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气体经营部教育培训制度

气体经营部教育培训制度

2024-01-15 阅读 5028

气体经营部教育培训制度

1、员工进入工作应先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单位内定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常识和安全生产新信息,并鼓励员工积极自学。

4、单位内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直至考核合格为止。

5、单位不定期地送员工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不断地拓宽视野,紧跟形式。

6、单位员工离岗6个月以后重新上岗,应重新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7、日常应不时地利用工作空闲时间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包括向单位周围人员宣传教育。

制度大全 www.QiquHa.com.com

篇2: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时间:每月10日、20日晚按时进行,每月不得低于2次,每次不得低于1小时。

二、考核的内容:日常考核:基本素质、安全意识、服务态度等。综合技能考核:理论、教学演示、道路驾驶等。

三、组织实施:1、理论测试,采取试卷形式进行,内容是汽车理论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驾驶培训相关的法律知识。试卷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80分及格,90分以上按照成绩分优秀、良好,考核结果在全公司公布,考试人员采取分批进行。2、技能检验,公司将不定时不定点对驾驶人实际驾驶操作技术进行抽查考核,对不达标的驾驶员公司将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再培训,对严重不达标的公司将对其清退。

四、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再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文件规定,公司相关部门要及时督促驾驶员参加继续再教育培训。

五、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考核的相关资料纳入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包括:教育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

为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业务理论知识,确保广大人民乘客财产安全,制定安全目标考核制度:

1、考核时间:安全目标考核时间为每季度末月。

2、考核对象:凡在本公司从事驾驶工作的驾驶员。

3、考核办法:

(1)对安全管理、驾驶等人员的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知识进行书面试卷考核。

(2)听取平常在安全活动中学习、交流总结安全行车经验及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针对行车安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力防范措施。

(3)是否落实安全学习签到制度,有无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活动。

(4)客运驾驶人出现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不合格且负全责的,公司将依照相关管理规定从重从严处罚。

(5)按以上考核合格的,公司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的进行再教育与培训,严重不达标的,公司则予以清退。

篇3:高速公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标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队伍安全文化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三条项目经理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教育培训所需人员和经费给予保证。

第四条项目经理对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时效性、真实性予以保证。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对施工队的安全教育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章教育类别、内容与实施方法

第六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主要负责人(队长、技术员、安全员)每月进行至少两次次安全教育培训。年度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特种作业专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洪防汛、消防安全、高墩施工、炸材库安全等总结。

(一)项目部积极响应项目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

(二)项目部定期不定期地对所有管理人员及岗位工人的适时安全教育。

(三)项目部定期不定期地对施工队的队长、技术员、安全员的安全教育。

(四)项目部定期不定期地对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爆破工、架子工、起重工及指挥人员等)的安全教育。

第七条新招收、调入的正式职工接受项目部级、岗位级安全教育、进入施工厂区的外部施工人员(包括分包单位)接受项目部级、岗位级安全教育。

(一)新招收、调入的正式职工安全教育按以下内容实施,组织实施部门或人员负责记录安全教育内容。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隧道施工控制距离注意事项、高墩施工注意事项、炸药库安全、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

(二)项目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接收新员工三天内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由公司书记(2学时),项目经理(3学时),项目总工36学时,安全部部长36学时,采取项目部集中讲解的授课办法。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外部施工人员(包括分包单位)三级安全教育按以下内容实施,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施工队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实施监督检查。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隧道施工控制距离注意事项、高墩施工注意事项、炸药库安全、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八条施工队(或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安全部专职安全员在作业人员上岗前组织实施,主要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第九条因工伤事故造成重伤以下的负伤人员复工前、转岗工人的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由复工、转岗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不得少于1学时。

第十条日常安全教育由安全部组织,其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施工作业人员每月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现场授课。

第十一条岗位工人每天上岗前,班组长必须针对当天的任务,结合安全技术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本班组人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施工队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应有记录,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保存和管理。

篇4: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规范公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培训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减少各类行车事故,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安全科在做好其他安全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搞好安全教育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制度。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结合公交公司的实际情况,开展一系列的安全宣传活动。由安全科具体负责。

二、安全教育活动包括以下形式:

(一)、六月份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二)、七月份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日、安全警示月活动;十一月份组织开展省交通系统安全活动日、安全警示月活动;

(三)、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监督管理规定》。

(四)、一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百日竞赛活动;

(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广泛利用黑板报、宣传栏、订阅杂志、定期分发各种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安全宣传工作,安全宣传材料根据不同季节和安全生产情况随时制发。

三、所有活动必须做好记录,记录活动的过程,并搞好活动总结。

第二条、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一、安全科负责安全宣传和对驾驶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教育、法制教育、典型经验及事故案例教育。

三、参加人员:公交公司安全科成员及驾驶员。

四、对发生行车责任事故的驾驶人进行重点培训

(一)、对发生重大事故的驾驶人,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安全培训。

(二)、发生大事故的驾驶人,进行不少于五天的安全培训。

(三)、发生一般事故(小事故、轻微事故)的驾驶人,写出书面检查,由公司领导进行安全教育。

五、新招聘的驾驶员,在对驾驶人进行岗前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六、利用每月月末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在及时传达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的同时,对驾驶人进行交通法规、行车安全教育。

七、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驾驶员的正规教育,每年不少于两次,计划明确有针对性,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适时修正计划,更新或补充内容。

八、驾驶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九、选择相对稳定和适应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和培训师资。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十、无论是什么形式的安全教育,都要做好相关记录。

把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确保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培训工作档案。

**县***公交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一日

篇5:汽车服务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技术素质,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合同工、临时工。(下同))以及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公司人员,其他相关方等。

3.内容与要求

3.1公司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相关部门举办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各级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合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2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

3.3凡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分公司和班组三级岗前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相关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4公司级(一级)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部门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为4~8学时。授课人员必须持有上海市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专职安全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及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B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运营的相关规定;

C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D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E安全行车事故防范教育;

F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3.5分公司级(二级)安全培训由分公司负责,培训时间为4~8学时。授课人员持有上海市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分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工作环境及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

B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规定;

C事故救援程序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D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E分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F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行车事项;

G相关事故案例等。

3.6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由各分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由安全员或班组长负责,培训时间为4~8学时。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营运服务的相关要求及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B班组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及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C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7本公司员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3.8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跨省运营)及专用校车驾驶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9在新车型、新技术、新装置投入运营前,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培训。相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10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分公司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

3.11公司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学习活动(岗中教育)。安全学习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公司安全部门对班组安全学习活动应做到有计划、有内容,对活动形式、学习内容及要求应有明确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

3.12工参加班组安全学习活动每月不少于2学时,分公司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席率。对因故不能参加安全学习活动的员工,分公司要及时安排补课。

4.其它

4.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4.2本制度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生效,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年四月八日