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公司的施工机械,车辆和维修,加工设备是公司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各项施工生产任务的主要手段,因此,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其设备素质和操作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促进设备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施工机械设备实行“综合管理”,做到合理装备,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本企业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确保发挥设备效能,确保各项施工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机械设备”,系指公司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
第二章?设备配置及管理机构设置
第四条?设备配置根据施工需要实行大型集中,大中型专业固定的管理原则,做到有利于管理,有利于施工生产的机械化作业,有利于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有利于调动各级设备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第五条?各公司应根据本单位设备配备情况和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各级都要有一名领导主管设备管理工作,做到: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贯彻国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对设备发展规划、更新、改造、机械、人员设置等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满足施工需要,促进企业向施工机械专业化方向发展。
二、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
1、贯彻国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并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2、监督设备安全生产,合理使用,并参与设备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工作,参与重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对下属公司的设备从购置使用到报废处理的全过程实施管理、监督。
4、负责对下属企业设备报废,处理审批工作。
5、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技术指导和设备维修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三、各分公司设备管理使用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规则,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细则,随时检查落实情况。
2、参与本企业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平衡调配设备;负责大型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及拆卸;监督、检查设备的安全生产,合理安排设备使用和维修、保养工作;负责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工作。
3、负责编制设备年、季、月维修计划,检查设备月保养、维修计划落实情况,对主要大型设备实行跟踪管理。
4、对施工现场安装的设备,进行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5、负责安装后自验合格的设备进行上报,申请有关部门验收,发证。
6、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台帐,掌握设备分布情况,并定期进行清查,做好设备各种原始资料的统计和积累,准确,及时地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7、负责设备的更新、改造、报废、处理工作,办理资产变更手续。
8、抓好“三定”(定人、定机、定岗)制度落实工作。
9、参与机械操作的技术培训,办理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的申领工作,机务人员持证上岗。
四、“机务人员”是基层设备管理工作人员,其素质情况直接影响设备基层管理工作。机务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其职责:
1、执行上级下发的各种管理制度,完成施工现场生产任务和设备管理、维修、使用、保养任务。
2、制定设备的月、季保养、维修计划,并抓好落实。
3、负责设备“三定制度‘”交接班制度“的落实工作。
4、填写好当日设备使用、维修、交接班记录。
5、建立设备履历卡、台帐。
6、采取措施,降低设备使用费用。
7、负责设备各种原始资料积累及设备建档工作。
8、负责设备的安全使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持证上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参与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9、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总结设备管理,使用经验。
第三章?设备资产管理
第六条?设备购置管理
一、设备购置必须与本单位的生产发展需要相适应,量力而行。
二、购置的设备,要对设备的技术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认真选择、论证,做到品种适用,性能可靠,便于维修保养,符合环保要求,严禁购置非定型产品。
三、新设备到货后,要进行清点、验收、试运转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第七条?设备固定资产管理
凡新购,自制设备,单机价值在2000元以上,耐用期超过两年者,都要组成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第八条?设备管理号码编定
一、凡属固定资产设备,按规定统一编制管理号码。
二、设备报废,该设备管理号自行消除,严禁继续使用,以免混淆。
三、设备管理号码采用阿拉伯数字组成,按公司下发资料要求编号。
四、各类设备采用挂牌、编号使用。设备的挂牌、编号要与设备管理资料牌、号相符合。
第九条?设备帐、卡的建立。各公司的设备要采取分类、分台、分型号建立设备帐、卡(设备档案),内容:购置可行性报告、购置批件、验收记录(装箱单、技术资料、说明书、合格证、图纸等)、试运转记录、设备检验报告、设备履历簿)。
第十条?设备报废
一、设备凡具备下列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废。
1、设备主要结构、部件已严重损坏,虽经修理其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维修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非标准专用设备及国家列为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无配件来源的。
二、设备报废程序
1、对需报废的设备,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组成“三结合”(主管领导、技术干部、技术人员),技术鉴定小组进行全面的技术鉴定。
2、根据“三结合”技术鉴定小组对设备鉴定情况,报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需报废的设备进行核查,经核查、勘测,鉴定无误后,正式下文批复报废。
三、设备报废后的管理工作
1、凡经批准报废的设备,不再补提折旧,同时核减资产。
2、设备报废后,不准继续使用,严禁整机出售给其他单位。
3、对报废设备的零、部件拆卸,需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其余部分一律出售给废品收购单位。
第十一条?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而停用的设备,要联系出租,对外出租确有困难者应及时入库存保管,并做好以下工作:
1、停机库要设在安全、干燥通风、易排水的位置,设备要摆放整齐,做到上有盖、下有垫,随机工具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2、停机库、场要备有足够的防火器材,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设备入库、场前,要进行清洗、涂油、刷漆、放水,做好防腐处理。
4、精密部件,电器仪表,必须放到室内保管。
5、内燃设备应定期运转检查,防止生锈。
6、特殊设备,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办理。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设备使用原则
1、设备使用贯彻“管用结合,机人固定”的原则,按设备性能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
2、对设备的使用,应加强计划性,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忙而不乱、疏而不漏、合理调配、统筹安排的原则。
3、做到设备工作能力与生产任务和施工条件相适应,达到既节约动力又不超负荷作业。
第十三条设备的使用要求
一、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凡执行操作证的设备必须是固定人员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
二、设备操作手,要熟悉本机情况,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检查排除故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三、设备的燃、润油应符合该机的使用要求,并根据季节变化及时更换。为了减少有形磨损应根据设备的磨损特点,建立科学的润滑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
四、在实施设备使用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到保养、修理方面因素。
第十四条?技术培训
一、设备管理部门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类机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设备操作。
二、机务人员应刻苦学习钻研技术,达到一专多能、精益求精,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三、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
第十五条?设备检查?
