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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运行定期检查试验工作制度

2024-05-12 阅读 8086

设备运行定期检查试验工作制度

1、为确保电厂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随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运行值班员除完成正常运行值班工作外,还应根据生产现场实际情况,按规定完成运行设备的定期检查、试验、切换工作。

2、值班人员应按“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规定的项目和周期对设备进行试验或轮换运行,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3、进行设备的定期试验、轮换操作时,至少应有两人进行,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使用倒闸操作票。

4、定期工作完成后,当值必须认真填写有关记录。对在定期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或不安全现象应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5、因设备更换和运行方式改变等原因,不能按原计划完成定期工作时,当值必须事前报告运行主管,并取得同意后在值长交待记录簿上做好交待。

6、运行值班员在完成定期工作的同时,还应做好相应设备的清洁和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7、生产现场按规定设置的各种必备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用具、仪器、仪表等,运行人员应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其性能,使其随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运行主管应负责定期检查和补充。上述器材用具,每年还应按有关规定,由运行主管负责向有关部门送检,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8、建立健全上述定期工作的技术管理台帐和记录,运行主管负责每年进行分类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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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六氟化硫电气运行试验检修人员安全防护细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包括六氟化硫气体的安全使用,设备运行和解体时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与使用等内容。

1.2?本标准适用于电力行业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的安全防护,其他有关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使用单位亦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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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8905-1996?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

GB11651-89?劳动保护用品选用规则

GB12022-89?工业六氟化硫

DL/T595-1996?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细则

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SD310-89?六氟化硫气体生物毒性试验方法

IEC376-1972?新六氟化硫的规范及验收

IEC480-1974?电气设备中六氟化硫气体检测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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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词术语

3.1?六氟化硫Sulphurhe*afluoide

常温、常压下为气态,无毒、无色、无味,化学性能很稳定,在101325Pa、20℃时的密度为6.16g/L,具有优异的绝缘灭弧电气性能。

3.2?六氟化硫电气设备SF6electricalapparatus

指在电气设备内充以六氟化硫作为绝缘介质的电气设备,如六氟化硫断路器、变压器、电缆、六氟化硫气体绝缘全封闭电器(GIS)等。

3.3?毒性分解物To*icdecompositionproducts

在生产六氟化硫气体时,会伴有多种有毒气体产生,并可能混入产品气中;六氟化硫气体在电气设备中经电晕、火花及电弧放电作用,还会产生多种有毒、腐蚀性气体及固体分解产物。这些气体主要有氟化亚硫酰(SOF2)、氟化硫酰(SO2F2)、四氟化硫(SF4)、四氟化硫酰(SOF4)、二氧化硫(SO2)、十氟化二硫(S2F10)、一氧十氟化二硫(S2F10O)等;固体分解产物主要有氟化铜(CuF2)、二氟二甲基硅〔Si(CH3)2F2〕、三氟化铝(AlF3)粉末等。毒性分解物在工作场所的容许含量见附录A。

3.4?六氟化硫气体净化处理PurifinghandleforSF6gas

六氟化硫气体中的毒性分解物,有的可以用吸附剂吸收去掉,有的可以与酸溶液或碱溶液进行化学反应去掉,用各种方法除去六氟化硫气体中毒性分解物的过程叫作六氟化硫气体净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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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六氟化硫的安全使用

4.1?六氟化硫新气的安全使用和充装时的安全防护

4.1.1?六氟化硫新气中可能存在一定量的毒性分解物,在使用六氟化硫新气的过程中,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制造厂提供的六氟化硫气体应具有制造厂名称、气体净重、灌装日期、批号及质量检验单,否则不准使用。

4.1.2?对新购入的六氟化硫气体要进行抽样复检,参照DL/T595-1996《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细则》实施。复检结果应符合六氟化硫新气标准(见附录B),否则不准使用。

