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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医疗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2024-01-15 阅读 1317

某医院医疗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医院医疗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抢救人员(值班医师与责任护士)要按岗定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上岗时做到衣帽整洁、佩带胸卡。

二、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仪器的使用,遵守各种疾病抢救常规进行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三、危重病人抢救时,当班医务人员应全力以赴、争分夺秒。一般抢救由该科值班医师及抢救班护士负责,特殊抢救请示医务科或院领导组织有关科室进行抢救,各级人员做到明确分工,密切合作。

四、医务人员不得对危重急症病人以诊断不明、经济问题或其他任何理由而延误抢救。

五、医务人员应按照病情严重程度和复杂情况决定抢救组织工作。

六、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要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听从指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七、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要随叫随到,迅速参加抢救工作。

八、口头医嘱要准确、清楚,尤其是药名、剂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护士要复述一遍,避免有误,并及时记录于病历上,医师要补开医嘱和处方。

九、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袋等用完后应暂行保留,以便统计与查人物避免医疗差错。

十、抢救的全程情况,必须认真、准确、及时记录。

十一、在抢救过程中,应根据实际病情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单位通报病情,说明病情危重的原因、程度及预后,以利取得患方必要的理解和配合。

十二、如因检查、入院、转科等原因需要搬移病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病情及生命体征的稳定与否,以及病员家属或单位在了解病情后的理解程度。必要时应对此作书面记录。危重病人搬运途中应由护士护送,必要时医师协同护送,并同时携带必要的急救器械和药品。

十三、值班人员在联系有关科室协同抢救或联系收住入院时,应不放松对病员的抢救。

十四、对危及生命的严重创伤,经紧急处理后,有关值班医师应尽快安排病员直接送手术室抢救,而不必强调常规的术前准备或入院手续,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十五、遇重大抢救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问题,如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例,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值班医师、护士应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白天)、总值班(夜间)汇报,并解决医疗费用、住院手续等,必要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医务科汇报、备案,也可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因临床需要,医务科或总值班以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十六、经抢救病情稳定后,由医务人员送至病房或手术室,因病情不宜搬动者,留抢救室观察。

十七、抢救病员完毕后,由负责医师及护士(长)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十八、急诊自动出院的留观病历及死亡病历,由值班护士整理收回后,由科室统一交病案室保存。自动出院病人家属应在病历上签字,值班医师酌情书写一份病情介绍同门诊病历一起由家属带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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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二医院医疗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第二医院医疗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目的在于尽早明确诊断,制定最佳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是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和抢救成功率的重要措施,也是培养各级医师诊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范畴:入院5-7天不能确诊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病情危重需要多科协作抢救病例;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需再次手术治疗病例;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

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可以由一个科室举行,也可以几个科室联合举行。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室定期举行,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尽可能参加。几个科室联合或院内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由医务科召集举行。

三、举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负责主治的治疗组应尽可能全面收集与患者病情相关的资料。必要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讨论时由经管医师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治医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等。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可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针对病情提出可行性的诊疗建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讨论由经管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

四、院级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的科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并提前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提交医务科。由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会诊时间,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病历讨论,必要时主管院长参加。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属请求,也可邀请院外专家参加。医务科和科室均要负责做好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

五、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记录员、参加讨论人员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入院诊断、病情摘要、讨论目的、参加医师发言的重点内容、结论性意见、主持人签名。经治组医师必须将讨论内容认真记载在科室《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讨论记录的主要内容整理后抄写在病历纸上,经主持人签字后,归入病历。《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讨论内容要与病历记录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