一、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运行、解决设备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实行设备检查、巡检制度。
二、各施工现场项目部每月对管辖内的设备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公司实行季度检查和日常抽查。
三、检查的内容:机容、机况、操作、附件配备、工具、各种资料、保养、修理、安全、日常使用、保养、维修记录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限期改正;每次检查要有记录,有重大问题要逐级上报。
四、对重点设备实行重点检查。
五、对塔吊、龙门吊实行重点管理,定期检查制度。
第五章安全生产与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
一、各公司、项目部要加强设备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点,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组织机务人员学习设备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操作技术。
二、各公司、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要增强责任心,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设施及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坚持持证上岗,无操作证者严禁上机,身体素质差,视力达不到0.8以上不得从事设备操作。
四、不属本人负责的设备(持有操作证)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上机操作,负责司机不得将设备私自委托他人为值班或操作。
五、设备现场和临时停放场所,应设有防火、防雨、防盗设施,并有专人负责看管。
六、设备安装,严格遵守安装程序,安装场地应坚实、平整,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七、设备安装完毕,应进行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经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塔吊、龙门吊应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发给准用证后投入使用。
八、设备运输时要绑扎牢固,重心稳妥,制动可靠,拆装作业要有专人指挥,严禁在高压线下拆装。
第十七条?设备事故分类、处理
一、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设备直接经济损失在100-5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八天以上者。
2、大事故:设备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2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十五天以上者。
3、重大事故:设备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1元以上或因损坏造成停工二十五天以上。
4、非责任事故:是事前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坏行为。
二、事故处理与分工
1、一般事故由设备使用单位(公司、项目部)处理,并填写事故报告,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2、大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3、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按事故报告处理程序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逐级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协助调查处理事故。
三、事故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后,应首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利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2、各类事故发生后,都应进行认真调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要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从二00六年十月五日起实施。
?二00六年九月二十日
www.qiQuha.com.com 制度大全篇2:施工机具使用安全制度范本
一、吊板
(一)铁链与坐板、挂勾捆扎应牢固。使用前应检查,坐板劈裂、腐朽或挂勾磨损掉1/4时,不准再用。
(二)坐吊板必须系安全带,并将围杆绳拢在吊线上。
(三)在2.0/7以下股(含2.0/7股)的吊线上,不准坐吊板。在一个杆档内不准两人坐吊板。在墙壁上作吊线终端者,在该段吊线上不准坐吊板。
(四)坐吊板过吊线接头时,必须使用梯子。过电杆必须使用梯子或穿上脚扣上到电杆上过,严禁爬抱电杆而过。
(五)在吊线周围70厘米以内有电力线或用户灯线时,不准坐吊板作业。
二、三角架、构架
(一)装置三角架、构架,应使用坚实、无劈裂、无死节的木杆或钢管,但不能混用,捆绑应牢固,并有足够的承载力,设置应平稳。
(二)使用前应检查,出现捆绑绳(铁)索松脱、断头或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应停止使用。
三、夹扛(杆叉)
(一)装置夹扛,应使用坚韧、无劈裂、无笆节、材质相同的木杆、木杆梢经不小于10厘米,规格应相等;长短视需要而定。上端的连接拉链距杆顶30至40厘米;下端应设防止扩张的拉链,距杆根60至80厘米,并应绑扎牢固,根部应设防滑措施。
(二)使用前必须检查,出现劈裂、折断、腐朽、拉链不牢、根部无防滑措施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四、千斤顶
(一)螺旋式、油压式千斤顶,应经常维修保养,及时注油,保持升降灵活。
(二)使用千斤顶,应先确知千斤顶的额定承载力,承载力大于或等于所顶物件的重量时方可使用。承载力小于所顶物件重量时,不准使用。
(三)使用千斤顶电缆盘,必须支放平稳、牢固,遇不平、松软地面,应铲平、垫木枕。在汽车上使用时,必须将千斤顶打上拉线,以防放电缆时被拉倒。
(四)使用千斤顶时,千斤顶旋升最大行程不准超过丝杠总长的五分之三。不足使用高度时,应在千斤顶底座下面垫木枕。
五、汽车绞盘
(一)绞盘的滚筒与钢丝绳的承载力,必须大于所拉物件的重量,否则不准使用。