4.1.3?从钢瓶中引出六氟化硫气体时,必须用减压阀降压。

4.1.4?避免装有六氟化硫气体的钢瓶靠近热源或受阳光曝晒。

4.1.5?使用过的六氟化硫气体钢瓶应关紧阀门,戴上瓶帽,防止剩余气体泄漏。

4.1.6?户外设备充装六氟化硫气体时,工作人员应在上风方向操作;室内设备充装六氟化硫气体时,要开启通风系统,并尽量避免和减少六氟化硫气体泄漏到工作区。要求用检漏仪做现场泄漏检测,工作区空气中六氟化硫气体含量(体积比)不得超过1000×10-6。

4.2?六氟化硫试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4.2.1?六氟化硫试验室是进行六氟化硫新气和运行气体测试的场所,因此化验人员经常会接触有毒气体、粉尘和毒性化学试剂。试验室除具备操作毒性气体和毒性试剂的一般要求外,还应具有良好的底部通风设施(对通风量的要求是15min内使室内换气一次)。

4.2.2?酸度、可水解氟化物、矿物油测定的吸收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色谱分析的有毒试样尾气和易燃的氢载气应从色谱仪排气口直接引出试验室;生物毒性试验的尾气应经碱液吸收后排出室外。

4.2.3?每个分析人员务必遵守分析试验室操作规程和六氟化硫气体使用规则,新来的工作人员在没有正式工作之前,首先要接受安全教育和有关培训。

4.2.4?试验室内不应存放剧毒和易燃品,使用时应随领随用。

4.2.5?分析人员应配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3?设备运行中的安全防护

4.3.1?六氟化硫电气设备安装室与主控室之间要作气密性隔离,以防有毒气体扩散进入主控室。

4.3.2?设备安装室内应具有良好的通风系统,通风量应保证在15min内换气一次。抽风口应设在室内下部。

4.3.3?设备安装室底部应安装六氟化硫浓度报警仪和氧量仪,当六氟化硫浓度(体积比)超过1000×10-6,氧量低于18%时,仪器应报警。

4.3.4?工作人员不准单独和随意进入设备安装室。进入设备安装室前,应先通风20min。

4.3.5?不准在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

4.3.6?工作人员在进入电缆沟或低位区域前,应检测该区域内的含氧量,如发现氧含量低于18%时,不能进入该区域工作。

4.3.7?设备内六氟化硫气体的定期检测参照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如发现气体中毒性分解物的含量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包括气体净化处理、更换吸附剂、更新六氟化硫气体、设备解体检修等。

4.3.8?气体采样操作及处理渗漏时,工作人员要穿戴防护用品,并在通风条件下,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4?设备解体时的安全保护

4.4.1?对欲回收利用的六氟化硫气体,需进行净化处理,达到新气标准后方可使用。对排放的废气,事前需作净化处理(如采用碱吸收的方法),达到国家环保规定标准后,方可排放。

4.4.2?设备解体前,应对设备内六氟化硫气体进行必要的分析测定,根据有毒气体含量,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设备解体工作方案,应包括安全防护措施。

4.4.3?设备解体前,用回收净化装置净化六氟化硫运行气,并对设备抽真空,用氮气冲洗3次后,方可进行设备解体检修。

4.4.4?解体时,检修人员应穿戴防护服及防毒面具。设备封盖打开后,应暂时撤离现场30min。

4.4.5?在取出吸附剂,清洗金属和绝缘零部件时,检修人员应穿戴全套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用吸尘器和毛刷清除粉末。

4.4.6?将清出的吸附剂、金属粉末等废物放入酸或碱溶液中处理至中性后,进行深埋处理,深度应大于0.8m,地点选在野外边远地区、下水处。

4.4.7?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解体检修净化车间要密闭、低尘降,并保证有良好的地沟机力引风排气设施,其换气量应保证在15min内全车间换气一次。排出气口设在底部。

4.4.8?工作结束后使用过的防护用具应清洗干净,检修人员要洗澡。

4.5?处理紧急事故时的安全防护

4.5.1?当防爆膜破裂及其他原因造成大量气体泄漏时,需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并立即报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4.5.2?室内紧急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开启全部通风系统,工作人员根据事故情况,佩戴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进入现场进行处理。

