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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重申仓库管理细则

2024-05-13 阅读 8763

有限公司重申仓库管理细则

某有限公司仓库管理细则重申

在仓库房日常管理中发现《仓库作业流程及考核管理办法》并未认真执行到位,不按规定的操作仍然存在,故结合仓库现存问题对仓库管理相关细则进行重申,希望引起相关人员重视,严格按规定操作。

1、所有物料入库前应由品管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准入库。否则一律不准入库。未经检验合格入库的,发现一次处罚库管员50元。

2、库管员对入库物料的数量、重量负责。物料经检验合格后,库管员应及时对物料数量、重量进行清点复核确认(螺钉、塞子、铅、聚丙烯等物料可采取抽样复核)。仓管员于物料入库时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处理,未及时于次一个工作日内报告处理的,该物料视为合格,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该库管员全部承担。

3、库管员对验收合格物料必须及时办理材料入库手续,入库单据必须在收到货物当天传递至财务部,不得拖延,拖延一天对库管员处罚10元。

4、材料入库单必须按规定规范填写,对填写不规范的单据财务部不予受理。

5、库房发料应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其中库管员必须严格按确认后的领料单上的数量、规格型号进行发放,违反者发现一次处罚10元。

6、当天领料单应于当天传递至财务部,不得拖延,拖延一天对库管员处罚10元。

7、库管员对当日材料收发情况应及时登帐、做到日清日结。

8、每月供方挂帐日,库管员必须提前做好供方挂帐准备工作,因库管员原因造成供方不能在规定日完成挂帐手续的,延迟一天处罚20元。

供方挂帐时,仓管员须检查有效单据是否齐全(经供需双方签字的入库单、送货单),并根据双方单据认真核实挂帐单上所列物料的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一致。对单据不齐全的供应商可拒绝挂帐,规格型号、数量出现差异时,应及时与供方核实。上交财务部的挂帐有效单据必须齐全、核对无误,否则一次将处罚库管员30元,并由库管员承担因此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

9、库管员必须清楚各自管辖物料库存情况,根据生产需要和库存数量提出物料采购需求,因库管员原因造成的物料超过安全库存大量积压,库管员承担积压损失的2%。库房因没有按照安全库存量受控,物料失控而影响生产的,每次处罚50-100元。

10、库管员应对每天的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由于时间原因可进行抽盘),核对帐、卡、物数量是否一致,做到帐、卡、物相符。财务部将对材料库做不定期抽盘,抽盘,如发现帐、卡、物不符的情况且不能说明缘由的每次处罚50元,如发现因失职而造成物料差缺或不明去向的,照价赔偿,并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11、每月盘存日前一天库房材料帐必须于财务部材料帐核对一致。盘存时,对盘盈、盘亏情况,及时查找原因,报主管批准后调整帐目;涉及仓管员责任短缺的,由其赔偿并予以考核。

仓库管理员应积极配合财务等部门开展盘存工作,保证提供数据的准确性,盘点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公司财务清查制度》执行。

12、库管员于盘存之日起3日内需报送《库存物资盘存表》、6日内完成《库存物资收、发、存报表》上交财务部,并保证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上交的,延迟一天考核50元。

在此重申仓库管理相关细则,旨在希望库管员严格按照仓库管理流程开展工作,没有借口,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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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限公司重申仓库管理细则

某有限公司仓库管理细则重申

在仓库房日常管理中发现《仓库作业流程及考核管理办法》并未认真执行到位,不按规定的操作仍然存在,故结合仓库现存问题对仓库管理相关细则进行重申,希望引起相关人员重视,严格按规定操作。

1、所有物料入库前应由品管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准入库。否则一律不准入库。未经检验合格入库的,发现一次处罚库管员50元。

2、库管员对入库物料的数量、重量负责。物料经检验合格后,库管员应及时对物料数量、重量进行清点复核确认(螺钉、塞子、铅、聚丙烯等物料可采取抽样复核)。仓管员于物料入库时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处理,未及时于次一个工作日内报告处理的,该物料视为合格,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该库管员全部承担。

3、库管员对验收合格物料必须及时办理材料入库手续,入库单据必须在收到货物当天传递至财务部,不得拖延,拖延一天对库管员处罚10元。

4、材料入库单必须按规定规范填写,对填写不规范的单据财务部不予受理。

5、库房发料应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其中库管员必须严格按确认后的领料单上的数量、规格型号进行发放,违反者发现一次处罚10元。

6、当天领料单应于当天传递至财务部,不得拖延,拖延一天对库管员处罚10元。

7、库管员对当日材料收发情况应及时登帐、做到日清日结。

8、每月供方挂帐日,库管员必须提前做好供方挂帐准备工作,因库管员原因造成供方不能在规定日完成挂帐手续的,延迟一天处罚20元。

供方挂帐时,仓管员须检查有效单据是否齐全(经供需双方签字的入库单、送货单),并根据双方单据认真核实挂帐单上所列物料的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一致。对单据不齐全的供应商可拒绝挂帐,规格型号、数量出现差异时,应及时与供方核实。上交财务部的挂帐有效单据必须齐全、核对无误,否则一次将处罚库管员30元,并由库管员承担因此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

9、库管员必须清楚各自管辖物料库存情况,根据生产需要和库存数量提出物料采购需求,因库管员原因造成的物料超过安全库存大量积压,库管员承担积压损失的2%。库房因没有按照安全库存量受控,物料失控而影响生产的,每次处罚50-100元。

10、库管员应对每天的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由于时间原因可进行抽盘),核对帐、卡、物数量是否一致,做到帐、卡、物相符。财务部将对材料库做不定期抽盘,抽盘,如发现帐、卡、物不符的情况且不能说明缘由的每次处罚50元,如发现因失职而造成物料差缺或不明去向的,照价赔偿,并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11、每月盘存日前一天库房材料帐必须于财务部材料帐核对一致。盘存时,对盘盈、盘亏情况,及时查找原因,报主管批准后调整帐目;涉及仓管员责任短缺的,由其赔偿并予以考核。

仓库管理员应积极配合财务等部门开展盘存工作,保证提供数据的准确性,盘点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公司财务清查制度》执行。

12、库管员于盘存之日起3日内需报送《库存物资盘存表》、6日内完成《库存物资收、发、存报表》上交财务部,并保证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上交的,延迟一天考核50元。

在此重申仓库管理相关细则,旨在希望库管员严格按照仓库管理流程开展工作,没有借口,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