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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验管理规定

2024-05-13 阅读 3892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验管理规定

(1)压力容器按规定定期检验,检验时需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压力容器检验建立台帐管理。

(2)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附件按规定定期检验,检验时需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建立设备管理台帐。

(3)超期未检的不得投入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安全附件需立即更换,不得带病工作。

(4)压力容器上的计量器具器与仪表参照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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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管理校验制度

1、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明确安全附件及装置管理的职能部门,确定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装置的日常管理,送检、校验、修理更换等工作,做到职责分明。

2、安全附件与装置的设备、选型应该按照生产工艺要求提供的条件,由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在进行压力容器设计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确定和选型。对于在用容器和工艺系统选用安全附件必须充分考虑其安全效果使用性能。

3、建立安全附件技术档案和台帐,绘制安全附件设置位置图,标明每个安全附件的精度、压力等级、灵敏程度和性能,确定检修,校验周期,记载投用以来工作情况。做到集中保管其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调校、检修报告。

4、安全附件应向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选购,保证产品性能稳定,结构合理,动作灵敏。制造单位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产品铭牌。

5、安全附件在使用中必须保持的完好,灵敏可靠,容器操作人员要加强维护,防止其铅封损坏和发生不能正确动作的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应及处理。

6、安全附件的检修、校验必须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其中安全阀需由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单位负责检调;压力表、温度仪表需由经计量部门认可的单位校验;爆破片由使用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予以定期更换,对超过标定压力而未爆破的爆破片要及时更换。

7、新购置的安全附件投用前应进行校准。

8、危害性大或易燃介质的压力容器安全阀或爆破片排出口排出的介质要用管道引出,妥善处理,不得任意排放,污染环境。

9、应妥善保管安全附件的备用品和配件,保持完好状态和清洁,不得放任自流。

篇3: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维修保养规定

为加强全公司安全附件的管理工作,容器使用部门应按《规程》要求装设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及切断阀等安全附件,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维护,定期检验,使之经常保持齐全、灵敏、可靠。

一、安全阀管理

1、公司所有安全阀都应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有质量检验员和检查部门的印章,并载明检验下列各项:

A、检验日期;

B、制造单位、年月;

C、规格、型号;、

D、公称压力、适用介质和温度。

2、安全阀制造单位,必须持有制造许可证,对无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和产品,不准订购。

3、使用单位领用安全安全阀时,应检查有否出厂合格证,如没有合格证的安全阀,使用单位不得领用安装。

4、新启用的安全阀在使用前,必须带上安全合格证和安全附件检修、检验记录进行耐压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和定压值调整试验,试验和调整记录由试验人负责填写,定压由使用单位填写,双方应在安全阀登记卡上验收签字。

5、运行中的安全阀应定期检修和校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汽车槽车及贮罐上的安全阀每年检验一次。

6、运行中起跳的安全阀,如果不漏可不另行定压,但必须分析其起跳原因。

7、安全阀的定压值不得随意变更,如必须变更时,应向技术部重新申请办理手续。

8、容器与安全阀之间不得装有任何截止阀,但对易燃、有毒、剧毒介质的容器,为便于安全阀的更换和校验可装上截止阀,下沉运行时截止阀必须保持全开,并由使用单位加铅封。

9、天然气贮罐,必须单独装两个安全阀,当其中一个安全阀检修时,确保另一个安全阀安全使用。

10、由于装置改造操作条件变更所涉及到容器强度核算和安全阀排放能力的核算,由技术部统一负责进行。

11、安全阀在运输、另装时应避免撞、掉、扔,调试后的安全阀应垂直存放。

12、安全阀的定压值应按设计图纸规定,如无明确规定时,可根据不同工艺操作压力按下式确定:

当Pw≤1.80MPa时,则PO=1.1MPa

当1.80MPa〈Pw≤8.0MPa时,由PO=1.1MPa

式中:Pw为容器最高操作压力为MPa;

PO为安全阀定压值MPa。

13、安全阀的定压值最大不超过容器的设计压力,安全阀的回座压力应不低于最高操作压力的90%。

14、引进设备上的安全阀定压值,可按引进装置有关规定执行。

15、压缩机、泵等转动设备上的安全阀,其定压值可与设备使用单位共同确定,在设备上自行定压,验收后加铅封试验和调整记录由检修单位填写,定压值由使用单位填写,双方应在记录本上验收签字。

16、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安全阀的档案资料。

17、上述规定如与国家颁布的相关《规程》不符时,则以《规程》为准。

二、压力表管理

1、压力表的采购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并有铅封,使用单位领用时要进行检查,如果没有出厂合格证和铅封的压力表不得领用。

2、压力表的校验和维修应符合国家计量局的有关规定,并签发检验报告。

3、在运行的压力表,每年大修时必须校验一次,并重打铅封,若发现压力表无铅封、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和指示失灵等情况之一者均应立即更换。

4、低压容器装设的压力表精度不得低于2.5级,高、中压容器上的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1.5级,安全阀的定压和爆破片爆破压力验证时的所有的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1级。

5、压力表盘刻度的极限应为容器最高操作压力的1.5-3倍。一般取2倍为宜,压力表刻度应划红线指出容器的最高操作压力。

6、压力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毫米,安装位置应使操作人员便于观察,同时应避免热辐射、冻结和振动的影响。对安装在高温区的压力表,表壳最高温度不得高于60℃。振动严重处的压力表应有防振措施。

7、氧气用的压力表严禁油压校验并避免与油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