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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烧结厂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

2024-05-13 阅读 9956

某烧结厂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烧结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烧结厂各车间、科室。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定义

3.1.1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避免伤亡和免遭职业危害的技术手段,不是生活福利待遇。

3.2管理职能

3.2.1各车间、科室在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管理上要认真贯彻执行《烧结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本管理办法,不准擅自改变发放标准,如由于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上报烧结厂安全科,经审核同意后,方准执行。

3.2.2安全科建立健全烧结厂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领用台帐。对所发放和职工领用的防护用品逐项登帐记录,严格掌握发放标准。

3.2.3各车间、科室安全员在每月二十日前将下月的领用计划报至安全科,审核批准后,凭领料单到安全科领取防护用品。不准虚填假报,多领防护用品,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100元。

3.2.4超标准领用的,车间、科室要写出书面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报公司批准领取后方可发放。

3.2.5安全科要按各部门领用计划,按公司劳保标准审核后报安全监督处,劳保用品到厂后,对进厂数量、发放明细进行统计,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3.2.6新分配进厂职工,要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凭公司企管处(人力资源科)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后领用所需防护用品。

3.2.7外单位实习人员、施工人员来厂实习和施工时,所有防护用品执行协议要求,烧结厂不予借发。但标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否则不准进行实习和施工工作。

3.2.8劳务工的发放标准参照烧结厂职工标准执行。外施工单位的保驾护航和承包人员,原则上由其单位自行发放或协商解决,费用自理。

3.2.9烧结厂职工必须按规定正确、规范使用防护用品,不准故意损坏,如:摔砸、坐安全帽;工作服不系扣等。如发现人为损坏者,按原价的双倍进行考核。如在使用期限内遗失者,按原价进行考核。

3.2.10职工自领用之日起,领用在三个月之内调离烧结厂的,应将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棉服、雨具、防护鞋、防护镜、安全帽)退回,丢失或损坏的按价格和新旧程度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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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劳动保护管理办法范本

