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告知制度(2)

  医院医疗告知制度(2)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省人民医院医疗告知制度(二)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务人员需要履行告知义务。一、常规告知入院前,接诊医师负责向患者和/或家属告...

省人民医院医疗告知制度(二)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务人员需要履行告知义务。

一、常规告知

入院前,接诊医师负责向患者和/或家属告知,患者因病情需住院治疗;入院后,科室根据住院流程进行告知。如入院须知、医患道德责任书、责任医师、责任护士等。

二、特殊告知

主管医护人员负责对患者病情、诊断、治疗等进行告知。

1、病情告知:当患者病情发生突然变化或需采取相应诊疗措施前,医师应向患者和/或家属告知病情,采取诊疗措施的必要性及其风险,由患者或家属签属知情同意或谈话记录。

2、手术知情同意:患者因病情需要手术前,由主管医师向患者和/或家属告知手术的必要性、术式选择、手术可能发生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并签属知情同意。

3、麻醉知情同意:患者因病情需要麻醉前,由麻醉医师向患者和/或家属告知麻醉的必要性、麻醉方式、麻醉可能发生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并签属知情同意。

4、输血知情同意:患者因病情需要输血前,由主管医师向患者和/或家属告知输血的必要性及其并发症,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并签属知情同意。

5、介入治疗知情同意:患者因病情需要介入治疗前,由主管医师向患者和/或家属告知介入治疗的必要性及其并发症,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并签属知情同意。

6、改变术式知情同意:术中因病情需要改变术式时,由主管医师向家属告知改变术式的必要性,征得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

7、有创操作治疗知情同意:患者因病情需要进行有创操作治疗前,由主管医师向患者和/或家属告知有创操作治疗的必要性及可能发生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并签属知情同意。

8、特殊人工材料植入知情同意:患者因病情需要植入特殊人工材料前,由主管医师向患者和/或家属告知特殊人工材料植入的必要性、可能发生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同时告知特殊人工材料的价格、生产厂家,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并签属知情同意书。

9、药品、医疗器械临床验证知情同意:由主管医师向患者和/或家属告知药品、医疗器械临床验证情况及可能发生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如患者和/或家属自愿参加药品、医疗器械临床验证工作,由患者和/或家属签属知情同意书。

10、非常规临床检验项目知情同意:患者因病情需要进行非常规临床检验前,由主管医师向患者和/或家属告知非常规临床检验项的必要性,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并签属知情同意书。

11、辅助检查项目告知:患者因病情需要进行辅助检查前,由主管医师向患者和/或家属告知辅助检查必要性。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会议费管理办法 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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