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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2024-01-15 阅读 3378

加油站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1、单位经营储存区域内动用明火实行报批制度,动火一次报批一次。

2、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周围严禁动用明火。

3、动用明火时,各工作人员必须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单位总经理获分管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作业全过程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动用明火申请表》详尽见附表

4、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经营、维修等工作的需要,单位内设立固定动火区,除动火区外一律为禁火区。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如下:

1)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室内动火区应以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或其他杂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4)单位内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油品泄漏挥发与空气形成的可燃混合气体)不会扩散到该区;

5)动火区应设立明显标志,由专人负责管理。

5、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

6、动火前,由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后,划定动火区域(包括临时性动火),明确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员等。动火手续不齐者不准动火,动火申请表上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未落实之前不得动火。

7、动火作业前,应和责任部门联系,明确动火的具体位置,由该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动火设备的置换、扫线、清洗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8、凡能迁移到固定动火区域或其他安全地方进行动火的作业,不应在禁火区进行,尽量减少禁火区内的动火工作量。

9、动火设备应与其他设备可靠隔离,以防止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泄漏到动火设备中。对动火地区应采取与其他区域用临时隔离墙隔开等措施加以隔离,以防止火星飞溅引起事故。

10、动火现场应准备好使用的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作业现场需有人监护;在危险性大的重要地段动火时,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做好充分准备。

11、动火必须有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动火时应注意火星落入危险区域。

12、动火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动火作业所用的电源。动火、用火作业相关记录由安全管理部门保存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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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加油站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使加油站、仓库各部位电气设备正常运营,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接地是否完好、可靠,电缆沟有无积水,是否密封。

2、定期测试库区内的所有避雷装置及静电导地装置。

3、配电室专人管理,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

4、库区内的用电设备及线路走向必须合理,导体选择及敷设符合安全规定。

5、库区内的电缆或绝缘导线,必须穿钢管敷设。

6、库区内的所有电气开关、灯头、接线盒,及其他电器设备,必须使用防爆电器设备。

7、每季度全面检查库区内的电气设备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篇3:加油站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

2.严禁工作人员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

3.严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严禁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

4.严禁给未熄火的车辆加油,严禁加油枪碰撞车辆排烟口。

5.严禁在站内修车。

6.严禁往塑料桶内直接灌装汽油。

7.严禁在加油现场和油罐区使用通讯工具。

8.严禁在强雷电时进行加油和卸油作业。

9.严禁在加油站进行未办理动火手续的动火施工。

10.严禁随意挪动消防器材。

篇4:加油站储油罐区管理制度

1、必须配置接静电装置。

2、罐口盖必须用绝缘物品制作。

3、油罐区严禁烟火。

4、培植2m³消防沙、干粉灭火车两台。

5、罐区必须上锁,并由专人保管钥匙。

6、罐区内不得堆放杂物。

7、接卸油品时必须按“接卸油规定”执行。

8、如在储油罐区及附近用电、用火或机械作业时,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得到批准后,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并在现场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车、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篇5:中小型加油站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1.1消防安全管理环节

1.1.1结合加油站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管理部位、消防设施等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环节。

1.1.2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级责任人主要包括: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等

1.1.3加油站的报警、灭火设施设备主要包括:

火灾报警、消火栓系统、移动式灭火器材、其它辅助消防设施

1.1.4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职责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根据消防法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并组织本站义务消防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训练。

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讨论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定期组织站内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并登记在案。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部门汇报。

二、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

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站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1.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范围和内容

2.1.2.1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2.2.1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当日班(组)长和当班员工实施。

2.2.2.2巡查时间、频次:每班巡查不少于2次(午夜必须巡查一次)。

2.3.1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班(组)长、当班员工参加,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2.4防雷、防静电检测制度

3.7.1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维护保养由油气站负责落实,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每半年自检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3.7.2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3.7.3对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检查、维修及保养设备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3.7.4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3.7.5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3.7.6油站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3.8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制度

3.8.1加油站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3.8.2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所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3.8.3.3安全检查

按巡查、检查制度进行日查、月查无记录的,记录无实际内容或不全的,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或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对无力整改的隐患,无报告、无防范措施的,各班未设带有标志的安全员的

3.8.3.4安全防范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的或安全警示标志牌模糊不清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范措施不符合规定的,报警、防范器材未配置或性能不良的,站内临时动火、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未制定治安预防措施和消防预案或未进行演练的,未建立消防档案的

3.8.3.5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配置数量不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摆放不合理、取用不便的,消防器材未实施“三定”(定人、定设备、定职责)管理的,消防器材失效、严重锈蚀、皮管老化、通嘴堵塞的,消防器材移作他用的

四.建立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0.1加油、加气站应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予以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4.1加油操作规程

4.1.1加油员引导车辆在加油岛停靠、熄火,要求无关人员离开车辆,加油员必须亲自操作油枪,不得折扭强拉油枪软管,油管不得被车轮碾压,油枪牢固插入油箱口内,做到油品不冒、不漏。

4.1.2工作时应着防止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严禁穿钉子鞋。

4.1.3加油设备发生故障或产生不安全因素时,应采取果断措施积极处置。

4.1.4油枪复位,指挥加油车辆离开加油岛。

4.1.5摩托车加油后,应用人力将摩托车推力加油岛4.5m后,方可启动。

五.消防档案

5.0.1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5.0.2消防档案应当使用钢笔或毛笔,档案填写应详实、准确、清晰、工整,并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不得任意漏填、划抹、涂改,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