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本公司劳动保护和保健管理的具体要求,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职工劳动保护。3、职责3.1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3.2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具体职工的劳动保护待遇和保健管理。3.3项目管理部、劳资部门负责个人劳动保护待遇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工作。3.4公司办公室(医务室)专职医师负责全公司职工的建档建卡工作,职业病和有毒有害作业,特种作业职工的体检、治疗、鉴定工作。3.5物资采购中心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工作。4管理程序4.1个人劳动防护用品。4.1.1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及标准(见表1)。4.1.2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管理部(分公司)物资部门提出,由公司物资采购中心统一采购。4.1.3.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1)工种相同,但劳动条件发生变化,应发给不同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2)一个从事多个工种的作业,按其基本工种发给。如从事其它工种作业时不适用,须按实际需要补;3)同工种岗位调动,原发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未到期须继续使用。4)停岗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在岗使用时间累计计算;5)由于本人原因造成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提前报废的,应及时予以更新,但费用由个人承担。4.1.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建立档案,严格履行签字手续。4.2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1)安全帽、防护服装、防护手套、护目镜、工作鞋、绝缘鞋、防毒防尘用具、安全带;2)安全网;3)漏电保护器;4)安全电箱5)五芯电缆;6)电焊机二次侧降压漏电保护器;7)政府及上级规定的其它产品。4.3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4.3.1各工种、各类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器具,按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企业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一人一卡领用制度。4.3.2新入单位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材料员,持劳动人事部门调令料单到本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及材料部门办理审批手续。4.3.3单位内部工作调动时领用程序1)原单位的材料员对调动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器具的领用情况出具证明;2)新单位的材料员按工程及规定日期,到供应部门办理劳动保护用品审批手续;4.3.4对一职多能职工(有人事部门出具的调令或证明),按劳动保护用品或器具的最高标准工种发放。如遇特殊需要,必须事先办理领用审批手续。4.3.5发放记录卡的管理1)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卡,实行一人一卡,卡随人走,人调动卡也移动;2)项目经理部在审批劳动保护用品时,应在劳动保护用品记录上登记发放时间、品种、数量。4..4劳动保健管理4.4.1享受劳动保健的工种及等级划分(见表2)4.4.2享受劳动保健的条件:1)每天从事甲类有害健康作业5小时以上,并连续作业3天以上者;2)每天从事乙类有害健康作业5小时以上,并连续作业6天以上者;3)从事丙类有害健康作业每月累计15天以上者。4)符合以上条件不满10天的按月标准的50%,10天以上的按月标准的100%发放。4.4.4保健费发放标准:1)甲类每天4.00元,按每月23天计算,合计92.0元/月;2)乙类每天3.50元,按每月23天计算,合计80.5元/月;3)丙类每天3.00元,按每月23天计算,合计69.0元/月。4.4.5保健费的发放与考核1操作人员由班组长考勤,安全员和劳资员审核,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经理批准。2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部劳资部门考勤,安全部门审核,项目经理部经理批准。4.同时从事两项以上有害作业者,按危害等级高的标准发给保健费。5.防暑降温期间(六月~九月)享受含盐菜汤津贴,部分工种的保健食品津贴享受范围不变,按原标准执行。4.4.6定期健康检查4.4.6.1项目管理部(分公司)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就业前的身体健康状况的全面检查。4.4.6.2项目管理部(分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及职业中毒、患有职业病的人员每年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建立档案。4.4.7特种作业劳动保护4.4.7.1特种作业人员条件:1)年满18周岁;2)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备与本种作业要求相当的文化程度;4.4.7.2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组织一次年审。4.4.7.3严格按照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发给特种作业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4.4.7.4必须合理组织劳动和休息,严禁超负荷工作。4.4.7.6采取新技术、新工艺、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4.4.7.7在可以设置防护设施的条件下,必须设置,以改善劳动条件。4.4.8未成年人及女工的劳动保护4.4.8.1未成年人的保护1)严禁使用未成年人长期参加劳动。2)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在社会实践活动期间从事有害作业。4.4.8.2女工的劳动保护4.4.8.3根据女工的生理特点,严禁安排其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单一的体位工作,严禁从事有毒、粉尘、放射性、高低温作业等有害工作。4.4.8.4女工的“五期”保护1)适当减轻女工经期时的工作,为女工提供处理月经的必要条件。2)调整孕期女工做适当的工作,怀孕七月以上,给予工作休息时间,不让其值夜班,并避免其接触毒物。3)对产期女工做到产前休假十天,产后休九十天产假,难产增加十五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假后安排短时间恢复过度阶段,以适应工作。4)对哺乳期女工避免接触有毒物质作业环境,产后一年内,在班上给予两次每次三十分钟的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不安排夜班工作。5)对更年期女工,要加强保健措施,避免从事较重的体力劳动。4.4.9项目经理部进行专项分包时,必须同时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和保健措施。劳动保护及保健的费用必须由总分包双方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4.4.10安全管理部门及同级工会应对本工程项目劳动保护和保健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应立即解决或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解决。劳动保健待遇分类表编号保?健?项?目保健等级备注1喷漆工甲2油漆工甲3沟渠工(指开槽埋管敲拆旧管旧窨井)甲4使用聚异箐酸胶工甲5塑料薄膜喷涂者甲6硫磺胶泥操作者甲7焊接加工使用有毒有害电焊条操作者甲8机械敲铲除锈操作甲9水泥装卸(大量接触者)甲10柏油沥青路面操作者甲11电焊工(每年6~9月)乙12气焊工(每年6~9月)乙13专职司炉工(每年6~9月)乙14公司全体职工(每年6~9月)丙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号工种操作内容防护用品名称使用期限备注1埋管顶管工沟槽基坑挖土撑板、砌窨井、进水口管等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备用:下水衣布胶鞋12个月手套1个月安全帽损坏调换2柏油工沥青熬烧、涂烘、喷洒、拌和、摊铺等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备用: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毒口罩,高温季节增发毛巾壹条和中性肥皂壹块布手套1个月帆布工作鞋18个月鞋盖12个月3道路工铺设道路和白色路面砼拌和等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砼工相同布胶鞋12个月手套1个月安全帽损坏调换4木工桥梁、泵站修造和施工现场的木壳拆装等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专职木材加工备用平光眼镜,防尘帽。布胶鞋12个月手套1个月安全帽损坏调换5泥工拆建房屋、修砌炉灶和沟道窨井等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布胶鞋12个月手套1个月安全帽损坏调换6专职测量工测量、放样等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备用:安全帽布胶鞋12个月手套1个月7整理工场地、料务、仓库等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备用:安全帽布胶鞋12个月手套1个月安全帽损坏调换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号工种操作内容防护用品名称使用期限备注8扎铁工桥梁、泵站、隧道等现场结构扎铁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备用:垫肩,女工发女工帽,使用期12个月帆布工作鞋18个月布手套半个月安全帽损坏调换9架设工搭拆脚手和登高架设作业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备用:安全带帆布工作鞋12个月布手套1个月安全帽损坏调换10黄反半驾驶施工现场装运各类物资和短驳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备用:有色眼镜布胶鞋18个月手套1个月11吊车驾驶操作各类起重机械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备用:有色眼镜布胶鞋18个月手套1个月12汽车驾驶各类汽车,包括自动的半铲叉铲、压路机挖土机操作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备用:有色眼镜手套1个月布胶鞋12个月13汽车装卸工专职从事装卸工作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帆布工作鞋18个月布手套半个月安全帽损坏调换14柴油打桩机操作工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备用:安全带、有色眼镜供操作者低压绝缘鞋18个月安全帽损坏调换手套1个月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号工种操作内容防护用品名称使用期限备注15司炉工专职从事生产生活锅炉白帆布工作服24个月帆布工作鞋18个月布手套1个月防尘帽24个月口罩1个月16汽车修理工修理各类车辆(包括黄反斗车)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备用:安全帽耐油胶鞋18个月工作帽24个月手套1个月17油泵工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备用:安全帽耐油胶鞋18个月工作帽24个月手套1个月18电工施工现场架空线装修变配电安装检修,一般机修保养的电工工作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备用:安全带高压绝缘鞋和绝缘手套,橡皮地砧低压绝缘鞋12个月纱手套1个月安全帽损坏调换19机床工车、铣、刨、钻、锯等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备用:平光眼镜耐油胶鞋18个月工作帽24个月20锻工机械或大件锻件操作帆布工作服24个月备用:平光眼镜工作帽18个月布手套1个月脚盖18个月21冷作火工弯、敲、滚、铆等大型机具修理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备用:平光眼镜脚盖工作帽24个月帆布工作鞋18个月布手套1个月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号工种操作内容防护用品名称使用期限备注22电焊工电、气、割大型碰焊等操作白帆布工作服18个月备用:脚盖、电焊皮手套、有色眼镜工作帽24个月翻毛皮鞋24个月23机修工修理各类吊机拌和机等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施工现场检修、备用安全帽、安全带布胶鞋12个月工作帽24个月手套1个月24轮胎工车辆轮胎拆装修补等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帆布工作鞋12个月布手套半个月25管子工安装锅炉及水管等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帆布工作鞋18个月工作帽24个月手套1个月26白铁工修配白铁制品车辆水箱拆装焊锡修理等化纤布工作服36个月备用:平光眼镜帆布工作鞋24个月布手套24个月27充电工电瓶酸洗、检修、充电等操作耐腐蚀工作服损坏调换备用:防护眼镜、口罩耐腐蚀胶鞋损坏调换耐腐蚀手套损坏调换耐腐蚀围裙损坏调换耐腐蚀布胶鞋18个月工作帽24个月28喷漆油漆工桥梁、钢标、车辆、各种机械、铁工棚等大件敲铲,油漆喷漆操作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备用:安全帽布胶鞋12个月手套1个月口罩1个月工作帽24个月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号工种操作内容防护用品名称使用期限备注29材料试验工砼材料试验化纤布工作服12个月备用:安全帽布胶鞋12个月手套1个月30质量检验工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备用:安全帽布胶鞋12个月手套1个月31纠察施工现场纠察化纤布工作服36个月备用:安全帽布胶鞋18个月32仓库管理化纤布工作服48个月备用:安全帽布胶鞋24个月33起重工化纤布工作服24个月备用:安全帽、安全带布胶鞋12个月布手套半个月34管理人员现场施工、技术等人员化纤布工作服48个月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管理人员借用布胶鞋24个月安全帽损坏调换安全带备用

