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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溶剂油漆库管理工安全守则

2024-01-15 阅读 3567

化工溶剂油漆库管理工安全守则

1.性质相互抵触及着火后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室存放。自燃物品、氧化剂、易燃固体、易燃液体、腐蚀物品等应分类分室存放,定期检查。发现分解变质等异常现象,应及时进行鉴定处理。

2.发放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使易燃物品互相摩擦、撞击、破坏包装或泄出。

3.严禁无产品标志,包装不严密或破坏的化学危险物品入库。

4.禁止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在木板房或席棚内。

5.对于易燃和可燃液体应按闪点分类存放保管,闪点低于45℃的易燃溶剂储存室温不得超过35℃。

6.库内不准进行开包、开桶等作业。禁止在油库内进行调漆作业。

7.正确使用库内配备的灭火、急救设施。比水轻的易燃溶剂、过氧化物着火后不准用水扑救。金属钾、钠等遇水燃烧物品着火后不准用水、泡沫或酸灭火器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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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化验人员安全守则

1化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化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2进行危险性操作时,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的处理、加热易燃易爆物、焚烧废液、使用极毒物质等均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能清楚地看到操作地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3禁止在化验室内吸烟、进食、喝茶饮水。不能用实验器皿盛放食物,不能在化验室的冰箱存放食物。离开化验室前用肥皂洗手。

4化验室严禁喧哗打闹,保持化验室秩序井然。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头发要扎起来戴上帽子,不能光着脚或穿拖鞋进实验室。不能穿实验工作服到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有危险性工作时要佩戴防护用具,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口罩,甚至防护面具等。

5每日工作完毕时,应检查电、水、气、窗等后锁门。

6与化验无关的人员不应在化验室久留。也不允许化验人员在化验室干别的与化验无关的事。

7化验人员应具有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灭火、预防中毒及中毒救治等基本安全常识。

篇3:煤气发生炉使用安全守则

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①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制度要上墙。

②加强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和检查,要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③训练不脱产的煤气防护人员,进行救护知识教育。

④对操作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2、供电及照明线路应符合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之规定,电器线路良好,不得使用临时电线。

3、仪表信号、事故照明报警装置齐全,操作间应有充分的照明和应急照明。

4、岗位人员劳保护具要符合规定

5、煤气易燃、易爆、易中毒,要从这三个方面做好防护措施。

6、煤气爆炸的三个要素:

①可燃气体(煤气主要可燃成份是一氧化碳和氢气)。

②空气(或含氧气体)

③火种(或达到一定温度)

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瞬间可以爆炸燃烧。

7、煤气需要多少、就造多少,产多少、就用多少,不储存、不任意排放,一氧化碳燃烧后变为二氧化碳就不存在危险了。

8、用户点火过程的规定:

①煤气管道内已经充满了合格煤气。

②加热炉点火时应先拉起烟道闸门。

③选择加热炉前煤气支管末端的最后一个烧咀,作为点火烧咀。

④放入火把。

⑤打开煤气阀门点燃,牢记火等煤气的原则。

⑥有连续火焰喷出可认为点火成功。

⑦若点不着火时,应重新点火。重新点火前,应关闭煤气阀门,炉膛内应进行鼓风吹扫,5分钟后重新按照点火程序进行二次点火。

9、设备保持清洁,各阀门应开关灵活,标识清晰,安全阀、防爆阀、钟罩阀要定期校验灵敏,设备管道不得有泄露煤气的地方。

10、注意防止烫伤和电击伤。

11、不准私改管道,需要改造时要经过主管人员批准。

12、停炉检修时,对设备管道,要求隔断、吹扫、置换、分析,进入设备时外部要有人监管。

13、防止值班室内仪表管老化、煤气泄露引起中毒。

14、所有水封严禁缺水。

15、灶具、喷嘴煤气阀门要开关严密,防止煤气泄露和煤气灶熄火引起中毒。

16、不准在操作间取暖、休息。

17、检修要有专业人员负责,未经培训的工人不能承担检修工作。

18、输送煤气前,管道和设备内气体要进行置换。

19、煤气系统压力低于200帕时,要停止使用。

20、防止高温火源靠近。

21、操作岗位应有通风设施,如天窗或自然通风筒。工作区一氧化碳允许浓度为≤24ppm,工作区一氧化碳浓度超标时要及时通风。

22、操作场地应清洁、无杂物堆积,无积水现象,地面要有冲洗和排水设施。

23、①小于100mm的煤气管道着火时,可以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②大于100mm的煤气管道着火时不能立即关严阀门和封上水封,这样可能会引起回火爆炸。

③要逐步关小阀门,同时应通入大量的蒸汽进行灭火。

④煤气炉及附件管道检修时,动火前一定要对设备吹扫或充入蒸汽,并准备好灭火器具。

24、①水套不可缺水运行,如果水位计看不到水,不准马上加水进炉,应先进行吊水作业,判定缺水程度,如果严重缺水不准马上进水,马上进水会引起爆炸,应该先停炉,降低炉内温度,炉内温度降至100℃时可试着缓慢进水,控制极小水量,边进水、边观察,若无异状,逐步进水至正常水位。

②水套用水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规定。

③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污垢。

25、煤气炉运行中和停炉后8小时内,严禁打开煤仓上盖。

篇4:乙炔气瓶安全使用守则

乙炔气是一种危险的易燃、易爆气体。因此,在搬运、使用中必须注意以下几项:

1.乙炔气瓶在搬运和使用中应严格避免撞击,瓶上必须装有防震橡胶圈。

2.使用乙炔瓶时,不能将瓶内的乙炔气全部用完,以免产生负压,造成空气进入瓶内,最后应剩下不少于1个大气压的乙炔气,并将气瓶阀关紧防止漏气。

3.乙炔减压器与乙炔气瓶的瓶阀必须连接可靠,严禁在漏气的状况下使用,以免形成乙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触及明火发生爆炸事故。

4.乙炔气瓶在夏季应防止曝晒,使瓶体的表面温度增高,以致造成瓶内气体压力急剧增高。气瓶离开焊炬、炉子和其它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m。

5.气瓶必须牢固放置,防止受到振动而倒下引起气瓶爆炸。竖放时,应用铁箍或链条固定好;卧放时,应用垫木垫好,防止滚动。

篇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守则

1.所有进入消防控制线内的机动车必须安装防火罩,仓库管理人员应注意督促随车人员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2.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应采取较妥当的方法,防止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

3.未经安全主任许可,不得使用机动叉车装卸危险化学品;

4.进入甲类桶装液体仓库和化学原料仓库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应完好;

5.在甲类桶装液体仓库领取危险化学品时应注意核对物料与标签,开桶取料后应立即恢复密封,开桶操作应缓慢轻柔,禁止敲击;

6.搬运危险化学品应使用专用工具,禁止在地上滚动搬运;

7.在进行任何接触危险化学品的操作时,应佩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8.在封闭或通风较差的地点开启危险化学品包装前,应开启固定或移动通风设施;

9.危险化学品不慎溅到身上时,应立即到应急淋浴或其他水源处冲洗;

10.禁止长期将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敞开;

11.任何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完整标识;

12.不得私自携带危险化学品出厂,不得随意将危险化学品存放在指定区域以外;

13.所有具有易燃、毒害、腐蚀性的危险废弃物必须送往环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