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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制度

2024-01-15 阅读 2055

小学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制度

镇小学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制度

为加强本校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范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根据《临安市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临安市政府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及《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在本校范围内开展的各类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公共资源主要包括:

(一)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在50万元(不含)以下、5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在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食堂小店承包及其他大宗物资采购。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四条依法开展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z

第六条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协调和监督工作,后勤管理中心负责本系统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情况统计和分析。

第七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供交易的技术资料和项目相关批文。招标人(发包方,下同)应在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意见,报教育局大宗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交易活动。

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一般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对应急或特殊的建设工程项目、物资服务采购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经教育局大宗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实行其他形式招标或采购。5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和1万元以下物资服务采购项目,学校可自主决定采用何种交易方式。但一般根据教育局规定程序进行。并按规定签订书面交易合同和廉政合同。

第八条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应建立档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交易活动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并按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zz镇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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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守饰店资源节约管理规定

金饰店资源节约管理规定

1、门店资源的节约管理是一项大课题,最主要的问题是电资源的节约管理问题,每分钟耗电就很多度,要做到:

1.1白天正常营业时,只要保证正常的照明前提下,开大灯,关闭小射灯;

1.2早营业开门迎宾之前,只开启应急灯;

1.3柜台灯、壁灯、顶灯、电视、电扶梯等,要在放迎宾曲时再开启;

1.4晚下班时,要迅速关闭灯源和电视、扶梯等;

2、水资源的节约管理:

2.1平时注意关紧水龙头,水龙头坏了,即时更换,洗手时水尽量开小点;

2.2洗手或抹布,肥皂尽量少涂,避免冲洗时间过久

3、物资的节约管理:小到一个笔芯,一张单据,都要节约使用;大到桌椅,柜台的安全等,都要小心维护;

4、节约理念要深入我们每个员工的心里,大家能从身边的每件小事做起,节省现有的资源,店经理、主销售管、销售能手要起到榜样作用;

篇3:A景区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景区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一)凡在景区内的住户、单位和个人都要服从公司的管理,爱护景区内的各种旅游资源、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二)严禁随意排放污水和乱倒垃圾。严禁在景区内的河、湖、溪、潭等水域内游泳,严禁在景区内吸烟、野炊、玩火、放牧、烧荒。

(三)严格保护花草树木和自然植被。严禁破坏植被、砍伐林木,毁坏古树名木,禁止滥挖野生植物。对古树名木要挂牌立标,建立档案,加强抚育管理,严禁砍伐。

(四)维护景区内野生动物的栖息生存环境。严禁伤害和捕杀珍稀野生动物。

(五)不得在自然和人文景观上乱画、乱写、乱贴、乱刻和任意钉凿。

(六)禁止在景区内开山采石,挖沙取土,采挖矿产。

(七)景区内各项建设在施工过程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景物及周围林木、植被、水体、土貌。施工结束后必须清理场地,进行绿化,恢复周围环境原貌,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

(八)凡违犯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300元的罚款。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4:景区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景区的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一)凡在**景区内的员工都要服从公司的管理,爱护景区内的各种旅游资源、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二)严禁随意排放污水和乱倒垃圾。严禁在景区内的水域内游泳,严禁在景区内吸烟、野炊、玩火、放牧、烧荒。

(三)保护花草树木和自然植被。严禁破坏植被、砍伐林木,禁止滥挖野生植物。

(四)维护景区内野生动物的栖息生存环境。严禁伤害和捕杀生动物。

(五)不得在景观上乱画、乱写、乱贴、乱刻和任意钉凿。

(六)如需要施工,要保护景物及周围林木、植被、水体、土貌。施工结束后必须清理场地,进行绿化,恢复周围环境原貌,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

(七)凡违犯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处罚款。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5:景区资源管理标准

景区资源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景区风景名胜资源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景区风景名胜资源的管理工作。

2内容

2.1景区资源的管理严格按照《**景区条例》进行,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2.2景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

2.3景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景区总体规划》,景区内的所有建设活动必须服从规划管理。

2.4景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

2.5景区内的居民和游览者应当保护景区内的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和各项设施。

2.6风景名胜内的重要景观要进行调查、鉴定,严加保护。

2.7景区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2.7.1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2.7.2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2.7.3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

2.7.4乱扔垃圾。

2.8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均按《**景区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