篇3:某烧结厂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烧结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烧结厂各车间、科室。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定义

3.1.1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避免伤亡和免遭职业危害的技术手段,不是生活福利待遇。

3.2管理职能

3.2.1各车间、科室在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管理上要认真贯彻执行《烧结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本管理办法,不准擅自改变发放标准,如由于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上报烧结厂安全科,经审核同意后,方准执行。

3.2.2安全科建立健全烧结厂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领用台帐。对所发放和职工领用的防护用品逐项登帐记录,严格掌握发放标准。

3.2.3各车间、科室安全员在每月二十日前将下月的领用计划报至安全科,审核批准后,凭领料单到安全科领取防护用品。不准虚填假报,多领防护用品,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100元。

3.2.4超标准领用的,车间、科室要写出书面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报公司批准领取后方可发放。

3.2.5安全科要按各部门领用计划,按公司劳保标准审核后报安全监督处,劳保用品到厂后,对进厂数量、发放明细进行统计,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3.2.6新分配进厂职工,要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凭公司企管处(人力资源科)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后领用所需防护用品。

3.2.7外单位实习人员、施工人员来厂实习和施工时,所有防护用品执行协议要求,烧结厂不予借发。但标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否则不准进行实习和施工工作。

3.2.8劳务工的发放标准参照烧结厂职工标准执行。外施工单位的保驾护航和承包人员,原则上由其单位自行发放或协商解决,费用自理。

3.2.9烧结厂职工必须按规定正确、规范使用防护用品,不准故意损坏,如:摔砸、坐安全帽;工作服不系扣等。如发现人为损坏者,按原价的双倍进行考核。如在使用期限内遗失者,按原价进行考核。

3.2.10职工自领用之日起,领用在三个月之内调离烧结厂的,应将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棉服、雨具、防护鞋、防护镜、安全帽)退回,丢失或损坏的按价格和新旧程度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