有确实证据者;

7、利用公司的技术、合同或利用工作之便危害公司利益,为人或为己牟取私利情节严重者;

8、受贿、侵占公司财物、不法报销或贪污公款,年累计壹仟元以上者;

9、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5日,或全年旷工10日者;

10、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恶意仿效上级领导签字或盗用公司印章或涂改重要文件者;

11、有其他严重危害公司和员工利益的其它情形者。

第十一条、职工的奖励与惩罚,每月在适当的场合予以公布。 www.qiquHa.com.com 制度大全

篇2: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的服务方针和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客运、服务质量得以保障。提高乘客的满意度,打造公司服务品牌,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负责落实市运管所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法人或法人委托分管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科室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

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12月20日,并将结果于12月31日前报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3、公司安全科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运营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缴纳公司车辆的各种款项,按时参加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车100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年底可参与公司年度优秀驾驶员的评选,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公司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

4、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乘客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每次奖励50元。

5、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新闻媒体表彰并见报的,每次奖励100元。

6、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赢得荣誉的、被上级授予市级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公司奖励500元。被授予省级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被授予全国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2000元。

七、处罚细则

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将处罚单交回公司存档。违者由安全科科长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年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2、每年度驾驶员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驾驶员未按期对车辆及装置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按期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按期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4、驾驶员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配合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配合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配合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5、驾驶员违反GPS操作规程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私自改变线路造成GPS不能正常运行,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

(2)、私自遮挡车内监控设施的,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无故报警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导致严重后果处予500元违约金;

(4)、GPS发生故障,公司通知维护,超过2个工作日未维护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进行书面告诫经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7、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一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200元违约金。若因驾驶员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2)、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交通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a、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b、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c、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学习一天,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d、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e、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f、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4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g、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h、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i、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致一人死亡,一律开除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j、因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或因车辆的保修质量、技术检验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处罚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其经济处罚和其他刑事、民事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外,若造成公司停业整顿,还要承担公司及其他出租车驾驶员的一切相关损失;同时,视其情节轻重,还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处罚;一般责任事故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1-1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10-2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一个月,运营任务照常交纳,同时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k、公司设立公告栏,对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人提出公示,让事故责任人写下保证书并复训经复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年内再次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将解除劳动关系。

八、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无投诉。

九、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有投诉,但投诉不成立;

5、有好人好事记录。

本制度由黄陵县龙乡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修订和解释。

篇3:机动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杜绝职工队伍中存在的安全麻痹思想和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促进交通安全工作,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关机动车辆及驾驶证件丢失、被扣等事项,统一由工程部安全室协调处理。因执行任务不带证件造成的罚款,由责任人承担。因各种原因造成证件被扣的,应及时上报;不及时上报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自理。

二、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罚款200元:

⑴丢失驾驶证;⑵丢失行车证;⑶丢失营运证;⑷机动车牌照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的;⑸丢失附加税(费)证(罚款300元);⑹丢失二级维护提示卡(罚款50元)。

出现上述情况,弄虚作假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自理。

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同时罚主管安全副队长50元(施工现场有带队干部的,罚带队干部):

1、上井施工不按规定劳保穿戴的;

2、不按照吊车操作规程操作和施工完毕不挂大钩的;

3、驾驶车辆过程中出现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机等影响行车安全行为的。

四、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第一次发现对当事人罚款100元,第二次发现对当事人翻倍罚款,以此类推:

1、在车场内保养、维护车辆时,在现场内吸烟及未规定穿戴劳保的;

2、在车场内保养、维护车辆时,废旧配件、废油废液乱排乱放的。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第一次发现对当事人罚款200元,第二次发现对当事人翻倍罚款,以此类推:

1、液罐车乱排乱放污水和大罐阀门关闭不严导致液体外漏的,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2、在家属区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的。

六、私人车辆严禁停放在车场内。临时办事车辆事后应及时离开车场,否则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由个人自负。

七、对在处级单位月度及季度安全检查(抽查)、路检路查中被处罚者,工程部也要处以同等数额的罚款。

八、发生责任事故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发生主要责任以上事故的,加倍处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责任事故,基层队干部一律按上报事故的规定处罚。

九、员工未出现违反本规定、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未出现习惯性违章行为,未出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同时在完成生产任务、服务态度、经济效益等表现突出的,授予工程部“安全卫士”,并进行表彰奖励;上级评选安全先进时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