(二)使用绞盘撤、放电缆时,汽车停放位置应妥当,司机必须能看到指挥信号,必须将汽车前后轮用三角木枕固定。启动绞盘前,应检查绞盘传动轴的肖子是否插好,并清除作业范围内障碍物。
(三)使用中改变方向时,必须在滚筒完全停止转动时进行;绞盘启动后,严禁校正滚筒上的钢丝绳。
(四)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应整齐、平顺。使用时,不能放尽,至少留五至六圈。当出现断股、腐蚀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六、手拉葫芦
(一)挂勾、肖子、链条、刹车等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吊具、吊索及悬挂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
(二)不准超负荷使用,被吊物件必须捆缚牢固;物件吊起后不准有人靠近,构架下方不准有人停留。放下被吊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准自由落下。
(三)使用两个葫芦同时吊一物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应协调一致。
(四)使用手拉葫芦收紧电缆吊线时,必须将葫芦放置平稳,固定牢固。除操作者外周围不准他人停留。
七、倒链
(一)倒链的链轮盘、倒卡、链条、吊钩,如有变形扭曲,严禁使用。不准超负荷。悬挂必须牢固、可靠。
(二)被吊物件必须捆缚牢固。任何人不准靠近被吊物件或停留在三角架或构架下方。
(三)操作人员不准站在倒链正下方。被吊物件在空中停留时间较长时,须将小链栓在大链上。
篇3:施工机具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第一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操作使用不当,致使设备出现故障,从而破坏了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且要投入不该发生的维修费用,直接影响到经济效益;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杜绝野蛮违章操作设备的不良行为。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对设备的使用应实行定人定机,以及持证上岗操作制。
第三条为使设备能够得到合理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第四条设备的完好主要靠勤维护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来实现,操作工要增强责任感,保护设备就象保护眼睛一样,爱惜和保养好自己所使用的设备。
第五条各级领导要提高管理意识,克服和改变只重视生产的完成,忽视设备及维修保养,甚至拆散设备的不良倾向,正确处理好设备与生产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六条各项目负责人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管理制度,掌握本单位设备的技术状况,杜绝拆设备,野蛮、违章操作的现象发生。
2、加强对操作工的思想教育,合理操作使用,维护保养好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提高设备管理意识,严格按章指挥,制止野蛮违章、操作,对野蛮、违章操作实行者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应严肃处理。
4、对设备的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制,并保证相对的稳定性,严禁指教未经技术培训者上岗操作。
5、加强对操作工日常点检,润滑,维护保养等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确保设备的合理使用。
6、设备出现故障本区无法修复的,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尽快修复,严禁设备带病运行,防止设备故障的扩大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7、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的交接班,润滑保养,运行记录等有关规章和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操作工的执行情况。
8、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作为操作工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确保设备的合理操作和正确使用。
第七条操作工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本企业,本单位有关设备操作使用管理的规章和制度。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加强对设备的日设备的日常点检,润滑,维护保养,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4、增强责任感。学好技术提高自身素质做一个"三好,"四会"的合格操作工,用好,维护保养好自己所操作的设备。
5、严禁野蛮,违章操作,要爱惜设备,做到勤检查,勤保养搅拌机,砂浆机等设备每次用完后应将其清洗干净,经常保持设备的整齐、清洁。
第八条设备的使用
1、新职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要求等方面的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基本功的培训。
2、操作工人应具备"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和"三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切故障)的素质,并经过考试合格方可独立使用设备。
3、设备的使用应实行定人定机制,认真填写运行纪录,多人操作使用的设备严格执行交接班填现写运行纪录,多人操作使用的调备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由负责人负责该台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九条设备维护保养
1、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定加(换)油;
2、搅拌机,砂浆机等设备每次用完后,必须将机内外清洗干净,传
动部位涂油防腐和润滑;
3、加强日点检,运行中的设备操作工要随时观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故障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