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11)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十一)A、施工电源及高低压配电装置应设专职值班人员负责运行与维护,高压巡视检查工作不得少于二人,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停电检修和清扫。B、高压油开关的瓷套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十一)

A、施工电源及高低压配电装置应设专职值班人员负责运行与维护,高压巡视检查工作不得少于二人,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停电检修和清扫。

B、高压油开关的瓷套管应保证完好,油箱无渗漏,油位、油质正常,合闸指示器位置正确,传动机构灵活可靠。并应定期对触头的接触情况、油质、三相合闸的同期性进行检查。

C、停用或经修理后的高压油开关,在投入运行前应全面检查,在额定电压下作合闸、跳闸操作各三次,其动作应正确可靠。

D、隔离开关应每季检查一次,瓷件应无裂纹及放电现象;接线柱和螺栓应无松动;刀型开关应无变形、损伤,接触应严密。三相隔离开关各相动触头应同时接触,前后相差不得大于3mm。

E、避雷装置在雷雨季节之前应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并应测量接地电阻。雷电后应检查阀型避雷器的瓷瓶、连接线和地线均应完好无损。

F、低压电气设备和器材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

G、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H、施工现场低压供电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以及沿线每1km处的保护零线应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I、施工现场低压电力线路网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系统,即第一级的总电源(总配电箱)保护和第二级的分电源(分配电箱或开关箱)保护,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笔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并应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J、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的要求,并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安装、使用和定期检查,确保动作灵、运行可靠、保护有效。

K、配电箱或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L、施工现场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载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橡套软电缆》(GB1169)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可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

M、在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低压电器;在多尘和潮湿易触及人体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型低压电器。

N、各种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必须按规定合理选用。严禁在现场利用铁丝、铝丝等非专用熔丝替代。

O、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设施,并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3-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在0.6-1.5m。

P、每台电动建筑机械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开关箱应设在机械设备附近。

Q、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

R、架空导线的截面应满足安全载流量的要求,且电压损失不应大于5%。同时,导线的截面应满足架空强度要求,绝缘线截面不得小于16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得小于10mm2。施工现场导线与地面直接距离应大于4m;导线与建筑物或脚手架的距离就大于4m。

S、配电箱电力容量在15KW以上的电源开关严禁采用瓷底胶木刀型开关。4.5KW以上电动机不得用刀型开关直接启动。各种刀型开关采用静触头接电源,动触头接载荷,严禁倒接线。

T、照明采用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般场所为220V;

(2)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不大于36V;

(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不大于24V;

(4)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不大于12V。

U、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V、使用移动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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