4.5.3?发生防爆膜破裂事故时应停电处理。

4.5.4?防爆膜破裂喷出的粉末,应用吸尘器或毛刷清理干净。

4.5.5?事故处理后,应将所有防护用品清洗干净,工作人员要洗澡。

4.5.6?六氟化硫气体中存在的有毒气体和设备内产生的粉尘,对人体呼吸系统及粘膜等有一定的危害,一般中毒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流泪、打喷嚏、流涕,鼻腔咽喉有热辣感,发音嘶哑、咳嗽、头晕、恶心、胸闷、颈部不适等症状。发生上述中毒现象时,应迅速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并及时进行治疗。

4.5.7?要与有关医疗单位联系,制定可能发生的中毒事故的处理方案和配备必要的药品,以便发生中毒事故时,中毒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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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与使用

5.1?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有专用防护服、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手套、防护眼镜及防护脂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GB11651《劳动保护用品选用规则》规定并经国家相应的质检部门检测,具有生产许可证及编号标志、产品合格证者,方可使用。

5.2?安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设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5.3?凡使用防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的人员要先进行体格检查,尤其是要检查心脏和肺功能,功能不正常者不能使用上述用品。

5.4?对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5.5?工作人员佩戴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进行工作时,要有专门监护人员在现场进行监护,以防出现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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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织管理与劳动保健

6.1?各级机构应在安全部门设立六氟化硫安全防护专责岗,负责有关六氟化硫气体安全防护工作。运行、检修、试验部门应有专职人员负责安全防护。六氟化硫安全防护应列入化学技术监督范畴。

6.2?各类安全监测仪表要定期标定、校准,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6.3?对设备运行、检修及气体试验人员应给予营养保健补助。

6.4?从事有关六氟化硫气体试验、运行、检修和监督的工作人员,每年应体检1~2次,体检项目应有特殊要求(如血相、呼吸系统、皮肤、骨质密度等),并建立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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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试试验装置安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1基本要求

1.1为规范院中试装置安全管理,识别研发过程存在的风险,避免中试装置在投用、运行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1.2中试实验装置是指模拟工业化生产条件,由多台仪器、设备和管道组装的连续、半连续或间歇运行的一体化实验装置。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院所有中试及工业试验装置竣工验收后运行阶段的安全管理。设计、施工与验收阶段另有管理规定,不在此

管理规定范围内。

3职责

3.1技术开发处负责组织中试装置投用前安全条件审查和运行过程的安全监督。

3.2各部门负责中试装置开车安全条件确认、安全操作规程编制、操作人员上岗培训、设备维护、相关文件资料存档。

4调试、运行与维护".

4.1中试装置开车前,部门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在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后向技术开发处提出装置投用申请,填写《安全工程研究院中试装置开车投用申请单)),技术开发处组织对装置安全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投用。

4.2部门应制定详细的中试装置开车方案,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并经部门主任审核签字生效。

4.3部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学习有关工艺技术、安全操作规程、试车方案以及异常情况下的应急

处置措施等,考核合格后上岗操作。

4.4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认真记录实验过程发生的异常现象,情节严重时应立即停止实验;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落实安全措施。

4.5操作人员进行实验操作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药品要做好个体防护、确保人身安全;严禁脱岗、串岗或从事与实验工作无关事宜。

4.6实验现场配备的喷淋、消防、急救等防护设施应完善、齐全,实验区域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照明等条件。

4.7实验完毕或中止时,应按规定停水、停电、停气;节假日和夜间实验时必须经技术开发处批准后方可安排实验。

4.8中试装置应按相关规定设置安全和疏散通道,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现场禁止放置与实验无关物品。

4.9当实验方案变更时,应重新对实验过程进行风险评估,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经批准确认后方可实施。

4.10实验所需的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实验需求量领用。实验完F气,成后,剩余部分退回仓库存储,也并做好使用记录。

4.11废弃或过期化学品应分类收集于专用容器中飞标识清楚,存放于规定位置,严禁随意倾倒。定期送交综合处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5检查与考核

5.1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实验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5.2技术开发处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和人员,有权停止其实验,责令限期整改。

5.3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后,应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处置工作并立即报告。对隐瞒或歪曲事故真相者,从严处理。

5.4对于遵纪守法、按章操作、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保证实验设备安全运行、避免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部门或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部门或人员,按照院有关制度和规定进行处罚。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